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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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三篇
篇一: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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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月日起,您被安排在有限公司
部门从事工作,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具体如下:
一、孕妇、哺乳期妇女、未满18周岁者不得从事此岗位。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员工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员工在入职之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或者有职业禁忌症者,公司安排转岗,如无适当职位,公司保留员工录用资格,待体检合格或有适当职位时予以入职。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在岗期间,公司会统一安排进行定期岗中体检,在离岗或换岗之日起一星期内公司将安排进行离岗体检,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如有发现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照公司要求参加职业病离岗体检的员工,离开本公司后发现患有职业病的,责任自负。五、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六、本告知书为劳动合同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职工签字:(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损害。
本岗位,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同时,为了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和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特此告知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和建议。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危害告知书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5条、《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劳动合同法》第8条,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为员工职业健康与人身安全提供必要的指引,切实
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编制了本职业危害告知书。
●对照《劳动合同法》第8条的要求,本职业危害告知书实际包含了职业危害和安全生产状况两个部分——即可能引起职业病和引发工伤的两类情形,但为了称呼上的方便,在本告知书中统一称为“职业危害”。
●本职业危害告知书中的内容应当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前,告知给员工,而作为有意与本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也应当认真阅读本职业危害告知书中的内容,并在告知书的员工签字部位签名确认,表示您已经获悉了本公司职业危害方面的情形。
●有必要提醒应聘者的是,只是简单地获得了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并不能有效地防止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受伤害。另, 如您从事的岗位为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请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并自行按期参加年审,如参加资格审验需公司协助时,请及时与公司联系,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证件失效,公司有权将您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最后祝愿各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平平安安,安康幸福!
篇三: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若您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订。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用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对您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您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您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您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您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您。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