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急诊急救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急诊急诊科规章制度

急诊急诊科规章制度

急诊急诊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急诊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承担着为患者提供紧急医疗服务的重要职责。

为了规范急诊科的工作流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急诊科的工作宗旨是迅速、准确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服务,维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条急诊科的服务对象是在医院内或外突然发生急性疾病、急性损伤、危及生命的情况或其他需要紧急处理的患者。

第四条急诊科的工作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必须保持随时待命的状态。

第五条急诊科的医护人员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应对各种急诊情况,做到迅速、准确地处置。

第六条急诊科的医护人员要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

第七条急诊科要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科室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工作。

第八条患者来急诊科就诊,应先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然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转入相应科室或进行住院治疗。

第二章急诊服务流程第九条患者来急诊科就诊,应先由医护人员进行初步登记和评估,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就诊需求。

第十条急诊科应设置急诊留观室,对病情较重、需要进一步观察和治疗的患者进行留观。

第十一条患者的急性症状得到缓解后,可以考虑转至相应的病房或门诊继续治疗。

第十二条急诊留观室的患者要定时监测病情变化,随时掌握患者的情况,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急诊科要及时处理急救药品和设备,保证急诊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急诊医疗工作要求第十四条急诊医护人员要熟悉各种急救措施和技能,做到应对自如,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五条急诊医护人员要积极配合医生开展检查和治疗工作,确保患者能够尽快得到救治。

第十六条急诊医护人员要维护医疗秩序,做好医疗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十七条急诊科的各项工作要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八条急诊科的医疗器械和设备要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急诊科要及时掌握医学新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医疗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章急诊科安全管理第二十条急诊科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患者安全和医护人员安全。

急诊科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科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急诊科室管理,提高急诊服务水平和效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急诊科室是医院的重要部门,承担接诊急危重症患者、急诊医疗救治、预防传染病扩散等职责,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医疗质量。

第三条急诊科室主要任务包括:接诊评估、初步医疗救治、病情观察、输液治疗、监测检查、抢救处置等,要求医务人员做到快速、准确、有序。

第四条急诊科室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急救经验和高超的临床技能,熟悉急危重症处理流程,能够有效指挥协调急诊工作。

第五条急诊科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协作,提高责任心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急诊科室管理第六条急诊科室设立急诊医师、急诊护士、护工、检验人员、辅助医学人员等工作人员,应按需配置,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急诊科室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急救技能和协作能力,增强团队合作精神。

第八条急诊科室应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患者病历、医嘱、检验结果等,确保医疗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第九条急诊科室应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做到设备齐全、功能完好,确保急救工作的顺畅进行。

第十条急诊科室应建立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熟练掌握医疗废物分类、存放、消毒、处理等流程,确保环境无污染。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一条急诊科室应设立接待窗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就诊。

第十二条患者就诊时,急诊医师应及时进行初步评估,明确症状、体征,做出快速诊断和治疗方案。

第十三条急诊医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急诊患者,不得擅自开具处方或诊断,要遵循医疗纪律,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第十四条急诊科室应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安排就诊顺序,优先处理急危重症患者,做好抢救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急诊科室应做好医患沟通,耐心倾听患者诉求,准确解答患者疑问,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增强患者信任感。

第四章医疗质量和安全第十六条急诊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隐私,保守医疗秘密,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

急诊抢救及转诊管理制度

急诊抢救及转诊管理制度

急诊抢救及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急诊抢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急救成功率,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急诊抢救及转诊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急诊科的医务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急诊抢救及转诊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疾病防备掌控的引导方针。

第二章急诊抢救体系第四条本医院的急诊抢救体系分为三级:一级急救、二级急救和三级急救。

第五条急救科是本医院急诊抢救体系的核心科室,由专科医生负责组织和引导急诊抢救工作。

第六条一级急救包含基本的生命支持、初级抢救、简单的药物治疗等,由急诊科、护理部等科室构成急救小组进行急救工作。

第七条二级急救包含多而杂的生命支持、中级抢救、多而杂的药物治疗等,由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构成急救小组进行急救工作。

第八条三级急救是最高级别急救,包含高级的生命支持、高级抢救、特殊治疗等,由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相关专科科室构成急救小组进行急救工作。

第三章急诊抢救工作流程第九条急诊抢救工作必需依照以下流程进行:1. 急诊科接诊医生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并确定急救级别;2. 急诊科快速组织急救小组进行急救工作;3. 急救小组依照相应的急救级别进行相应的抢救措施;4. 急救小组应及时向相关科室汇报抢救情况;5. 抢救结束后,急救小组应汇总抢救情况进行总结。

第四章转诊管理制度第十条对于急诊科处理不了的多而杂病例,应尽快向上级医院或相关专科医院发起转诊申请。

第十一条转诊应满足以下条件:1. 病情危重,需要进一步治疗的;2. 需要特殊医疗设备或技术的;3. 患者或家属要求转诊的。

第十二条转诊申请程序:1. 急诊科医生提交转诊申请并填写相应的转诊单;2. 转诊申请应得到相关科室或医院的批准;3. 批准后,急诊科应尽快做好转诊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转诊后,急诊科仍要与接诊医院或科室保持沟通,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进展。

第五章急诊抢救及转诊管理的责任和要求第十四条急诊抢救的责任和要求:1. 急诊科医生应随时做好抢救准备,并参加相关的培训;2. 急诊科医生应掌握基本的抢救技术和知识;3. 急诊科医生应遵守急救工作流程,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急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急诊科室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急诊科室是医疗机构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处理各类急危重症患者的重要任务,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第三条急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急诊科室,所有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并执行。

第四条急诊科室工作原则是急诊先诊疗、迅速救治,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急诊科室管理第五条急诊科室应当设立院内急救中心,配备急诊医生、护士等急救人员。

并进行专业的急救培训和模拟演练。

第六条急诊科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急诊科室应当保持清洁、整洁的工作环境,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和消毒工作。

严格遵守医疗院感防控规定。

第八条急诊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严禁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九条急诊科室应当建立医疗责任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并做好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条急诊科室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患者满意度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医疗质量。

第十一条急诊科室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急诊科室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急诊科室接诊的患者应当尽快分诊并进行初步诊断,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进行及时治疗。

第十三条急诊科室应当建立标准化的诊疗流程,并进行规范化操作,确保医疗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四条急诊科室应当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作和沟通,共同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第十五条急诊科室应当做好医疗记录和病历的书写,并严格遵守医疗记录的保存规定。

第十六条急诊科室应当加强医疗费用的管理,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急诊科室应当对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急诊科室应当定期组织急救培训和模拟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急诊科室安全管理第十九条急诊科室应当加强患者安全教育,提高患者的安全意识,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急诊与危重症医学急救服务管理制度

急诊与危重症医学急救服务管理制度

急诊与危重症医学急救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急诊与危重症医学急救服务,提高抢救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急诊科和危重症医学科。

第三条急诊与危重症医学急救服务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质量优先的原则,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二章急诊部的管理与服务第四条急诊部承当医院门急诊的急诊医疗救治任务,实行24小时连续开放。

第五条急诊部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要求,订立并完善紧急医疗救治设备和药品配置标准。

第六条急诊部应设立急诊接诊台,负责统一接诊患者,出具相应医疗文书,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第七条急诊科医生应具备相关急诊医学知识和技能,并持有医生执业资格证。

第八条急诊科医生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显现疲乏或不适应于工作,应及时请假并由医院布置替代医生。

第九条急诊部应建立健全急诊医生轮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充分数量的医生进行值班,保障急救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急诊部应及时排队并接诊患者,实行分诊制度,依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优先抢救次序。

第十一条急诊部应定期开展急救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急救水平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十二条急诊部应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并依照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危重症医学科的管理与服务第十三条危重症医学科负责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应设立特地的重症监护室,并配备相关的设备和医疗器械。

第十四条危重症医学科应设立特地的急救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医生和护士构成,实行24小时值班制。

第十五条危重症医学科应配备充分数量的医护人员,确保医生和护士的工作负荷适合,不得超负荷工作。

第十六条危重症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危重症病例管理制度,做好病情跟踪和记录。

第十七条危重症医学科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疑难病例,研究诊疗方案,提高抢救效果。

第十八条危重症医学科应对危重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并订立治疗计划和护理方案。

第十九条危重症医学科应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和信息传递机制,确保医疗服务的连贯性和准确性。

医院急救中心的管理制度

医院急救中心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急救中心工作有序、高效、安全地进行,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急救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及患者。

第三条急救中心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救死扶伤、快速反应、高效救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急救中心设立主任、副主任、护士长等岗位,负责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急救中心设立以下科室:(一)急诊科:负责急诊患者的接诊、救治、转诊等工作。

(二)抢救室:负责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

(三)监护室:负责危重患者的监护、治疗、护理等工作。

(四)转运科:负责危重患者的转运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职责:(一)急诊科:负责急诊患者的接诊、救治、转诊等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二)抢救室:负责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严格执行抢救程序,提高抢救成功率。

(三)监护室:负责危重患者的监护、治疗、护理等工作,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四)转运科:负责危重患者的转运工作,确保患者安全、及时地到达目的地。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要求第七条急诊患者接诊流程:(一)接诊医生迅速评估患者病情,判断是否为危重患者。

(二)对于危重患者,立即启动抢救程序,并通知抢救室、监护室等相关科室。

(三)对于非危重患者,进行初步救治,并根据病情进行分诊。

第八条抢救程序:(一)接诊医生迅速评估患者病情,判断是否需要抢救。

(二)启动抢救程序,包括心肺复苏、药物治疗、设备支持等。

(三)抢救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四)抢救成功后,将患者转至监护室或病房进行后续治疗。

第九条监护工作要求:(一)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二)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三)做好患者护理工作,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四)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患者病情信息的准确传递。

第十条转运工作要求:(一)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

(二)确保患者安全、舒适地转运。

(三)转运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突发状况。

急诊病区管理制度

急诊病区管理制度

急诊病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急诊病区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管理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急诊病区的管理,包含急诊接诊、病人的初步诊断、治疗和转诊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急诊病区管理原则1.患者至上:以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中心,严格遵从医学伦理和专业规范,为患者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严谨科学:医务人员应遵守临床医学指南和治疗方案,科学有效地进行急救工作。

3.协作搭配:各个科室和岗位之间应紧密合作、相互搭配,共同推动急诊病区工作的发展。

第二章急诊病区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急诊病区的设置1.急诊病区应设立在医院内,急救设施齐全,急救药品和设备应满足标准规定。

2.急诊病区应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包含急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等。

医务人员资格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条急诊病区的工作要求1.急诊病区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坚固结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独立承当各项急诊工作。

2.急诊病区应当配备合格的护理人员,能够供应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3.急诊病区应设立科研岗位,推动临床科研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急诊病区的职责1.急诊病区负责实施急救抢救工作,对危重病人进行紧急处理和治疗。

2.急诊病区负责急症患者的初步诊断和治疗,并依据情况决议是否转诊至其他科室。

3.急诊病区负责对急危重病人进行监护和跟踪治疗,并及时向患者家属做出必需的解释和安顿工作。

第三章急诊病区的工作流程第七条急诊接诊流程1.患者进入急诊病区后,由接诊护士负责进行初步的登记与评估,并评估患者的病情紧急程度。

2.依据患者的病情紧急程度,确定优先级和急救措施,及时转交给急诊医生进行处理。

第八条急诊医生工作流程1.急诊医生接收患者后,应认真询问病史、认真询问疾病的发生过程,并进行体格检查和必需的辅佑襄助检查。

2.急诊医生应依据患者的病情紧急程度做出推断,订立相应的治疗方案和抢救措施。

急诊抢救转运制度

急诊抢救转运制度

急诊抢救转运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优化医院急诊抢救转运工作,提高急救效率和患者生存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全部急诊抢救转运工作,包含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全部医务人员在执行急诊抢救转运任务时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安全和有效的急救服务。

第四条急诊抢救转运工作应遵从医学伦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敬重患者的自主权和隐私权。

第二章急诊抢救转运组织管理第五条急诊抢救转运工作由医院急诊科负责统筹协调,设立急诊抢救转运组,组长由急诊科主任或指定人员担负。

第六条急诊抢救转运构成员包含急诊科医生、护士、麻醉师、临床检验专业人员等,依据实际需要可以调整构成和数量。

第七条急诊抢救转运构成员必需通过相应的培训,熟识急救操作流程和相关装备使用方法,保持专业素养。

急诊抢救转运组在急诊科设立指挥中心,负责接收急诊病人转运恳求,指挥调度相关人员和资源。

第九条急诊抢救转运组应与其他科室、医院外交通部门保持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确保急救过程中的快速反应和及时转运。

第三章急诊抢救转运流程第十条病人到达急诊科后,医生应立刻进行初步救治,并实施急诊抢救转运看法。

第十一条急诊科医生在评估病情后,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和急救需要,将病人分为绿、黄、红、黑四个等级,按相应的流程进行抢救转运。

第十二条绿色等级表示病情较轻,不需要立刻抢救转运,可以通过常规转院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黄色等级表示病情中等,需要及时急救转运,由急诊抢救转运组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医院其他相关部门准备。

第十四条红色等级表示病情紧急,需要立刻抢救转运,急诊抢救转运组快速启动急救预案,全力抢救,同时通知医院其他相关部门准备。

第十五条黑色等级表示病情无法挽救,医生应及时向家属说明情况,并布置后续事宜。

急诊抢救转运组在抢救过程中,应妥当保管病人相关文档和物品,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安全。

第四章急诊抢救转运设备和药品第十七条急诊抢救转运组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医院要求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第二章 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的组成与管理

第二章  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的组成与管理

清创缝合室
急诊手术室
治疗室和处置室
治疗室
处置室
(二)医院急诊科的布局——区域布局
1、医疗区
急诊观察室 收治对象:收住需要在急诊临时观察的患者,观察床配备物品 齐全,要有中心供氧、负压吸引、轨道输液架等设施。 EICU 为严重创伤、中毒、休克等提供优质的监护和强化治疗 急诊病房 缓解患者入院难的矛盾、促进急诊分流。
第二节 理管的系体务服疗医救急
(一)院前急救概述
院前急救-prehospital emergency care 也称院外急救,是指在医院之外的环境中对
各种危及生命的急症、创伤、中毒、灾难事故等伤病 者进行现场救护、转运及途中救护的统称,即在病人 发病或受伤开始到医院就医之前这一阶段的救护。
(一)院前急救概述
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
中国: 20世纪50年代 部分大、中城市成立了救护站。 1980年10月 原国家卫生部颁发了《关于加强城市
急救工作的意见》。 目前,我国二级以上的医院设有急诊科,地市级
城市设有急救中心或急救站,综合性大医院都建立了 重症医学科,并配备一定的专业医护队伍。 全国统一急救电话号码“120”。
(二)医院急诊科的布局——总体布局
(二)医院急诊科的布局——区域布局
1、医疗区
❖ 预检分诊室——急诊病人就诊第一站
预检员:有经验的护士 任务: 分诊和挂号,快速疏导病人进入抢救室或者
各专科诊断室,合理调配医护人员。 设备: 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压舌板等
(二)医院急诊科的布局——区域布局
1、医疗区
(一)ICU运作模式
专科ICU :为收治某个专科的危重患者而设立的ICU,如 心内科ICU、呼吸内科ICU。
综合ICU: 跨科室的全院性ICU,以处理多学科危重患者 为主要工作。

急诊、挂号与候诊管理制度

急诊、挂号与候诊管理制度

急诊、挂号与候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院急诊、挂号和候诊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患者就医效率,本规章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急诊科室、挂号处和候诊区,适用于全部患者及与之相关的医护人员。

第三条定义1.急诊科室:指医院负责接收和处理急诊患者的医疗部门。

2.挂号处:指医院负责挂号、登记患者信息的部门。

3.候诊区:指患者在医院内等待就诊的区域。

第二章急诊管理第四条急诊流程1.急诊患者抵达医院后,由特地急诊接待人员询问病情,并记录患者基本信息。

2.依据疾病严重程度和病情紧急程度评估,将患者布置到急诊科室的等待区域。

3.急诊医生依照就诊次序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向患者及时通报病情和治疗计划。

4.急诊医生依据患者情形决议是否留院察看或转入其他科室治疗,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通知。

5.急诊患者离开急诊科室后,医院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收费和结算。

第五条急诊值班制度1.医院将确保每天24小时有充分数量的医生、护士和急诊专家进行值班,以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2.医院将依照相关规定对急诊医生和护士进行合理的工作量和工时布置,保证医务人员的休息和工作质量。

第六条急诊设备和药品管理1.医院将配备必需的急救设备、药品和器械,以保障急诊患者的及时救治。

2.医院将建立健全的设备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和药品完好、有效,并依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三章挂号管理第七条挂号费用和方式1.患者在挂号时需支出相应的挂号费用,费用标准由医院依据相关规定订立并公示。

2.患者可以选择线上挂号或线下挂号的方式进行挂号。

线上挂号需提前供应相关个人信息和支出挂号费用。

第八条挂号科室和医生选择1.在进行挂号时,患者可依据病情和需求选择相应的科室和医生。

2.医院将合理布置医生的挂号数量和时间,以保证患者就医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挂号等待时间1.医院将依据挂号的情况和科室的就诊量,合理布置患者的挂号等待时间,尽量减少患者的等待时间。

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2篇)

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2篇)

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2篇)篇一: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第一条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急诊科院前急救服务的流程,保障患者及时、有效地获得紧急救治,提升院前急救水平,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二条急诊科院前急救服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司机等,他们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院前急救流程,能够迅速、准确地对急救患者进行抢救。

第三条患者在发生急救情况后需要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急救中心接到电话后,将根据患者所在地点的远近和交通状况,派遣合适的急救车前往。

第四条急救车在接到急救任务后,应迅速出发,遵守交通规则,保障患者的安全。

急救车应该配备完善的应急设备和药品,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五条急救人员在出车前应核查急救车上的设备和药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急救人员应配备专业急救工具和设备,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第六条急救人员在院前急救过程中,应根据患者的病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在急救过程中需要保持冷静,高效完成抢救任务。

第七条急救人员对患者的隐私要予以尊重,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在急救过程中,应妥善保管患者的医疗档案,在抢救结束后及时归档。

第八条急救人员在院前急救过程中,需要与医院急诊科医生保持流畅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完成患者的抢救任务。

第九条急诊科院前急救服务人员需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的急救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院前急救水平。

第十条对于违反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篇二: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第一条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急诊科院前急救服务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提高院前急救服务的效率和水平,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紧急抢救。

第二条急诊科院前急救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司机等,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第三条患者在急病或意外事故发生时,应尽快拨打急救电话进行呼叫,急诊科院前急救中心接到呼叫后,应立即派遣急救车前往事发地点。

医院急诊科与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医院急诊科与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医院急诊科与急救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急诊科与急救中心是医院紧要的临床部门,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急诊科和急救中心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1.临床安全第一,患者至上;2.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3.严禁违规操作和欠妥行为;4.科学规范管理,不绝提升服务质量。

第四条管理职责1.急诊科和急救中心由医院行政部门统一管理;2.急诊科和急救中心设立主任,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3.主任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本领;4.主任负责组织急诊科和急救中心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急诊科管理第五条建立健全制度1.急诊科需订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院感防控、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过错责任追究等;2.制度应当保持与医学发展和政策法规的同步,及时修订。

第六条值班与排班1.急诊科应保持24小时不间断的工作状态;2.急诊科需依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值班和排班,确保医生和护士的合理配置;3.值班和排班应合理布置,确保医生和护士的工作负荷均衡,并保证充分的人员数量。

第七条紧急情况处理1.急诊科应具备及时处理各类紧急情况的本领;2.急诊科医生和护士应接受专业培训,熟识常见疾病的处理流程和急救技能;3.急诊科应配备齐全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及时响应和处理。

第八条心理干涉1.急诊科医生和护士应接受心理支持和心理干涉培训,具备良好的心理经受本领;2.急诊科应设立心理咨询室,为患者供应心理支持和辅导服务;3.心理咨询室应配备专业的心理医师,保障服务质量。

第九条医疗质量管理1.急诊科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2.医疗质量管理应包含医疗操作规程、医疗过错防备和矫正等内容;3.急诊科医生和护士应依照规定操作,保证医疗质量。

第三章急救中心管理第十条建立健全制度1.急救中心需订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院感防控、急救流程、医疗设备管理等;2.制度应当保持与医学发展和政策法规的同步,及时修订。

紧急医疗救治管理制度

紧急医疗救治管理制度

紧急医疗救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管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急诊科室、手术科室以及相关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等。

第三条定义•紧急医疗救治:指医疗机构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进行的快速救治。

•急诊科室:指特地接诊急诊患者的医疗科室,具备进行紧急救治的本领。

•手术科室:指特地进行手术治疗的医疗科室,具备进行紧急手术的本领。

第二章紧急医疗救治管理职责第四条急诊科室急诊科室是本医院紧急医疗救治的重要承当者,下设急诊医生和护理人员,重要职责包含:1.对急诊患者进行快速初步评估,推断病情的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2.快速进行急救助理,包含心肺复苏、止血等措施,确保患者在紧急时刻得到及时救治。

3.做好危重患者的转诊工作,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被送至相应的科室进行进一步治疗。

4.开展急诊医生和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紧急医疗救治本领。

5.规范急诊科室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五条手术科室手术科室是本医院紧急手术救治的重要承当者,下设手术医生、护理人员和麻醉科室,重要职责包含:1.快速响应急诊手术需求,确保在患者病情要求下尽快进行手术。

2.组织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手术准备工作,包含术前评估、手术器械准备等。

3.做好手术术前、术中和术后的护理工作,确保患者手术过程及恢复顺利。

4.开展手术医生和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紧急手术救治本领。

5.定期组织手术技术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紧急情形的本领。

第六条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核心力气,应承当下列职责:1.具备紧急医疗救治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快速推断病情、处理急救情况。

2.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保证工作流程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3.维护医疗纪律,不得擅自离岗或无故迟到早退,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救治。

医院急救体系管理制度

医院急救体系管理制度

医院急救体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急救体系管理制度的目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急救体系的管理,确保急救工作高效、科学、安全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病人的伤亡和健康损失。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与急救体系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急救人员以及相关的行政人员。

第二章急救体系的组织与机构第三条急救指挥中心医院设立急救指挥中心,负责统一调度和协调急救资源,供应急救引导和技术支持。

急救指挥中心配备专业的医生和护士,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急诊科医院设立急诊科,负责接收和初步处理急诊病人,为病人供应紧急救治,确保病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急救科医院设立急救科,负责对危重病人进行救治和抢救,配备专业的医生和护士,保证急救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六条门诊科室和病房医院的各个门诊科室和病房应配备急救基本设备和急救药品,以便在急救需要时能够及时处理和救治病人。

第七条急救培训中心医院设立急救培训中心,负责对医院内急救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应对急救工作的本领和素养。

第三章急救资源的配置和管理第八条急救设备的配置医院应配备急救所需的各类设备,包含但不限于自动体外除颤仪、呼吸机、监护仪等。

急救设备的选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其正常运作。

第九条急救药品的管理医院应建立急救药品的采购、配送、储存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急救药品的及时供应和合理使用。

急救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在有效期内保持良好的质量。

第十条病房和科室的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的管理各门诊科室和病房应配置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并依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的完好和可用性。

第十一条急救资源的调度和协调急救指挥中心负责统一调度和协调医院内各个机构和科室的急救资源,依据病情的紧急程度和资源的情况,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急救工作的高效进行。

急诊科室规章制度

急诊科室规章制度

急诊科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维护急诊科室的工作秩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急诊科室是医院的重要部门,负责接诊急危重患者,提供紧急救治和抢救工作。

第三条急诊科室全体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保障急诊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四条医院的急诊科室24小时开放,全年无休,接诊急危重患者。

第五条患者前来急诊科室就诊,首先由接待护士登记基本信息,然后交由医生进行初步诊断,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住院治疗或转诊其他科室。

第六条急诊科室应保持通畅,确保急诊患者能够及时接受治疗。

第七条急诊科室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待诊顺序,优先处理急重症患者。

第八条急诊科室医生应严格执行医疗纪律,确保完成急诊患者的诊疗工作。

第三章医疗质量第九条急诊科室医生应具备扎实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及时准确地诊断并处理急诊病情。

第十条急诊科室医生应遵守《处方管理规定》,合理开具用药处方。

第十一条急诊科室医护人员在对患者进行诊疗时,应严格遵守消毒规范,确保医疗器械的洁净和安全。

第十二条急诊科室医护人员应做好病历记录,确保患者的治疗过程有据可查。

第四章急诊处置第十三条急诊科室医生应迅速准确地完成急诊病情的评估,并及时向患者或其家属作出解释。

第十四条急诊处置过程中,医生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随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五条急诊科室应保持与其他科室的密切沟通和协作,在确保患者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转诊和转院。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急诊科室应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保障患者的安全和生命。

第十七条急诊科室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第十八条急诊科室应加强卫生管理,保持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第六章管理制度第十九条急诊科室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日志和档案。

第二十条急诊科室应定期开展总结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十一条急诊科室应建立投诉和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院形象。

急救与抢救服务管理制度

急救与抢救服务管理制度

急救与抢救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旨在规范医院急救与抢救服务的管理,提高医疗救助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第二条急救与抢救服务包含院前急救、院内急救和抢救等各项服务。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医务人员、护理人员及相关辅佑襄助人员。

第二章急救与抢救服务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医院应设立急救与抢救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急救与抢救服务工作。

中心设置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医院领导任命。

第四条急救与抢救服务中心应配备充分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相关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急救与抢救操作技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一个完善的急救网络,包含院内急救、院前急救和转院急救等环节,确保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急救服务。

第六条医院应订立医学救助标准和流程,明确急救与抢救服务的各项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院前急救服务管理第七条医院应与本地急救中心、交通管理部门等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确保院前急救服务的快速响应。

第八条院前急救服务人员应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和考核,具备急救技能和相关知识。

医院应定期向院前急救服务人员供应连续教育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院前急救服务人员应遵守急救操作规范,做到快速、稳定、准确地为患者供应急救服务,严禁私自使用急救设备和药品。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与院前急救服务人员的沟通和搭配,及时供应患者的病历、情况和预算等信息,确保院前急救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院内急救服务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设置相应的急救科室,配备专业急救医生和护理人员,并在科室内设立急救药品、设备和监护设施,以保障院内急救服务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院内急救科室应常备充分数量的急救药品和物品,并定期检查、更新药品。

药品过期、失效或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急救科室应配备专业的急救医生和护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急救水平和服务质量。

医院紧急医学救援制度

医院紧急医学救援制度

医院紧急医学救援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快速、高效、安全地开展医院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保障患者在紧急情况下尽快得到救治,本制度订立以便确保医院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条医院紧急医学救援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的各类急危重病患者,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救援和转运的工作。

第三条医院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监督,各科室、各级医务人员必需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急危重症患者救援管理第四条医院将急危重症患者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急危重症、二级急危重症和三级急危重症。

依据患者的情况和医院的资源,确定患者的等级。

第五条一级急危重症患者是指生命威逼较大,快速干涉和抢救的时间窗口较短的患者。

二级急危重症患者是指在较短时间内需要快速干涉和抢救的患者。

三级急危重症患者是指在相对较长时间内需要乐观治疗的患者。

第六条一级和二级急危重症患者在院内发生急危重症时,应由患者所在科室第一时间进行紧急救治,并向行政部门汇报。

同时医院应组织相应的专家和医疗团队帮助,并予以患者及家属充分的心理疏导。

第七条在救治一级和二级急危重症患者时,医院应当优先调动重症医学科、急诊科、麻醉科、心血管内科、外科等相关科室的医生和护士参加抢救工作。

必需时,也可以调动其他科室的医疗人员参加。

第八条三级急危重症患者在院内发生急危重症时,应由患者所在科室进行紧急救治,并依据患者病情评估是否需要转入其他科室或医院进行治疗。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急危重症患者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保管患者的急危重症抢救过程,以便后续的临床研究和救治经验的总结。

第三章医院内部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第十条医院应订立院内的紧急医疗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以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十一条医院紧急医疗救援预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 救援响应机制:•规定各级急诊抢救室的设立、分级管理和职责;•确定救援队伍的构成和分工;•订立医疗救援的流程和时间要求;•核定急救设备、药品等物资的配备和维护。

急救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急救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急救医疗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规范急救医疗服务,提高病人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保障医护人员的工作权益和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医务人员,包含急救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急救医疗服务宗旨本院急救医疗服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生命至上,快速、准确、专业供应医疗服务,做到及时赶到及时处理及时转运。

第四条急救医疗服务原则1.保证急救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可靠性;2.坚持急救医疗服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3.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和要求;4.减少急救医疗服务的不平等性和不公平性;5.保护急救医生和医护人员的权益和安全。

第二章急救医疗服务流程第五条急救呼叫1.病人或目击者发现急救情况后,应尽快拨打本医院急救电话。

2.呼叫中心接到呼叫后,应及时手记病人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和住址等紧要信息,并快速派出急救车辆。

第六条快速响应1.急救车辆接到呼叫后,应立刻前往事发地方,安全驾驶,减少时间损失。

2.急救人员应依据病情紧急程度,设置优先级,确保最需要急救服务的病人得到最快的响应。

第七条现场抢救1.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快速评估病人生命体征,推断病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2.急救人员应与病人和现场目击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供应必需的安顿和解释。

第八条运输就医1.急救人员在现场抢救后,应依据病情将病人及时、稳妥地转运至合适的医疗机构。

2.急救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应紧密察看病人病情变动,做好护理和急救处理。

第三章急救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第九条人员素养要求1.急救医生应具备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急诊医学、急救医学专业知识。

2.护士、技术人员等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证书。

第十条紧急医疗设备管理1.医院应定期对急救医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急救设备应按规定进行配备和摆放,方便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紧急医疗药品管理1.医院药品管理部门应负责急救药品的采购、存储和发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急诊范围: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呼吸、血压、心率(律)及神志明显异常者;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儿腹泻、严重脱水及休克者;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7.病案、病程护理记录及其他登记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8.尽量减少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9.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率达100%。
文件名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ZLGL-02-002
页码
1-1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抢救的人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1.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2.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文件名
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电子文件编码
ZLGL-02-004
页码
1-1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文件名
急诊科工作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ZLGL-02-001
页码
3-2
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2.各级医护人员必须了解急诊医疗工作的特点(如发病急骤、变化迅速、随机性强、集中来诊、病谱广泛、病情复杂、常需协同治疗、时间性强等),值班期间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随到随诊。
3.急诊分诊准确率达到90~95%。
4.急诊抢救成功率达到80%以上。
5.留观察患者诊断符合率达90%。
6.心梗患者死亡率在10%以下。
文件名
急诊科工作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ZLGL-02-001
页码
3-3
14.其他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述规定,不可机械执行,以免耽误患者诊病。如病情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患者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九、急诊医疗工作质量要求
1.医护人员要按医德标准,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急患者之所急,痛患者之所痛。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文件名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ZLGL-02-003
页码
1-1
一、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短期观察患者(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需入院诊治而暂时无床又不能转出者)。
二、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病情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三、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加强基础护理,预防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六、留观察者只许留一人陪伴(特殊情况除外)。
七、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1周。
第二章急诊急救管理制度
文件名
急诊科工作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ZLGL-02-001
页码
3-1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