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房地产法笔记讲课讲稿
房地产各项法律法规讲解(word版)
房地产各项法律法规讲解Ⅰ、了解房地产各项法律法规的重要性Ⅱ、法律基础知识Ⅲ、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Ⅰ、了解房地产各项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国家为规范房地产相关行业,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解决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装修管理等问题,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
而了解相关法规,对于房地产从业人士个人素质,专业水平的提高,业务接待、谈判技巧、业绩提升都是有帮助的。
Ⅱ、法律基础知识1、什么是法律特指狭义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根本性社会关系或基本问题的一种法。
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其他法。
2、什么是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事项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性的法规、规章。
Ⅱ、法律基础知识3、民法的概念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财产关系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包括财产的所有和流转关系。
人身关系指基于人格和身份所产生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姓名、名誉)和身份关系(收养、监护)。
4、自然人即公民,既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都是中国公民。
Ⅱ、法律基础知识5、法人和自然人对称的另一类民事主体。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6、代理指行为人依据一定方式取得代理权限,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于该他人的行为。
如甲开发公司委托博思堂代为销售商品房,博思堂以甲的名义与客户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此产生的合同权利义务,直接由甲公司承担。
甲公司是被代理人,博思堂是代理人,丙是第三人。
Ⅲ、房地产行业相关法律和法规一、房地产法律体系由高到低:1、宪法规定土地权属关系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合同法》《担保法》3、国务院发布的有关房地产的行政法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4、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5、行政规章主要指原建设部制定的规章,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6、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二、相关法律1、物权法2007.3.16颁布【所有权】所有权人对其拥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享有全面的支配权力。
房地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一)
房地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一)引言概述:房地产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涉及众多法律法规,对于房地产从业者和购房者来说,掌握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大点进行阐述,包括宪法和法律法规基础、房地产交易和合同、不动产登记与权属、土地管理与使用、房地产税务。
正文:一、宪法和法律法规基础1. 宪法对房地产市场的规定2. 房地产相关的刑法和民法法规3. 行政法规在房地产领域的应用4. 法律和法规的层级关系和适用原则5. 法律解释和司法案例对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影响二、房地产交易和合同1.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2. 合同的成立、变更和解除方式3. 房地产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注意事项4. 过户和交易手续的法律规定5.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程序三、不动产登记与权属1.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目的和基本流程2. 不动产登记要素和申请材料3. 不动产权属的证明和权利保护4. 不动产登记的效力和异议处理5. 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交易的关系四、土地管理与使用1. 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政府职责2. 土地出让和使用权的取得方式3. 土地拍卖和竞争性出让的程序和规定4. 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和变更5.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的法律要求五、房地产税务1. 房地产相关税种及其计算方式2. 房地产税务登记和申报程序3. 房地产税务优惠政策和减免条件4. 房地产税务的纳税义务和违法处罚5. 房地产税务的争议解决和申诉途径总结:本文对房地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掌握宪法和法律法规基础是深入理解房地产法律体系的关键,房地产交易和合同、不动产登记与权属、土地管理与使用、房地产税务等方面的知识可以帮助从业者和购房者在房地产市场中做出明智的决策和合规的操作。
深入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和保护各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自学考试《房地产法》笔记第十三章
自学考试《房地产法》笔记第十三章第十三章房地产纠纷的法律解决一、房地产纠纷的法律解决概述(一)房地产纠纷的概念和种类:1、房地产纠纷的概念:是指当事人因有关房地产的权益而引起的争议。
2、房地产纠纷产生的原因:(1)历史原因;(2)利益矛盾;(3)合同不当或违反合同;(4)违法行为。
3、房地产纠纷的种类:(1)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2)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
(二)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法律方式和法律依据:1、法律方式:房地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行政处理、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其中,土地权属确认纠纷应先经过行政处理,然后才能提起诉讼;而土地侵权纠纷,则可直接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1)法律文件;(2)司法解释。
(三)必须依法正确处理土地、房屋纠纷问题。
二、几类具体的房地产纠纷的法律解决:(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的处理:方式与标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的土地、矿葳、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二)土地有偿使用关系中的纠纷处理:1、土地使用权出让纠纷处理:(1)出让方主体不合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依法应当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其他部门、组织和个人作为出让方与他人签订的出让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2)客体不合法的:出让合同出让的只能是依法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对于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或者未经依法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3)程序不合规定的:出让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依法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房地产法讲稿
房地产法讲稿第一篇:房地产法讲稿课程概述房地产作为不动产来研究,房地产法属于民法,房地产作为产业来研究,房地产法属于经济法。
程信和、刘国臻编著的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房地产法》是把房地产作为一个产业,研究如何调整该产业运行过程所发生的各种关系,并创立其理论体系的。
当前,房地产在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开发、交易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别在我国房地产商品化过程中,本部门法起到非常重要的规范作用。
因此,房地产法是法学专科教育重要的经济法基础课。
第一章房地产法概述学习指导房地产法的基础理论,是学习和研究房地产法首先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
本章以房地产、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作为切入点,阐述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调整,房地产法的概念、体系、基本原则,房地产法与规划法、建筑法、住宅法的关系。
本章涉及房地产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与房地产法其他各章节有密切的联系,是其他各章节的基础。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了解房地产、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的基本知识;掌握对房地产关系实行法律调整的必要性;掌握房地产法的概念、体系和基本原则;认识房地产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第一节房地产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程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一)1949年--1956年土地改革阶段:这一阶段首先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耕者有其田”的愿望变为现实,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辉煌成果。
几年以后,通过逐步实行农业集体化,农民的私有土地转化为集体所有。
此后,农村买卖土地的市场即自行消失。
(二)50年代中期,即1956年前后,私有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阶段:这一阶段逐步改变城市中私有房屋资本主义性质。
但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国家都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房屋,某些不适当的做法后来逐步得到纠正。
城乡房屋买卖、租赁等交易仍在进行,但多年来并没有形成有规模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土地有偿使用甚至成为一个“禁区”。
地产法律大讲堂(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
然而,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法律问题层出不穷,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纠纷。
为了帮助广大购房者更好地了解房产交易中的法律风险,本讲堂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讲解。
二、房产交易中的法律风险1. 税费问题在房产交易中,税费问题一直是购房者关注的焦点。
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多种税费。
若税费计算不准确或存在争议,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经济损失。
2. 房产产权问题房产产权问题是房产交易中的核心问题。
购房者需确保所购房产的产权清晰、无纠纷。
若房产存在产权纠纷,购房者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过户、房产被查封等风险。
3. 房产质量与验收购房者在购买新房时,应关注房产质量。
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或赔偿。
同时,购房者还需在收房时仔细验收房屋,确保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4. 房地产开发商的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若存在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行为,购房者可依法要求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
5. 房地产中介的法律责任房地产中介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若存在误导、隐瞒等行为,购房者可依法要求中介承担法律责任。
三、房产交易中的法律风险防范1. 税费问题防范购房者应提前了解相关税费政策,确保税费计算准确。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仔细核对税费缴纳情况,避免因税费问题产生纠纷。
2. 房产产权问题防范购房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查询房产信息,确保房产产权清晰、无纠纷。
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求开发商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 房产质量与验收防范购房者应关注房产质量,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
在收房时,仔细验收房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要求整改。
4. 房地产开发商的法律责任防范购房者应关注开发商的信誉和资质,避免购买存在法律风险的房产。
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5. 房地产中介的法律责任防范购房者应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房地产中介机构。
自考房地产法授课笔记
自考房地产法授课笔记自考房地产法授课笔记房地产法是指规范房地产市场和保障房地产利益的法律体系,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
在中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房地产市场成为了重要的增长点,因此房地产法也变得越发重要。
自考房地产法授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地产基本法律制度房地产基本法律制度包含房屋物权、拆迁补偿、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以及物业服务等的法律规定。
其中,房屋物权是指对房屋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利。
拆迁补偿是指在国家、地方政府以公益为目的进行征收和拆迁时给予被征收人的合理补偿。
房地产中介是指在房地产买卖、租赁等交易过程中担任中介角色的机构或个人。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物业服务是指通过收取物业服务费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维护、保修等服务的机构。
二、土地法律制度土地法律制度是指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以及土地征收、流转等行为的法律规定。
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在土地所有权范围内对土地进行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地方政府以公益为目的对土地实行收回、征用或占用的行为。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转包行为。
三、房地产投资与融资房地产投资与融资包含房地产市场形态、房地产投资主体、融资工具及其特点、房地产融资审批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房地产市场形态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工业、旅游等多种形态。
房地产投资主体包括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REITs等。
融资工具包括股权融资、债权融资、ABS、信托等工具。
房地产融资审批机制是指融资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及其对市场、机构和投资者的影响。
四、房地产市场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规范是指开发商、中介等市场主体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和规定。
合同是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最基本的行为,其中纠纷量也是最多的。
因此,有必要重点研究合同起草、履行、违约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此外,不动产登记和产权纠纷处理也是房地产市场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
房地产法律实务讲义
房地产法律实务讲义房地产法律实务讲义第一章:引言1.1 课程介绍及目标本讲义介绍房地产领域中的法律实务知识和相关法规,旨在帮助学员了解房地产交易和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以及采取正确的法律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1.2 参考资料本课程的参考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判例法和标准文件等。
学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深入研究,以补充本讲义的内容。
第二章:房地产交易的法律框架2.1 房地产法律体系概述本章介绍房地产交易相关的法律框架,包括房地产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主要法律法规的概述和基本原则。
2.2 房地产合同法律要素本节详细介绍房地产交易中合同的法律要素,包括订立合同的条件、合同的形式要求、合同的效力等。
2.3 房地产转让合同本节重点讲解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要点,包括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中常见条款的解释等。
2.4 房地产租赁合同本节详细介绍房地产租赁合同的规定和要求,包括租赁合同的定义、双方权利和义务、租金支付和争议解决等。
第三章:房地产开辟与建设3.1 房地产开辟许可本节介绍房地产开辟许可的法律规定,包括许可的条件、申请程序、审查标准等,同时还包括相关的责任和违约处理。
3.2 建设工程招投标本节重点介绍房地产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要求,包括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的编制、评标程序和中标通知的发布等。
3.3 房地产建设合同本节详细介绍房地产建设合同的法律规定,包括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合同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等。
第四章:房地产管理与维护4.1 物业管理条例本节介绍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包括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和执行、业主大会的组织和职权、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等。
4.2 住宅使用权与居住权本节重点介绍住宅使用权和居住权的法律规定,包括权力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程序和条件,以及相关的争议解决机制。
4.3 房地产投资管理本节详细介绍房地产投资管理的法律要求,包括投资项目的审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等。
第五章:房地产争议解决5.1 房地产纠纷调解本节介绍房地产纠纷调解的法律程序和要点,包括调解申请的途径、调解员的组成和资格要求、调解协议的效力等。
《房地产法》课程笔记
《房地产法》课程笔记第一章:房地产导论1.1 房地产是什么房地产是指土地以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
房地产是财产的一种形式,可以用于居住、商业、工业等多种用途。
房地产的价值通常受到其位置、大小、用途、建筑质量等因素的影响。
1.2 房地产法的主要内容房地产法是指涉及房地产的所有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等多个法律部门。
房地产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房地产权属法律制度:涉及房地产的产权归属、转让、继承等问题。
(2)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涉及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如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房地产项目审批等。
(3)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涉及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
(4)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涉及房地产交易和持有过程中的税收问题。
(5)房地产登记法律制度:涉及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程序和效力等问题。
(6)房地产纠纷解决机制: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解决途径和程序,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2.1 房地产开发带来了哪些法律问题?房地产开发是指通过土地开发、建筑物建设等手段,将土地转化为房地产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1)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等法律问题。
(2)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3)房地产项目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包括规划审批、用地审批、建设审批等。
(4)建筑设计规范: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确保建筑物的安全、环保和功能性。
(5)施工合同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商品房销售,包括售楼广告、认购书、买卖合同等。
2.2 怎样成为房地产开发商?要成为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和步骤:(1)具备资质要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包括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等要求。
房地产交易法律讲座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理论与实践房地产产业在近年来飞速发展,其基础性、支柱性产业的地位已经收到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与此同时,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管理的过程中,各种法律纠纷层出不穷。
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最近两年,在全国法院系统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有关房地产的案件数量已经占到受理案件总数的30%以上。
这已经引起了各界的充分重视,这也推动了国家立法的发展。
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非常多,比较常用的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法》、《物权法》、《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地转让、商品房买卖、施工合同纠纷的三个司法解释。
此外,还有建设部、计委等相关部门一系列的部门规章,各个地区、城市还纷纷出台了自己的地方性规定。
可以说,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数量是非常多的。
省部级以上立法部门颁布的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大概有200多部,这并不包括各地政府的各种这方面的管理制度。
我受公司领导的委托和指派,来为大家将一堂房地产法律讲座。
面面俱到有着现实的困难,如果完整的讲,每天半天,大概需要半年时间。
因此,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我今天主要为大家讲一讲商品房买卖及售后易发生的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颁布了《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常见纠纷的处理方法。
我选了几个常见问题,和大家一起探讨。
问题一: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形式根据《解释》第一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商品房买卖的形式:现房销售(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商品房预售(先交钱,以后交货)。
要尽量避免三种违法的销售方式:(1)返本销售;(2)售后包租;(3)拆零销售。
返本销售,就是将现价提高,在若干年后将本金归还购买者。
房地产交易-法律讲座简版修正
房地产交易-法律讲座
第一部分:房地产交易的法律背景
在房地产交易中,法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不仅对买卖双方有益,也能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讲座将介绍一些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法律问题。
第二部分:房地产交易的合同与责任
房地产交易往往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本部分将详细介绍房地产交易合同的要素和常见的责任问题。
例如,双方应该如何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发生纠纷时,如何处理违约责任?我们还将探讨一些相关的案例,并分享一些建议。
第三部分:房地产交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在房地产交易中,知识产权问题也是需要重视的。
本部分将介绍地产商标和专利注册的重要性,以及房地产开发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我们还将探讨如何处理侵权问题,并分享一些防范措施。
第四部分:房地产交易的法律风险和纠纷解决
房地产交易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例如合同纠纷、违约风险等。
本部分将介绍常见的法律风险和预防措施。
我们将探讨纠纷解决的方式,包括仲裁和诉讼。
了解这些知识,可以帮助您在遇到问题时更好地应对。
第五部分:房地产交易中的法律改革动态
,我们将介绍房地产交易中的法律改革动态。
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政策、相关法律的修订等都会对交易产生影响。
了解这些动态,可以帮助您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并做出明智的决策。
以上是本次房地产交易法律讲座的大纲,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将详细讲解每个部分的内容。
希望通过这次讲座,能够增加大家对房地产交易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
谢谢大家的参与!如果有任何问题,请随时提问。
法学房地产法笔记讲课讲稿
房地产法(1-3章)第一章房地产法概述(一)房地产、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一、什么是房地产,什么是房地产权答:房地产是土地、房屋财产的总称。
房地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它们是作为统一的商品而进入交换领域的。
二、什么是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具有哪些特征。
答:房地产市场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城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等交易活动的总称。
特征:1、综合功能;2、多级市场;3、法定形式;4、部分限制;5、国家适度干预。
三、怎样认识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答:1、基础性。
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的基础性物质条件。
2、先导性。
包括建筑业在内的广义房地产业的发展,为农业、工业、商业、运输业等国民经济基本行业的繁荣发展提供先导性物质条件。
(二)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调整一、什么是房地产关系答:是指人们取得、开发、利用、经营和管理土地、房屋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两种不同性质的房地产关系的交织与分解答:1、因对行政机关就土地、矿产、森林的权利归属处理不服而引起的争议应列为行政管理性质的关系。
2a、凡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房地产方面的权益发生争执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讼争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依法受理。
2b、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或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房地产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依法受理。
2c、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房地产法学》课件
房屋租赁制度
房屋租赁概念
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 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程序
包括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交 付租金和押金等。
房屋租赁条件
出租房屋必须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且符合 安全、卫生等标准。
租赁合同内容
应包括租赁双方信息、房屋基本情况、租金 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
胁迫或乘人之危。
03 房地产开发用地法律制度
CHAPTER
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出让方式
包括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四 种方式,其中招标、拍卖和挂牌
方式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出让年限
根据土地用途不同,出让年限也 有所差异,最长可达70年。
出让价格
土地出让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 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因素决定, 需经过评估机构评估。
房地产权属纠纷处理
房地产权属纠纷的种类 包括土地权属纠纷、房屋权属纠纷、房地产抵押权纠纷、 地役权纠纷等。
房地产权属纠纷的处理方式 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协商和调解是常见的非 诉讼解决方式,仲裁和诉讼则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的 方式。
房地产权属纠纷的预防措施 包括完善房地产登记制度、加强房地产权属管理、规范房 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等。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房地产权属 纠纷的发生,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法学的定义
研究房地产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 科学。
房地产法学的研究方法
包括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实证 分析法等。
房地产法学的调整对象
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服务 等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房地产法学的重要性
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01
房地产法笔记
房地产法笔记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也随之繁荣起来,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保障市场的稳定,我国也制定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
本文将对《房地产法》进行分析和总结,提供一些房地产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和针对这一领域的相关法律要求。
一、房地产法初步了解1、房地产法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是中国国内对于房地产领域最为关键和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文件,该法律规定了对于房地产开发、出租和销售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目的在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房地产法的主要内容房地产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了房地产开发的管理、销售、转让、经营、物业服务等各个环节,以及相关的产权、所有权和租赁权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同时还有对于合同的要求和规定,以及房地产投诉处理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二、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未经合法批准,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2、开发商在开发前应当向经营管理部门提交有关的备案材料;3、开发商应当对其所开发的房地产进行专业评估,确定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开发计划、建设项目建议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文件应当向公众宣传;5、开发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6、开发商应当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7、开发商应当对所开发的房地产做好保护工作,确保不会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房地产销售房地产销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开发商销售房地产应当有合法权利;2、销售价格应当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且符合公正、公平的原则;3、开发商应当提供完整、真实的销售信息和材料,明确各项权益和责任;4、购房者应当签订合同,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房款;5、开发商应当规范房屋交付流程,确保完好无损地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四、房地产持有和转让房地产持有和转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不得将未经批准的土地用于房地产活动;2、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违反规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转让或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3、开发商持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方式去进行开发和建设;4、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机构的规定;5、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是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机构的规定。
房地产法律讲堂(2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行业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然而,在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法律问题。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房地产法律问题,本文将为大家带来一场房地产法律讲堂,旨在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房地产法律基础知识1. 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是指土地及其附着物,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房地产法律是指调整房地产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2. 房地产法律体系我国房地产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和规章:(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2)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地产的开发、交易、管理等。
(4)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了房地产权利的取得、变更、消灭等。
(5)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房地产交易的合同关系。
(6)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了房地产抵押等担保方式。
3. 房地产法律关系房地产法律关系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义务人之间在房地产权利、义务关系上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土地使用权关系: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所有权人之间因土地使用权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房地产开发关系: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之间因房地产开发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3)房地产交易关系:房地产买受人、出卖人之间因房地产交易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4)房地产租赁关系:房地产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因房地产租赁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房地产法律问题及应对策略1. 土地使用权纠纷(1)问题:土地使用权纠纷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变更、消灭等方面的争议。
(2)应对策略:①收集证据:收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变更、消灭等相关证据,如土地使用权证、合同等。
房地产法律法规培训讲课文档
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 金的合同。
(4)居间合同
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 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七页,共66页。
2、合同公证、合同鉴证、合同见证的区别
➢ 合同公证
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的真实性、
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
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
第十七页,共66页。
2、商品房销售的法律限制
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
不得转让的房产:
➢ 依法限制产权转移的 ➢ 权属不清的
第十四页,共66页。
3、商品房预售后规划、设计变更的争议处理
预售人不得擅自变更已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设计; 对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结构型式、户型、使用功能、使用面积和合同 约定的其他事项的设计进行变更时,应当征得相关的预购人同意;
预购人不同意变更,经双方协商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可以索取已交付 的商品房预售款本息,并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追偿预售人的违约金,合同
1、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和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受法律保护的力度非常之弱。 容易出现出卖人再次将房屋卖出或别的可能。
第9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 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4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
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6)已在商业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签订预售款监管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法(1-3 章)第一章房地产法概述(一)房地产、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一、什么是房地产,什么是房地产权答:房地产是土地、房屋财产的总称。
房地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它们是作为统一的商品而进入交换领域的。
二、什么是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具有哪些特征。
答:房地产市场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城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等交易活动的总称。
特征:1、综合功能;2、多级市场;3、法定形式;4、部分限制;5、国家适度干预。
三、怎样认识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答:1、基础性。
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的基础性物质条件。
2、先导性。
包括建筑业在内的广义房地产业的发展,为农业、工业、商业、运输业等国民经济基本行业的繁荣发展提供先导性物质条件。
(二)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调整一、什么是房地产关系答:是指人们取得、开发、利用、经营和管理土地、房屋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两种不同性质的房地产关系的交织与分解答:1、因对行政机关就土地、矿产、森林的权利归属处理不服而引起的争议应列为行政管理性质的关系。
2a、凡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房地产方面的权益发生争执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讼争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依法受理。
2b、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或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房地产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依法受理。
2c、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3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法院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3b、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三、对房地产关系实行法律调整的必要性答:1、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需要;2、巩固和发展房地产改革成果的需要。
(三)房地产法的概念、体系和基本原则一、什么是房地产法答: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房地产法调整对象的内容——财产关系与管理关系。
三、房地产法的体系:1、综合的法;2、专门的法;3、相关的法。
其中最基本的有两部法:1998 年修改过的《土地管理法》和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四、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1、土地公有原则;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6、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五、房地产法律关系:1a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概念答:房地产关系经过法律的调整,即上升为房地产法律关系。
1b、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四)房地产法与规划法、建筑法、住宅法的关系1a房地产法与规划法的分工与联系答: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报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lb、房地产法与建筑法的分工与联系答:根据《建筑法》,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lc、房地产法与住宅法的分工与联系答:房地产法调整法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并不存在一部包罗万象的房地产法。
它涉及的范围有:规划、土地、房产、建筑、住宅等。
第二章房地产管理体制(一)我国房地产管理体制的沿革1、建国后对房地产管理体制的探索:略2、改革开放以来的新发展:略(二)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管理体制1、国家房地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架构:a国务院;b、地方人民政府;c、土地行政主管部门;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2、对房地两证合一与房地两证分离的利弊比较答:房地两证合一的优点是便于统一管理,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几个管理部门之间不必要的交叉或矛盾。
缺点是,由于房证合一,制约、监督可能会受到影响。
房地两证分离的优点是分工明确,程序清楚。
缺点是,可能延误办事期限,或者造成房、地管理脱节。
第三章土地管理法律制度(上)一、土地管理法概述:(一)土地管理法的概念:就是国家为实现土地管理目的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1、土地基本国策——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2、土地管理法的立法宗旨——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法律关系:1、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是由土地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
2、土地法律关系的种类:一是土地财产法律关系;二是土地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三)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内容:1、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内容:在土地管理法中,包括有关土地基本制度的规范,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规范;有关土地利用与保护,地籍管理,土地使用与保护,建设用地的规范;以及土地纠纷的调解,土地监察和处理违法行为等方面的内容。
2、最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突出要点:突出了保护耕地的指导思想,修改重点是将土地管理方式由以往的分级限额审批制度改为土地用途管理体制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效力,在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上收审批权,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占用农用土地的审批权和征地的审批权,充实和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用地的处理和处罚力度。
主要内容有:第一,土地用途管制。
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管理土地用途的依据,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总量。
第二,加强耕地保护。
首先是突出了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重了各级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
其次是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将粮、棉、油、蔬菜等生产基地在内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管理。
再次是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办法,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留给地方政府,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第四,加大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力度。
(四)土地管理法的效力。
二、土地所有权制度:(一)土地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特征:(1)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利,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2)对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实行严格限制,无论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包括对土地使用、处分、收益等,都受到相应法律约束。
(3)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一般与所有权人紧密结合,但也可以分离。
(二)国家土地所有权:1、国有土地所有权的概念:是指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的对全民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国有土地的范围:(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3、国有土地的使用:(1)行政划拨;(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3)国有土地承包经营。
(三)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1、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形成:我国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在土地私人所有制的基础上改造而形成的,即经过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后逐步实现的。
2、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征:(1)权利主体多样化;(2)所有权客体的限制性;3、集体土地的范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第一种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1、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特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特征:(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2)土地使用权出让附有特殊限制,表现为权利的有期性和有限性。
(居住用地70 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 年。
)2、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拍卖、招标、双方协议。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土地所有者或者其代表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之间就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1、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2、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买卖、赠与和交换。
3、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1)土地使用权是有偿出让取得的;(2)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
以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发生转让时,必须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取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转让人因转让土地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如发生增值的,必须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下列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未达到法定转让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三)土地使用权出租:1、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