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化验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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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化验室职责
(一)水质化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完成规定的化验项目和临时安排的化验项目,正确及时地反映水质情况,为水处理班组提供污水处理的准确依据。
(二)加强化学基础知识学习和化验基本技术的训练,做到“四懂、四会”。“四懂”即懂污水处理的基本原理;懂化学基础知识;懂化验项目的含义;懂一般电器使用知识。“四会”即会正确使用各种化验设备;会熟练正确地化验污水处理站需要的各种测试项目;会正确使用药品,配制标准溶液;会排除干扰物质的影响。
(三)遵守各类试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其性能和精确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校验和标识工作。
(四)建立完善的试验资料管理制度,试验委托单、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要分类建立台账,统一编号、贮存并管理。
(五)负责完成各项检验试验项目及每日化验报表的填写工作,确保当天下午下班前将化验结果报污水运行班组,便于指导生产运行。试验出现不合格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必要时参加处置。
(六)认真按操作规程工作,分析数据要及时、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七)定期清洁水样瓶(包括水质化验室取样瓶)。
(八)水质化验室的药品、仪器要有专人负责整理,贵重仪器与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建立专门领用和使用制度。所有化验药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出。
(九)加强化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自检项目的检验,并及时负责同计量部门联系,定期检验所用计量设备,以确保化验和分析的准确性。
(十)搞好水质化验室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化验器皿及物品放置整齐。(十
化验员职责
(一)以确保污水厂出水符合国家标准为前提,认真执行生产命令,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全面的执行污水站相关制度。
(二)认真观察水质的变化和水位高低情况并记录正常工作日志。
(三)掌握水质化验标准,掌握化验操作规程,熟悉污水站处理工艺和水分析化学相关知识。
(四)认真做好分析测试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检验结果可靠。
(五)每日对原水和出水至少做一次分析,并将记录结果当日15点前报到办公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领导。水质特殊时期的检验周期和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妥善保管化验仪器,并加强维护保养。
(七)对试剂的存放、保管、使用要符合污水站相关制度规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八)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水质分析,测试结果要做到数据可靠,记录清晰完整,核对严格,实事求是。
(九)保持水质化验室工作台、地面、门窗玻璃、仪器、仪表玻璃器皿的清洁卫生。
(十)对化验后的废液及时清理保持水质化验室的整洁。
水质化验室安全制度
(一)一般规则
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分析规则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操作程序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1.进行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样品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2.水质化验室内所有药品、样品、试剂和溶液都用标签标明,不得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禁止使用水质化验室器皿盛装食物,禁止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3.有毒、有刺激性的气体的操作都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如凡属加热蒸发HCl、HNO3、H2SO4、HF、过氯酸或开瓶使用这类浓酸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有时需要借助于嗅觉判别少量气体时,决不能将鼻子直接对着瓶口或管口,而应当用手将少量气体轻轻扇向自己的鼻孔。
4.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人。
5.加热、浓缩液体的操作要十分小心,不能俯视加热的液体,加热的试管口更不能对着自己或别人,浓缩溶液时,特别是有晶体出现时,要不停搅拌,更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尽可能带上保护眼镜。
6.浓酸、浓碱具有强腐蚀性,使用时,不能溅在皮肤或衣服上,更应保护眼睛,稀释时(特别是浓硫酸)应在不断搅动下将它们慢慢倒入水中,浓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
7.回流和蒸馏液体时应放沸石或玻璃珠,以防溶液因过热暴沸而冲出,若在过热后发现未放玻璃珠,则应停止加热,待稍冷后再放。否则,在过热溶液中放入沸石(或玻璃珠)会导致液体迅速沸腾,冲出瓶外。
8.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后再取下,以免溶液溅出伤人。
9.水质化验室内禁止进食、吸烟。凡属使用剧毒、强腐蚀性药品,如KCN、浓HNO3、HF、NaOH等,必须带橡胶手套和手指套,用后洗手。有毒的药品(如铬盐、钡盐、铅盐、砷的化合物、氰化物等)严格防止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剩余的废液也决不能倒入下水道,可回收后集中处理。
10.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伤人。
(二)用电安全
1.水质化验室所有电气设备不得私自拆动及随便进行修理。
2.所有电器和设备必须接地线,保险丝的标号、规格及负荷要符合规定,严禁用铜丝、铝丝或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3.突然断电时,要及时关闭使用的电气仪器的全部开关。
4.不准使用绝缘损坏或老化的线路及电气设备,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保持电器及电线的干燥。
5.水质化验室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关掉除培养箱、冰箱以外的所有电源。
6.使用烘箱和高温炉时,必须确认自动控温装置可靠。同时还需人工定时监测温度,以免温度过高。不得把含大量易燃易爆溶剂的物品放入烘箱和高温炉加热。
(三)防火防爆
1.一般规则
(1)水质化验室内应备有灭火用具、急救箱和个人防护器具。水质化验室人员要熟知这些器具的使用方法。
(2)操作、倾倒易燃气体时应远离火源,瓶塞打不开时,切忌用火加热或贸然敲打。
(3)加热易燃溶剂必须在水浴或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4)在蒸馏可燃物时,要时刻注意仪器和冷凝器的正常工作。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5)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靠近灯火,以防着火。
(6)严禁可燃物与氧化剂一起研磨。工作中不要使用不知其成分的物质,因为反应时可能形成危险的产物。
2.灭火
一旦发生火灾,化验员要冷静沉着,及时采取灭火措施。若局部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湿抹布或石棉布覆盖熄灭。若火势较猛,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请求救援。
(1)如加热试样引起火灾时,应熄灭灯火、拔去电炉插头,关闭总闸,并立即用消火砂或四氯化碳灭火器来扑救。
(2)精密仪器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剂来扑救。
(3)消火砂要经常保持干净,不可有水侵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