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各类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管理活动。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购置计划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于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资产管理部门。
资产管理部门汇总各部门购置计划,结合单位财务预算,制定单位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单位领导审批。
(二)购置审批购置固定资产应按照单位内部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对于重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购置方式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固定资产的登记与入账(一)验收登记购置的固定资产到货后,应由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采购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
(二)入账核算财务部门应根据购置发票、验收单等凭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的入账核算,按照规定确定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
四、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一)使用管理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应合理使用固定资产,不得擅自转借、出租、变卖或损坏。
使用人应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保管和维护,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维护保养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对于大型设备和重要设施,应制定专门的维护保养计划,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
(三)清查盘点单位应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机关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机关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合规管理和有效运用,机关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以下是一份的机关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范例。
一、总则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合规管理和有效运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可靠性和整体协调性。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旨在规范国有资产的分配、使用、保管和处置等方面的行为。
二、管理机构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最高领导人为主管领导,由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监管工作;资产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制度的实施、监督、评估等工作,并报告工作情况。
三、内部控制原则(一)管理责任原则。
各级领导应当按职责划分,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起管理责任,指定专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人员,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统一管理原则。
各级领导应当依据职责范围,把所有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全部归为统一管理,避免分散化管理、重复管理,确保资产的统一、严格管理。
(三)内部监督原则。
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防范和发现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建立相关的内部审计和监控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性。
(四)风险控制原则。
本单位应当建立相关防范机制,制定危险防范计划,加强风险预警,及时掌握局面,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五)合规原则。
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详细规章制度,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四、资产管理流程(一)资产采购本单位所有资产的采购程序均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员须严格按照规定出具采购计划、采购方案、采购批准、采购合同、验收等全套采购文件,以保证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二)资产处置本单位的资产处置应当在完整、准确、可靠、依据规定的基础上实施,采取在部门内部或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处置。
(三)资产保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保管制度,进一步细化资产管理人员保护资产的相关要求,确保资产能够完好无损地得到保护和使用。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机关单位的固定资产的管理,保护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机关单位的固定资产,包括办公设备、交通工具、房屋等,旨在确保机关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本制度应被机关单位全体员工遵守。
二、资产管理标准1. 固定资产的申报与登记1.1 全部机关单位的固定资产需依照规定的资产申报流程进行申报,并在收到申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资产登记。
1.2 资产登记表应认真记录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产地、购置时间、供应商、价值等信息,并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1.3 资产登记表应存档保管,并随时供给应上级管理部门核对。
2. 固定资产的领用与归还2.1 固定资产的领用需提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取。
2.2 资产领用人应在领用时,对资产的完好性和功能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应适时反馈给资产管理部门。
2.3 资产领用人应依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期限进行使用,并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4 资产使用完毕后,应依照规定的办理手续归还资产,并经资产管理部门验收。
3. 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3.1 资产使用单位应建立定期的资产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3.2 资产维护保养工作应包括日常巡检、定期清洁、设备检修等内容,并将维护保养记录存档。
3.3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资产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4.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4.1 资产管理部门应依据资产使用情形和存在问题,定期进行资产报废与处置的评估。
4.2 报废的固定资产需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废,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4.3 资产报废后,应适时撤销登记,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回收或销毁处理。
三、考核标准1. 资产申报与登记的考核标准1.1 资产登记表的填写应精准完整,不得遗漏紧要信息,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1.2 资产登记表应按时报送到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核对,精准率不得低于95%。
(完整版)机关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为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办公日常用品和单位内部购置的低值易耗品三类。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如购置、配备的常用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沙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机、照相机、碎纸机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办公日常用品是指不属于固定资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可在一段时间内多次使用的以下的物品。
包括:电话机、计算器、订书机、鼠标、键盘、U (硬)盘、打印机耗材、电池、水壶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属于前两类的其他用于职工个人或公用办公的一次性正常消耗物品。
包括:各类办公纸张、信封、订书钉、曲别针、燕尾夹、胶水、名片、档案盒(袋)、垃圾袋、中性笔等。
第二章资产购置、管理和使用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各科室根据工作需求填写《固定设备采购申请单》进行申报,经批准后由综合科按照程序进行采购。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个人、部门(科室)申领固定资产需在综合科进行实名登记备案,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分配,然后报财务科统一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处置或出租、出借。
第七条办公日常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综合科按照规定统一进行购置,使用科室、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办公日常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领取登记表》据实领用。
第八条资产配备使用按照节约化原则进行,使用部门(科室)要妥善有效使用,管理部门(科室)进行科学配备,确保资产配备合理、管理规范。
第三章资产损坏、丢失及报废第九条资产使用人、部门(科室)必须妥善保管使用,若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资产损失、遗失,资产使用人须进行相应赔偿。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报废须按照程序进行,净值为零的或因损坏不能修复或因性能达不到规定标准而失去使用价值的,可以申请报废。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引言机关固定资产是指机关单位所拥有并用于长期经营、管理和办公的各类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设备、车辆等。
良好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于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转和高效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
2. 资产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2.1 资产管理责任部门: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由财务部门承担,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登记、盘点、报废和处置等管理工作。
2.2 资产管理人员: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人员是指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资产管理员、资产核对人员以及财务部门的相关人员。
资产管理员负责日常的资产监管,资产核对人员负责实地核对资产清册的准确性,财务部门的人员负责资产的登记和报废等工作。
3. 资产管理流程3.1 资产登记:机关固定资产的登记是指将机关固定资产纳入统一的登记系统中,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以及采购日期、采购价值等。
资产管理员应及时登记新购置的资产,并生成资产编号,以便后续的管理。
3.2 资产盘点:机关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以核实与登记资产清册的一致性。
资产管理员应组织资产盘点工作,并邀请财务部门的人员参与。
在盘点过程中,应记录资产的实际情况,包括损耗、涂改等情况,并及时更新资产清册。
3.3 资产使用和维护:机关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是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
资产管理员应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确保资产的价值和寿命。
定期维护工作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记录维护情况以及费用支出。
3.4 资产报废和处置:机关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需要遵循相关政策和程序。
当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资产管理员应及时报废。
报废资产需要填写报废申请并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待审核通过后进行资产处置。
3.5 资产外借:机关固定资产可以通过外借方式利用。
资产管理员应确保外借资产的安全,并制定相应的外借协议。
外借的资产需要进行记录和签字确认。
4. 资产管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4.1 保密性:机关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应保持机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查看、复制或传递资产信息。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下是有关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文,敬请参考阅读。
一、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房屋。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
一般设备包括:(1)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2)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
房屋:办公用房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1、综合计划财务处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2、综合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市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
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处根据经费,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六、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报废: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
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
单位资产管理制度(5篇)
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属于国有资产。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单位的固定资产,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保证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____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做到机构健全,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同时还要健全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保持正常、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单位的各部门要选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工作。
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统一接受县财政局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单位的固定资产,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分为六大类。
(一)房屋及建筑物。
(二)通用设备。
(三)专用设备。
(四)文物及陈列品。
(五)图书、档案。
(六)办公桌椅、电脑、照相机等。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固定资产(一)固定资产是指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____年(不含____年)、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不计起点单位价值。
(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____年(不含____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第七条凡是自制、捐赠或调拨的财产,符合上述规定之一的都应纳入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但原有的固定资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得增减其原值。
(一)因加工改制而增加其数量或提高质量时,按所开支的成本费增加其原值。
(二)成套设备,因毁损或拆除其原有一部分时,应减少其原值。
(三)房屋和建筑物的拆除、改建应按增减固定资产分别处理有关账务。
(四)大修理、修缮和维修所开支的费用,均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3篇)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资产的收购、使用、处置等环节,保障资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益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
一、设立资产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或委派专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和权限。
二、资产建设和采购管理: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资产建设和采购,制定明确的采购程序和标准,确保采购的资产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三、资产登记和归集:事业单位应对所有资产进行登记,包括资产种类、规格、数量、价值等信息,确保资产能够被有效管理和监控。
同时,要进行资产的归集,确保资产的归属和使用权。
四、资产使用和维护:事业单位应对资产进行合理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要制定相应的使用规范和维护计划,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五、资产处置和报废:事业单位对于不再需要或无法修复的资产,应进行及时处置和报废。
要制定明确的处置程序和标准,确保处置的资产能够获得合理的收益,同时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六、资产清查和盘点: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工作,核对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资产安全和风险管理:事业单位应加强资产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确保资产的安全。
同时,要进行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八、资产管理信息化:事业单位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快速查询,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以上是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和完善。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分类管理和责任分明的原则。
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
第三条机关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产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四条机关单位的资产管理责任人应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合法使用。
第五条机关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产管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的组织责任第六条机关单位应设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范;2.负责国有资产的登记、评估、处置等工作;3.监督和检查机关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4.提出国有资产管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有足够的人员和专业能力,保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机关单位的领导层应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领导责任,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十条机关单位的领导层和员工应接受国有资产管理的培训,提高资产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资产登记与评估第十一条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制度,确保资产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将所有国有资产进行登记,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十三条国有资产的登记信息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使用人员、使用情况、估值和使用年限等。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核对资产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评估制度,对国有资产进行定期评估,确定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期限。
第十六条资产评估应由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资产使用与保管控制第十七条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使用和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的使用权限和保管责任。
第十八条机关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岗位,负责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第十九条资产管理岗位的职责包括:1.负责资产的领用、领用凭证的签发和资产的归还;2.监督资产的使用情况,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3.确保资产的保管安全,防止资产丢失、损坏或被滥用;4.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核对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机关单位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资产安全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机关单位资产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三)严格管理,高效利用;(四)定期检查,及时整改。
第二章资产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资产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资产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和实施资产管理制度;(二)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三)对资产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建档;(四)负责资产调拨、报废、处置等工作;(五)监督、指导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本部门资产管理制度;(二)负责本部门资产的日常管理;(三)组织本部门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四)对资产调拨、报废、处置等事项提出意见。
第三章资产清查与盘点第七条资产管理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资产清查,各部门应按时报送资产清查结果。
第八条资产清查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清查方案;(二)组织清查工作;(三)对清查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四)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九条资产盘点应定期进行,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
盘点过程中,发现盘盈、盘亏或毁损的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第四章资产调拨与处置第十条资产调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配置,满足工作需要;(二)公开、公平、公正;(三)手续完备,程序规范。
第十一条资产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充分考虑资产的实际价值;(三)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资产调拨、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资产安全。
第五章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十三条资产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二)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三)按期检查,确保资产安全。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是指机关内部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管理的制度。
正确的固定资产管理可以提高资产利用率,降低维护费用,保证机关资产的长期稳定运作。
本制度范本旨在规范机关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保证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资产购置1.机关在进行资产购置前,必须制定购置计划,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购置计划中必须包括资产的类别、数量、价格、供应商等详细信息,并注明购置资金来源。
3.机关在购买资产时,应优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选择符合规定的可再生资源等环保型固定资产。
4.机关在购买资产时,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遵循政府采购法规定进行采购。
三、资产使用1.机关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
2.机关应制定详细的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定资产的领用、借用、归还、维护等流程,保证资产的安全和使用效率。
3.机关应对所有使用固定资产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资产使用意识和操作技能。
4.机关应定期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
四、资产维护1.机关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防止资产的过早损坏或报废。
维护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和故障维修等。
2.机关应建立维修档案,记录资产的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为以后的维护提供参考和依据。
3.机关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保险,确保资产在发生意外损坏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和修复。
五、资产报废1.机关应制定详细的资产报废管理制度,规定资产报废的条件、程序和责任。
2.机关在对资产进行报废前,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确定资产是否符合报废条件。
3.机关应对报废资产进行安全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他人造成损害。
4.机关应对报废资产进行清理和登记,确保报废资产的去向和使用情况。
六、资产盘点1.机关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清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机关应委派专人负责资产盘点工作,并建立相关的盘点制度和流程。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和加强全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一般单位会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XX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宁财绩[2008]101号)、《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财资规字[2010]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系统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坚持“政策标准统一、领导责任明晰、分级管理有序、责任落实到人、资产使用充分”的原则。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界定、配备、购建、登记、变动、使用、处置等方面。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四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由局办公室牵头,规划财务处、信息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事处、监察室按职责分工,协助局办公室共同做好固定资产购置审核、日常管理、报废核批等工作。
第五条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全局系统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指导和检查。
(二)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全局系统固定资产购入、盘盈(亏)、报废、遗失毁损等上报和审批手续,并及时转发各类审批通知书。
(三)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局系统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确保全局系统固定资产账、物、卡相符。
(四)建立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状态的各类台帐,定期编制固定资产实物状态的各类报表。
负责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实物状态增、减变动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规划财务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负责全局系统固定资产价值形成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各单位财务部门固定资产价值形成变动的相关工作。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流失,有效利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规定,并结合我委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第三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十一类:(一)土地类(二)房屋建筑类。
(三)通用机械设备类。
(四)专用机械设备类。
(五)交通运输设备类。
(六)电器设备类。
(七)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类。
(八)仪器仪表及量具衡器类。
(九)文化体育设备类。
(十)图书类。
(十一)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预算、核算和处置等项工作,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分类账、明细账,按固定资产的类别、部门进行核算。
单位后勤部门(行政、设备等有关部门下同)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清查盘点、保管、维修、处置等项工作。
根据财务部门设置的固定资产分类账,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后勤部门设置的固定资产卡片,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负责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第五条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是单位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应随单位财务收支预算一并编制。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的编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需求,经过财务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并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纳入单位预算。
第七条固定资产购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
第三章固定资产增加的管理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置、自行建造、原有固定资产的扩建和改建、接受捐赠、抵债、无偿调入等。
机关资产管理制度
通过制定本制度,加强对机关资产的管理与监督,防止资产 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有力 保障。
制度适用范围及对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
适用对象
本制度所称机关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器 、电子产品及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以及图书、档案等无形资产。
04
资产变动与处置
资产变动类型及情形
购置
新购、上级调拨、捐赠等途径增加的资产 。
置换
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交换资产。
减少
报废、出售、盘亏等途径减少的资产。
调整
因机构变动、职责调整、办公条件变化等 原因引起的资产重新配置。
资产处置规定及要求
资产处置应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严格按照规 定程序进行。
资产处置应坚持厉 行节约、防止浪费 的原则,采取合理 的方式进行。
资产处置应符合国 家和地方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
资产变动与处置的审批程序
提出申请
使用部门提出资产变动或处置申请 ,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审核审批
资产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按 照规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领 导审批。
组织实施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审批意见组织相 关部门实施资产变动或处置。
指用于办公和生活的电器设备,如空调、冰 箱、洗衣机等。
资产登记程序及要求
01
02
03
首次登记
新购置资产应当在验收合 格后一个月内进行登记, 并附上相关的购置发票、 验收报告等文件。
定期盘点
对所有资产进行定期盘点 ,确保资产数量的准确性 。
变更登记
当资产发生转移、报废、 丢失等情况时,应当及时 进行变更登记,并记录变 更原因和时间。
机关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和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下属机构管理的各类资产。
第三条机关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保值增值、规范管理、科学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合理利用资产,保障资产安全。
第四条机关资产管理应当坚持节约用地、节约用能、临近资源、延长使用寿命的方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五条机关资产管理应当充分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资产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机关资产管理应当强化监管和责任追究,建立并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章和制度,完善配套制度和规章,形成工作和管理的闭环。
第七条机关资产管理应当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资产管理意识和能力,健全资产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健全机关资产管理落实机制。
第八条机关资产管理应当注重政治纪律,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机关资产管理行为。
第二章资产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第九条机关应当建立资产管理工作机构,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或部门或派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机关应当配备专门从事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提供充足的技术和人才支持。
第十一条机关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十二条机关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应当接受资产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和约束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表现和行为。
第三章资产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机关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相关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规范资产管理行为。
第十五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产采购、报废报废和处置流程和标准,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及时更新。
第十六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管控资产的制度,包括资产盘点、入库出库、借用管理、使用管理等,确保资产的准确记录和安全使用。
第十七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维护和保养制度,包括设备检修、设备更新、设备保养等,确保资产安全的运行和延长寿命。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为加强和规范本院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具体由办公室集中管、各部门分管、纪检监察部门监管的管理机制。
第二条办公室为资产管理职能机构,其职责是:(一)明确专或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二)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建帐、资产登记卡片制作及张贴在墙;(四)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维护;(五)负责固定资产的发放、调拨、报废、处置等工作;(六)负责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统计汇总及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专职资产管理员的指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及新增资产的验收、领用和登记建账;(二)负责闲置和待报废固定资产的申报、移交工作;(三)负责将本部门资产变更信息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办理变更手续;(四)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要认真做好实物、账目的清点移交工作;(五)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的清理、检查、监督工作。
第四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责任追究。
第五条本院的固定资产指单位购置、调入、自制、盘盈和接受捐赠等方式获得的,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或单价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物品及具有特殊价值、应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的其他资产。
如房屋建筑、家具、办公用品、技术设备及软件、专用器材、专用仪器、交通设备、图书类资料等。
第六条增加固定资产时应贯彻勤俭节约和适用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按照预算计划,合理配置资产。
机关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机关资产管理制度范文机关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资产管理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机关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资产管理责任1. 机关领导是资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制定和组织实施资产管理方针政策,明确资产管理目标和责任。
2. 相关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资产清查、盘点、鉴定和处置等,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和高效。
三、资产分类管理1. 固定资产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进行管理,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
机关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记录固定资产的信息,包括名称、型号、数量、价值、使用部门、使用人等。
2. 动产分类管理动产包括办公用品、计算机设备、文具、车辆等。
机关应当制定规范的动产管理制度,包括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程序。
3. 公共财务资产分类管理公共财务资产是指机关使用的资金、证券、投资等财务资产。
机关应当建立公共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的使用、流转、评估、报告等程序。
四、资产采购管理1. 资产采购程序机关资产采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协议采购等方式。
机关应当建立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采购审批和采购监督等环节。
2. 资产采购规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资产采购规定,包括资产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供应商选择等具体要求。
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采购,确保资产采购的合理、规范和透明。
五、资产使用管理1. 资产使用授权机关应当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对资产使用进行授权,明确使用人和使用权限。
使用人应当履行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妥善保管资产,合理使用资产,不得私自买卖、转让或抵押机关资产。
2. 资产使用维护机关应当建立资产使用维护制度,明确维护责任和维护流程。
使用人应当定期检查资产的状况,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使用寿命。
六、资产清查盘点机关应当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资产清查盘点应当包括固定资产、动产和公共财务资产的检查,并记录清查结果,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国有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一、引言二、概述国有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指对其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进行规范和控制,以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资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资产登记、保管、清查、评估、使用、维修和处置等环节,旨在确保资产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三、资产登记资产登记是资产管理的基础,是确保资产信息准确的重要环节。
国有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制度,对各项资产进行标识、分类、核定和登记。
资产登记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使用部门等,登记形式可以是纸质资料或电子记录。
四、资产保管资产保管是指对国有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安全防护和合理存放的管理活动。
国有事业单位应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资产安全,如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水设施和控制措施。
五、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是对国有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周期性盘点核对的管理活动。
国有事业单位应制定清查方案,设置清查小组,对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资产错报、漏报等问题。
六、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对国有事业单位资产进行估价和评估的管理活动。
国有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资产评估,确保资产的价值准确反映在财务报表中,评估结果可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处置、转让、租赁等操作具有指导意义。
七、资产使用资产使用是指国有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利用其资产的过程。
国有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权限,制定资产维护保养、安全使用和管理办法,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使用寿命。
八、资产维修资产维修是指对国有事业单位资产进行保养和维修的管理活动。
国有事业单位应建立资产维修制度,保证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工作效率。
对于常规维修,国有事业单位可以自行维修;对于重大维修和设备重要性不高的,可以外包给专业机构进行。
九、资产处置资产处置是指对国有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出售、报废、租赁、转让等处理的管理活动。
组织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组织部单位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组织部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电子设备、图书资料等。
三、资产分类1. 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形态的资产。
2. 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但具有耐用性的物品。
四、管理机构及职责1. 组织部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部的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2)负责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保管、调拨、报废等工作;(3)负责资产的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4)负责资产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5)负责资产维修保养,确保资产正常使用。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规定使用资产,确保资产安全;(2)加强对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延长资产使用寿命;(3)及时报告资产损坏、丢失等情况;(4)配合资产管理办公室开展资产管理工作。
五、资产购置与管理1. 资产购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资产购置工作。
购置前,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预算编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 资产验收:购置的资产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确保资产质量符合要求。
3. 资产登记:资产购置后,应及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建立资产台账。
4. 资产调拨:资产调拨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5. 资产报废: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六、资产清查与盘点1. 定期清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产清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2. 不定期盘点: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不定期盘点,及时发现和处理资产问题。
七、资产管理考核1. 资产管理办公室对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资产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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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办公日常用品和单位内部购置的低值易耗品三类。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如购置、配备的常用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沙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机、照相机、碎纸机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办公日常用品是指不属于固定资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可在一段时间内多次使用的以下的物品。
包括:电话机、计算器、订书机、鼠标、键盘、U (硬)盘、打印机耗材、电池、水壶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属于前两类的其他用于职工个人或公用办公的一次性正常消耗物品。
包括:各类办公纸张、信封、订书钉、曲别针、燕尾夹、胶水、名片、档案盒(袋)、垃圾袋、中性笔等。
第二章资产购置、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各科室根据工作需求填写《固定设备采购申请单》进行申报,经批准后由综合科按照
程序进行采购。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个人、部门(科室)申领固定资产需在综合科进行实名登记备案,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分配,然后报财务科统一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处置或出租、出借。
第七条办公日常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综合科按照规定统一进行购置,使用科室、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办公日常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领取登记表》据实领用。
第八条资产配备使用按照节约化原则进行,使用部门(科室)要妥善有效使用,管理部门(科室)进行科学配备,确保资产配备合理、管理规范。
第三章资产损坏、丢失及报废
第九条资产使用人、部门(科室)必须妥善保管使用,若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资产损失、遗失,资产使用人须进行相应赔偿。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报废须按照程序进行,净值为零的或因损坏不能修复或因性能达不到规定标准而失去使用价值的,可以申请报废。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报废须由使用人、部门(科室)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逐级审签后交综合科统一报财务科进行备案销账,并将报废的固定资产退回综合科统一处理。
第十二条办公日常用品确实已不能使用,经综合科核定后统一将报废日常用品收回。
低值易耗品根据实际需求如
实申领,申领低值易耗品必须厉行节约。
第四章资产盘点
第十三条办公室每年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准确掌握办公室固定资产情况,并根据使用情况,提出调配意见。
日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每月对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准确核对入出库台账,做到出入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