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代工厂验厂核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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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代工厂验厂核查---评分表

食品代工厂验厂核查---评分表

代加工厂审查记录
代工公司名称:
代工公司地址:
代工方代表:
核查人:
核查日期: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参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人员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及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代工厂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及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基本要求为必需条件,不评分,有一项不符合条件,即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注:如代工厂有通过ISO9001或ISO22000等质量管理体系,且运行良好,给予加分10分
七、基本资质要求(必需,不计分)
加工方(被委托方)代表签字:。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表(SC)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表(SC)

附件2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页脚.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页脚.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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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设施(共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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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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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管理(共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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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制度(共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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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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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表(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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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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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核查日期:年月日核查组成员姓名(签名)单位职务核查分工核查员证书编号组长组员组员使用说明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1.1厂区要求1.保持生产场所环境整洁,周围无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无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各类污染源难以避开时应当有必要的防范措施,能有效清除污染源造成的影响。

符合规定要求。

3有污染源防范措施,但个别防范措施效果不明显。

1无污染源防范措施,或者污染源防范措施无明显效果。

2.厂区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划分明显。

生活区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防止交叉污染。

符合规定要求。

3厂区布局基本合理,生活区与生产区相距较近或分隔不彻底。

1厂区布局不合理,或者生活区与生产区紧邻且未分隔,或者存在交叉污染。

3.厂区道路应当采用硬质材料铺设,厂区无扬尘或积水现象。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表(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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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文本表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文本表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核查日期:年月日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使用说明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一、生产场所(共24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二、设备设施(共33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四、人员管理(共9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五、管理制度(共24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仅供个人参考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以下无正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食品代工厂验厂核查 - 评分表

食品代工厂验厂核查 - 评分表
室内排水流向不符合要求,或者相关防护措施严重不足。
0
2.3
清洁消毒设施
应当配备相应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清洁设施,必要时配备相应的消毒设施。清洁、消毒方式应当避免对食品造成交叉污染,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符合规定要求。
3
清洁消毒设施略有不足。
1
清洁消毒设施严重不足,或者清洁消毒的方式、用品不符合规定要求。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基本要求为必需条件,不评分,有一项不符合条件,即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评分标准
核查得分
核查记录
1.1
厂区要求
1.保持生产场所环境整洁,周围无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无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各类污染源难以避开时应当有必要的防范措施,能有效清除污染源造成的影响。
符合规定要求。
3
制度及记录情况内容略有不足。
1
无制度、无记录或者制度记录内容严重不足。
0
5.4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及不合格品管理
1.应当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并规定停止生产、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相关要求,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符合规定要求。
3
制度及记录内容略有不足。
1
无制度,或者制度内容严重不足。
0
符合规定要求。
3
个别设备的性能和精度略有不足。
1
生产设备不满足生产加工要求。
0
2.生产设备清洁卫生,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材质应当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脱落,表面光滑、无吸收性,易于清洁保养和消毒。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核查日期:年月日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使用说明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一、生产场所(共24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二、设备设施(共33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四、人员管理(共9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五、管理制度(共24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仅供个人参考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以下无正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明查打分表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明查打分表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明查打分表
现场检查地点名称:地址:
打分说明:L检查对象为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即获证企业。
2.检查事项均为必查项。
3.检查事项表述为“视情扣0.1-0.2分”是指,查验过程中发现资料不完整的,统一扣0.1分;发现资料不真实,统一扣0.2分。如该项存在扣分,请在“是”一栏中填写扣分分值。
4.现场随机抽查的产品及其原料、仪器仪表、标签标识等,每个项目的抽查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
检查项目
检查事项
是否存在扣分情形(划)
说明理由
(扣分须填写)


一、资料记录
L对照获证范围,查看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现象,若存在扣0.2分。
2.根据全覆盖例行检查或者监督检查结果,查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若问题项仍然存在,扣0.2分。
检查现场发现的其他应扣分事项*(请列出扣分理由并提出建议扣分分值,相关扣分事项需经组长签字同意)
合计扣分
现场检查人员:
10.核查企业关键生产设备情况。对照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存在设备缺失的,扣0.2分
11.对于产品不经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企业,查看在生产车间入口是否设置:更衣室,换鞋(穿戴鞋套)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洗手消毒设施;未设置以上任意1项及以上的,扣0.2分,虽设置但清洁、维护不当的,视情扣0.1-0.2分。
4.核查企业是否设置专人负责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未配备专人的,扣0.2分;虽配备专人但未明确岗Hale Waihona Puke 职责的,视情况扣0.1-0.2分。
5.查看原辅料清单及进货台账、进货票据和查验记录等,未能提供或不完整不真实的,视情扣0.1-0.2分。
6.查看关键环节控制记录是否符合控制措施的要求。无控制记录的,扣0.2;记录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情扣0.1-0.2分。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1 / 14
使用说明
.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要求制定.
.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分)、设备设施(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分)、人员管理(分)、管理制度(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分)等六部分,共个核查项目.
2 / 14
.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地“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地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分且总得分率≥地,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分地;
()核查项目总得分率<地.
.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地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分)
3 / 14
4 / 14
5 / 14
二、设备设施(共分)
6 / 14
7 / 14
8 / 14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分)
9 / 14
四、人员管理(共分)
10 / 14
五、管理制度(共分)
11 / 14
12 / 14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分)
13 / 14
14 / 14。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表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表

附件2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OEM代工厂验厂需准备资料

OEM代工厂验厂需准备资料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工厂面积
联络人 主要产品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35 36
评分项 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
质量控制 品质目标
OEM代工厂品质部调查评分表
分值 10 20
18 6
公司地址
注册日期 工厂人数 联系电话 主要客户
评分项细分 ISO9000 ISO14000两个体系认证 TS16949两个以上体系认证 ISO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流程文档 1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流程文档 TS16949管理体系及相关流程文档 有无明确的质量方针及目标 内部审核记录 有无对客户满意度调查 检验抽样方案是否明确并能有效实施 检验的状态是否有明确的标识 检验记录是否完整 检验员是否专职人员及其受培训/考核履历 是否有完善的可靠性试验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发现不合格时有无具体的纠正改善措施及记录 有无不良样板及明确的缺陷分类文件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及管控 客户投书处理流程否是得到客户确认 1、有品质目标98%以上,且实际直通率与制定目标偏差不大于 ±2% 2、有品质目标95%,且实际直通率与制定目标偏差不大于±2%
质量体系部、制 造部仓储部源自PMCPMC PMC PMC
表格编号:FMCG004A1
分值 3 3 4 3 3 5 3 3 3 2 2 2 2 2 2 2 2 2 6 5
1 of 2
得分
备注 质量体系部
质量体系部、业 务部
质量体系部
质量体系部、制 造部
序号 37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4 45 46 47
公司对计划部重视、一切都按计划指令生产 公司对计划部较重视、一般都按计划指令生产但有时例外 公司对计划部不重视、一般都按生产部门主管指令生产 公司无计划部、随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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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加工厂审查记录
代工公司名称:
代工公司地址:
代工方代表:
核查人:
核查日期:
使用说明
1. 本记录表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 本记录表参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 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 分)、管理制度(24 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 分)等六部分,共34 个核查项目。

4. 核查人员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 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 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代工厂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 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 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基本要求为必需条件,不评分,有一项不符
合条件,即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生产场所(共24 分)
、设备设施(共33 分)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分)
四、人员管理(共9 分)
分)
五、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共
告(半年度一次型式检验)。

无检验合格报告,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不0 全、不合格。

注:如代工厂有通过ISO9001或ISO22000等质量管理体系,且运行良好,给予加分10 分
七、基本资质要求(必需,不计分)
加工方(被委托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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