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物料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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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物料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设备物料运输车辆使用交接程序,明确各运输环节责任,确保设备物料装车捆绑合格及捆绑工具运输过程中不损坏、不丢失,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运输环节各单位职责:

1、运输科设立运输调度并负责矿井车辆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物料运输单》(分为《物料下井单》、《物料升井单》、《物料倒运单》三种)的界定、接收和审核工作;

负责统一安排各单位设备物料下井、升井和倒运的日期和班次工作;负责《下料单》的填写和分配工作;

负责地面车辆装车捆绑车辆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常用物料运输指示卡”上加盖“准予运输”印章)工作;

负责《设备物料装车捆绑标准及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负责车辆运输过程监督和考核工作;

2、运搬队负责车辆的编号、检修、维护工作;

负责包括地面工业广场和井下轨道线路的甩车、周转和运输;

负责指定物料的装车工作;

负责交接环节装车捆绑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负责填写和粘贴“常用物料运输指示卡”和“废旧物料升井指示卡”工作;

负责新旧副井井底车场和各采区轨道车辆周转运输;

负责各掘进队组车场车辆的运输;

负责综采工作面轨顺或皮顺口的车辆运输;

负责与机运一队、各用车或用料单位设备物料及捆绑工具的交接;

负责运输过程中设备物料及捆绑工具的看管工作;

3、机运一队负责新旧副井车辆上下提升、把钩和车辆进出罐工作;

负责与运搬队在新旧副井上下车场设备物料及捆绑工具的交接工作;

负责新旧副井井口上下车场设备物料及捆绑工具的看管工作;

4、各用车或用料单位负责下井、升井或倒运车辆的装车、捆绑和卸车工作;

负责与运搬队在井上或井下设备物料及捆绑工具的交接工作。

5、对未尽到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一次处罚200元。

二、车辆申请使用规定:

1、申请时间:用车前一天上午9:30分以前;超过时间一切车辆将不予受理。

2、申请程序:用车单位材料员首先依据设备物料下井、升井或倒运情况到设备物料分管专业部室申请《物料运输单》,并详细、准确填写《物料运输单》,再到运输科运输调度办理用车手续;违反规定一次处罚100元。

3、运输科运输调度按照各单位申请用车情况合理排定《下料单》,《下料单》分为当日4点班、次日零点班、次日八点班;《下料单》一式五份,分别机运一队新、旧副井各一份,运搬队队部一份,运搬队运料负责人一

份,运输科一份。否则处罚运输调度员100元。

4、各单位按照《下料单》班次组织地面装车捆绑,地面装车捆绑由运输科值班人员验收合格并在“常用物料运输指示卡”上加盖“准予运输”印章后,运搬队地面电机车方可进行运输;井下物料设备装车,由运搬队当班班长验收装车捆绑合格并填写和粘贴和“废旧物料升井指示卡”方可运输作业。否则每辆车处罚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各200元/次。

5、设备物料车辆开始进入运输程序。

三、车辆交接程序规定:

1、设备物料车辆及捆绑工具的交接以《物料运输单》签字为准。一经签字,责任将自动转移至签字人一方。责任包括设备物料的数量、装车捆绑质量、捆绑工具等。捆绑工具(如倒链)要在《物料运输单》上写清楚型号、数量。否则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次,责任人200元/次。

2、《物料运输单》分《物料下井单》、《物料升井单》、《物料倒运单》三种,视运输情况选用。《物料运输单》由运输科负责申请印制和发放。

3、《物料运输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开票处存根,第二联运输科存根,第三联运搬队存根,第四联机运一队存根。存根缺失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负责人各100元/张。

4、运搬队每班运至新旧副井上下车场的车辆数量必须合理,避免过多或过少,保证车辆均匀周转。机运一队必须及时将车辆上下井,新副井升井车辆一般四点班升井,最迟不得超过一天;新副井下井车辆当班必须全部下完。旧副井升井车辆一般当班必须全部升井,最迟不得超过下一班前

半班;旧副井下井车辆当班必须全部下完。否则处罚单位责任人和负责人各100元/车。

5、车辆下井交接程序规定:

用车单位装车捆绑完毕后,运搬队地面验收人签字(在“装车验收人”处)确认并填写和粘贴“常用物料运输指示卡”,经运输科值班人员验收合格在“常用物料运输指示卡”上加盖“准予运输”印章后方进行运输作业,由地面电机车运至新副井或旧副井井口车场,机运一队井口把钩工负责人验收签字(在“入井验收人”处),机运一队将车下井至井下车场,运搬队运料负责人验收签字(在“井下运料人”处),到达运料地点后,用料或用车队组责任人验收签字(在“接收人签字”处),最后下班将“物料下井单”交运输科运输调度审核确认(运输科运输调度在“审核”处盖章),核实实际运输情况。否则处罚责任人和负责人各200元/车。

6、车辆升井交接程序规定:

用车单位装车捆绑完毕后,经运搬队当班班长验收装车捆绑合格后,运搬队井下运料负责人验收签字(在“井下运料人”处)确认并填写和粘贴“常用物料运输指示卡”或“废旧物料升井指示卡”,运至新副井或旧副井井口车场,机运一队下井口把钩工负责人验收签字(在“升井验收人”处),机运一队将车升井至上井口车场,上井口把钩工与运搬队地面车辆运输负责人验收签字(在“地面运料人”处),地面运搬队电机车运至卸料地点后与卸车队组责任人验收签字(在“接收人签字”处),最后下班将“物料升井单”交运输科运输调度审核确认(运输科运输调度在“审核”处盖

章),核实实际运输情况。否则处罚责任人和负责人各200元/车。

7、车辆倒运交接程序规定:

倒运单位装车捆绑完毕后,经运搬队当班班长验收装车捆绑合格后,运搬队井下运料负责人验收签字(在“井下装车验收、运料人”处)确认并填写和粘贴“常用物料运输指示卡”,运至新地点后倒运单位责任人验收签字(在“接收人签字”处),最后下班将“物料倒运单”交运输科审核确认(运输科在“审核”处盖章),核实实际运输情况。否则处罚责任人和负责人各200元/车。

8、最后经运输科运输调度核实后的《物料运输单》每天必须上报人力综合部,做为运搬队工作量统计依据。

四、设备物料车辆装车捆绑规定:

严格执行《设备物料装车捆绑标准及管理规定(试行)》。

五、设备物料车辆卸车规定:

1、一般情况下,不管车辆上装的是谁的设备物料,井上下卸车由申请使用车辆单位负责。所卸设备物料码放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处罚责任人和负责人各200元/车。

2、因车辆周转等特殊情况,运搬队自行卸车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设备物料码放规定。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车。

六、急件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1、急件的划分:

(1)矿井突发事故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2)在组织生产过程中急需的材料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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