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汇总)
医院科室科研规章制度内容
医院科室科研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科室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医院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科研工作,科研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医院科室应建立科研管理机构,明确科研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医院科室应根据医疗需求和科研方向,确定科研课题,确保科研工作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医院科研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严格执行医学伦理标准,保护病人隐私和权益。
第六条医院科研成果应及时总结和推广,将重要研究成果应用于临床实践中。
第七条医院科室应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第八条医院科室应建立科研数据管理制度,合理保存科研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信。
第九条医院科室应不断加强科研人员的培训与学习,提升科研水平和能力。
第十条科研工作应与医院的临床实践相结合,提高科研成果的应用性。
第二章科研课题的确定和评审第十一条医院科室应根据科研方向和医疗需求,确定科研课题,制定科研计划。
第十二条科研课题的确定应遵循科学性、前瞻性和实用性原则,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指导性。
第十三条科研课题的评审应有专家会诊,包括内外专家评审,确保科研课题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科研课题的立项应有相应的书面文件,包括科研计划书、专家评审意见等。
第十五条科研课题的立项应提交医院科研管理机构审批,得到批准后方可着手开展科研工作。
第十六条医院科室应定期对科研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科研方向。
第三章科研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第十七条科研项目的实施应按照科研计划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第十八条科研项目应由专门负责的科研小组组织实施,明确科研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第十九条科研人员应按照科研计划书的要求,按时完成科研任务,确保科研项目的进展顺利。
第二十条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应定期向科研管理机构进行汇报,确保科研工作的透明性和规范性。
第二十一条科研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向科研管理机构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中医医院工作制度汇编
【发布单位】卫生部【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86-01-22【生效日期】1986-01-2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中医医院工作制度(试行)(1986年1月22日卫生部)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1.院领导必须坚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检查党的中医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及时推广。
2.院领导每月至少深入各科室1次,带领有关干部全面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征求病人和工作人员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业务院长至少应有1/4时间参加业务实践。
如定期出门诊、查房、参加重危病员的抢救,疑难病例的会诊及各种学术活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
二、会议制度1.院办公会一般由正院长主持,其他院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一般每周召开1次。
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院长主持、科主任、护士长参加,每周1次。
传达上级指示和院办公会决定,安排本周工作。
3.科周会:由科主任主持,每周1次。
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安排本周工作。
4.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1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5.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主任主持,门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1次。
研究解决医疗质量、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和疫情报告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6.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工作人员参加。
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7.工休座谈会:院每季1次,由行政副院长主持,科每月1次,由护士长主持。
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1.严重公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时。
中医科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中医科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文旨在制定一套中医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中医科的工作流程和管理体系,提高中医科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院的中医科,包括中医门诊、中医急诊、中医病房等。
通过明确中医科的职责、权责和管理流程,实现中医科的规范化管理。
二、中医科的设置和职责1.中医科的设置:根据医院规模和需要,设立相应数量的中医科,确保中医服务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2.中医科的职责:(1)提供中医诊疗服务,包括中医门诊、中医急诊等;(2)制定中医临床路径和治疗方案,指导患者的中医治疗;(3)组织开展中医课程、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中医科医生的专业水平;(4)开展科研工作,推动中医科的学术发展;(5)与其他科室协作,共同制定患者的综合治疗计划。
三、中医科的管理体系1.中医科的领导机构:(1)中医科主任负责中医科的日常管理和决策;(2)中医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2.中医科的工作流程:(1)接诊:由中医门诊前台进行初步挂号登记,按照挂号顺序安排就诊;(2)初诊:中医科医生对患者进行初步问诊、观察和望闻问切,制定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3)辅助检查: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进行相应的辅助检查,如中药检查、针灸治疗等;(4)正诊:根据患者病情和辅助检查结果,进一步确诊和制定治疗方案;(5)治疗: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方案,进行中医治疗,包括中药治疗、针灸治疗等;(6)随访:对于需要随访的患者,定期进行复诊和随访,调整治疗方案。
3.中医科的质量控制:(1)严格按照中医临床路径和治疗方案进行治疗,确保治疗的规范性和有效性;(2)建立完善的质控体系,进行中医诊疗质量的评估和监控;(3)定期开展中医科医生的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4)定期对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收集患者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四、中医科的绩效考核1.考核指标:根据中医科的工作规范和管理要求,确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包括患者治疗效果、医疗安全、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控制和医生的专业水平等。
中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中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一、科研工作的目标和任务1.中医院科研的目标主要是推动中医药学科的发展和提高中医药技术的水平,为中医药的临床实践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持和依据。
2.科研部门的主要任务包括申报和组织科研项目,指导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工作,推动创新和技术发展,培养科研人才。
二、科研项目的管理1.申报与立项:科研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并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和筛选。
2.资金管理:科研项目的资金应专款专用,按照科研项目的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并提供相应的资金报销和结账流程。
3.进度与评估:科研项目应按时按量完成,并设立相应的进度和评估机制进行监督和检查。
4.结题与总结:科研项目完成后,应根据所得结论进行总结和撰写科研成果报告,监管部门进行评审。
科研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
三、科研人员的管理1.配备和选拔:科研部门根据需要和项目的要求,通过公开招聘和内部选拔的方式招聘科研人员,并完成岗位任命和聘用手续。
2.培训和发展:科研人员应定期进行科研技能和理论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科研水平和能力。
3.激励和考核:科研人员根据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和科研成果的质量进行绩效考核,并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4.离职与流动:科研部门应根据科研人员的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离职和流动问题。
四、科研设施的管理1.资源配置:科研设施应根据科研项目的需求进行合理的配置和规划,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使用和维护:科研设施的使用应遵守规定和操作规程,科研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3.更新和修缮:科研设施应定期进行更新和修缮,保证设施的功能完好和现代化。
五、科研成果的管理和应用1.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应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科研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
2.应用转化:科研成果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应用和推广,鼓励与企业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3.保密和宣传:科研成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严格保密,对于成果的宣传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行业准则。
中医院工作制度
中医院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中的作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医院是指以中医药为主,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中医院应坚持中西医结合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中医药诊疗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中医院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医德医风和医院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中医院应设立董事会或者理事会,负责医院的决策、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中医院应设立行政领导班子,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行政领导班子由院长、副院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中医院应设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和医德医风的建设工作。
第八条中医院应设立中医药科研教育中心,负责医院的科研、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
三、医疗服务第九条中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制度,包括门诊、住院、急诊、预防、保健、康复等各项服务。
第十条中医院应加强中医药特色服务的提供,积极开展中医药诊疗技术,推广中医药知识,提高患者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第十一条中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二条中医院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四、人员管理第十三条中医院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医师、护士、技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
第十四条中医院应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中医药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五条中医院应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
五、财务管理第十六条中医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医院的财务状况稳定,合理使用资金。
第十七条中医院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运营效率,为患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第十八条中医院应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保证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3篇)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1、在院长及主管副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科研、教学、职工继续教育等工作。
2、根据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规划要求,制定科技工作长期发展规划和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____实施。
3、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科研、教学、培训等任务。
4、负责协调各科室的科研工作,并督促、检查各项科研课题的进度,保证课题的顺利完成。
5、负责____申报各种科技成果奖励,审阅、推荐发表各种科研论文,鼓励新技术项目的引进、开展、推广和应用。
6、负责____全院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理论学习,定期考核。
督促检查各科室业务学习开展情况。
7、建立职工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成立兼职教师队伍,负责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医务人员外出临床进修制度一、总则积极鼓励医院业务骨干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根据专科要求,择优选送,杜绝论资排辈现象,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学____台,为医院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适用范围医院内医疗、医技、护理在内的所有医务人员;行政管理在内的其他业务人员。
三、进修人员条件:1、临床医师要求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2、护理进修人员要求从事临床工作满三年,护师以上职称(含护师职称);3、有明确的进修目的,所进修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进修结束后能____。
三、管理规定1、科室必须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根据科室专业发展需要择优选派业务骨干进修;2、每年____月份科室必须制定并上报本科室医务人员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逾期不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不准予外出进修;3、当年未实施者,第二年必须重新完成申报手续;4、凡医院派出进修业务人员必须签署《外出进修学习协议书》,一式两份,医院和当事人各执一份,双方必须按照协议各项相关事宜严格执行;5、进修人员严格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请假必须经进修单位同意,违者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6、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进修任务,进修学习结业后一年内必须开展进修相关技术项目,并做相关学科学术讲座。
2024年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总结(三篇)
2024年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总结一、引言医疗质量管理是中医院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核心工作之一。
2024年,我院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积极推进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绩。
现就2024年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如下: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我们积极推进医院质量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办法》、《中医院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等。
同时,还建立了质量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
三、加强科学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我们注重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加大投入,扩大研究领域。
通过组织专家团队深入研究中医临床效果评价方法、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等,提高了医疗技术水平。
在2024年,我们成功开展了一系列科研项目,并在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了多篇高水平论文,有效促进了中医临床实践的发展。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素质我们注重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组织了一系列的培训班和学术讲座,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还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交流会议和培训活动,提升了医务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加强医疗过程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水平我们注重医疗过程管理,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病案质量管理工作。
通过制定并落实相关制度和规范,规范了医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
在2024年,我们成功开展了一系列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病案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各项指标稳步上升。
六、加强患者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过程安全我们注重患者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了一系列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加强了医疗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在2024年,我们以“患者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医疗安全知识,开展了一系列患者安全管理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中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中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医疗技术在中医院的运作中起到关键作用,为了确保医疗技术活动的规范和高效,中医院制定了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中医院的医疗技术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患者的医疗质量与安全,并促进中医事业的发展。
一、概述中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中医院的医疗技术工作,保证医疗技术的安全可靠性,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的权益与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中医院所有从事医疗技术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医疗技术管理机构中医院设立医疗技术管理机构,负责医疗技术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以及负责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
医疗技术管理机构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或由领导班子授权的专业人员组成。
三、医疗技术管理岗位职责1. 医疗技术管理岗位应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2. 负责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可靠、有效运行,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3. 监督医疗技术工作的实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 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医疗技术工作的记录真实、完整、准确,并保存在适当的时间内。
5. 参与医疗技术设备的选型和采购工作,确保医疗技术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 监督医疗技术工作的进展,及时汇报医疗技术的相关数据和情况给医院领导层。
四、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中医院要求医疗技术人员严格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技术工作的安全与正确性。
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医疗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对医疗技术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2. 强调医疗技术操作的正确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遵循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3. 对医疗技术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
4. 加强医疗技术操作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操作的规范和准确性。
五、医疗技术质控与改进中医院采取有效的医疗技术质控手段,确保医疗技术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医疗技术质控与改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医疗技术质量评价体系,对医疗技术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医院中医科规章制度baidu
医院中医科规章制度baidu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医科的管理,提高中医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中医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
第三条医院中医科要坚持中医特色,发挥中医优势,推动中西医结合,提供优质的中医服务。
第四条医院中医科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医疗伦理,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
第五条医院中医科要加强团队协作,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共同为患者健康服务。
第六条医院中医科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医院中医科主任是中医科的负责人,负责中医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医院中医科医生负责为患者诊断治疗,提供中医服务。
第九条医院中医科护士负责协助医生诊疗工作,照顾患者的生活起居。
第十条医院中医科药剂师负责中药药品的准备和发放,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中医科管理人员负责中医科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二条医院中医科的服务内容包括中医诊疗、中药治疗、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疗法。
第十三条医院中医科要开展常规中医诊疗及中医特色疗法,提供全面的中医服务。
第十四条医院中医科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诊疗方案,精心治疗。
第十五条医院中医科要积极宣传中医知识,提高患者对中医的认识和信任。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十六条患者在就诊前需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医院中医科医生进行详细询问和检查,制定诊疗方案。
第十七条患者根据医生建议进行治疗,医院中医科护士负责日常护理工作。
第十八条医院中医科药剂师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准备合适的中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九条患者治疗结束后,医生要对治疗效果进行评估,给予适当的建议和保健知识。
第五章领导责任第二十条医院中医科的领导要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职责,确保中医科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一条医院中医科领导要关心员工,协调工作关系,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医院中医科领导要关注服务质量,定期评估中医科工作,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中医院工作制度及职责
中医院工作制度及职责一、工作时间1. 医院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6:00,中午12:00至1:00为午休时间。
2. 医护人员需按照排班表规定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3. 全院医护人员需轮班上夜班,具体轮班安排由科室主任负责安排。
4. 医院特殊岗位的医护人员需要加班工作时,需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二、职责分工1. 医师:负责对患者进行中医诊疗,制定治疗方案,监测患者病情变化,并定期复诊调整治疗方案。
同时,医师还要参与科研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中医医术水平。
2. 护士:负责对患者进行护理,包括床位整理、病情观察、药物管理等工作。
同时,护士还需要协助医师进行检查、治疗,保障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3. 药剂师:负责调配中药、西药,保障医护人员开具的处方准确无误。
药剂师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医技人员:负责医院各项医技工作,包括放射科、检验科、超声科等,需要具备专业技术和经验,确保医院各项检查工作正常运转。
5. 行政人员: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包括人员招聘、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
行政人员需要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工作要求1. 医院全体医护人员需严格遵守《中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2. 医院全体医护人员需认真学习中医知识,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医院内部培训和学术交流。
3. 医院全体医护人员需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私自离岗或擅离职守,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4. 医院全体医护人员需积极参与医院各项活动,服从领导安排,维护医院整体形象。
四、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突出的医护人员,医院将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等。
2. 对于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医护人员,医院将进行批评教育、责任追究等处理措施。
3. 严禁医护人员参与与医院无关的商业活动,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甚至开除其岗位。
中医院管理制度
中医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中医院。
第三条 中医院应以中医药为主体,结合现代医学技术,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三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章第四条 中医院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中医院负责人对本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
第六条 医疗部门负责日常医疗工作,包括诊断、治疗、康复等。
第七条 药剂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配制等工作。
第八条 护理部门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第九条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
第十条 研究与教育部门负责中医药的研究、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三章 医疗管理第十一条 中医院应根据中医药的特点,制定诊疗规范和流程,确保医疗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 中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规范病历的书写和保存。
第十三条 中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中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 中医院应加强护理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六章第十六条 中医院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 中医院应设立质控部门,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和监督。
第十八条 中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章 教育与科研第十九条 中医院应加强中医药的教育与科研工作,提高中医药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条 中医院应开展中医药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二十一条 中医院应鼓励医务人员参与中医药的科研工作,促进中医药的发展和创新。
第七章财务管理第八章第二十二条 中医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中医科室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中医科室工作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医科室工作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医科室是医院的专科诊疗科室,主要负责中医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
第三条中医科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隐私权,保障医疗信息安全。
第四条中医科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能,不得从事与本专业无关的工作。
第五条中医科室应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中医科室工作人员管理第六条中医科室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上岗,做好个人防护,保障患者安全。
第七条中医科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私自接受患者或他人礼物。
第八条中医科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偷懒怠工。
第九条中医科室工作人员应积极学习教育,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条中医科室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泄漏患者隐私信息。
第三章中医科室医疗工作第十一条中医科室应坚持中医药传统理论,遵循中医诊疗原则,确保治疗效果。
第十二条中医科室应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不得滥用抗生素等药物。
第十三条中医科室应加强与其他科室合作,共同维护患者健康。
第十四条中医科室应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四章中医科室安全管理第十五条中医科室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和员工安全。
第十六条中医科室应加强医疗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中医科室应加强用药管理,保证药品安全。
第十八条中医科室应加强感染控制,防范医院感染。
第五章中医科室卫生管理第十九条中医科室应保持医疗环境整洁,做好消毒灭菌工作。
第二十条中医科室应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废物安全处理。
第二十一条中医科室应加强水、电、气的管理,保证供应安全。
第六章中医科室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二条中医科室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工作。
第二十三条中医科室应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做好处理。
第七章中医科室工作考核第二十四条中医科室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考核,评选优秀员工和科室。
中医院职责管理制度
一、前言为加强中医院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责管理制度。
二、医院宗旨中医院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秉承“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的宗旨,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服务。
三、医院职责1. 医疗服务职责(1)严格执行中医诊疗规范,运用中医理论和技术,为患者提供中医诊疗服务。
(2)积极开展中医特色疗法,如针灸、推拿、拔罐、中药等,提高治疗效果。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2. 医疗质量职责(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确保医疗安全。
(2)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3)加强中医特色技术的传承与创新,提高中医诊疗水平。
3. 医德医风职责(1)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2)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杜绝收受患者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
(3)关心患者,耐心倾听患者诉求,为患者提供温馨、舒适的医疗服务。
4. 医疗保障职责(1)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为患者提供公平、合理的医疗服务。
(2)加强医疗资源整合,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3)积极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识和信任。
5. 科研与教学职责(1)加强中医药科研,提高中医药诊疗水平。
(2)积极开展中医药教育,培养中医药人才。
(3)加强与国内外中医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院的中医药学术地位。
四、岗位职责1. 医生职责(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为患者提供专业、规范的中医诊疗服务。
(2)参加医疗质量检查、评估和改进活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3)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关心患者,维护患者权益。
2. 护士职责(1)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2)关心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3)参加医疗质量检查、评估和改进活动,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3. 其他医务人员职责(1)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中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医院的科研管理工作,提高科研水平,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医院全体科研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中医院科研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3. 注重创新,突出特色;4. 提高科研效率,保障科研质量;5. 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医院设立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科研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医院科研发展规划和计划;2. 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结题;3. 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4. 开展科研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5. 调查研究国内外中医药科研动态,为医院科研工作提供信息支持;6. 对科研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科研质量。
第三章科研项目管理第六条科研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院级四个层次。
第七条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结题程序如下:1. 申报:科研人员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和医院科研发展规划,提出科研项目申报书;2. 立项: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3. 实施:科研人员按照立项批准的方案开展研究工作;4. 结题:项目完成后,科研人员提交结题报告,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结题。
第八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1. 科研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2. 科研经费的拨付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3. 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公示。
第四章科研成果管理第九条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著作、成果转化等。
第十条科研成果的申报、鉴定、奖励程序如下:1. 申报:科研人员根据自身研究成果,向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报;2. 鉴定: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鉴定;3. 奖励:对鉴定合格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和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医管理制度汇编
中医管理制度汇编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中医服务质量,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医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包括中医院、中医诊所等各类中医医疗机构。
第三条中医医疗机构应依法执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中医服务。
第四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化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中医机构的管理第五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条件,包括具有合法的执业许可证、专业技术人员齐全、医疗器械设备完备等。
第六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和高效。
第七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八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和完整性。
第三章中医服务的管理第九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设立门诊部、住院部等服务部门,提供诊疗、护理、康复等服务。
第十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一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培训医护人员,提高服务水平,满足患者的需求。
第十二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房和药品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药品,杜绝药品滥用和浪费。
第四章中医人员的管理第十三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招聘具有执业资格的中医医师和中医护士,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
第十四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对医护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建立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激励医护人员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护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五章中医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医教科工作制度(6篇)
医教科工作制度一、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搜集、整理医院内部和外部的质量管理信息,负责组织对医疗质量管理信息进行分析,为质量标准的制定修改提供支持。
负责组织对其他医院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适用性分析。
三、负责组织对各科室的医疗质量控制标准进行审核、修订和完善,负责组织建立全院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并持续改进和完善。
四、负责组织对医疗质量控制标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五、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医疗医技科室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并评价质量考核结果。
六、制定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检查督促,按时总结汇报。
七、负责协调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
八、组织全科人员学习等级医院标准,并有效组织落实。
九、围绕基础质量管理,落实科内分工。
十、完成医院中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十一、围绕现代化优质精品医院,抓好学科建设。
医教科副科长工作职责一、在分管院长及医教科科长的领导下,拟订全院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和组织修改全院医疗质量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医疗质量工作。
三、深入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四、对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以及特殊的死亡病例及时组织调查、讨论,做出初步结论并向院领导提交处理意见。
五、负责协调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主持重大的院内外抢救及会诊。
医教科干事工作职责一、在医教科科长的领导下,分工负责与医疗相关的职能工作,草拟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向科长请示汇报。
二、在医教科科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全院的医疗工作,督促、检查医疗业务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总结和汇报。
三、经常深入科室,主动协助科室抓好医疗质量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
四、协助主任召集各种业务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有关资料整理及保管。
五、协助科长具体对全院的教学、科研、进修等工作做出长短规划并具体制定科研教学、进修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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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作管理制度垫江县中医院二OO八年九月目录1、科研计划管理办法2、科学研究基金管理条例3、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4、科研工作奖励条例5、发表学术论文及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6、科研制剂生产使用管理办法7、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8、学术委员会评审办法9、科研课题投标评审表10、科技档案管理办法11、科研课题档案归档装订顺序科研计划管理办法根据国家、部(省)、市科委及市卫生局中医处关于科研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药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实施办法。
一、选题原则:1、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选题,以中医基础理论为依据,以临床疗效为重点。
2、遵循“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发展中医学术,力求解决中医药实践和理论中存在的问题,注重选择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课题。
3、医药并重,中西医结合,发挥中医药优势,将继承和发扬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加强应用开发研究;同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开展中医基础研究。
4、要注重对我院已应用多年,临床疗效肯定的经验和经验方的发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开发研究。
5、选题宜切合实际,目标应明确,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
二、课题申报:1、申报条件:凡我院中医药、中西医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学科人员,具有从事中医药科研工作的能力和基础者均可申报。
2、申报时间:以重庆市科委、重庆市卫生局课题申报时间为准。
3、申报程序首先应由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填写相应的课题申报书(合同书)交科教科,由科教科组织院内学术委员会论证,分管院长批准择优向上推荐申报。
三、课题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列入正式科研计划者按规定签定合同并提交相应的实施计划,未被上级各部门列入计划者,经院学术委员会论证符合资助条件者列入院级科研计划。
四、课题实施与管理(1)列入科研计划的课题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
课题组长应向项目下达部门及所在单位负责,主持课题研究制定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实施,有权决策有关课题工作的大小事务及按规定使用科研经费,并承担相应责任。
(2)列入科研计划的课题的执行情况要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每年中和年终要填报一次垫江县中医院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一式二份,报科教科和分管院长,对进度较好,年终给予奖励,对进度较慢的要分析原因,及时总结,对无故不执行合同计划者要报有关部门终止其合同,退还科研经费。
(3)科研经费管理(见“科研经费管理办法”)(4)在科研项目进行期间,如要对项目内容及进度进行调整,需先报医院科教科,经同意后向上级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后,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科学研究基金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我院各类技术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中医学术,提高我院科研水平和医疗水平,培养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人才,特设立医院科学研究基金。
第二条:医院科研基金来源1、上级核划的科技专项费。
2、医院的预算拨款,定为医院年总收入的0.5%。
3、科技成果转让、科技开发、咨询收入在科技人员分配及课题结题后的余款。
4、海外或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资助、捐赠。
第三条:资助范围主要是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应用研究课题,软科学研究课题。
包括经费短缺的正式立项在研课题和研究前景的所内自拟课题,特别是市场前景较好的应用、开发性研究课题。
第四条:资助对象所从事医、教、研的中医及中西医专业技术或其他学科人员,具备科研能力,能执行课题研究计划者。
第五条:资助重点1、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有一定基础和价值的课题。
2、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课题。
第二章申请第六条:医院科学研究基金资助的课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经信息中心文献检索选题切合实际,有一定新颖性。
2、立题依据充分,遵循中医理论体系,能突出中医特色。
3、技术路线和实验方法科学、先进并具有可行性。
4、有一定的临床基础,具备开展深入研究的条件。
5、研究目标明确,可在1-2年内取得预期结果。
6、经费预算合理。
第七条:管理原则遵循自愿申请,学术委员会评议、择优资助,专款专用原则,每个申请者每年限报1-2项。
第八条:申请手续基金的申请人根据申请的基本条件,填写垫江县中医院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交文献检索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及能否提供基本工作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九条:基金分无偿,有偿及部分有偿三种方式,凡是直接经济效益者,原则上是有偿或部分有偿,一般每项资助强度为1000-10000元。
第三章评审及审批第十条:医院科研基金课题的评审工作,由科教科组织医院学术委员会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根据专家意见,科教科签署意见。
第十二条:根据科教科意见,由医院分管领导审批签署最后意见。
第四章管理和使用第十三条:承担医院科研基金课题的科室及个人与医院签订合同,实行课题经费核算和任务承包制。
第十四条: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有财务科单独设立户头,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定期复核审查。
第十五条:科教科负责定期对课题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未按合同进行工作或经费使用不当者,要采取相应措施,或调整资助金额或终止课题,直到追究课题负责人经济责任。
附则第十六条:本条例从批准之日起执行,对未尽事项,在试行过程中修改、完善。
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层次,增强运行机制,扩大课题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支配权,特制定如下办法:一、属国家、部、省、市(局)级重点科研计划的课题及获得各种科研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等)资助的课题经费,一经批准下达,一律单独列账,由课题负责人编制使用计划,专款专用。
二、属院内重点计划的科研课题,经费在科研经费中按开支计划列支。
三、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应主要用于该课题的调研,临床、动物实验及一些基础实验所需的材料、试剂的购买,学术资料的整理,有关学术活动的开支,若当年有结余,可转作下一年度使用。
四、科研经费的使用计划、安排,主要由课题负责人负责,凡承担国家、部、省(市)局重点科研计划的课题负责人均发放该课题经费出纳账簿,经费开支凭有关收据和账簿在财务科按规定报销。
五、研究经费在5万元以下,课题开支所需的小额费用(主要是一些易耗品的购置)金额在200元以下的由课题负责人和科教科负责人签字支付,500元以上的开支须提出书面补充使用计划由院长审批。
研究经费在5万元以上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到财务科支付,500-1000元以上必须提出书面计划,由院长批准后方可支付。
对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特事特办,以便提高效率。
六、课题完成后,如果经费有结余,结余经费10000元以下奖励50%;10000-50000元的奖励40%;50000元以上的视情况奖励10-30%。
七、每年年终和课题终结时,课题负责人应会同科管部门及财务部门搞好结算,并接受医院里组织的审计。
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对不认真接受审计、违反本办法造成科研经费浪费者,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科研工作奖励条例为进一步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奖励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根据国家、部、市局有关奖励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1、积极鼓励具有科研能力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对申请国家、部、市(局)的重点科研课题中标者,给予单项奖,奖励金额为争取的科研经费(含课题通过阶段评估多次获得的科研经费)的5%,一次性奖励该课题组。
2、对在科研课题研究进展顺利,完成计划好的课题组,年终给予奖励,奖金额视课题的级别和进展情况而定,最高1000元。
3、科研课题经各级部门鉴定获得成果奖,医院对等给予上级奖励金额的奖励(以最高一级奖额发给)。
4、对通过科技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临床观察等获得的收入,除去项目研制成本后按50%奖励给从事该项工作的研究人员,其中主研人员得60%,参与人员得30%(参与人员人均奖金不得超过主研人员人均奖金的50%,若有超过者,超过部分收为医院科研经费),科管人员得10%。
5、对临床预示药品产生的收入及其它创收,除去成本后的利润,按一定比例奖励有关科研人员,享受平均奖的科技人员按2:6:2的比例分成,即研究者得20%,科研基金60%,医院管理费20%,未享受平均奖的科技人员,收入扣除职工平均奖后,按4:4:2分成,即研究者得40%,科研基金40%,医院管理费20%。
6、对院内开发的中药新制剂及科研成果用于临床,按药品利润的10%归课题组分配,按销售额的5%提取管理费,按销售额的8%提取观察费,若医生献方的新制剂,一次性奖励献方费1000-2000元,以上费用计入药品成本。
7、鼓励多渠道筹措科研资金以补科研经费的不足,对引进资金开发项目者(指海外或有关单位及个人资助、捐赠者),奖给引入资金总额的10%。
8、医院每年底召开科技年会,对评选出的科研成果、在研课题、优秀论文进行奖励,其中科研成果,在研课题按本办法2、3条执行,优秀论文按以下比例奖励,国家级以上每篇奖励100元,省级(直辖市级)每篇50元,市级以下每篇30元,同时颁发优秀论文证书。
9、对在科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及管理人员,给予重奖,并授予医院“先进科研工作者”荣誉称号和荣誉证书。
10、奖励所需奖金在医院科研基金中专款拨出。
发表学术论文及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为鼓励中医药学术交流,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发表学术论文和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本着保证质量,发展学术,节约开支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1、为保证论文的真实性和学术水平,凡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发表或交流学术论文,属临床方面的课题应先由作者所在科室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交科教科审查登记,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寄出,其余收支由科教科负责审核,登记并加盖公章后寄出。
凡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在外发表交流论文者,医院一律不予承认。
2、在研的各级科研课题应注意保密,需发表论文及出席有关学术会议,应先经课题负责人签字报科教科审查后方可进行。
3、同篇内容相同的论文原则上不得重复发表和参加有关学术会议。
4、外出参加学术交流应本着专业对口。
就近和有选择地参加的原则,由非正规单位组织的学术会议一律不予批准参加。
在本专业工作未满三年,原则上不参加学术会议。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后应在本院进行学术讲座并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5、参加学术会议的审批程序是:由作者向所在科室领导申请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将开会通知交科教科审查签署意见后交分管院长审批。
6、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每年不超过一次,中级以下者每两年不超过一次,(市级以上学术委员会理事会和专委会工作会议及承担了各级科研项目的课题主研人员参加与该项目有关的专业性学术会议不在此限)。
7、积极鼓励在省级以上正刊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在国家级刊物上全文发表论文字在1千字以内奖励200元,1000字以上每增加1000字递增奖励80元;在省级刊物全文发表论文奖励150元,每增加1000字递加50元(限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