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政策培训(1)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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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救助ppt课件
低保救助的标准与申请流程
标准
低保救助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必需费用确定,并实行动态 调整。
申请流程
申请低保救助需要依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提交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申请人需 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 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将会被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并依照规定标准领取低保金。
THANKS
感谢观看
作
低保救助的监督与评估
监督方式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群众举报、 媒体曝光等
评估内容
低保政策的执行情况、低保救助 的效果、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低保救助的违规处理与法律责任
违规处理
对骗取低保、违规操作等行为进行查 处,追回非法所得,给予行政处罚或 刑事追究
法律责任
相关责任人需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 任或刑事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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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救助政策改进的案例
低保救助政策改进的案例
某城市在低保救助政策的实施进程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如救助标准不够科学、审核程序繁琐等。针对这些问题,政 府部门进行了政策调整和完善。
案例分析
这个案例说明了低保救助政策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部 门需要关注政策实施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 优化,确保政策更加科学、公道、有效。
04
低保救助的效果与影响
低保救助对贫困人口的生活改进
01 提高贫困人口收入
低保救助为贫困家庭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证,确 保他们的收入能够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02 减轻贫困负担
通过提供经济支援,帮助贫困家庭应对突发事件 和特殊困难,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03 改进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低保政策.ppt
楚天金报讯 2011年9月24日,武汉市政协召 开十一届28次常委会议,武汉市政府日前决定 再次提高该市低保标准,中心城区城市低保由 360元/月提高到450元/月,农村低保由1730元 /年提高到2400元/年;远城区城镇低保由300 元/月提高到380元/月,农村低保由1440元/年 提高到2000元/年。该政策待全省最低工资标 准确定后实施。
第二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 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 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 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 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 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 (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 费用确定。
二、政策内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规定:
第一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 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 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 物收入的总和。 货币收入包括: (一)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二)以现金发放的劳保福利、医疗费; (三)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或生活 补助费; (四)离退休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费、失业保险金、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
(七)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 义务教育期间进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八)年内因赌博、嫖娼被行政处罚过的;因 吸毒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违法结婚、收养 和计划外生育的; (九)家庭成员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并有劳动能 力,无正当理由1年内经两次介绍就业而拒不就 业的; (十)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拒绝核查 的; (十一)其他经民政部门按规定认定不能享受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ppt课件
5.完善阶段(2003年底至今)
从2004年起, 完善城市低保制度的重点走向了“配套措施” 和“分类救助”。民政部积极与其他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协商, 总结、推广部分省、市的经验, 着手探索和建立以城市低保制度 为主体, 以优惠政策和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 以医疗救助、教育 救助、住房救助等相配套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争取为城市贫困
5.申请和审批程序:
《条例》第7条规定,“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
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居民提出书面申请后,由所在的街道
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
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通过人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
3.1996年底,民政部在总结各地试点的基础上,正式印发了 《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农村社会保障体 系建设指导方案》,要求各地把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作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来抓。自1997年开始,有条件 的地区开始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到2001年底,全国有27个省、市、自治区的2037个县(市、 区)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占应建县市区总数的
(2)国际贫困标准法
这是一种收入比例法,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以一个国
家或地区社会平均收入的50%-6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
即为最低生活保障线,这种方法需要对该国或该地区的收入状况
进行全面调查。
ppt课件
5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生活形态法
首先从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行为等生活形态入手,提出一 系列有关贫困居民生活形态的问题,然后选出若干剥夺指标,即 在某种生活形态中舍弃某种方式、行为,再根据这些剥夺指标及 被调查者的实际生活状况确定哪些人属于贫困者,再分析他们被 剥夺的需求及消费和收入,由此得出贫困线,即最低生活保障线。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培训教材PPT课件讲义
4、是保证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维护 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三、我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 主要内容: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 2、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确定与调整; 3、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 4、管理机制; 5、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四、我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 在的问题:我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制度存在的问题 :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8.1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 标和原则
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含义: 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
低生活水平时,有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 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 质中的 贫困问题;
三、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遵守的原 则:
1、经济体制转型形成了城市居民中新 的贫困人口;
2、物价上涨使相当一部分城市居民尤 其是低收入居民生活发生困难;
3、社会保险改革滞后。
二、意义:
1、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2、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
3、是社会救济制度改革的要求;
1、保障最低生活需求的原则;
2、普遍性原则;
3、法制化原则;
4、维护个人尊严;
§18.2 最低生活标准
一、确定方法: 主要有生活需求法、国际贫穷标准法、
生活形态法、恩格尔系数四种。 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和及其原
则: 1、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 ; 2、与物价挂钩的原则;
1、待遇标准偏低,有待于进一步`调整;
2、民政部门机构设置不当;
3、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制不健全,有 待于加强。
§18.3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于 制度运行
三、我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 主要内容: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 2、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确定与调整; 3、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 4、管理机制; 5、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四、我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 在的问题:我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制度存在的问题 :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8.1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 标和原则
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含义: 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
低生活水平时,有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 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 质中的 贫困问题;
三、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遵守的原 则:
1、经济体制转型形成了城市居民中新 的贫困人口;
2、物价上涨使相当一部分城市居民尤 其是低收入居民生活发生困难;
3、社会保险改革滞后。
二、意义:
1、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2、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
3、是社会救济制度改革的要求;
1、保障最低生活需求的原则;
2、普遍性原则;
3、法制化原则;
4、维护个人尊严;
§18.2 最低生活标准
一、确定方法: 主要有生活需求法、国际贫穷标准法、
生活形态法、恩格尔系数四种。 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和及其原
则: 1、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 ; 2、与物价挂钩的原则;
1、待遇标准偏低,有待于进一步`调整;
2、民政部门机构设置不当;
3、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制不健全,有 待于加强。
§18.3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于 制度运行
低保业务培训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pptx
•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 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常住居民家庭实行的救助制度。
•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政府对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常住城市居民家庭实施的救助制度。
• (三)最低生活保障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和应 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
2、法定赡养义务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视其无力提供赡养、抚养 费。
3、户口迁出外地高校的学生,仍然将其作为与父母等直系亲属共同生活来对待。
4、与父母户籍分离的未成年子女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将子女和父母共同 计算家庭人均收入。
•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
•
1、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
•
2、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
•
3、房屋;
•
•
家庭收入核算中出现的问题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问题。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 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 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 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 3、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动产收入是指出让无形资产、特许权等收入,储蓄存款利 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 不动产收入是指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 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 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政府对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常住城市居民家庭实施的救助制度。
• (三)最低生活保障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和应 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
2、法定赡养义务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视其无力提供赡养、抚养 费。
3、户口迁出外地高校的学生,仍然将其作为与父母等直系亲属共同生活来对待。
4、与父母户籍分离的未成年子女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将子女和父母共同 计算家庭人均收入。
•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
•
1、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
•
2、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
•
3、房屋;
•
•
家庭收入核算中出现的问题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问题。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 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 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 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 3、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动产收入是指出让无形资产、特许权等收入,储蓄存款利 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 不动产收入是指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 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 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社会救助(低保、医疗、临时)业务培训ppt课件
(四)一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赔)偿金、定期给付的各种生活补助(偿)费;
(五)出租、转让或变卖家庭财产所得;
(六)接受资助、赠与和继承所得;
(七)存款及利息;
(八)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捕捞业等经营所得;
(九)自谋职业所得;
(十)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所得;
(十一)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应计入的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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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低保金的计算
第十三条 低保金按照被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低 于当地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计算公式 为:家庭月低保金=(当地低保标准-家庭月人 均收入)×保障人数。家庭月人均收入与当地 低保标准的差额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的, 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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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对象低保金计算(一)
(一)低保家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每月增发低保标准的10%: 1、70周岁以上的老人; 2、在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独生子女家庭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未成年独生子女; 4、单独生活的居民; 5、归侨; 6、少数民族居民。
特殊病种的人员。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条例实施细则》(宁政规字〔2012〕25号)第十四条第二项对低保家庭中 的残疾人增发低保标准20%低保金的规定取消,第三项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 疾人按低保标准130%发放低保金调整为按100%发放低保金。
17
16
特殊对象低保金计算(三)
(三)低保家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每月按照低保标准的130%发放低保 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人员; 2、持有一、二级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已单列补贴,不再上浮) 3、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
低保ppt课件
04
低保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ERAຫໍສະໝຸດ 保制度存在的不足制度设计缺陷
当前低保制度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存 在一些缺陷,例如评定标准不够科学 、动态调整机制不完善等,这导致一 些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无法及时 纳入低保范围。
管理不规范
在低保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的 操作,例如审核不严格、监督不到位 等,这可能导致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 享受低保待遇,而一些符合条件的困 难群众却被排除在外。
机遇
随着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视程度 不断提高,低保制度也迎来了新的发 展机遇。例如,政府加大了对低保制 度的投入力度,提高了救助标准和覆 盖面;同时,通过加强与其他社会救 助制度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完善了社 会救助体系,为低保制度的发展提供 了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05
低保改进建议与展望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低保资金来源及筹资机制
资金来源
低保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各级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中央财政 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低保资金支出,其中中央财政承担较大 比例。此外,社会各界也积极为低保事业捐款捐物,支持困 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筹资机制
为了确保低保资金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我国建立了多元化 的筹资机制。除了财政拨款外,还包括福利彩票销售收入、 企业和社会团体捐赠等渠道。同时,政府还通过税收优惠等 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低保事业。
低保ppt课件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 低保制度介绍 • 低保政策解读 • 低保实施情况分析 • 低保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 低保改进建议与展望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省低保管理中心 赵显富课件
户主申请 诚实守信 常住地受理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证明 家庭关系证明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证明 家庭合法收入证明
(3)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 要求社区居委会解释城市低保政策; 向社区居委会查询城市低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义务: 按城市低保管理审批机关有关规定和要求提出申请; 如实介绍家庭有关情况,如实填写《申请书》,如实提供证
1999年9月初,国务院首次决定对中西部地区安排部分
低保补助资金,要求从1999年7月1日起将城镇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金水平提高30%。
我省按时将中央财政下拨的557万元调标资金发放到户,
同时将保障标准提高了30%。
1999年底,低保对象增加到16.07万人;2000年底,低
保对象达到28.29万人。
(四)突破性发展阶段(2001.1—2001.12)
3、基本要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
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 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准
1、政策规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 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 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责任主体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 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 体管理审批工作”)。 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 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证明 家庭关系证明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证明 家庭合法收入证明
(3)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 要求社区居委会解释城市低保政策; 向社区居委会查询城市低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义务: 按城市低保管理审批机关有关规定和要求提出申请; 如实介绍家庭有关情况,如实填写《申请书》,如实提供证
1999年9月初,国务院首次决定对中西部地区安排部分
低保补助资金,要求从1999年7月1日起将城镇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金水平提高30%。
我省按时将中央财政下拨的557万元调标资金发放到户,
同时将保障标准提高了30%。
1999年底,低保对象增加到16.07万人;2000年底,低
保对象达到28.29万人。
(四)突破性发展阶段(2001.1—2001.12)
3、基本要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
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 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准
1、政策规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 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 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责任主体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 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 体管理审批工作”)。 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 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城市低保政策培训(1)ppt课件
低保标准*人口数+加发
第二种公式:
(低保标准-月人均收入)*保障人口+加发
加发对象:三无人员、重病、重残、单亲、70岁以上老 人、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优抚对象。 注意:不能重复加发
按实际收入的50%计算的情况:
经三甲等医疗机构诊断,父母患有重大疾病(恶 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植物人 状态、慢性肾衰竭并定期进行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再
低保相关政策
一、基本情况 content
连山区城市低保大概情况
连山区城市低保自1997年7月1日实施,在各级部 门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全体低保工作人员共同努力
下,现已运行18年,低保实施以来起到了维护民生、
稳定社会的巨大作用。截止目前,连山区城市低保现 有2235户4072人,月发保障金1068223元,人均救助 额262元,保障面为1.5%;边缘户446户,669人。 我区的城市低保户主要分布在8个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金的计算方法
• (1)无劳动能力、无收入又无法定赡养人、扶(抚 )养人的家庭人员保障金按低保标准全额享受。
• (2)家庭中无劳动力但有一定收入,或者家庭中有
劳动力(男16--60,女16-50周岁)但全部或部分从
业的,保障金按家庭收入与低保标准差额享受。
扣除各种保险后的收入
两种计算公式
第一种公式:
什么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扶(抚)养关系、户口在一起或长期共同 生活的成员,主要以婚姻家庭关系为主:(1)配偶,(2)父 母和未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3)已 成年但尚未独立生活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4)其他具有法 定赡养、抚(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低保业务培训PPT课件
• (5).已经成家的子女与有经济来源的父母共同 生活的家庭,其子女收入与父母收入分开计算 。
• 例:一户家庭五口人,户主及配偶均退休,每月退 休金合计2500元;儿子已成家(在就业年龄段内且 有劳动能力),儿媳刚生小孩,小夫妻俩均无业, 靠父母生活,每月小孩子花费均由老人支付,造成 家庭困难,现申请低保救助。如何操作?
7、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者申请社会救助 的问题
• (1)、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者但未就业的申 请对象必须接受劳动保障等部门提供的技能培 训或职业介绍,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职业介绍 、拒绝或中断技能培训的,不予救助或停止救 助。
• (2)、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 业的申请对象,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 间,应当参加一定时间的由街道、居委会组 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如治安值班、打 扫公共卫生、照顾孤老残幼等等),一般每 月安排10-40小时。
例:一户家庭三人,户主就业,每月1500元 ,配偶失业,小孩就读,该家庭收入为 1500-595=905元,实际享受救助金为1725905=820元。其中的595元是属于收入豁免 部分。
5、办理程序
• 告知(咨询)→书面申请并附证明材料 →受理→调查→审批→告知审批结果→ 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组织就业年龄段 人员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定期复 审
➢5、低保申请的办理程序 ➢6、人户分离人员申请社会救助问题 ➢7、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者申请社会救助
问题 ➢8、不予办理社会救助的情形
1、申请低保的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具有本镇户籍,对洞泾而言就是要具有 洞泾镇的户籍;
二是其个人或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 城镇低保标准的(目前为570元/月)。
• (3)、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者应当积极主动地 就业,获得救助期间参加赌博、吸毒等不正当活 动的,停止救助。
关于低保的 ppt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各 村低保审核、审批程 序,安阳市殷都区北 蒙街道办事处深化 “4+2”工作法,按照 “群众监督,公平公 正”的原则,阳光操 作,确保低保工作有 条不紊地进行。 该办事处突出重点, 严格程序,完全按照 “4+2”工作法进行低 保评选,实行群众监 督,做到了公平公正,
杭州实现低保家庭“应保尽保”
• 这样的事在中国很常见
河北一村支书全家领低保,而且村里有多名村民 被冒名办理了低保,款项不知落入了谁的口袋。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已在2008年上半年去世的 一位村民,竟也在领取低保。
• 下面,,,大家看一段视频 看了之后是否有些感触呢???
小组成员
王梦春 沃昭君 吴高治 徐善丹 徐斯诗
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 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国发[1997]29号),要求1999年 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 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 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列入财政预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 低保待遇
•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 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 单装修的除外)。 •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的。 •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手机、摩托 车、空调及贵重饰品的。 •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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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户籍状况
申请城市低保的条件
家庭收入
家庭财产
申请城市低保具体条件
• • 1、持有连山区非农业户口,在本区长期居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城市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连山区城市低保标准是420元 ,农村城市低保标准是350元);边缘户的标准是上浮 20%(504元)。 •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 条件的。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申请城市低保 待遇。 申请城市低保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户籍地申请,属地 管理为原则。
• 1.困难家庭中依靠父母、祖(外祖)父母、兄 弟姐妹等其他类似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供养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成年重病 残人员;(单保人) • 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 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
可 单 独 申 请 原则上要求:人均月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 的 以内的家庭暂定为困难家庭。 情 成年子女离异或丧偶后因无房与父母或兄弟姐 况 妹生活在一起的,可单独申请。(单保户) :
哪些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脱离家庭,独立生活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宗教教职人员; 2、经司法机关认定的失踪、潜逃人员和狱中服刑人员(经司法 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3、服兵役期间的义务兵; 4、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
三、申请城市低保的程序
• 相关证明: 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身份证、 下岗证、 残疾证、 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就业状况证明、 房产证、 租房协议、 学生证明等
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及时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 的申请擅自受理、对应一次性告知事项未一次告知的; 2、对应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而未按规定开展核对的,或 伪造、篡改核对结果的; 3、对应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家 庭实际生活水平调查核实而未按规定进行核实的,或应进行 民主评议而不按规定进行评议的; 4、对符合审核上报条件而未按规定审核上报的,或对不符 合审核上报条件而擅自审核上报的; 5、对符合保障条件而未按规定给予保障的,或对不符合保 障条件而擅自给予保障的;
1、生存状况:三无人员、高龄、 重病重残。一年核查一次 2、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年龄段内 丧失大部分或部分劳动能力。半年 核查一次 3、就业状况: 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毕业大学生。定期核查,毕业后3 个月内视为无劳动能力。 4、工资情况: 在岗职工。 5、婚姻状况:单亲家庭。 6、学生情况:开学、毕业。 7、其他(不许空挂)
五、保障金的计算方法
• (1)无劳动能力、无收入又无法定赡养人、扶(抚 )养人的家庭人员保障金按低保标准全额享受。
• (2)家庭中无劳动力但有一定收入,或者家庭中有
劳动力(男16--60,女16-50周岁)但全部或部分从
业的,保障金按家庭收入与低保标准差额享受。
扣除各种保险后的收入
两种计算公式
第一种公式:
生障碍贫血、红斑狼疮、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
等),且子女为全日制的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在校生、高、 中、小学学生和学龄前儿童)
六、低保户的优惠政策
1、助学救助(包括边缘户) 2、取暖救助(包括边缘户)
3、医药费二次报销、门诊救助
4、临时救助 5、殡葬救助 6、高龄补贴 7、住房救助
七、低保户的日常管理
城市低保政策 培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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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相关政策
一、基本情况 content
连山区城市低保大概情况
连山区城市低保自1997年7月1日实施,在各级部 门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全体低保工作人员共同努力
下,现已运行18年,低保实施以来起到了维护民生、
稳定社会的巨大作用。截止目前,连山区城市低保现 有2235户4072人,月发保障金1068223元,人均救助 额262元,保障面为1.5%;边缘户446户,669人。 我区的城市低保户主要分布在8个街道办事处。
什么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扶(抚)养关系、户口在一起或长期共同 生活的成员,主要以婚姻家庭关系为主:(1)配偶,(2)父 母和未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3)已 成年但尚未独立生活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4)其他具有法 定赡养、抚(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低保标准*人口数+加发
第二种公式:
(低保标准-月人均收入)*保障人口+加发
加发对象:三无人员、重病、重残、单亲、70岁以上老 人、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优抚对象。 注意:不能重复加发
按实际收入的50%计算的情况:
经三甲等医疗机构诊断,父母患有重大疾病(恶 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植物人 状态、慢性肾衰竭并定期进行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再
目前低保专干在工作中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确保了我区低
保对象准确率不断提高。
九、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城市低保工作,促进低保工作廉洁高效、公
开透明。2014年市局下发了《葫芦岛市最低生活保障责任 追究规定》,规定明确指出有下列17种情况低保经办及相 关人员在低保受理、审核、审批、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上级管理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类管理 定期报告 定期复查: 对城市低保的管理是 一种该进则进,该退 则退的动态管理。
八、我区低保政策执行情况
我区城市低保政策完善,工作体系健全,人员配备到位。
现行政策主要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
649号)2014年5月1日实施;辽民发【2013】62号《辽宁
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范》;葫民发【2014】35号 《葫芦岛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范》,2014年7月份开 始实施。工作人员配备齐全,2005年招聘低保协管员,在 2009年底市政府专门为每社区招聘一名大学生低保专干。
办理时限:
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 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审批 手续,不予审批的要以书 面形式告知,并把材料全 部退回。对符合条件的要 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 然后把材料存档(要求一 式两份),网上审批与手 工审批要同步进行。
四、现行城市低保标准和保障方式
• 目前,我区城市低保标准420元,农村城市 低保标准是350元。 • 连山区对城市低保户实行定期救助保障, 即每月通过银行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每 户只享受一种标准。对象不同,保障标准 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