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治工作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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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近年来,我局紧紧抓住领导责任制这个龙头,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强化对综治及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年初及时召了领导班子会议,认真传达上级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班子成员思想,在认真分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基础上,制定了我局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对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工作要求作了具体明确规定,并及时调整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相关工作的小组成员,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平稳推进。
1.强化思想认识。局属各单位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深化认识,把综治及平安建设作为大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关注民生的重要任务,作为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采取多种形式,着力提升对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认识,强调做好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是每个人应履之职、应尽之责,从总体上谋划、从组织上强化、从物资上保障,先后4次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包括综治维稳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影响综治及平安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将领导干部抓综治及平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力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2.明确综治责任。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大队、中心)层层建立了综治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逐级签订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上下衔接、目标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和目标管理责任机制。把综治及平安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和效能考核评价体系,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人员经费不落实、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的单位,严格实施责任追究,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二、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认真落实惠民政策,狠抓源头稳控。我们始终坚持“涉稳工作再难也要攻克,再小也不能轻视”的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惠民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从源头上消除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一是健全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扩大保障范围。组织工作专班分别深入到开发区、郧阳岛、城关镇、杨溪镇、谭家湾镇开展了调查摸底,建立台帐,测算资金,制定了《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有序推进。失业保险与物价指标实现挂钩联动,根据物价上涨因素,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加发了物价补贴。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为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支持经济发展,对县内用人单位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作了调整,直接减轻企业负担265万元。完善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领取失业金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全额由就业局从失业金中代缴并及时足额兑现到位,减轻了失业人员缴费负担。医疗和工伤保险以提高统筹层次为重点,实现了市级统筹,待遇水平基本达到市区标准。以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通过落实社保补贴,保障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全年共审批发放社保补贴2689人,发放金额817.19万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参保缴费人数达到258590人,参保率达到99.3%。为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70866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5009.39万元。二是调整社会保险待遇,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从2013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71元,惠及全县10388名企业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补助金提高至每人每年240元;将门诊结算重症慢性病种增加到14个。报请县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调整XX县城镇职工大病救助限额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对XX县城镇职工大病救助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作了进
一步调整,城镇职工大病救助按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救助每满一年增加5万元的支付限额。从2013年9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525元/月提高到每人630元/月,全年新增发放失业金人员918人,发放失业金1073万元,为全县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基本保障。三是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努力促进充分就业。启动了“百名人社干部入百企”活动,建立人社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摸清全县企业用工需求底子。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县、乡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联网并,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和乡镇人社服务中心设立日常招聘和职业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窗口,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全天候服务。组织开展了“百姓就业服务”、“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每个月进入乡镇、社区举行招聘会至少1场以上。全年先后举办各类招聘专场48场次,提供免费职业介绍12350余人次,成功介绍就业5786人。建立县外劳务输出基地24个,组织劳务输出5268人。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扩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实行创业培训、项目引导、贷款支持、定期回访等“一条龙”服务,全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320万元,扶持852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4500人。坚持把提高劳动技能、扩大就业规模以及提高就业质量作为重要内容,采取就近培训、联系培训、委托培训等途径,全年共组织各类培训95期,培训劳动力25743人,2013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618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45 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880人。
2.深入化解矛盾纠纷,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策优势,以化解民生矛盾为主线,大力开展了劳动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和社区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层层落实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的责任和措施,全年调解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纠纷113起。构建信访调处机制,及时受理和调查处理信访件、电话举报投诉、百姓问政热点、行风热线焦点,今年以来,接待来信来访1056人次,共受理办结转办件、签批件57件次,处理办结网上问政、县长信箱、市长信箱、批评投诉共154件次,受理行风热线投诉2起,办结率达到100%,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对企业90名军转干部进行慰问,对15名特困人员进行了救助,为23名特困企业军转干部代交了2013年的医保金,为12名大病患者核销了50%的住院费自费费用,保持企业军转干部无一例上访的良好局面。健全基层调解组织,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今年以来,共受理调解劳动仲裁案件105起,涉案标的金额685万元,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加大对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超时加班、非法使用童工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连续开展了3次用人单位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675户,下达整改指令书28份,纠正违规行为37起,对13家用人单位不依法参保、不依法申报和瞒报社保基数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了劳动监察。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施工企业127家,受理举报投诉176起,立案61件,结案59件,时效内结案率达95%,为2381位民工讨薪2710万元,督促13家企业及民工签订协议2050份。移送司法机关5起,批捕1人,严厉打击少数恶意拖欠行为。在组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在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办法》。
3.坚持矛盾提前预防处置,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坚持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好群体性事件,作为维护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在县综治委的领导下,根据县综治办、信访局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先后针对克扣和拖欠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提前退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现场集中会诊20余场次,突出隐患动态监测,提前进行预防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