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解读(2014.9)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1.引言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越来越关注,畜禽饲料的质量安全问题也受到了广泛关注。
饲料作为畜禽养殖的基础,其质量安全不仅直接影响到养殖业的发展,而且也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制定科学的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至关重要。
2.定义2.1 饲料饲料是指供给畜禽及水生动物摄取的各种物质的混合物,包括自然饲料和配制饲料。
2.2 饲料质量饲料质量是指饲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天然饲料和人工添加饲料合格率、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检测结果等方面。
2.3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是指有关部门和企业为确保饲料质量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和制度,旨在从饲料的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对饲料质量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和管理。
3.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重要性3.1 保障畜禽饲养健康饲料直接关系着畜禽的健康和成长,优质的饲料能够提高畜禽的生产力,减少疾病的发生率,从而保障畜禽养殖的可持续发展。
3.2 保障食品安全畜禽的饲养是食品生产的重要环节,饲料质量安全的问题直接影响着食品的质量安全。
饲料污染和添加禁用物质等问题直接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高度重视。
3.3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我国有关饲料的法律法规越来越严格,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也是企业遵循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
只有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才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目标4.1 确保饲料符合质量安全标准通常情况下,制定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首要目的就是确保饲料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包括饲料中有害物质的检测、添加剂使用的安全性、原材料进行记录等等,都是为了确保饲料的质量安全。
4.2 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饲料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生物、化学、物理等风险,需要通过风险评估体系来进行验收。
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不仅可以减少饲料的安全风险,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发生率,而且也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好的发展。
4.3 实现可持续的饲料生产通过实施完善的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可以实现放心的饲料生产,为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解读20149
检委。托检并测对的检,测应当结索果取进保行存受分析评
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证书
价。委托检测的,应当索取保
及附表复印件。证书附表标明
了存资受质委范托围 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
证定书期更及换附原表料复品种印件。
逐批自检或委检。
检测能力见附表
8. 原料进货台账
人工投料口
空气压缩系统 微机电控系统 人工投料口 混合机 成品仓
流程图注意事项: 用标准的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GB/T24352-2009)绘制工艺
流程图 流程图应与实际生产相一致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工艺流程图应体现有二级混合即两台混合机 流程图中的设备编号应与设备明细表中的序号一致 流程图中应体现除尘风网系统
湖南省饲料工业办公室 杨建武
2014.09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业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 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韩长赋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规范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2. 适用范围: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精 料补充料。
不适用范围:添加剂、混合型添加剂、单一饲料
3. 要求企业: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全程控制
4. 企业义务 年度备案,饲料统计。有委托生产行为的,双方分别备案。
委托生产的
委托方
被委托方
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
提供的资料:1. 双方的许可证号 2. 委托合同复印件 3. 双方营业执照 4. 委托产品标准 5. 产品标签样稿
【VIP专享】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食品消费结构的升级,人们在消费跟多的肉蛋奶和水产品的同时对舌尖上的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饲料是动物的食品,饲料质量安全是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和保障也是食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和基础。
我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饲料质量安全工作,为了促进饲料行业发展保障饲料的安全。
1999年国务院制定发布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对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
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农业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不断完善发展我国饲料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为了适应饲料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2014年1月,在借鉴国内外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农业部制定发布了饲料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对饲料企业的日常管理提出了更加全面严格的要求,它的全面实施并将为行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做强做大发挥重要作用。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第三章生产过程控制第四章产品质量控制第五章产品贮存与运输第六章产品投诉与召回第七章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总则部分规定了饲料安全管理规范的制定依据试用范围和监督管理的内容。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是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的,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的企业,在生产中必须严格遵守本规范的各项规定,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原料是饲料质量安全的源头,原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饲料产品品质,是决定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先决条件,因此做好原料的采购与管理是饲料生产的首要环节,饲料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的采购管理。
在饲料企业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原料采购与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评价、原料验收、原料仓储管理、原料进货台账建立。
在本规范中所讲的供应商包括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
一、供应商评价供应商的诚信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原料质量的优劣,为了从源头上保证饲料产品的质量,饲料企业要制定相应的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本规范旨在规范饲料企业的生产行为,以保障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
为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企业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同时,企业应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年度备案和饲料统计义务。
如有委托生产行为,托方和受托方应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原料采购与管理方面,企业应加强对原料的采购管理,全面评估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填写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
如果企业统一采购原料供分支机构使用,分支机构应复制、保存合格供应商名录和供应商评价记录。
同时,企业应建立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和原料验收标准,逐批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查验或检验。
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应规定采购验收流程、查验要求、检验要求、原料验收标准、不合格原料处置、查验记录等内容。
2.原料采购和仓储管理规定企业应该制定原料验收标准,包括通用名称、主成分指标验收值、卫生指标验收值等内容。
卫生指标验收值应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果企业采购实施行政许可的国产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应该逐批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并填写保存查验记录。
查验记录应该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
如果没有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经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
同样地,如果企业采购实施登记或者注册管理的进口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也应该逐批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并填写保存查验记录。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第四条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年度备案和饲料统计义务。
有委托生产行为的,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 以下简称原料)的采购管理,全面评估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填写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一)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应当规定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记录等内容;(二)从原料生产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评价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三)从原料经销商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经销商名称及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四)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名称、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供应商为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评价日期等信息。
企业统一采购原料供分支机构使用的,分支机构应当复制、保存前款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和供应商评价记录。
饲料企业质量安全规范郭吉原PPT课件
2020/11/9
33
《规范》是法规要求的饲料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销售追溯
产品投诉与召回
过程控制
产品贮存及运输
源头把控
产品质量控制 生产过程控制
原料采购与管理
4
《规范》的特点:
➢ 强制性:政府执法的依据,企业必须执行; ➢ 覆盖全过程:国家从法律上规定从原料采购-饲料生产-
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 完善的质量体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标准
第一种情况,自主检测,对原料主成分自行进行检测。
第二种情况,委托检测,委托其他检验单位对原料主成分进行检测
16
定期对原料卫生指标进行检测
✓ 根据原料特性及季节变化等因素,每3个月至少选择5种原料,自行或委 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主要卫生指标进行检测,保存好自行检测记录或委 托检测报告。
✓ 选取的原则:依据原料的特性或潜在危害程度或季节变化等确定。如: 玉米以及副产品-霉菌毒素,棉籽粕-棉酚,花生粕—AFB1、硫酸锌-镉, 磷酸氢钙-氟、长期库存原料的霉菌毒素、潮湿季节的面粉、玉米
✓ 支持性文件 若干(饲料法规、饲料标准、营养方面书籍)
7
《规范》涉及的制度
产品投诉与 召回方面制 度(2个)
产品贮存 及运输方 面制度( 2个)
涉及的制度
培训、卫生 和记录管理 方面制度(3 个)
原料采购与 管理方面制 度(5个)
生产过程 控制方面 制度(8个 )
产品质量 控制方面 制度(5个 )
15
按《规范》 原料验收过程中应注意:
➢ 1.验收原料的范围符合法规要求:
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法规名称一 致,商品名自定,二者要有对应关系)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培训1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解读
----主结构及要求
1.管理制度: 共 17 个 如饲料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配方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产品仓储管理制度等。 要求: 《规范》中规定的内容一个不能少; 制度执行中涉及的规程、作业记录、表单都包含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解读
第二章 ----原料采购与管理(6—13条)
三个概念: 原料 供应商 许可证明文件 1.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和单一饲 料生产许可证 2.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饲料生产许可证 3.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 4.农业部核发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预混剂) 产品批准文号为兽药添字的产品; 进口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应当有《进口兽药注册 证书》。
评价再评价流程 1.首先明确企业各个相关部门职责及评价程序 例如采购部、品管部、技术部等部门在原料供应
商评价过程中的具体工作职责,以及评价和再评价的 整个工作程序步骤。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解读
第二章 ----原料采购与管理(6—13条)
关键环节一:原料供应商 三个核心点: 原料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解读
第二章 ----原料采购与管理(6—13条)
关键环节一:原料供应商 三个核心点: 原料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评价再评价流程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计分制、投票制等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解读
第二章 ----原料采购与管理(6—13条)
关键环节一:原料供应商 三个核心点: 原料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评价记录
01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令)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公布。
该《规范》分总则、原料采购与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贮存与运输、产品投诉与召回、卫生和记录管理、附则8章44条,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外文名Specification of feed quality and safety management公布时间2014年1月13日施行时间2015年7月1日公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目录1. 1 农业部令2. 2 管理规范3. 3 全面实施意见农业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业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1-2]部长韩长赋2014年1月13日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第四条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年度备案和饲料统计义务。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删去第四条的“年度备案和”)有委托生产行为的,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以下简称原料)的采购管理,全面评估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填写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一)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应当规定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记录等内容;(二)从原料生产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评价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三)从原料经销商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经销商名称及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四)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名称、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供应商为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评价日期等信息。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食品消费结构的升级,人们在消费跟多的肉蛋奶和水产品的同时对舌尖上的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饲料是动物的食品,饲料质量安全是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和保障也是食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和基础。
我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饲料质量安全工作,为了促进饲料行业发展保障饲料的安全。
1999年国务院制定发布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对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
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农业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不断完善发展我国饲料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为了适应饲料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2014年1月,在借鉴国内外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农业部制定发布了饲料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对饲料企业的日常管理提出了更加全面严格的要求,它的全面实施并将为行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做强做大发挥重要作用。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第三章生产过程控制第四章产品质量控制第五章产品贮存与运输第六章产品投诉与召回第七章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总则部分规定了饲料安全管理规范的制定依据试用范围和监督管理的内容。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是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的,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的企业,在生产中必须严格遵守本规范的各项规定,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原料是饲料质量安全的源头,原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饲料产品品质,是决定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先决条件,因此做好原料的采购与管理是饲料生产的首要环节,饲料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的采购管理。
在饲料企业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原料采购与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评价、原料验收、原料仓储管理、原料进货台账建立。
在本规范中所讲的供应商包括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
一、供应商评价供应商的诚信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原料质量的优劣,为了从源头上保证饲料产品的质量,饲料企业要制定相应的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业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第四条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年度备案和饲料统计义务。
有委托生产行为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以下简称原料)的采购管理,全面评估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填写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一)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应当规定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记录等内容;(二)从原料生产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评价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三)从原料经销商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经销商名称及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四)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名称、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供应商为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评价日期等信息。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运行成效及问题对策
2020年第9期(总第376期)畜禽业发展对策《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运行成效及问题对策叶志松(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四川眉山620010)摘 要:《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国家对饲料行业的管理,于2014年正式对外发布。
通过宣传、培训和对饲料企业的指导,已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但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饲料企业在执行《规范》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由此梳理分析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饲料;安全;规范DOI:10.19567/j.cnki.1008-0414.2020.09.036 概述眉山市辖区内有饲料生产企业71家,从业人员达5874人。
大专学历以上1868人,研究生学历以上96人。
农业部2104年第1号令发布《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称《规范》),并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5年以来,《规范》在全市生产企业全面有效运行,效果显著。
饲料行业产品质量全面提高,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强化,行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规范》的实施运行,全面提升了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了饲料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饲料生产企业管理体系得到完善,厂容厂貌全面改善。
《规范》运行成效显著2.1 工作中高度重视全市高度重视《规范》推进工作,由分管局长任组长,饲料管理部门技术和执法人员为成员,设立《规范》推进和监督检查小组;各饲料企业分别由法人任组长,技术、品管、采购、销售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执行小组。
区县管理部门把《规范》实施推进技术指导工作分解落实到企业,企业把《规范》实施推进工作落实到岗位、人员。
做到分人、定员联系指导企业推进《规范》运行工作,严格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指南的要求组织实施。
2.2 全行业管理能力提高全面推进饲料行业《规范》落实;每年组织饲料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品管部负责人就《规范》管控措施进行了多次现场培训,通过召开现场培训会议、提升饲料行业监管水平和企业《规范》管理水平。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饲料生产,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根 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 范。
1.1 制定目的 规范饲料生产,保障饲料质量安全
一、总 则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配 合饲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
2.1 适用范围。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配合饲料、浓 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四类饲料生产企业。
二、原料采购与管理
12.2 温度监控 贮存过程中对贮存环境的温度进行监控,有温度监控记 录。
监控制度主要包括监控范围、监控内容、监控时间、 异常情况处理、监控人员等。
监控记录主要包括监控时间、温度要求、实测温度、 异常处理(报警或处理)、记录人员等信息。
二、原料采购与管理
第十三条 亚硒酸钠等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 加剂应当有独立的贮存间或贮存柜。贮存间或 贮存柜应当设立清晰的警示标识,采用双人双 锁管理。
第六条 企业对其生产饲料的质量安全负责。
6.1 质量安全责任主体 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其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二章 原料采购与管理
二、原料采购与管理
第七条 企业应当加强饲料原料的采购管理:制定 供应商选择、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资 质、产品质量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建立合格供应 商名录,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和相关文件。
一、总 则
第四条 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 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年度备案义 务,按照年度备案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委托生产饲料的,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应当包括双方的许可 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委托合同复印件。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讲稿
➢ 支持性文件:3个目录 15
2.1供应商评价
供应商范畴:
原料生产企业、原料经销商
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见规范要求) 制定:供应商评价流程
• 收集供应商的基本信息,按照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 初步筛选。
• 关键重要的原料:现场考察、测试、检测 • 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 填写《供应商评价记录》,形成《供应商名录》
17、儿童是中心,教育的措施便围绕 他们而 组织起 来。上 午11时4分2秒 上午11时4分11:04:0221.7.1
July 2021
1、Genius only means hard-working all one's life. (Mendeleyer, Russian Chemist)
天才只意味着终身不懈的努力。21.5.265.26.202108:3008:30:57May-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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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验收方式的讨论:查验、检验、抽检、批批检
➢ 查验:需行政许可的国产原料逐批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 验合格证,需行政许可的进口原料逐批查验进口登记证编号。
➢ 检验:不需行政许可的原料依据原料验收标准逐批查验供应商提供的该 批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无质量检验报告的,企业应当逐批对原料的主 成分指标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2021/7/1
33
《规范》是法规要求的饲料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销售追溯
产品投诉与召回
过程控制
产品贮存及运输
源头把控
产品质量控制 生产过程控制
原料采购与管理
4
《规范》的特点:
➢ 强制性:政府执法的依据,企业必须执行; ➢ 覆盖全过程:国家从法律上规定从原料采购-饲料生产-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总2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五)企业采购不需行政许可的原料的,应当依据原料验收标准逐批查验供应商提供的该批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无质量检验报告的,企业应当逐批对原料的主成分指标进行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不符合原料验收标准的,不得接收、使用;原料质量检验报告、自行检验结果、委托检验报告应当归档保存;(六)企业应当每3个月至少选择5种原料,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主要卫生指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原料安全性评价,保存检测结果和评价报告;委托检测的,应当索取并保存受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第八条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原料进货台账,进货台账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产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查验或者检验信息、进货日期、经办人等信息。
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出入库记录:(一)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出入库记录等内容;(二)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等信息。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 一垛一卡"的原则对原料实施垛位标识卡管理,垛位标识卡应当标明原料名称、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垛位总量、已用数量、检验状态等信息。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维生素、微生物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温度进行监控,填写并保存温度监控记录。
监控记录应当包括设定温度、实际温度、监控时间、记录人等信息。
监控中发现实际温度超出设定温度范围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
第十二条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亚硒酸钠等饲料添加剂的贮存间或者贮存柜应当设立清晰的警示标识,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解读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解读
檀苍中
【期刊名称】《北方牧业》
【年(卷),期】2016(000)009
【总页数】1页(P35)
【作者】檀苍中
【作者单位】河北省畜牧兽医局饲料处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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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重服务指导加强监督管理加快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贯彻实施--在湖北省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推进会上的讲话 [J], 王红玲
5.实施《规范》强基础提质降耗树品牌——新希望六和湖北片区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有感 [J], 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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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原料仓储管理 ·仓储管理制度:包括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 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出入库记 录等。 ·出入库记录
10. 垛位标识卡 ·一垛一卡
·信息齐全
垛 位 标 识 卡
原料名称 供应商简称 或代码 垛位总量 已用数量 检验是否 合 格 备注
堆放方式:不同原料的垛位之间应当保持适当的距离
原料:本产品的上游产品 如配合饲料的原料: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 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 料„„ 供应商:原料生产企业、原料经销商
6. 原料供应商选择与评价
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流程、记录 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
合格供应商
有资质
产品质量有保障 信誉度好
原料采购一般流程
1.选择合格供应商 2.签订采购合同
3.收集并保存原料质量标准文本
4.制订原料接收标准 5.原料查验或检验
6.原料入库
7. 原料采购管理
·原料采购验收制度 ·原料验收标准 ·国产/进口原料查验 ·原料质量检验 ·原料安全抽检
收集所采购原料的质量标准文本
制定原料接收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供应商制定的处于有效期的企业 备案标准 企业制定的内控原料标准 每一种原料至少有一个质量标准 文本
总
则
1. 制定目的:规范企业生产、保障饲料质量安全 制定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2. 适用范围: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精 料补充料。 不适用范围:添加剂、混合型添加剂、单一饲料 3. 要求企业: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全程控制
4. 企业义务 年度备案,饲料统计。有委托生产行为的,双方分别备案。
11. 热敏原料的温度监控
·对象:维生素、微生物、 酶制剂等
阴凉处系指不超过20℃; 凉暗处系指避光并不超过20℃; 冷处系指2℃ -10℃; 常温系指10℃ -30℃。 ——引自《兽药典》
12.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警示标识 双人双锁
亚硒酸钠等按危险化 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应 当有独立的贮存间。 贮存间应当设立清晰 的警示标,采用双人双 锁管理
湖南省饲料工业办公室 杨 建 武 2014.09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业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
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韩长赋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规范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委托生产的
委托方 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 被委托方
提供的资料:1. 双方的许可证号 2. 委托合同复印件 3. 双方营业执照 4. 委托产品标准 5. 产品标签样稿
5. 监督检查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 部门
职责: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规范 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原料采购与管理
生产设备清单
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 主要技术 备注 参数
制 粒 工 艺 参 数
15. 主要作业岗位操作规程(11个)
1. 小料配料岗位操作规程 15.1 3. 小料投料与复核操作规程 15.3
2. 小料预混合岗位操作规程 15.2 4. 大料投料操作规程 15.4
5. 粉碎操作规程 15.5
7. 制粒操作规程 15.7 9. 包装操作规程 15.9
包括原料的通用名称、商品名称、 规格或等级、主成分指标标准值和 接收值、卫生指标等 每种原料对应一个原料接收标准 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不得使用
原料查验或检验(定期检验)的方法
查验或检验 查验或检验 查验或检验
查验“两证”:(需行政许可的)
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
每3个月抽取5种原料,对其主
每3个月至少抽取5种原料,对
设备定期清理 ,及时清除残 存料、粉尘积 垢等残留物
18. 防止外来污染控制措施
生产车间应设立防鼠、防鸟设施,地面平整,无污垢积存 生产现场的原料、中间产品、返工料、不合格品等应分 类存放,明确标识
保持生产现场清洁,及时清理杂物
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润滑油、清洗剂
不得使用易碎、易断裂、易生锈的器具作为称量或盛放用具
则
(1—5)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原料采购与管理
生产过程控制 产品质量控制
(6—13)
(14—24) (25—33)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8章共44条
产品贮存与运输
产品投诉与召回 附 则
(34—37)
(38—40) (44)
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41—43)
第一章
查验:质量检验报告; 检验:企业对所购原料的主成分指标 逐批自检或委检。
了资质范围
定期更换原料品种
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检测能力见附表
8. 原料进货台账
·台账信息:通用名或商品名、生产企业或供货者名、联 系方式、产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查验或检验信 息、进货日期、经办人等。 ·台账保存期限≥2年
生产工艺流程图的说明
主要是用文字对生产工艺流程图所包括的 工序进行说明,它应反映主要生产步骤、目的、原 理、实施方式、实施效果等内容.
例如配合饲料采用“先粉碎后配料”工艺。 包括原料接收与清理、粉碎、配料、混合、 制粒成品包装等工序。
与流程图 中 一 致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动力(kw) 0.玉米接收与清理 001 002 „ 1.副料接收与清理 101 102 „ 2.粉碎工段 201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定制产品标签
21. 预混合规定
应对生产配方中添加比例≤0.2%的原料进行预混合
预混合机图
22. 混合均匀度要求
·最佳混合时间实验及实验记录
·每6个月进行至少1次混合均匀度验证
·混合机故障修复后生产前要验证
23. 建立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 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药物饲料添加剂应 当有独立的贮存间,防 止交叉污染
13. 建立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及记录
监控频次
监控方式
监控内容
异常情况处置方式
监控对象:长期库存原料
第三章 生产过程控制
·工艺设计文件与生产工艺参数 ·11项操作规程 ·做好各项生产记录 ·防止2个交叉污染 ·确保生产设备安全
14. 工艺设计文件和生产工艺参数 ·工艺设计文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 生产设备清单 ·生产工艺参数:粉碎筛片孔径、混合时间、调 质温度、蒸汽压力、环模规 格及孔径片、筛网孔径„„
17. 采取措施控制污染
在生产过程中防止交叉污染的控制措施
一
二
三
四
“无药物的 在先,有药 物的在后” ,制定生产 计划
生产含药产品 后,继续生产 不含药或改变 药物添加剂的 产品,应对生 产线清洗,清 洗料如需回用 ,要明确标识 并回置于同品 种产品中
盛放小料及其 中间产品的 器具或包装物 要明确标识, 不得交叉混用
16. 填写生产记录表(14项)
1. 小料原料领取记录 16.1 2. 小料称量配制记录 16.2 3. 小料预混合记录 16.3 4. 小料投料与复核对记录 16.4 5. 大料投料记录 16.5 6. 粉碎作业记录 16.6 7. 大料配料记录 16.7 8. 中控作业记录 16.8 9. 制粒作业记录 16.9 10. 膨化作业记录 16.10 11. 包装作业记录 16.11 12. 标签领用记录 16.12 13. 生产线清洗记录 16.13 14. 清洗料使用记录 16.14
不得在饲料生产过程中进行维修、焊接、气割等作业
19.
建立配方管理制度
·配方管理制度包括配方设计、配方审核、批准、更改、 传递、使用等内容 配方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20. 建立产品标签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标签设计、审核、保管、使用、销毁等
制订依据:GB 10648 — 2013
标签管理:专库(柜)存放、专人管理
除尘器
粉碎机 除尘器
成品仓
成品仓
螺旋提升机 下料斗 下料斗
打包机
流程图注意事项: 用标准的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GB/T24352-2009)绘制工艺 流程图 流程图应与实际生产相一致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工艺流程图应体现有二级混合即两台混合机 流程图中的设备编号应与设备明细表中的序号一致 流程图中应体现除尘风网系统
查验:生产企业许可证明文件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无“两证”的原料不得使用
其主要卫生指标进行自检或委 要卫生指标进行自检或委检
委托检测的,应当索取保存受
检。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
价。委托检测的,应当索取保 存受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
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证书 及附表复印件。证书附表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