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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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分类表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分类表
(1702)
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 细则(2006版)
申证单元为2个:水果干制品 和果酱
水果干制品
吐鲁番葡萄干、水果、蔬菜脆片、荔枝干、槟榔干果
果酱
以水果为原料而非以蔬菜为原料
18
炒货食
品及坚
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
坚果制品
(180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 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申证单元为1个,即炒货食品 及坚果制品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分类表
序 号
类别
产品名称
细则
申证单元
产品品种
变更情况
产品举例
1
粮食类
小麦粉
(0101)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 则(2002版)
申证单元1个, 小麦粉
小麦粉(通用、专用)
2005年修订
小麦粉、(高筋、低筋、面包用、面条用、饺子用、
蛋糕用、自发)小麦粉
大米(01等
5
乳制品
乳制品
(0501)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 则(2006版)
申证单元为3
个:包括液体 乳、乳粉、其他
液体乳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 范围
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酸乳
乳制品
乳粉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 范围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
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
类的)、风味饮料类等
7
方便食 品(0701)
方便面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
2个申证单元, 即方便面、其他 方便食品
方便面
方便面
细则(2003版)
其他方便食 品
其它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细则(2006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附件1:010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小麦→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1. 筛选设备(振动筛,平面回转筛);2. 比重去石机;3. 磁选设备(电磁辊,永磁铁);4. 磨粉机;5. 筛理设备(平筛,高方筛);6. 清粉机(专用小麦粉必备);7.微量添加设备(必要时);8.包装设备;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如绞龙,风网等)。

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蛋制品包括以禽蛋为原料加工而制成的蛋制品。

申证单元分为4个: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和其他类。

再制蛋类是指以禽蛋为原料,经腌制或糟腌或卤制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蛋制品。

干蛋类是指以禽蛋为原料,取其全蛋、蛋白或蛋黄部分,经加工处理(可发酵)、干燥制成的蛋制品。

冰蛋类是指以禽蛋为原料,取其全蛋、蛋白或蛋黄部分,经加工处理、冷冻制成的蛋制品。

其他类是指以禽蛋或上述蛋制品为主要原料,经一定加工工艺制成的其他蛋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即蛋制品(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其他类)。

蛋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9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再制蛋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皮蛋、咸蛋、糟蛋等:选蛋→腌制(糟腌)→成熟→包装(如皮蛋、咸蛋、糟蛋)↓分离→烘烤→包装(如咸蛋黄)包装→蒸煮→冷却(如熟咸蛋)卤蛋类:选蛋→蒸煮→调味煮制→冷却→包装→高温灭菌→冷却2.干蛋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选蛋→打蛋去壳→搅拌过滤→低温杀菌→干燥→包装如: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

3.冰蛋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选蛋→打蛋去壳→搅拌过滤→低温杀菌→冷冻→包装如:巴氏杀菌冻鸡全蛋、冻鸡蛋黄、冰鸡蛋白。

4.其他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热凝固蛋制品:皮蛋(经预处理)或水或辅料↓选蛋→打蛋去壳→过滤→搅拌混合→灌装→加热灭菌→冷却蛋黄酱、色拉酱:食用油、辅料↓选蛋→蛋黄分离(或不分离)→混合乳化→均质→包装其他产品的基本生产流程应能保障满足相应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再制蛋类的关键控制环节:(1)选蛋;(2)腌制(或糟腌或卤制);(3)烘烤(适用咸蛋黄类);(4)蒸煮灭菌(适用熟咸蛋、卤蛋类)。

2.干蛋类的关键控制环节:(1)选蛋;(2)低温杀菌;(3)干燥。

3.冰蛋类的关键控制环节:(1)选蛋;(2)低温杀菌;(3)冷冻;(4)充填包装。

(蛋白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蛋白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食品(蛋白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蛋白饮品是指以大豆分离蛋白、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蛋白质含量大于50%的固体制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粉碎(或不粉碎)→配料→混合→干燥(或不干燥)→成型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冷却和包装车间的卫生管理控制;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干燥和包装工序的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干燥、冷却包装、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使产品的水分、灰分及卫生指标等不合格;配料控制等环节易造成食品营养强化剂含量不足或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1.对于生产蛋白饮品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配料车间、干燥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

配料车间、干燥车间、包装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包装车间等)。

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仅采用干法工艺生产的企业,粉碎、配料、混合、成型包装工序必须在清洁作业区进行。

3.清洁作业区内部采用彩钢板或其他符合生产卫生要求的材料做隔断,地面采用环氧树脂或其他符合生产卫生要求的材料制作,必须达到30万级以上净化车间的要求,具备独立的空气处理系统(不得使用家用空调替代)。

清洁作业区内对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应有明确的控制要求,符合生产需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1.粉碎设备(按需要);2.混合配料设备;3.干燥设备(按需要);4.自动包装设备;5.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 引言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必备资质之一,对于保障产品的安全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确保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科学、规范和高效,制定本细则。

2. 审查范围2.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对各类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的工作。

2.2 审查内容:生产许可证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企业资质和资产状况的审查; - 企业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的审查;- 设备设施和生产工艺的审查; - 质量管理体系和品控措施的审查; - 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审查; - 法律法规遵从性的审查。

3. 审查程序3.1 提交申请: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证时,应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3.2 预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是否符合申请要求。

3.3 现场检查:对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范围包括企业所在地、车间生产设施、质量管理体系等。

3.4 技术评估: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和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是否满足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3.5 审议: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企业的材料、现场检查结果和技术评估报告进行审议。

3.6 批准: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决定是否批准发放生产许可证。

4. 审查要求4.1 审查时限:审核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时限一般不超过60个工作日。

4.2 审查标准:审查工作应以科学性和公正性为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进行。

审查过程中要严格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3 审查记录:审查过程中,需做好详细的记录和归档工作,以备查证和跟踪。

5. 审查结果5.1 批准发放:若企业符合相关要求,经过审查合格,审核部门将批准发放生产许可证。

5.2 不予发放:若企业不符合相关要求,未通过审查,审核部门将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救济途径。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前言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规范蛋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蛋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三、审查要求1. 生产设备蛋制品生产企业所使用的生产和包装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卫生、安全、环保等方面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具备得到生产许可证核发前的检测鉴定报告的生产设备。

2. 更新改造蛋制品生产企业在改善生产环境和技术条件方面应当及时更新改造,不断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益。

企业必须通过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鉴定来获得生产改造前后的技术鉴定报告。

3. 生产场地蛋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场地应当符合有关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企业必须具备得到生产许可证核发前的环境卫生检测报告的生产场地。

4. 生产管理蛋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科学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生产管理程序。

企业应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确保生产环节符合卫生标准。

5. 原材料蛋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使用优质、安全、卫生、无污染的原材料。

企业必须具备得到生产许可证核发前的原材料鉴定报告。

6. 检测能力蛋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检测鉴定的能力,能够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进行检测,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质量监控和质量分析。

企业应当具备得到生产许可证核发前的检测鉴定能力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审查程序1. 申请蛋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向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有关证照及技术鉴定报告。

2. 审查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场地、原材料、质量管理、技术鉴定等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企业符合生产许可条件。

3. 决定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并对核发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公示和备案。

五、结语本细则的实施,有利于加强蛋制品生产的卫生管理,提升企业的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益,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

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附件1:010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小麦→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1. 筛选设备(振动筛,平面回转筛);2. 比重去石机;3. 磁选设备(电磁辊,永磁铁);4. 磨粉机;5. 筛理设备(平筛,高方筛);6. 清粉机(专用小麦粉必备);7.微量添加设备(必要时);8.包装设备;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如绞龙,风网等)。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24.12.11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
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指导蛋制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蛋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1月11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求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n,邮件主题请注明“《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12月11日附件
附件1.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附件3.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

28类食品审查细则

28类食品审查细则

28类食品审查细则食品审查是指将食品逐一进行检查与鉴定,确保其安全合格,并符合相关法规的程序。

为了方便食品审查工作的进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细则,对不同类型的食品进行详细的审查标准和要求。

下面将对28类食品的审查细则进行介绍。

1.谷类食品:包括米、面、杂粮、粉类等。

审查重点包括食品安全、营养成分、添加剂使用情况等。

2.食用油脂:主要审查植物油和动物油脂的质量、纯度、营养平衡等指标。

3.肉制品:如猪肉、牛肉、禽肉制品等。

审查要点包括动物品种、养殖方式、屠宰工艺、添加剂使用等。

4.蛋制品:主要审查鸡蛋、鸭蛋、鹅蛋等的新鲜度、内部质量、存储条件、鉴别检验等。

5.水产品:包括鱼类、贝类、虾类等。

审查重点包括水质安全、存储温度、污染物检测、鲜度等。

6.蔬菜:主要审查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营养成分、农药使用标准等。

7.水果:类似蔬菜,主要审查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营养成分等。

8.奶制品:主要审查奶源、加工工艺、脂肪含量、乳糖含量、添加剂使用等。

9.饮料:包括碳酸饮料、果汁、茶饮料、功能饮料等。

审查要点包括添加剂使用、营养成分、食品安全等。

10.方便食品:如方便面、即食米饭、罐头等。

审查重点包括添加剂使用、营养成分、加工工艺等。

11.糖果:主要审查添加剂使用、糖分含量、营养成分等。

12.巧克力及制品:类似糖果,主要审查巧克力含量、添加剂使用等。

13.糕点面包:主要审查添加剂使用、面粉品质、加工工艺等。

14.饼干:类似糕点面包,主要审查营养成分、添加剂使用等。

15.冷冻食品:如速冻水饺、速冻汤圆等。

审查要点包括冷冻工艺、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等。

16.调味品:包括调味酱、火锅底料、味精等。

审查重点包括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营养成分等。

17.酒类:包括白酒、红酒、啤酒等。

审查要点包括酒精度、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等。

18.咖啡及茶叶:主要审查农药残留、添加物使用、质量标准等。

19.冻干食品:如冻干蔬菜、冻干水果等。

审查要点包括冷冻干燥工艺、添加剂使用、品质标准等。

26类食品生产许可证(QS)最新审查细则

26类食品生产许可证(QS)最新审查细则

13. 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4.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5.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6.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7.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7.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8.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9.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0.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 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2006版)
1.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3.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4. 食用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5.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6.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4. 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5. 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6. 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6类食品生产许可证(QS)最新审查细则
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将28大类食品的所有品种全部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管理,完成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的全覆盖。按照2006年食品监管工作的部署,总局组织制定和修订了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见附件),现印发你们。审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申请材料1. 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包括申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申请蛋制品生产许可的范围等。

2. 安装环境材料应提供与蛋制品生产相关的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水源、电源、通风、照明等,包括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安装图、设备清单、设备购买发票、贮存设施、消防设施等。

3. 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材料应提供蛋制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名称、来源、加工工艺、质量标准、供货商、购货合同、检验、贮存等。

4. 生产工艺及产品标准材料应提供蛋制品生产工艺及产品标准,对于特殊工艺的蛋制品,应说明特殊情况及可行性,同时在申请书中明确规定产品的执行标准。

5.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提供蛋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工作指导书等。

6. 产品样品应提供从正常生产流程中获得的3个蛋制品样品,用于对照审核结果。

二、审查内容1. 企业基本情况审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 安装环境审查企业是否有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保和消防要求的车间、设备、通风、营养等条件,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审查企业使用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是否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是否达到食品安全的要求,并保障原材料、辅料的来源和质量的稳定。

4. 生产工艺及产品标准审查企业的蛋制品生产工艺及产品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5.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与蛋制品生产企业的管理规范标准相符合,是否规范、完整。

6. 产品样品根据企业提供的样品,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达到食品安全合格标准。

三、审查流程1. 受理企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蛋制品生产许可申请。

2. 预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蛋制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 现场审查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现场审查,检查企业设施、操作规程及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指南》要求。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4版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4版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4版程序和要求,以确保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一、申请材料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纳税登记证复印件;3.卫生许可证或营业场所卫生合格证复印件;4.相关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及饮食卫生管理制度;6.工艺设备的购进合同、有效检验证书和原材料、配料购进合同复印件;8.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二、审查程序1.材料审查: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现场检查: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生产场所、设备、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要求;3.抽样检验:对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将进行抽样检验,检查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4.审查意见:根据审查结果,提出审查意见,包括通过、不通过、补充材料等;5.审批决定:根据审查意见,最终决定是否颁发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

三、审查要点1.生产场所:要求生产场所干燥、通风、无害虫、无杂物,符合卫生要求;2.生产设备:要求设备齐全、功能完善、清洁卫生,符合食品生产标准;3.卫生条件:要求企业建立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5.生产工艺:要求企业建立工艺流程图,并根据工艺流程生产符合标准的产品;7.质量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进行质量把关和监控;8.抽样检验:要求对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注意事项1.申请企业在准备材料时,应详细、准确地填写各种证明文件,并确保其真实有效;2.申请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查要点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3.审查过程中,申请企业应积极配合,如实回答有关问题,提供必要的配合检验和调查的条件;4.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要公正、客观地进行查验和判定,不得徇私舞弊,保证审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5.审查通过后,企业要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超范围、超标准从事生产活动;如有变更,应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备案。

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的详细细则,以确保食品生产企业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2. 申请材料2.1 申请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 《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和生产产品情况。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 企业工厂及设备情况介绍。

- 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配方和原料来源等信息。

-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计划书。

2.2 审查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生产设备与环境3.1 企业应符合国家关于食品生产设备和环境的卫生标准,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3.2 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清洁,并保持良好状态。

4. 员工培训4.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生产操作和卫生知识。

4.2 员工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审查部门检查。

5. 原料管理与追溯5.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原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安全和合规性。

5.2 建立原料追溯制度,能够追溯原料的来源和加工流程。

6. 生产过程控制6.1 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6.2 根据食品类型和工艺要求,制定相应的生产工艺规范和操作规程。

7. 检测与监测7.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食品检测和监测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7.2 定期对生产产品进行检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8. 突发事件应对8.1 企业应建立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

9. 许可证申请审查流程9.1 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9.2 审查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9.3 如材料符合要求,审查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9.4 核查结果通过评估报告反馈给申请企业。

9.5 如评估结果符合要求,审查部门颁发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

10. 后续监管10.1 审查部门将对已获得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定期监管和抽查。

10.2 对于违规企业,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QS食品分类表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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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类食品分类表
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目录
2002年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先后有28类食品(附表1)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及原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2类食品(附表2),共计30类食品实施了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

2007年1月1日后,已对30类食品全面实施无证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QS)的食品,企业不得生产、销售。

国家质监总局,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文件要求,自2006年9月1日起,国家对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7类食品(附表3)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对以上7类食品,国家规定2007年10月1日进入无证查处阶段。

为更加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12月27日《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中规定,将粮食加工品等新增26类食品(附表4)纳入市场准入制度。

国家规定此26类食品,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无证查处。

附表1: 28类食品取证目录
附表2:2类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取证目录
附表3:7类食品取证目录
附表4: 26类食品取证目录
注:7类食品取证目录(附表3)及26类食品取证目录(附表4)中产品,目前仍属于申请取证阶段。

请生产企业及时提出申请,取证生产、经营,并按照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加强管理,提高食品质量。

XP。

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

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

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核心提示:为科学地规划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对28大类食品中的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为此,总局组织专家对28大类食品分类进行了调整,制定了糕点等食品7个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此为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

根据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两大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发酵性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经发酵制成的豆制食品,包括腐乳、豆豉、纳豆等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非发酵性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制成的豆制食品。

包括豆腐、干豆腐、腐竹、豆浆等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豆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即发酵性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

豆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选料和清洗。

2. 菌种的选择、发酵的温度和时间。

3. 煮浆温度和时间。

4. 凝固成型。

5. 生产加工中环境卫生的控制。

6. 成品的贮藏和运输。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杂菌的污染,造成半成品和成品的腐败变质;2. 蛋白质和氨基酸态氮含量过低;3. 食品添加剂的超量和超范围使用;4. 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厂房设计合理,应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原料库、加工车间、成品库、包装车间,生产发酵豆制品的企业应有相应的发酵场所。

加工车间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包装车间应密闭有消毒措施,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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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蛋制品包括以鸡蛋、鸭蛋、鹅蛋或其他禽蛋为原料加工而制成的蛋制品。

申证单元分为3个: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

再制蛋类是指以鲜鸭蛋或其他禽蛋为原料,经由纯碱、生石灰、盐或含盐的纯净黄泥、红泥、草木灰等腌制或用食盐、酒糟及其他配料糟腌等工艺制成的蛋制品。

干蛋类是指以鲜鸡蛋或者其他禽蛋为原料,取其全蛋、蛋白或蛋黄部分,经加工处理(可发酵)、喷粉干燥工艺制成的蛋制品。

冰蛋类是指以鲜鸡蛋或其他禽蛋为原料,取其全蛋、蛋白或蛋黄部分,经加工处理,冷冻工艺制成的蛋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

蛋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9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再制蛋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选蛋→
提浆裹灰
(或灌料)→
装缸密封(或
装坛槽制)
→成品→包装
配料
如:皮蛋(松花蛋)、咸蛋、糟蛋。

2.干蛋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选蛋→打蛋去壳→低温杀菌→喷粉干燥→成品→包装
如: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

3.冰蛋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选蛋→打蛋去壳→低温杀菌→冻结→成品→包装
如:巴氏杀菌冻鸡全蛋、冻鸡蛋黄、冰鸡蛋白。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再制蛋类的关键控制环节:(1)选蛋;(2)提浆裹灰(或灌料);(3)装缸密封(或装坛糟制)。

2.干蛋类的关键控制环节:(1)选蛋;(2)低温杀菌;(3)喷粉干燥。

3.冰蛋类的关键控制环节:(1)选蛋;(2)低温杀菌;(3)冻结;(4)充填包装。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由于微生物、环境因素和禽蛋本身的特性而造成禽蛋腐败变质。

2.微生物超标。

3.重金属(铅、汞)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蛋制品生产企业除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厂房设施的设计应根据不同蛋制品的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

企业应当设有原蛋库房、成品仓库、蛋制品生产加工车间、蛋制品包装车间。

另外,根据蛋的保鲜储藏要求,企业应当具备冷藏保鲜库或其他相应的储藏条件。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再制蛋类必备的生产设备
皮蛋、咸蛋:(1)陶瓷缸、各类盛装容器、洗蛋捞蛋用具、压蛋网盖、包涂泥料等工具设施;(2)拌料机(打料机);(3)吸料机(料液泵);(4)打浆机;(5)包料机;(6)包装机。

糟蛋:(1)陶瓷缸、各类盛装容器、洗蛋捞蛋用具、压蛋网盖;(2)浸洗设施;(3)蒸煮设备;(4)装坛容器;(5)包装机。

2.干蛋类必备的生产设备:(1)各类盛装容器,洗蛋捞蛋用具等设施;(2)打蛋机;(3)拌料机;(4)吸料机;(5)搅拌过滤设备;(6)杀菌设备;(7)喷粉干燥机;(8)包装设备。

3.冰蛋类必备的生产设备:(1)各类盛装容器,洗蛋捞蛋用具等设施;(2)打蛋机;(3)拌料机;(4)杀菌设备;(5)冷冻(预冷)设备;(6)充填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2749-2003《蛋制品卫生标准》;GB/T 9694-1988《皮蛋》;GB 19050-2003《原产地域产品高邮咸鸭蛋》;地方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蛋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GB 2748-2003《蛋卫生标准》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分析天平(0.1mg)及台称;(二)干燥箱;(三)酸度计 (适用于皮蛋);(四)恒温水浴锅;(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六)微生物培养箱;(七)生物显微镜;(八)灭菌锅。

七、检验项目
蛋制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按照下列表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企业的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表1 再制蛋类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表2 干蛋类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表3 冰蛋类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在企业成品库内按照每个申证单元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再制蛋类不得少于2000个,干蛋类、冰蛋类不得少于50kg,再制蛋类随机抽取80个,其余的单元抽取样品4kg。

样品分成2份共4个独立包装,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
制成的冰蛋必须有包装以防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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