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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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员考核办法
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建立考勤与工作实绩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注重工作实绩,根据《莒南县城市管理局岗位目标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依据
以督查考核科提供的考勤数据、数管办提供的信息采集上报数量为重要依据。
二、计算办法
1、考勤天数+请假天数≥应出勤天数
(1)信息上报数量≥任务数量
出勤天数=考勤天数
(2)信息上报数量<任务数量
出勤天数=(信息上报数量/任务数量)*应出勤天数
2、考勤天数+请假天数<应出勤天数
出勤天数=考勤天数
说明:出勤天数取整数,任务数量、信息上报数量由数管办提供,考勤天数、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由督查考核科提供。请假参照局请假制度执行。
三、结果运用
每月5日前根据督查考核科和数管办提供的数据计算出出勤天数,报督查考核科和财务科,作为实际考勤数据和工资计算依据。
本
办法自2016年8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