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监控分站安设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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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33628

井下监控分站安设安全技

术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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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监控分站安设安全技术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监测科监测队在接到监控系统安装设计后,必须严格按照监控系统安装设计立即组织施工,必须在采掘队组生产前将监控设备安装完毕。

2、监控系统型号为KJ333型,分站采用KJ333-F2型监控分站,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每台监控分站应按要求接主、辅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3、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4、井筒和巷道内的监控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

0.1m以上的地方。

5、传感器的信号电缆延着风筒拉线或自行打拉线敷设,工作面传感器的信号线敷设到距工作面20m时,延着顶板锚杆或者临时支护敷设至风筒另一侧,要求全线吊挂平直,严禁监控线落地。电缆接头使用矿用本安接线盒,不准冷包或明接线头。

6、工作面放炮时,传感器由现场安瓦员将传感器和信号线移至安全地点并且掩护好,炮后重新移设至规定位置悬挂;采用扒斗机出货时为防止工作面监控线被刮断,可以临时敷设至扒斗机后延顶板吊挂至风筒的另一侧,但传感器的悬挂位置不能改变,出货后恢复原有吊挂,确保传感器的正常使用和规定悬挂位置。安瓦员对现场传感器的位置负责管理和悬挂。

7、监测科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安装监控设备前,使用单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提前三天送至监测科。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分站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

必须有安全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8、为防止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时,切断安全监控分站的供电源,安全监控分站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供电报告中要注明监控分站供电电源和断电控制的位置。

9、与监控分站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采区必须与监测科共同处理。检修与监控分站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分站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监测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10、安全测控仪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h方能下井。

11、采用催化燃烧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等,每隔7d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调校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1%-2%CH4的甲烷校准气体,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12、除甲烷以外的其它气体测控仪器应每隔7d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进行调校。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它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13、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每隔7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14、安全测控仪器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

15、井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h值班,每天检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电缆的运行情况。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地面中心站值班员(监测调度)。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16、安全测控仪器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

井检修。

17、下井管理人员发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立即通知安全测控部门进行处理。

18、值班段长、放炮员、流动电气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值班段长携带的便携要求悬挂在工作面上迎头,风筒的另一侧,同甲烷传感器保持2m以上的距离。

19、监测科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工作。每班要求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和使用。

20、监控设备安装调试正常后,根据谁使用谁管理和就近管理的原则移交采区管理使用(移交工作由监测队负责),采区技术室负责贯彻并且落实责任人签字。

21、传感器安设位置见通风系统示意图。

管理措施:

①、工作面掘进时,现场值班人员必须先把甲烷传感器移到安全地点。掘进后再重新移至规程规定的正常位置,甲

烷传感器移动由值班段长负责。

②、在移动探头时,移动人员要小心轻放,严禁硬拉传感器线路,防止扯断报警,工作面20m范围内临时线必须吊挂完好,严紧落地,由值班段长负责管理。

③、井下使用的传感器设备、线路、安装完后交于使用段队或就近使用服务的段队管理,交接单由采区技术主任负责落实。

④、井下安瓦员每次检查瓦斯时,必须用光学理研校验甲烷传感器,将传感器显示数值和实测值汇报通风区调度,(汇报次数与瓦检次数相同)当超过充许误差时,通风调度必须立即汇报监测调度,监测调度安排监测值班工人调校。

⑤、采区冲洗巷道时,必须掩护好传感器,防止被水淋湿传感器报警或造成传感器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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