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措施标准版本
煤尘危害与防治措施(标准版)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尘危害与防治措施(标准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煤尘危害与防治措施(标准版)煤矿粉尘是危害煤矿安全的一种重大灾难,也是危害矿工生命安全的一项灾难,实时检测矿井下粉尘的浓度就成为煤矿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
1煤矿生产中粉尘的产生与分类在煤矿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岩矿微粒统称为煤矿粉尘,主要是岩尘和煤尘,它是在矿井生产如钻眼、爆破、切割、装载、落煤及运输和提升过程中,因煤岩被破碎而产生的。
不同的矿井由于煤、岩地质条件和物理性质及采掘方法、作业方式、通风状况和机械化程度的不同,粉尘的生成量有很大的差异;即使在同一矿井里,产尘的多少也因地因时发生着不同的变化。
一般来说,在现有防尘技术措施的条件下,各生产环节产生的浮游粉尘比例大致为:采煤工作面产尘量占45%-80%;掘进工作面产尘量占20%-38%;锚喷作业点产尘量5%-10%;其他作业点占2%-5%,各作业点随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矿尘的生成量也将增大。
2粉尘的危害如果人体肺部长期吸入大量的粉尘,就可能患尘肺病。
煤矿生产中,尘肺病因吸入粉尘成分不同,可造成三种主要病症。
吸入游离的二氧化硅(SIO2)含量较高的粉尘引起的尘肺病是矽肺病,患者多集中于长期从事掘进线上的工人;吸入煤尘和含游离二氧化硅的岩尘所引起的尘肺病称为煤矽肺病,患者多为掘进和采煤混合工种的工人;第三类是长期吸入煤尘所引起的尘肺病,医学称煤肺病,患者为长期从事采煤工作的工人。
三种主要职业病的患因,都是人体肺部长期吸入大量的粉尘所致,是一种严重的矿工职业病,工人一旦患病,当今的医学水平还很难彻底治愈。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本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本1. 简介在采煤工作面进行煤炭开采过程中,由于煤炭的开采、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煤尘。
这些煤尘不仅对职工的健康造成了危害,还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因此,制定综合防尘规定是确保采煤工作面正常运行和职工安全的重要举措。
2. 煤尘粉尘防治2.1 采取湿法降尘技术,如在煤矿车辆行驶道路铺设防尘垫,和使用喷水设备进行道路洒水,以减少煤炭运输过程中的粉尘产生。
2.2 机械化抽风,采用有效的通风设备,将煤尘和有害气体及时排出工作面,减少对职工的危害,同时达到减少煤尘飞散的效果。
2.3 定期检查和维护采煤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煤炭开采过程中排放的粉尘数量。
2.4 合理规划和设置工作面的作业区域,尽量减少暴露在外的工作面面积,减少煤尘飞散的可能性。
3. 作业人员防护3.1 确保作业人员穿戴合适的防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和耳塞等,减少煤尘对呼吸道和眼睛的刺激。
3.2 提供全面的工作培训,教育和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掌握防护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 清洁和维护4.1 采取定期清洁工作导向,对工作面进行及时清扫,清除堆积的煤尘和杂物,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4.2 建立清洁保养制度,对设备、机械和工作面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煤尘的产生和飞散。
5. 管理措施5.1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保证采煤工作面的有序进行。
5.2 加强监测和检测,定期对工作面的粉尘进行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面的防尘效果。
5.3 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对防尘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工具。
5.4 设立防尘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和监督工作面的防尘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确保防尘工作的有效实施。
6. 总结综合防尘规定是采煤工作面的重要管理措施,通过合理采取湿法降尘技术、机械化抽风、作业人员防护、清洁和维护以及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和粉尘,保护职工的健康和安全,确保采煤工作面的正常运行。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文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确保煤矿生产环境安全,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应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切实可行性的原则。
第三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应依法依规进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应将预防和控制并重、综合施策和科技引领相结合。
第五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应采取综合治理、分类治理的方法,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不同职业暴露和不同工艺工作环节,促进煤矿生产全面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煤矿井下粉尘监测和评价第六条煤矿井下粉尘监测应定期开展,对井下各个区域、工作面等重点区域进行一次或多次监测。
第七条煤矿井下粉尘监测应采用科学、准确、可靠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可信。
第八条煤矿井下粉尘监测应包括总尘和游离二氧化硅尘的监测,对超标及时预警和报告。
第九条煤矿井下粉尘评价依据监测结果进行,根据煤矿井下工作环境情况,评估粉尘对职工健康的影响。
第三章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措施第十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应采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煤矿井下技术措施包括粉尘隔离、局部通风、通风降尘等,在设计和改造井下设施时充分考虑粉尘防治需求。
第十二条煤矿井下管理措施包括科学施工管理、工艺流程优化、定期清洁保养等,确保粉尘防治措施的有效运行。
第十三条煤矿井下个体防护措施包括佩戴防尘口罩、穿戴防尘服、个人卫生等,职工应按要求佩戴和使用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要加强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提高粉尘防治技术和装备的水平和效果。
第四章煤矿井下粉尘防治管理第十五条煤矿负责人应对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统筹、领导和组织。
第十六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应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十七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应开展专业培训,提高职工的粉尘防治意识和技能。
(完整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整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间隔煤尘爆炸及粉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更正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校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可是激励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丁木标准。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8煤尘爆炸性判断方法MT157 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 MTl59矿用除尘器 MT/T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MT422 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 质量法 ) MT/T441 巷道掘进混杂式通风技术规范MT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AT694 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 (2004 年版 )3 整体要求3.1 采煤工作面应采用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 1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 l0m~l5m 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 l0m~l5m 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75% ;回风巷距工作面 l0m ~l5m 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75% 。
3.2 掘进工作面应采用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 ;其他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75% ;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放炮 l5min 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 ,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
矿井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2023
矿井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2023年度)陕西省榆林市大梁湾煤矿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审批签字审批意见矿井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矿井综合防尘的规定,为消除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防尘措施。
一、编制原则和依据(一)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5号令)、《综掘工作面防尘技术规范》(MT/T1189-2020)、《综采工作面防尘技术规范》(MT/T1188-2020)等相关法规文件;(二)2023年矿井生产计划及大梁湾煤矿目前矿井综合防尘现状。
二、成立防尘组织机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成员:安全副总、通防副总、生产副总、机电副总及各科室区队相关负责人。
一、矿井防尘概况(一)采掘工作面生产布局:一个综采工作面即30107工作面,30108为接续工作面。
一个掘锚机掘进工作面即东翼辅助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
接续掘进工作面为30201、30202胶运顺槽、辅运顺槽。
(二)煤层地质情况:井田内可采煤层 3 层,自上而下分别为 3、4-1和 9 号煤层,其中本井田仅获准开采 3 号煤层,煤层平均厚度6.54m。
根据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检测中心2015年 11月提供的《陕西省榆林市大梁湾煤矿有限公司煤尘爆炸性、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井田内3号煤的煤尘有爆炸性。
(三)防尘洒水系统情况:矿井建有防尘系统,管路铺设到位。
防尘储水池660 m³两个(410、250) m³,主管路φ159㎜,支管路φ108㎜和φ57㎜,主斜井、胶带输送机大巷、胶运顺槽每隔50m设有三通阀门,其他巷道每隔100m设有三通阀门用于消尘洒水。
矿井总入风主斜井、副斜井,盘区入回风、采掘工作面入回风设有风流净化设施,井下各运输转载点设有喷雾装置。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5篇)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做到煤矿防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必须最大限度的减少井下各产尘点的产尘量,提高捕尘、捉尘效果,针对目前的实际条件和装备水平,现制定以下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一、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1、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实施煤体注水工艺,不注水或注水效果不好的地点严禁放炮落煤,对强行生产者按严重违章论处(班长、放炮员、技术员)。
2、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必须严格要求把关,不能流于形式,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注水效果,每班由安全员、调度员负责监督注水效果,注水结束后,注水人员必须填写注水记录,由跟班技术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按违章论处。
3、采煤工作面上班注水范围要保证够下班采煤,无注水地段不准生产。
4、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使用水泡泥,不准用煤粉或其他屯炮,否则不准放炮。
5、采煤工作面放炮结束后,必须坚持先洒水,减小煤尘飞扬。
6、采煤工作面和下巷溜子机头处,洒水喷枪等喷雾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随着工作面煤量的多少正确使用。
无喷雾装置或喷头不管用,不准生产。
7、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保证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
在生产期间,根据本区内工作情况,保持开启,严禁私自停止,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
8、采煤工作面在采舍帮煤时,尽量低位放煤,减小产尘量,并在放煤地点回风侧进行洒水降尘,不降尘不准出舍帮煤。
9、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必须保证每班冲刷、清扫一次,杜绝煤尘堆积,发现一处,追究班长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1、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发现有干打眼者,按严重违章论处。
2、掘进工作面必须有洒水管路,距工作面迎头不得超过____米。
3、掘进工作面在放炮前、落煤前必须先在掘进工作面____米内进行全面洒水。
放炮后,在出煤前,要先洒水,坚持不洒水不变攉煤。
4、掘进头向外____米范围,必须有可靠的喷雾装置,并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放炮后坚持喷雾洒水。
矿井防止粉尘污染安全技术措施
5、上述以外的巷道:由防尘队负责。
三、冲刷周期 1、各水平大巷、井筒、采区进回风巷每月除尘一次,局部积尘巷段必须及时进行除尘, 辅助巷道可视现场情况及时进行除尘。
2、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每半月除尘次。
2、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每半月除尘一次。 3、容易产尘的巷段必须做到及时除尘,对采取下行风的回风巷道必须安排专人班班进行 除尘。
4、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安全出口50m范围内,必须班班进行除尘,各转载点前后20m 范 围内必须进行班班除尘。
5、掘进迎头30m范围内,在放炮前后,必须对巷道周边除尘一次,迎头后所掘巷道必须 及时进行除尘。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综合防尘安全质量标准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为 彻底消灭积尘,杜绝煤尘堆积,消灭煤尘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的身体健康,特 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如下,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 、区域的划分及责任 1、电机车运输巷及联络通道:由机运队负责。 2、采煤工作面:由采煤队负责(范围:工作面、材料道、运输巷、中间巷及联络通道)。 3、掘进工作面:由掘进队负责(范围:从开口点至迎头)。 4、硐室:由使用单位负责,大型设备要悬挂除尘牌板。 5、地面装卸场地:由地面装卸工区负责。 6、上述以外的巷道:由防尘小组负责。 二、冲刷周期 1、各水平大巷、井筒、采区进回风巷每月除尘一次,局部积尘巷段必须及时进行除尘, 辅助巷道可视现场情况及时进行除尘。
6、机电硐室每月进行一次除尘、机电设备每班进行一次除尘。 三、防尘措施
(一)防尘水源 1、矿井防尘水源有效容积不小于200m3 或满足2小时以上的防尘用水; 2、防尘用水水质: PH 值在6-9.5范围内;悬浮物不得超过150mg/L;悬浮物粒径不得大于 0.3mm: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档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4 粉尘治理4.1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符合以下要求的防尘供水系统:4.1.1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注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
4.1.2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m或50m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4.1.3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的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范围内。
4.2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4.3 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
4.3.1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但必须采取捕尘措施。
4.3.2采煤工作面应有由国家认定的机构提供的煤尘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可注水煤尘采取注水防尘措施。
4.3.3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4.3.4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
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同步喷雾。
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综合防尘系统。
4.3.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用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4.3.6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4.3.7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用湿式钻眼。
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尘或软煤尘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扑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必须采用除尘器除尘。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标准(AQ1020-202X)4 粉尘治理4.1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符合以下要求的防尘供水系统: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注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
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全部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m或50m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的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范围内。
4.2井下全部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肯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4.3 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
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纳湿式钻眼,但必须采取捕尘措施。
采煤工作面应有由国家认定的机构提供的煤尘可注性鉴定汇报,并应对可注水煤尘采取注水防尘措施。
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
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同步喷雾。
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综合防尘系统。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纳自动操纵风流净化水幕。
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纳湿式钻眼。
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尘或软煤尘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扑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必须采纳除尘器除尘。
2024年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
2024年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开采作业中的粉尘防治工作。
第三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煤矿井下的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四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煤矿企业,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应充分考虑不同矿井的特点和条件,科学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二章粉尘防治标准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应遵守以下标准:(一)煤尘标准:煤矿井下的煤尘含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二)二氧化硅标准:井下作业环境中的二氧化硅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三)其他粉尘标准:根据不同井下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其他粉尘标准。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全面的粉尘监测体系,对井下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定期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粉尘防治措施第八条在井下作业过程中,煤矿企业应采取以下粉尘防治措施:(一)在井下作业区域布置粉尘监测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二)采用湿法喷洒、覆盖等方法,降低粉尘的扬尘量;(三)加强通风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井下作业环境的通风良好;(四)加强车辆和机械设备的维护和清洁,减少粉尘的产生;(五)培训矿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保护自身免受粉尘侵害;(六)定期对井下作业区域进行清理和保洁,防止积尘。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事故报警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发生粉尘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和救援。
第四章装备和设施要求第十条在井下作业过程中,煤矿企业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粉尘防治装备和设施,包括:(一)粉尘防治设备:包括湿法喷洒设备、除尘设备等;(二)通风设备:保证井下作业环境的通风良好;(三)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尘口罩、防尘服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和处罚。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措施.
煤矿进下粉尘防治措施1. 粉尘综合防治总体要求1、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防治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10~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离工作面10~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2、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3、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防治措施,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4、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转载及运输环节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5、煤矿井下所使用的防、降尘装置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6、个体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尘用具。
2. 防尘措施主要是防止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标准,防止产生职业危害。
综合防尘措施腾龙煤矿产生粉尘的尘源地点主要是:①采、掘工作面;②采煤工作面的运输顺槽;③装载点及卸载点;④主斜井;⑤运输大巷;⑥区段溜煤眼;⑦盘区煤仓;⑧运输上山;⑨地面储煤场;⑩排矸场。
要将空气中的矿尘浓度降到安全标准以下,矿井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并以风、水为主。
包括通风防尘、湿式作业、净化风流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1)通风除尘:通风除尘是利用风流将井下作业地点的悬浮矿尘带出,稀释和排出工作地点悬浮粉尘,防止过量积聚的有效措施。
因此控制好风速对防尘具有良好的效果,一般掘进工作面最优风速0.4~0.7m/s,回采工作面为1.5~2.5m/s,不允许超过4m/s。
2)巷道降尘:(1)离掘进工作面20m左右地方设置水幕净化风流,放炮后开启供水阀门。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文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文在煤矿井下作业中,粉尘是一个重要的安全问题。
煤矿井下粉尘的防治工作是保障煤矿作业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防治煤矿井下粉尘,确保矿工的健康和安全,制定了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本文旨在介绍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煤矿井下粉尘的来源煤矿井下粉尘主要由三种来源产生:煤炭破碎、装煤和运输车辆。
1.煤炭破碎:井下的煤炭破碎是粉尘产生的主要来源。
煤炭经过破碎和粉碎后会产生大量的细小颗粒,这些颗粒在空气中飘散,形成粉尘。
2.装煤:煤炭装载过程中,由于装煤机的振动和煤炭的倾泻,会产生大量的颗粒物,其中部分会形成粉尘。
3.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在井下运输煤炭的过程中,轮胎和地面的摩擦会将地面上的颗粒物提起,并形成粉尘。
二、煤矿井下粉尘的危害煤矿井下粉尘主要通过吸入、经皮吸收和飞溅等途径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1.吸入:粉尘中的细小颗粒物在空气中悬浮时间较长,容易随着呼吸道进入人体,引起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等。
2.经皮吸收:粉尘中的化学物质可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人体,对肌肤和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3.飞溅:井下作业中,由于煤炭的破碎和装载过程中的震动,会使粉尘飞溅,直接破坏矿工的视觉,增加工作的危险性。
三、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措施为了有效防治煤矿井下粉尘,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制定了以下的防治措施:1.采取湿法作业:在煤炭破碎和装载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可以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
湿法作业可以通过喷水、喷雾等方式将粉尘湿润,减少粉尘的飞散。
2.使用粉尘剂:在煤炭破碎和装载的工作场所,可以使用粉尘剂进行喷洒。
粉尘剂可以降低粉尘的飞散,形成一层保护膜覆盖在煤炭表面,减少粉尘的产生。
3.改进设备和技术:通过改进设备和技术,降低煤炭破碎和装载的震动和振动,减少粉尘的产生。
可以采用减振设备、改进装载机结构等方式来改进设备和技术。
4.加强通风系统:加强井下通风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清除粉尘。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通用版)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通用版)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194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通用版)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第一章防尘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1条设计和建设矿井时,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洒水系统,即:一、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
二、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米或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三、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l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第12条《规程》第156条: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即:一、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105条的规定。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采取煤层注水湿润煤体和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二、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须加强煤层注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
完整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总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及粉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丁木标准。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8 煤尘爆炸性鉴定方法MT157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MTl59矿用除尘器MT/T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MT422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质量法) MT/T441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MT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AT694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3总体要求3.1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工作面l0m ~l5m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3.2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其他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放炮l5min 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3.3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十或等于85%。
矿井粉尘防治措施
矿井粉尘防治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并组织实施。
为夯实我矿综合防尘基础,进一步改善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危害,实现我矿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巩固我矿综合防尘质量达标和优化防尘设施的管理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特编制措施如下:一、防尘系统管路及喷雾洒水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地面设有两个容积为300m3的静压水池,两个水池的日常储水量均不得小于200m3。
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1、矿井主斜井、副斜井及回风斜井,矿井辅助运输大巷、带式运输机大巷与回风大巷,采煤工作面所属带式运输机顺槽、辅助运输顺槽及回风顺槽,综掘巷道、各个转载点及工作面等产生粉尘和有可能粉尘堆积的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和喷雾洒水装置,并按规定安设支管与阀门(胶带运输系统每50m设一个三通,其它巷道每100m设一个三通)。
每隔100米有从其它巷道引过三通阀门的辅运巷,可不设管路。
2、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3、井下主要进、回风巷应根据风流中粉尘浓度设置净化水幕,主要进风大巷每隔500~1000m设置1道水幕;主要回风大巷每隔1000~2000m 设置1道水幕;采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设置2道净化水幕;主运系统每隔500m~1000m设置1道水幕,井下所有转载点都应设置转载喷雾。
二、综采防尘措施1、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
在静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加压泵,内外喷雾系统完善,雾化效果好。
2、支架有自动喷雾系统的工作面,应合理设定喷雾时间,保证支架自动喷雾系统的正常使用;没有支架自动喷雾系统的工作面,必须安设架间喷雾系统,架间喷雾间距不得大于30m,每道至少应设有2个雾化效果好的喷嘴。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档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4 粉尘治理4.1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符合以下要求的防尘供水系统:4.1.1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注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
4.1.2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m或50m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4.1.3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的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范围内。
4.2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4.3 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
4.3.1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但必须采取捕尘措施。
4.3.2采煤工作面应有由国家认定的机构提供的煤尘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可注水煤尘采取注水防尘措施。
4.3.3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4.3.4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
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同步喷雾。
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综合防尘系统。
4.3.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用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4.3.6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4.3.7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用湿式钻眼。
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尘或软煤尘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扑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必须采用除尘器除尘。
AQ1020-2008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标准
AQ1020-2008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标准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总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隔绝煤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本标准引用了多个文件作为标准的条款,其中包括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8煤尘爆炸性鉴定方法、MT157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MTl59矿用除尘器、MT/T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MT422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质量法)、MT/T441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MT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AT694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和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
总体要求方面,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锚喷作业、井下煤仓放煤门、溜煤眼放煤门、转载及运输环节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以达到不同要求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和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
具体来说,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和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要求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要求大于或等于70%或75%。
放炮15分钟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要求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要求大于或等于80%。
锚喷作业人员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要求大于或等于85%。
井下煤仓放煤门、溜煤眼放煤门、转载及运输环节的总粉尘降尘效率要求大于或等于85%。
此外,煤矿井下所使用的防、降尘装置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防尘措施必须在煤层注水前进行,确保煤层湿润并减少粉尘产生。
4.4.2在采煤工作面,必须预先湿润煤体,以减少煤尘产生。
湿润应在采煤机进入工作面之前进行,并且应保持工作面湿润状态。
4.4.3对于煤仓和溜煤眼,必须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对于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必须关闭放煤口闸板并设置引水管。
4.5除尘设备4.5.1在需要除尘的场所,必须安装除尘设备。
煤矿矿井粉尘防治措施
煤矿矿井粉尘防治措施一、防尘系统管路及喷雾洒水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地面设有两个容积为300m3的静压水池,两个水池的日常储水量均不得小于200m3。
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1、矿井主斜井、副斜井及回风斜井,矿井辅助运输大巷、带式运输机大巷与回风大巷,采煤工作面所属带式运输机顺槽、辅助运输顺槽及回风顺槽,综掘巷道、各个转载点及工作面等产生粉尘和有可能粉尘堆积的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和喷雾洒水装置,并按规定安设支管与阀门(胶带运输系统每50m设一个三通,其它巷道每100m设一个三通)。
每隔100米有从其它巷道引过三通阀门的辅运巷,可不设管路。
2、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3、井下主要进、回风巷应根据风流中粉尘浓度设置净化水幕,主要进风大巷每隔500~1000m设置1道水幕;主要回风大巷每隔1000~2000m设置1道水幕;采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设置2道净化水幕;主运系统每隔500m~1000m设置1道水幕,井下所有转载点都应设置转载喷雾。
二、综采防尘措施1、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
在静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加压泵,内外喷雾系统完善,雾化效果好。
2、支架有自动喷雾系统的工作面,应合理设定喷雾时间,保证支架自动喷雾系统的正常使用;没有支架自动喷雾系统的工作面,必须安设架间喷雾系统,架间喷雾间距不得大于30m,每道至少应设有2个雾化效果好的喷嘴。
3、采煤工作面胶运顺槽(包括转载点)每500~1000m设1道水幕,回风顺槽每1000~1500m设1道水幕,但水幕总数不得少于2道,其中靠近工作面的1道水幕距工作面不得大于30m。
三、综掘防尘措施1、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用专用探水钻打探水眼、冲刷巷帮和净化水幕等综合防尘措施。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
(三十五)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如下:粉尘种类游离SiO2含量(%)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煤尘≤55.0岩尘5~102.510~301.030~500.5≥500.2水泥尘<101.5(三十六)粉尘监测采样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如下:类别生产工艺测尘点布置回采工作面采煤机落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回风侧10~15m处司机操作采煤机、液压支架工移架、回柱放顶移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刨煤机、工作面爆破处在工人作业的地点风镐、手工落煤及人工攉煤、工作面顺槽钻机钻孔、煤电钻打眼、薄煤层刨煤机落煤在回风侧3~5m处掘进工作面掘进机作业、机械装岩、人工装岩、刷帮、挑顶、拉底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m处掘进机司机操作掘进机、砌碹、切割联络眼、工作面爆破作业在工人作业地点风钻、电煤钻打眼、打眼与装岩机同时作业距作业地点3~5m处巷道中部锚喷打眼、打锚杆、喷浆、搅拌上料、装卸料距作业地点回风侧5~10m处转载点刮板输送机作业、带式输送机作业、装煤(岩)点及翻罐笼回风侧5~10m处翻罐笼司机和放煤工人作业、人工装卸料作业人员作业地点井下其他场所地质刻槽、修理巷道作业人员回风侧3~5m处材料库、配电室、水泵房、机修硐室等处工人作业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露天煤矿钻机穿孔、电铲作业下风侧3~5m处钻机司机操作钻机、电铲司机操作电铲司机室内地面作业场所地面煤仓等处进行生产作业作业
人员活动范围内(三十七)呼吸性粉尘浓度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时段进行,呼吸性粉尘可采纳定点或个体方法进行。
监测周期如下:监测种类监测地点监测周期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剥)工作面3个月1次其他地点6个月1次定点呼吸性粉尘1个月1次粉尘分散度6个月1次游离二氧化硅含量6个月1次。
2024年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样本(二篇)
2024年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样本为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粉尘的有效控制,降低煤尘爆炸风险,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中防治粉尘危害的相关规定,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以下为规范内容摘要:一、防尘措施在矿井设计与建设阶段,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洒水系统。
具体要求如下:1. 地面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立方米,并配备备用水池,其贮水量应满足井下连续用水需求。
2. 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至所有可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在需要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按规定的间隔设置三通及阀门。
3. 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确保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毫克/升,粒径不大于0.3毫米,pH值控制在6至9.5范围内。
二、风速控制1. 井巷中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在《规程》规定的范围内,调整风量或通风系统时,应相应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2.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取相应防尘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适当提高风速,但不得超过5米/秒。
3. 回采工作面风速超过2.5米/秒时,必须加强煤层注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
三、防尘措施的实施1. 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刷洗井帮巷壁等综合防尘措施。
2. 回采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水炮泥、喷雾、洒水等防尘措施。
3. 采煤机、掘进机必须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的设备不得使用。
4. 井下所有矿车应保持完好,防止漏煤。
5. 煤仓、溜煤眼、翻罐笼等地点应进行喷雾洒水或设置除尘器。
四、采煤工作面防尘1. 煤层注水应根据煤层厚度、倾角、断层情况及煤的孔隙率等因素选择长孔或短孔注水。
2. 采空区灌水可用于分层开采厚煤层或近距离煤层群的开采过程中。
3. 防尘效果的检查包括降尘率和湿润煤体效果的评估。
五、机采防尘、自移式液压支架防尘、炮采防尘等具体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六、通风防尘在煤层倾角小于规定角度的采煤工作面,或大于规定角度但满足《规程》要求的采煤面,可采用下行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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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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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尘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我矿粉尘浓度测定记录,我矿井下粉尘浓度大于正常安全生产的粉尘安全浓度,根据这个情况特制订以下降尘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所使用的防、降尘装置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防尘措施主要是防止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标准,防止产生职业危害
温家塔煤矿产生粉尘的尘源地点主要是:①采、掘工作面;②采煤工作面的运输顺槽;③各转载点;
④主斜井;⑤运输大巷;⑨地面储煤场。
要将空气中的矿尘浓度降到安全标准以下,矿井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并以风、水为主。
包括通风防尘、湿式作业、净化风流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1)通风除尘:通风除尘是利用风流将井下作业地点的悬浮矿尘带出,稀释和排出工作地点悬浮粉尘,防止过量积聚的有效措施。
因此控制好风速对防尘具有良好的效果,一般掘进工作面最优风速0.4~
0.7m/s,回采工作面为1.5~2.5m/s,不允许超过4m/s。
2)巷道降尘:(1)离掘进工作面30m左右地方设置水幕净化风流,掘进作业时开启供水阀门。
水幕随着掘进工作面推进而挪动位置,一般每推进20m挪动一次。
(2)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离工作面20米左右地方设置水幕净化风流,在辅运大巷和
22102运输顺槽交叉处设置水幕。
(3)另外在转载点设喷雾洒水降尘。
根据风流中粉尘浓度而开启供水阀门。
3)巷道风速检测及要求:定期检查各个巷道的风速,及时调整和控制不合理的风速,防止因风速过大扬起落尘或风速过小不能及时带走空气中的粉尘。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井巷名称允许风速(m/s)
最低最高
副斜井8
主斜井 4
风井8
主要进、回风巷8
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0.25 4
掘进中的岩巷0.15 4
其他通风行人巷道0.15
4)粉尘检测及要求:矿上配备粉尘采样器(矿用本质安全型)用于检测采、掘工作面以及其他产生粉尘较大地点的空气,本矿采用CCHZ-1000全自动粉尘测定仪一台,可及时发现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是否超限,若超限立即分析并采取对应措施,并由专人进行矿井粉尘的检测。
5)及时清尘:每个区队要求定时清扫和刷洗巷道周壁沉积的煤尘,以防止煤尘在井下堆积超标。
6)个体防护:为了防止尘害,保护职工健康,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切实抓好控制和消灭尘肺的发生的工作。
加强防尘工作的领导,贯彻防尘措施,提高防尘、降尘效果。
有计划的对工人进行定期检
查,并建立健康档案,了解尘肺病发病情况,为进一步作好防尘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个体防护是综合防尘工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个体防护的防尘用具主要包括:防尘口罩、防尘帽、防尘呼吸器等,其目的是使佩戴者能呼吸净化后的清洁空气、又不影响正常工作。
温家塔煤矿采用经济实用的防尘口罩作为其个体防护的措施,对长时间工作在采掘工作面等产尘大的地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
回采、掘进工作面除尘
1)喷雾洒水
1)在采掘工作面转载点等井下作业地点,均设置喷雾器喷雾洒水。
该方法简单方便、经济、有效,降尘率为30~60%。
4)为降低风流中的矿尘浓度,可以设置水幕净化
风流。
即在巷道安装全断面喷雾装置,使整个巷道断面上都布满雾体。
2)采用合理的风速
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的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转载点及运输防尘主要措施
(1)在采掘工作面转载点以及从工作面一直到主斜井的运输线路(巷道)均配备洒水防尘装置进行喷雾洒水。
(2)各转载点均配备喷雾洒水等防尘装置进行喷雾洒水降尘,作业时开启降尘装置。
(4)转载点落差宜小于或等于0.5m,若超过0.5m,则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
在装煤点下风侧20m以内,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采面回风巷应至少安设两道风流净化水幕。
(5)及时对井下的采掘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运输大巷及主斜井等巷道进行清洗。
冲洗巷道由顶板、两帮、巷道底部顺次进行。
(6) 在副斜井、主斜井、运输大巷、工作面进回风顺槽等巷道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以便接管冲洗巷道。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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