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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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 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 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 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 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管网直接供水。 • 4.2.2 用作两路消防供水的市政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市政给水厂应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 2 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 3 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 水系统供水。
注:4.2.2条两路消防供水的前提是以上3条必须全部满足。
4.3 消防水池
4 消防水源
• 4.1 一般规定-新增 • 4.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
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强条) • 4.1.6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
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 水质的技术措施。 (强条)
• 4.2 市政给水-新增 • 4.2.1 当市政给水管网连续供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市政给水
专家解释: >50m的建筑提倡自救; <24m的多层建筑提 倡外救。
3.6 消防用水量
• 3.6.2 不同场所消火栓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 小于表 3.6.2 的规定。
专家解释: 体现等效替代。 注意:公建项目中甲方为了增加公共走道宽度倾向于在中庭采用单轨单帘的(普通)防火卷帘(顶 部宽度1m)而不采用双轨双帘的(特级)防火卷帘(顶部宽度1.2m) ,该产品(单轨单帘)就要 求必须增加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喷水延续时间不低于3h,这部分水量应是单独计入消防 水池内,且加压设备及管网也宜独立设置。
4.3.1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1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 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
2 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 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4.3.2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3、扩建、改建的项目以哪本规范为准? 答:原则上以老规范为准,如果涉及到重大变更导致必须重新报批等,肯定要以新规范为准 。
4、水电专业各自新规范执行的时间不同,如何处理水执行旧规范和电执行新规范之间的矛盾 ?注:电气专业新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2014年5月1日执行 。
3.5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注:丙类厂房(仓库)是火灾危险性分类中的一种,如果厂房(仓库)生产中使 用或产生的物质如下:(1)闪点大于等于 60℃的液体;(2)可燃固体,则该 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厂房(仓库) 。
注:‘商店’和新增的‘图书馆、档案馆’列 为一栏;病房楼和门诊楼取消体积 10000m3设计标准;办公楼、教学 楼取消层数≥6F的设计标准改为高度 超过15m;住宅也取消层数≥8F的设 计标准改为以建筑高度为设计标准 ,注意7+1F的多层洋房,按新规范 就需要要设计室内消火栓了;新增‘ 地下建筑’一栏。
1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且附有居 住区人数小于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 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 2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m2,同一时间内的 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 或储罐区的附属建构筑应计1起; 3 仓库和民用等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技术规范解析
2020/8/29
百度文库
目次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3 基本参数 • 4 消防水源 • 5 供水设施 • 6 给水形式 • 7 消火栓系统
• 8 管网 • 9 消防排水 • 10 水力计算 • 11 控制与操作 • 12 施工 • 13 系统调试与验收 • 14 维护管理
问:车库里面如果有人防,且人防仅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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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的情况,该如何确定车库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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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答: 按不同功能计算,且取最大值。
表3.3.2 注: 1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物体积之 和确定; 。。。。。。 4 当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00m2时,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 流量应按本表规定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注:红框中的绿色字体为GB50016的 设计流量,本表列出来作为对比用 。
问:汽车库、修车库(即住宅或公建带 地下车库这种形式)是否参考表中 ‘地下建筑’的设计指标?
答:此情况应该参考《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防火规范》。蓝框中的‘ 地下建筑’指:独立的地下建筑。
1. 总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 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管理。
问:目前处于新旧规范交替时期,有较多项目初设批复文件在9月30日以前已取得,但施工 图还未出:
1、设计单位、审图单位是否可以初设批复时间为设计施工图标准? 答:详重庆渝建(2014)324号。 2、消防队最后验收以哪本规范为标准? 答:以施工图所参照规范为准。
答:因为电气专业按新规范要求取消了消火栓直接启泵按钮,水专业如果还按老规范设计, 就会存在消防泵无法自动启动的情况,故给排水专业需按新规范增设水箱出口的流量开关及 消防主泵出口的压力开关,以保证消防系统的完整合理。
重庆渝建(2014)324号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参数
3.1.1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 ,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 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 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 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管网直接供水。 • 4.2.2 用作两路消防供水的市政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市政给水厂应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 2 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 3 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 水系统供水。
注:4.2.2条两路消防供水的前提是以上3条必须全部满足。
4.3 消防水池
4 消防水源
• 4.1 一般规定-新增 • 4.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
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强条) • 4.1.6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
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 水质的技术措施。 (强条)
• 4.2 市政给水-新增 • 4.2.1 当市政给水管网连续供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市政给水
专家解释: >50m的建筑提倡自救; <24m的多层建筑提 倡外救。
3.6 消防用水量
• 3.6.2 不同场所消火栓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 小于表 3.6.2 的规定。
专家解释: 体现等效替代。 注意:公建项目中甲方为了增加公共走道宽度倾向于在中庭采用单轨单帘的(普通)防火卷帘(顶 部宽度1m)而不采用双轨双帘的(特级)防火卷帘(顶部宽度1.2m) ,该产品(单轨单帘)就要 求必须增加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喷水延续时间不低于3h,这部分水量应是单独计入消防 水池内,且加压设备及管网也宜独立设置。
4.3.1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1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 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
2 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 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4.3.2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3、扩建、改建的项目以哪本规范为准? 答:原则上以老规范为准,如果涉及到重大变更导致必须重新报批等,肯定要以新规范为准 。
4、水电专业各自新规范执行的时间不同,如何处理水执行旧规范和电执行新规范之间的矛盾 ?注:电气专业新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2014年5月1日执行 。
3.5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注:丙类厂房(仓库)是火灾危险性分类中的一种,如果厂房(仓库)生产中使 用或产生的物质如下:(1)闪点大于等于 60℃的液体;(2)可燃固体,则该 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厂房(仓库) 。
注:‘商店’和新增的‘图书馆、档案馆’列 为一栏;病房楼和门诊楼取消体积 10000m3设计标准;办公楼、教学 楼取消层数≥6F的设计标准改为高度 超过15m;住宅也取消层数≥8F的设 计标准改为以建筑高度为设计标准 ,注意7+1F的多层洋房,按新规范 就需要要设计室内消火栓了;新增‘ 地下建筑’一栏。
1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且附有居 住区人数小于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 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 2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m2,同一时间内的 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 或储罐区的附属建构筑应计1起; 3 仓库和民用等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技术规范解析
20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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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3 基本参数 • 4 消防水源 • 5 供水设施 • 6 给水形式 • 7 消火栓系统
• 8 管网 • 9 消防排水 • 10 水力计算 • 11 控制与操作 • 12 施工 • 13 系统调试与验收 • 14 维护管理
问:车库里面如果有人防,且人防仅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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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的情况,该如何确定车库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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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答: 按不同功能计算,且取最大值。
表3.3.2 注: 1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物体积之 和确定; 。。。。。。 4 当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00m2时,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 流量应按本表规定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注:红框中的绿色字体为GB50016的 设计流量,本表列出来作为对比用 。
问:汽车库、修车库(即住宅或公建带 地下车库这种形式)是否参考表中 ‘地下建筑’的设计指标?
答:此情况应该参考《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防火规范》。蓝框中的‘ 地下建筑’指:独立的地下建筑。
1. 总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 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管理。
问:目前处于新旧规范交替时期,有较多项目初设批复文件在9月30日以前已取得,但施工 图还未出:
1、设计单位、审图单位是否可以初设批复时间为设计施工图标准? 答:详重庆渝建(2014)324号。 2、消防队最后验收以哪本规范为标准? 答:以施工图所参照规范为准。
答:因为电气专业按新规范要求取消了消火栓直接启泵按钮,水专业如果还按老规范设计, 就会存在消防泵无法自动启动的情况,故给排水专业需按新规范增设水箱出口的流量开关及 消防主泵出口的压力开关,以保证消防系统的完整合理。
重庆渝建(2014)324号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参数
3.1.1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 ,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 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