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五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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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五条举措
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工作,是每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财政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五条举措,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今年以来,**县财政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通过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让廉政之花盛开在财政各个岗位上。
一、认清形势,自加压力。不断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财政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财政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心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层层传导主体责任的压力。
二、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在制定《**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森林管护区”创建试点工作。。
三、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根据廉政风险高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建立责任清单,经过认真疏理,列出了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的责任共计33条,其中局党组、局班子责任8条,局党组书记、局长责任8条,党组成员、副局长和二级局负责人责任4条,股室负责人责任6条,纪检监察人员责任7条,完成时限分为3个月,半年和一年。
四、建立一定的奖惩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财政局年度
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人员主要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是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州、县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敷衍塞责的;
(二)是对上级党组织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不贯彻执行的;
(三)是对本单位或分管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理、隐瞒不报、纵容包庇、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是对群众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管不问,不认真解决,影响安定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五)是不配合、不支持甚至阻碍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办案件的;
(六)是对限期整改的事项,不认真整改或弄虚作假的;
(七)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考核达不到要求的。
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森林管护区”的要求,精准定位,通过把脉“森林”管护区,精确找准“病因”,对责任区域内的“好树”、“歪树”、“病树”、“烂树”摸清底数清,做到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真正实现了从领导干部到股级干部及一般党员干部的定岗定责,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个个有任务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