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射源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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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辐射(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安全防护制度放射岗位职责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放射科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医务科二0一五年十月目录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2)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2)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2)人员培训制度 (3)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3)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辐射监测方案 (4)学习培训制度及记录 (5)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辐射(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 (6)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7)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7)辐射(放射)科组织管理制度 (8)登记室管理制度 (8)资料存档保管制度 (9)借片管理制度 (9)X线摄影室管理制度 (9)暗室管理制度 (10)CT室管理制度 (10)DSA室管理制度…………………………………………。
10综合读片制度……………………………………………。
.11疑难读片讨论制度………………………………………。
11放射介入手术随访制度…………………………………。
.11X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1导管(介入)室消毒隔离制度…………………………。
12进修,实习医生管理制度 (12)登记室岗位职责…………………………………………。
医用放射源卫生防护及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源卫生防护及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医疗机构中使用放射源进行诊断和治疗的活动,确保医用放射源的安全使用以及保护医疗人员和患者健康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用放射源是指用于医学影像学、肿瘤治疗和其他医疗目的的射线产生设备,其中包括X射线设备、核医学设备和放射治疗设备等。
医用放射源卫生防护及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放射源使用许可:医疗机构需要获得相关机构的放射源使用许可证,才能使用医用放射源进行诊断和治疗。
2. 安全培训和教育:医疗机构需要定期对医疗人员进行放射源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了解放射源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
3. 工作场所监测:医疗机构需要定期对医用放射源使用区域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安全标准。
4. 防护设施和设备:医疗机构需要配备辐射防护设施和设备,如防护屏幕、防护墙壁等,同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5. 放射源应急预案:医疗机构需要制定放射源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放射事故和紧急情况。
6. 辐射剂量管理:医疗机构需要对医疗人员和患者的接受辐射剂量进行监测和管理,确保不超过相关的安全限制。
7. 放射源废物处理:医疗机构需要制定放射源废物的处理方案,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医用放射源卫生防护及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用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并保护医疗人员和患者的健康。
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医用放射源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辐射风险,并遵循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对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的管理,防止辐射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伤害,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到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的科室、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防护是医务人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所有从事与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医院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监督、落实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五条科室、部门和个人对于放射防护工作成效有明显改进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放射防护管理原则第六条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免受辐射伤害。
第七条放射防护工作必须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进行,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第八条医院将进行放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正确、有效地进行放射防护工作。
第九条医院将定期进行放射防护设备的检测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辐射泄漏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章放射防护责任第十条医务人员必须了解辐射的基本知识,具备辐射防护的基本技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对于所有与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相关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防护措施进行操作,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保护自己免受辐射伤害。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护屏蔽设备,确保放射源和辐射设备在操作过程中不对未参与工作的人员和患者造成辐射伤害。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必须注意辐射设备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合适的措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医院将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辐射监测,确保医务人员的辐射剂量在允许范围内。
第四章辐射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将建立放射设备目录,明确设备的名称、型号、厂商、使用科室等信息。
第十七条医院将设立专门的放射设备管理机构,负责放射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维修和报废工作。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4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员免受放射性物质的辐射危害,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接触或使用放射性物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放射性物质应用、放射性物资处理、放射性设备保养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按照“预防为主、控制风险、合理使用和合法用途、最佳效果与经济合理化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在员工进行放射性物质的处理、操作和存储时,必须遵循放射防护的相关规定,确保操作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遵守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不得故意破坏或违反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章放射防护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组织和管理放射防护工作的责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七条放射防护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放射防护责任人制度、操作规程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等。
第八条放射防护工作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放射防护工作。
第九条员工应定期接受放射防护培训,并经过相应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处理。
第十条放射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放射防护的技术措施第十一条放射性物质操作区域必须经过合理规划和布置,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放射性物质必须在专门的操作间中进行处理,禁止在无放射防护措施的区域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放射性化合物的储存应按照防护规定要求储存在固定容器和区域中,标识清晰,防止误食和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放射性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集、存储和处置,禁止私自丢弃和倾倒。
第四章放射防护的监测和控制第十六条放射性物质的泄漏和污染应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未超过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放射性物质应按规定的时间频率定期进行核实和校准,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放射源使用单位的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放射源使用单位。
第三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放射源安全管理机构。
第四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放射源的散失、泄漏和误用,保证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第五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源安全档案,记录放射源的来源、种类、用途、储存情况和每次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档案的更新与维护。
第二章放射源的防护第六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源的防护制度,领导重视,明确责任,确保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对于放射源使用单位而言,首要原则是降低辐射剂量,避免对人体造成伤害。
因此,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合理布局和选择设备,使用高效的屏蔽材料,严格控制辐射泄漏。
第八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确保操作区域的辐射剂量不超过规定值,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存储盒、穿戴防护设备等。
第九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违禁物品查验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以防止违禁物品对放射源的影响。
第十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放射源的出入,设立专门的放射源存储区域,并采取必要的防护设施。
第十一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保证放射源的准确度和可靠性,在使用前进行校正和检测,并建立相应的校正和检测记录。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处理放射事故的流程和责任。
第十四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五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确保其了解防护措施和安全规范,避免工作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合规使用放射源,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医院放射辐射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预防和减少放射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防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放射源的管理职责1. 医院放射科主任为放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管理和监督。
2. 放射科护士长协助主任负责放射源的具体管理工作。
3. 放射科技术人员负责放射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
4.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放射源进行定期检测和监督。
三、放射源的使用管理1. 放射源使用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放射源使用许可证。
2. 使用放射源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放射源的安全使用。
3. 使用放射源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 使用放射源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防护用品。
5. 使用放射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避免放射性污染。
四、放射源的安全防护1. 放射源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
2. 放射源储存室应配备防护设施,如铅防护屏、报警器等。
3. 放射源储存室应定期进行通风、消毒,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4. 放射源使用场所应设有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和患者注意放射防护。
五、放射源的事故处理1. 发生放射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放射源的管理监督1.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放射源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
2. 定期对放射源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放射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5篇)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为贯彻执行____颁发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防护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的《辐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加强对我公司涉及的iv、v类密封放射源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保护周边环境,确保iv、v类密封放射源的正常使用与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二、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专业和防护知识训练,提高防护的自觉性;三、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操作前,必须综合具体情况,佩带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四、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操作前,必须在人体表面具有代表性的部位上佩带个人剂量笔,进行个人受照剂量检测;五、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六、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器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七、严格检查辐射工作环境场所,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八、任何与辐射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辐射防护负责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进入辐射区域。
九、辐射工作场所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十、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不得把个人生活用品带入辐射工作场所,不得在辐射工作场所吸烟,进食或存放十五,不得在辐射工作场所做与辐射工作无关的事。
十一、每年都要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公司的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年度监测与评估。
丹东东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____.06.14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2)是为了确保辐射源活动的安全性和防护措施的合理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它主要包括辐射源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措施,辐射监测和环境评估,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健康监护,以及紧急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等。
本文将以____字的篇幅介绍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辐射源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措施1. 辐射源活动的管理机构和责任:明确辐射源活动的管理机构和责任部门,确保辐射源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辐射源活动的许可制度:建立完善的辐射源活动许可制度,对辐射源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许可条件、许可手续和许可证的颁发等。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拥有的各类放射源及其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1. 主管部门:本单位设立放射源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2. 使用部门:使用放射源的单位或个人,应明确责任人,负责放射源的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理等工作。
3. 工作人员:从事放射源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接受专业培训,严格遵守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四、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放射源购置、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理等环节,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2. 放射源购置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放射源的使用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 放射源购置后,应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放射源使用许可证。
4. 放射源储存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1)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2)设有明显警示标志;(3)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监测设备;(4)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护。
5. 放射源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2)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掌握放射源使用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3)使用放射源时,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遵守辐射防护标准;(4)使用完毕后,及时回收、封存放射源,并做好记录。
6. 放射源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选用合适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2)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铅防护服、手套、口罩等;(3)运输途中,禁止随意开启包装,防止辐射泄漏。
7. 放射源废弃处理,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执行,确保废弃放射源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危害。
五、监督检查1. 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3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建立健全放射防护机构及三级防护责任制1、放射科防护负责人,应对本科安全防护负主要责任,每年一次对全科放射防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向院防护负责人(院长)出书面汇报。
2、设备维修人员负责防护措施中硬件的落实。
3、各班组防护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制度的落实。
4、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每次检查会议汇报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列入科内文书档案。
二、新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后,方能从事放射线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应有上岗证。
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四、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身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
五、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
每日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新放射设备启用前,须对机房面积(不得小于____平方米)、机房高度(不得小于____米)、门窗防护不得有放射线外漏、工作人员控制台防护(应有隔室操作)事先有论证,设计有要求,启用前有检查,确实符合要求方能使。
七、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告知病人和相关人员辐射的危害性,使用场所张贴醒目的辐射有害健康的标识。
八、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
九、工作时严格按照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2)是为了保护从事放射科工作的人员、患者和环境的安全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确保人员、患者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放射科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接受相应的安全防护培训。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5篇)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为做好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如下:一、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放射源的安全防护与保卫工作,积极接受环保、公安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辐射工作场所入口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工作现场设置警戒线,含放射源的装置上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及放射源编码。
三、辐射工作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涉源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四、放射源在非生产时应关闭电源,电源开关钥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防止非专业操作人员误操作,造成误照射及泄漏。
五、检修或停产期间,指定专人进行闲置放射源或含源装置的安全保卫和巡视。
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巡逻,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爆和防泄漏措施。
六、放射源装置需要拆卸、更换放射源的,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报单位领导小组,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操作过程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做好登记记录。
七、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三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
若生产单位不能回收的,及时将废旧或闲置放射源送省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贮存。
八、定期对放射源装置检查,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监测。
巡查巡测至少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构成。
九、严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从事辐射工作活动。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十、发生辐射事故后,立即启动单位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2)引言: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是重要的科学技术领域,对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辐射源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群众和环境的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本文将以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为主题,分析其必要性、主要内容和实施过程,以及在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和应对策略等。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5篇)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了加强我单位的放射源管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对放射源采取二级管理:山西昔阳丰汇乐平煤业有限公司、班组。
2、公司负责放射源采购计划的审核、放射源的采购,监督、检查放射源的保管、使用情况。
3、班组做好放射源的安全监护及维护、维修。
4、建立放射源台帐。
放射源从订货、接收、运输、安装、存放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放射源档案,做好记录。
5、建立暂存库,在检修期间、停产期间、放射源购回未安装前和报废后,使用暂存库存放放射源,避面丢失。
6、暂存库周围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防护标志牌,安装防盗门,实行双人双锁,做好放射源出入库记录。
7、放射源所在场所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防护标志牌。
放射源工作现场应悬挂醒目的责任牌,注明现场责任人、放射源核素、活度、编码、出厂日期。
8、放射源安装现场及暂存库必须有监控、报警系统,采取安全防盗措施,并有专人____小时值守,做好交接班记录。
9、放射源出入库、拆卸、安装,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10、放射源一旦发生丢失,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公司,并立即上报上级公安、环保部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和防护环境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放射源管理:设立放射源管理部门,负责放射源的登记、备案、核查和监督管理。
对放射源的采购、出入库、移动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2. 放射源分类和标识:根据放射源的性质和风险等级,将放射源进行分类,并在放射源上进行标识,确保人员能够正确识别和处理。
3. 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建立安全操作控制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4. 放射源防护:根据放射源辐射的特点和危害,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使用防护设备、设立防护区域、限制周围人员和环境的辐射剂量等。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六篇)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一、我单位所使用的放射源主要用作料位控制,在各同位素料位计使用,检修、维护或节假日时存放在专门的贮存场所。
二、辐射工作场所采取辐射安全措施有:1、工作场所已设置(或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有“当心电离辐射”的中文注释,决不随意拆除;2、工作场所划有辐射安全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三:拟建的放射源储存场所采取辐射安全措施有:1、确保含源设备独立使用和存放,并配有专门存放的保险柜,确保防盗、防火、防潮、防爆和防泄漏;2、储存场所配有双锁,钥匙由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及指定的辐射工作人员保管。
四。
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储源场所进行清扫整理,做到无杂物、无积灰,地面整洁干净;检查随身携带的钥匙有无遗失,储源室保险柜、防盗门有无损坏。
五、公司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并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巡逻,确保放射源的安全。
单位:日期: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二)一、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成立放射领导小组,科主任负责全面防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研究放射防护工作,保护人群及工作人员防护安全。
二、放射科____线检查场所和环境:必须按部分标准进行防护处理和屏蔽,并警示。
三、严格掌握____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____线检查,对受检查者及携扶者,放射工作人员均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四、在场所许可证范围内开展工作,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量须登记上册。
五、保证____线诊断设备处于正确状态,各种仪表指示准确。
六、机房布局合理,不准堆放无关杂物。
七、加强防火、防盗管理。
在发生辐射装置丢失、被盗、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报公安、环保和____部门。
在报告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提供事故中丢失、被盗、火灾中的辐射装置种类,以便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三)一、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成立放射领导小组,科主任负责全面防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研究放射防护工作,保护人群及工作人员防护安全。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一、当发现放射源丢失、被盗及放射源泄漏等放射性事故时,应立即通知本单位辐射工作负责人,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在两小时内提交放射性事故情况报告。
二、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要立即保护现场,通知公安和环保部门。
积极配合环保、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三、因误操作或放射源受到各种损害,发生泄漏等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当地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确定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并根据事故类型和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1、立即撤离有关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进行检查、监测,严防对食物、禽畜及水源的污染。
2、对可能受到放射性核素污染或伤害的人员,立即采取隔离及应急救治措施。
3、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放射性事故应急监测、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4、在环保部门监测受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前,不得解除封锁;四、污染事故处理完成后,在____日内向负责事故处理机关提交《辐射事故总结报告》。
工作岗位责任制为了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确保放射源的正确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放射防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放射源的安全管理,____职工教育,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放射防护政策。
2、放射源保管人员由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放射源的定期检查及剂量测量的记录工作。
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3、放射源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方法》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认真作好记录。
4、停车检修时,操作人员应将放射源容器屏蔽罩盖好,并固定牢固。
不得随意拆卸放射源。
如必须拆卸,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5、长期停车时,首先屏蔽罩盖好放射孔,并将放射源与放射容器和c型架一起入库,由领导小组专人负责保管和检查。
6、制定《放射事故应急方案》,一旦发生放射事故时可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7、放射性操作人员应及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8、如发现放射源丢失或被盗应在____小时内立即报告环保、公安部门,不得隐瞒事故。
放射源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
放射源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放射源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是对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防护的重要措施,以确保人类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本文将从放射源辐射的概念、危害和防护措施等方面介绍放射源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
一、放射源辐射的概念和危害放射源辐射是指放射性物质释放出的辐射,包括α、β、γ射线等。
这些辐射都具有一定的穿透能力,能够造成细胞损伤、导致遗传缺陷、癌症等严重后果。
放射源辐射的危害不容忽视,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护。
二、放射源辐射的防护原则1.限制辐射剂量。
这是最基本的防护措施,通过限制从业人员和公众接触辐射源的时间和剂量来保护健康。
2.采用防护措施。
包括防护屏和服装、保护器和快速撤退系统等。
3.保持安全距离。
与辐射源距离越远,所接受的剂量就越小。
4.控制辐射源的扩散。
包括封存、洁净化、隔离等方式。
三、放射源辐射的防护措施1.建立健全制度。
包括解决管理、技术、协调等各方面问题,确保制度顺畅落实。
2.制定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明确放射源接触人员的操作规程,明确危险识别标准,如辐射度检测和剂量计等。
3.实行安全操作规范。
操作过程中,从业人员应该佩戴符合规定并始终保持完好无损的个人防护器材。
4.设立防护措施。
例如在放射源周围设置闸门、安全门等措施。
5.前期做好环境预评价。
开展环境评价,防夺有放射材料排入大气、水体和土壤。
四、放射源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的管理放射源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需要全面落实,确保可操作性。
管理的具体办法有:1.成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放射源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
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举办应急演练等,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3.加强监测和控制。
掌握有关无组织散射源辐射剂量的实时数据,定期对辐射源进行监测。
4.建立安全档案,包括工作记录和曝光记录等,以便于对数据的长期跟踪和研究。
总之,放射源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是保障从业人员和公众安全的重要制度,必须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更新。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篇)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保护人员健康和环境安全,确保放射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与义务1. 放射工作单位应依法设立辐射防护机构,明确相应的责任和职能。
2. 辐射防护机构应制定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3. 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辐射防护机构开展工作。
四、辐射工作的分类和等级1. 辐射工作根据辐射源的特性和风险进行分类,并划定相应等级。
2. 不同等级的辐射工作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管理要求。
五、辐射安全防护措施1. 各种辐射防护装备和设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 辐射工作场所应符合环境辐射防护标准,设立明确的辐射防护区域。
3. 辐射源的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
4. 辐射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防护装备,严格遵守防护操作规程。
六、辐射质量控制措施1. 辐射工作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辐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辐射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辐射质量控制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有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
3. 辐射质量控制工作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提供相关数据以备查阅。
七、应急预案1. 辐射工作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应措施。
2. 辐射防护机构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3. 辐射事故发生后,应采取及时的救援和处置措施,避免和减少辐射对人员和环境的伤害。
八、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2. 在发生辐射事故或辐射源泄漏后,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对故意或重大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九、制度宣传与培训1. 辐射防护机构应定期进行辐射安全知识宣传和辐射防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的规定,为了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保证放射源的安全使用,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第一条、公司安环科对各单位放射源实行统一管理,各使用单位对放射源的日常管理负责。
第二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采购第三条、购买放射源必须选择具有放射源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按计划采购,采购的放射源必须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时必须签定废源返回协议。
第四条、购进的放射源应做好登记,建立完整的用户档案,以备随时核查。
使用存放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进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放射源必须设安全防护网,24小时上锁,钥匙由工作人员专人保管。
第六条、放射源安全防护网上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识,根据辐射源防护最优化原则,各单位积极做好防护工作,使照射保持在合理状态,达到最低的照射水平。
第七条、非岗位操作人员严禁进入放射源工作岗位,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熟悉操作,尽量减少操作时间,没有操作任务时,不准在放射源周围停留。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放射源损坏、丢失或恶意破坏等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并符合辐射安全健康要求。
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接触放射源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元件,并定期送有关部门检测。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挪动、拆除放射源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放射工作人员近距离操作时,必须穿戴专业防护工作服。
第十二条、放射源属毒性物品,使用的放射源应经常检查,对于长期不用的放射源不能与其它杂物堆敬在一起,必须装箱入专库,由防护安负责人负责保管。
废源处理第十三条、由于工艺的改变,退役的放射源必须,应尽早与当地环保管理部门联系,送交废源库或退回原销售单位,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人员、环境及财产安全,规范放射活动的各项活动,针对各个步骤和环节制定的一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了放射工作区域防护设施、防护装置、放射源的安全管理、职责的明确分工等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放射工作区域防护设施1.场所限制:(1)任何未经许可,禁止未获准访问和停留。
(2)在工厂出口,入口处和巡逻途中,应放置充分且明显的标志。
2.室内防护:(1)在辐射源周围应设置有效的保护屏障,严格限制辐射场。
(2)放射源在放射区外运行必须有防护措施。
(3)严格控制物品进出放射区。
3.人员防护:(1)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防辐射工作装备并进行定期检测。
(2)放射源工作区域内应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妥善保管。
(3)放射工作期间,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头盔和手套。
防护装置1.防护设备的设计、生产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防护设备的种类:(1)手术室电磁辐射防护屏(2)X线设备电磁屏蔽(3)病房屏风(用于隔离病患和方便观察)(4)放射性药品存放柜。
3.防护设备的维护:(1)设备操作前检查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维修故障。
(2)防护屏箱有线路故障时,按操作手册操作。
(3)每年定期试验设备正常运转情况,修改设备故障。
放射源的安全管理1.放射源申请(1)放射源申请需要填写《放射源申请表》。
(2)核准时间一般在收到放射源申请文件后30天内处理完成。
2.具体管理措施(1)放射源管理部门需定期进行放射源的日常检查和监守自盗。
(2)放射源管理部门需制定严格的放射源使用计划,避免过度使用和安排错误。
(3)对未使用的放射源需要及时归还。
3.监测和测量(1)批准单位需确保所有设施的设备和机密规章均符合国家标准。
(2)批准单位和监测机构必须执行专业测量人员的监督、培训和鉴定。
职责的明确分工1.放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1)负责放射源的安全管理。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3篇)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放射防护是指对放射性物质的产生、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理的过程中采取一系列的防护措施,以保护人员和周围环境免受放射性物质的辐射危害。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保护人员和环境,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规章。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示例:1. 安全责任-明确放射防护安全的责任人和部门;-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安全评估和改进机制。
2. 放射源管理-确定和记录放射源的种类、数量、使用地点等信息;-确保放射源的合法获取和使用;-建立放射源安全存放和处置机制;-定期进行放射源清查和检查。
3. 个人防护-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培训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监测和记录人员接受辐射剂量情况;-建立个人防护装备的管理和维护机制。
4. 工作场所安全-确保工作场所符合放射防护标准;-对工作场所进行辐射环境监测;-每年进行工作场所辐射剂量评估;-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5. 放射废物管理-确保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储存和处置;-标记和分类放射性废物;-定期进行放射性废物清理和运输;-记录和报告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和处理情况。
以上是一个大致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示例,实际的管理制度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源的管理,保护人民群众和环境的安全,确保放射防护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放射源的单位,包括核设施、医疗机构、工业企业等。
第三条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是基于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放射防护原则第一,安全第一,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第五条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放射源的识别和分类;2. 放射源的规范使用和操作;3. 放射源的安全储存和处置;4. 放射源的事故应急处理和报告;5. 监测和评估;6. 培训和教育;7. 质量保证。
放射源辐射单位管理制度
放射源辐射单位管理制度一、总则放射源是指能够通过放射性衰变产生辐射的物质,包括天然放射性物质和人工放射性物质。
放射源辐射单位是指从事放射源相关活动的单位,如放射医学诊断与治疗机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放射工程施工单位等。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放射源辐射单位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放射源辐射单位。
三、主管部门国务院核安全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放射源辐射单位管理工作,地方政府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放射源辐射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单位责任1. 放射源辐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放射源辐射管理制度,制定规章制度,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 放射源辐射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放射源辐射安全生产,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3. 放射源辐射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源辐射监测系统,定期开展辐射水平检测,确保辐射水平在合理范围内。
4. 放射源辐射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保证辐射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得以迅速启动。
五、放射源辐射管理1. 放射源辐射单位应当合法获取放射源使用许可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使用放射源。
2. 放射源辐射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源库房,保证放射源的安全存放和管理。
3. 放射源辐射单位应当定期对放射源进行监测,确保其辐射水平符合要求。
4. 放射源辐射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六、辐射防护管理1. 放射源辐射单位应当配备专业辐射防护人员,负责辐射防护工作。
2. 放射源辐射单位应当建立辐射防护控制区,实施合理的辐射防护措施。
3. 放射源辐射单位应当采用有效的辐射防护器材,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七、监督检查1. 地方政府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放射源辐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2. 放射源辐射单位应当配合核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八、处罚对于违法违规的放射源辐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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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车间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管理工作,保障岗位工作人员的卫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号)《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内蒙古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制度汇编(试行)》中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此规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放射性物质及射线装置的选用、购置、储存、使用、检测、防护、报废处理及相关制度的审核、监督工作。
第二章车间职责一、装备能源部自控车间是公司放射源的主要使用、维护、储存设备管理单位,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放射性物质及射线装置防护设计的审核,放射性同位素的种类、计量、生产厂家等的选购审核工作,放射源的进厂、保管、使用、非建设性的安装、拆卸等。
2、负责公司放射源的储存、管理工作,保证安全;3、负责本单位射线装置的日常使用及分公司射线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装置安全;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监测和检查;、4.5、根据测定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射线装置采取安全保护措施;6、及时向安全环保部门提供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射线强度、防护方法、措施等有关资料;7、新增放射源必须向安全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职业病防治所办理准购手续后方可购置、安装、使用;二、放射性同位素负责人职责1、加强放射源安全使用的领导和防护管理,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2、负责贯彻督促有关使用部门执行劳动防护及各项规章制度。
3、在安全、计划、布置、检查工作时,对放射源区域作为重要部位,重点布置、检查,确保放射源使用安全。
4、布置安排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及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5、责成有关部门抓好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放射源,严防丢失或被盗。
三、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岗位职责1、积极参加业务及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体检工作。
2、本岗操作人员需经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上岗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操作并填写当班工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操作人员禁止乱动放射源探头,如设备发生设备故障时,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及防护负责人,对故障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5、作业区域每天进行卫生清扫,保护环境整洁,减少污染。
6、积极配合安全保卫部门做好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发现异常或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防护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操作制度1、放射源在工作时,工作人员与放射源应保持规定的距离,避免不必要的接近放射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操作放射源。
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放射源工作区域。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格移动放射源及照射方位,对擅自移动放射源造成放射事故的,依法从严惩处。
4、放射源及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未经许可操作人员不准乱动放射源及设备。
5、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业务和防护技术知识培训,必须持证上岗。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个、6.人防护用品,否则禁止工作。
7、放射性操作的场地范围,每天必须清扫卫生,保持设备整洁,减少粉尘污染。
8、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做好巡检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第四章放射源辐射防护管理制度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责任制:1、建立放射工作管理档案;2、制定并实施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3、组织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法规、专业技术培训;4、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5、放射性同位素和装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容器,应当贴有电离辐射标志;6、放射性同位素的储存场所醒目处,应当设置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7、放射工作场所出入口,必须设置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含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装置和仪表以及射线装置使用和调试维修场所,应当设置必要的警示装置;8、在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及其野外作业放射性同位素临时储存场所应当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二、放射性同位素的储存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放射性同位素必须符合放射防护要求,并不得超过该储存场所防护设计的最大储量;2、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同库储存,储存场所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3、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有完善的存入、领取、归还登记和检查的制度,做到交接严格,检查及时,帐目清楚,帐物相符,记录资料完整。
三、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放射卫生标准和下列卫生要求:1、配备与使用场所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2、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3、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每次操作离开时,应当进行个人体表及防护用品的污染检测,发现污染要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存档;个人防护用品应当经常检修,放射工作场所的计量检测仪表、、4.保证正常使用。
四、使用含放射性同位素设备或射线装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安装、维修或者更换与放射源有关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市职业病防治所对其进行检测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启用;2、制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和校正,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并接受检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状态检测;五、射线装置原则上不允许移动,如在生产中确需调整、移动、更换等,必须由生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安全环保部门备案后,并由车间实施;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废弃处置,由车间核实、核定,并送交放射性废物管理机构处置或者交由原供货单位回收。
并报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由安全环保部门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章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一、放射源的存放设有专业仓库,放射源放入时选用专用铅罐装箱,保管工作由专人负责。
二、放射源工作场所设置放射性危险标志,并划有辐射安全警戒线,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放射源工作区域。
操作人员禁止在放射源附近长时间滞流。
.三、放射源工作场所设有安全连锁、报警装置。
四、放射源作业人员配备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定期进行个人卫生防护检查及工作场所的环境检测。
五、放射源及设备的维修,日常维护配备两名兼职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安装使用时,拆除放射源,并移交仓库妥善保管。
六、辐射工作人员每周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清扫整理,做到无杂物、无积灰,地面整洁干净;检查随身携带的钥匙有无遗失,储源室保险柜.防盗门有无损坏。
七、放射源在非生产时应关闭电源,电源开关钥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防止非专业操作人员误操作,造成误照射及泄漏。
八、在检修或停产期间,安排专职人员执行无人生产时的安全保卫和巡视工作。
九、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巡逻,确保能满足防盗.防火.防潮.防爆和防泄漏的管理目标。
第六章放射源库的管理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管理,执行国家的有关放射性同位素生产、经营、销售的法律法规,保证从事该项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健康,防止环境被污染,特制定如下规定:一、非放射源库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源库储源室,工作人员进入必须登记,必须配戴个人剂量仪及报警仪。
二、源库实行双人双锁,必须两人同时在场才允许进入源库。
三、为防止放射源丢失、被盗,源库应装有安全报警系统。
四、源库必须安装监控摄像和防盗报警装置,并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发生故障,必须在三日内予以修复)。
五、工作人员离开源库时,必须做到人走断电、锁门、关窗,防止火灾和被盗。
六、未经警方同意许可,不准擅自存放外单位的放射源和擅自出租、出借放射源。
七、源库管理人员要做到收支帐目清楚,定期检查放射源,做到帐物相符,如发现帐物不符,应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如遇放射源被盗丢失,应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并上报环保、公安等部门。
八、严禁在库区内饮食,吸烟,存放食物。
九、由于失职、渎职,不按规定管理放射源或疏于管理,忽视安全,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第七章放射性工作操作规定1、放射性物品入库铅封是否完好;, 检查物品外包装(1)(2) 检查产品说明书各项是否相符;(3) 登记、入库、编号、分单位、分类存放,码放整齐。
2、放射源及放射物品的出库规定(1) 领用放射性物品,需有单位证明,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需登记备案。
设立放射源登记本,经手人必须详细登记有关事项;(2) 对借出及归还的放射性物品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入库销帐。
3、退还空容器时,必须登记,并用仪器监测确定为空铅罐并有人签字备案后方可退回。
4、放射源的发货规定(1) 单位必须提交放射源准购证复印件;(2) 设立发货登记帐本, 出库时必须有出库单,才允许出库;(3) 每次发运前应登记入册,核实后准许发运;(4) 每件放射源必须用仪器监测后发送;(5) 每个单位发货要有专人负责,对其他人不接待。
5、凡使用吊车时,必须严格遵守吊车使用规定,轻开、轻停,行车速度不要过快,确保人员与货物的安全,并定期维修与保养。
环境卫生:、6.(1)库区要保持卫生清洁, 经常打扫。
(2)废旧的物品(不是放射源)要及时清理,不乱堆放。
(3)放射性废物要严格按放射性三废处置。
7、严禁在库区内饮食,吸烟,存放食物。
8、所有出源库的物品,包括垃圾,都必须测量并有记录。
9、源库外门钥匙个人分别保管,两人同时在场才能进入源库。
储源室钥匙不得带出源库区。
10、工作结束后,设备、工具应放在指定位置,洗澡换衣服,并填写当班记录。
第八章放射源设备检修维护制度1、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定期检查放射源的安全防护情况,保证正常工作,检修调试不得少于两人参加。
2、放射源作业区域,悬挂明显警告标牌,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靠近放射源区域或在放射源附近长时间滞流。
3、放射源在运输、移动时用铅罐装存。
4、在设备维修调试或临时停用,必须将放射源装入铅罐并及时存入专用仓库。
调试和维修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放射源的安装、、5.维修人员应经辐射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从事维修等事项。
6、做好安全保护工作,严防放射源丢失或被盗,定期向有关环保卫生、公安等部门报告防护情况,并自觉接受有关的测试监督检查。
7、负责调试检修防护工作,配有专业技术人员。
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装备能源部;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装备能源部月8年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