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线和电缆线路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规定.doc
电气接地的规范要求及接地的各项参数,收藏!
电气接地的规范要求及接地的各项参数,收藏!为了主要目的是保护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减少公司电气事故发生,控制公司人员和财产不受损失,所有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可靠接地。
接地规范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用电系统、新建扩建、检维修、改造、办公区域、员工宿舍等电气线路接地规定。
2、术语和定义电气系统配置保护方法有:保护接地、保护接零、重复接地、工作接地等。
电气设备的某个部分与大地之间作良好的电气联接称为接地。
与大地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导体或金属导体组称为接地体:联接电气设备应接地部分与接地体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接地体和接地线统称为接地装置。
3、接地概念及种类(1)防雷接地:为把雷电迅速引入大地,以防止雷害为目的的接地。
防雷装置如与电报设备的工作接地合用一个总的接地网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最小值要求。
(2)交流工作接地:将电力系统中的某一点,直接或经特殊设备与大地作金属连接。
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变压器中性点或中性线(N 线)接地。
N 线必须用铜芯绝缘线。
在配电中存在辅助等电位接线端子,等电位接线端子一般均在箱柜内。
必须注意,该接线端子不能外露;不能与其它接地系统,如直流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等混接;也不能与 PE 线连接。
(3)安全保护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接地体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
即将大楼内的用电设备以及设备附近的一些金属构件,有PE 线连接起来,但严禁将PE 线与N 线连接。
(4)直流接地:为了使各个电子设备的准确性好、稳定性高,除了需要一个稳定的供电电源外,还必须具备一个稳定的基准电位。
可采用较大截面积的绝缘铜芯线作为引线,一端直接与基准电位连接,另一端供电子设备直流接地。
(5)防静电接地:为防止智能化大楼内电子计算机机房干燥环境产生的静电对电子设备的干扰而进行的接地称为防静电接地。
(6)屏蔽接地:为了防止外来的电磁场干扰,将电子设备外壳体及设备内外的屏蔽线或所穿金属管进行的接地,称为屏蔽接地。
接地电阻国家标准
接地电阻国家标准接地装置及其运行维护概述接地是电气设备与大地(土壤)间的良好电气连接。
这是确保电气设备正常工作和安全防护的重要措施。
接地装置由接地体和接地线组成。
接地体是与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体,而连接电气设备与接地体之间的导线(或导体)称为接地线。
接地的类型工作接地是为了满足电力系统或电气设备的运行要求而将电力系统的某一点进行接地。
防雷接地是为了防止雷电过电压对人身或设备产生危害而设置的过电压保护设备的接地。
保护接地是为了防止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将其金属外壳对地电压限制在安全电压内,避免造成人身电击事故。
重复接地在低压配电系统的TN-C系统中,为防止因中性线故障而失去接地保护作用,造成电击危险和损坏设备,对中性线进行重复接地。
防静电接地是为了消除静电对人身和设备产生危害而进行的接地。
屏蔽接地是为了防止电气设备因受电磁干扰而影响其工作或对其它设备造成电磁干扰的屏蔽设备的接地。
电气设备接地技术原则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各种电气设备均应根据国家标准GB《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线除用以实现规定的工作接地或保护接地的要求外,不应作其它用途。
要求1)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定期检测,检测时间不得超过1年,检测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
2)接地体应保持干燥,如接地体进入水中或潮湿地带,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3)接地体与接地干线的连接应紧固可靠,接地干线应定期检查,如发现接地干线断裂或松动,应及时更换或紧固。
4)接地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应大,接地体与接地干线的连接点应越少越好,以减小接触电阻。
5)易燃易爆场所的接地装置,应定期进行防爆检查,防止接地线路出现故障引起火灾或爆炸。
6)接地装置的运行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如发现接地装置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以保障电气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在接地装置运行期间,接地线和接地体可能会因外力破坏或腐蚀而损坏或断裂,接地电阻也会因土壤变化而发生变化。
因此,接地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高压架空线路接地要求
5 高压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的接地1 高压架空线路的接地1.1 6kV及以上无地线线路钢筋混凝土杆宜接地,金属杆塔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30Ω。
1.2 除多雷区外,沥青路面上的架空线路的钢筋混凝土杆塔和金属杆塔,以及有运行经验的地区,可不另设人工接地装置。
1.3 有地线的线路杆塔的工频接地电阻,不宜超过表1的规定。
表11.4 66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杆铁横担和钢筋混凝土横担线路的地线支架、导线横担与绝缘子固定部分或瓷横担固定部分之间,宜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应与接地引下线相连。
主杆非预应力钢筋上下已用绑扎或焊接连成电气通路时,可兼作接地引下线。
利用钢筋兼作接地引下线的钢筋混凝土电杆时,其钢筋与接地螺母、铁横担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1.5 高压架空线路杆塔的接地装置,可采用下列型式:1 在土壤电阻率ρ≤100Ω•m的潮湿地区,可利用铁塔和钢筋混凝土杆自然接地。
发电厂和变电站的进线段,应另设雷电保护接地装置。
在居民区,当自然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时,可不设人工接地装置。
2 在土壤电阻率100Ω•m<ρ≤300Ω•m的地区,除应利用铁塔和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外,并应增设人工接地装置,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m。
3 在土壤电阻率300Ω•m<ρ≤2000Ω•m的地区,可采用水平敷设的接地装置,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5m。
4 在土壤电阻率ρ>2000Ω•m的地区,接地电阻很难降到30Ω以下时,可采用6根~8根总长度不超过500m的放射形接地极或采用连续伸长接地极。
放射形接地极可采用长短结合的方式。
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3m。
接地电阻可不受限制。
5 居民区和水田中的接地装置,宜围绕杆塔基础敷设成闭合环形。
6 放射形接地极每根的最大长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7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应采用放射形接地装置,且在杆塔基础的放射形接地极每根长度的1.5倍范围内有土壤电阻率较低的地带时,可部分采用引外接地或其他措施。
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
第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本规范第.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第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第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接地规范
接地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流标称电压500kV及以下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含附属直流电气装置,并简称为A类电气装置)以及建筑物电气装置(简称B类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和方法。
2 名词术语本标准采用下列名词术语。
2.1 接地 grounded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中电气装置、设施的某些导电部分,经接地线连接至接地极。
2.2 工作接地 working ground、系统接地System ground在电力系统电气装置中,为运行需要所设的接地(如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其他装置接地等)。
2.3 保护接地 protective ground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止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而设的接地。
2.4 雷电保护接地 lightning protective ground为雷电保护装置(避雷针、避雷线和避雷器等)向大地泄放雷电流而设的接地。
2.5 防静电接地 static protective ground为防止静电对易燃油、天然气贮罐和管道等的危险作用而设的接地。
2.6 接地极 grounding electrode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极。
兼作接地极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构)筑物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极。
2.7 接地线 grounding conductor电气装置、设施的接地端子与接地极连接用的金属导电部分。
2.8 接地装置 grounding connection接地线和接地极的总和。
2.9 接地网 grounding grid由垂直和水平接地极组成的供发电厂、变电所使用的兼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较大型的水平网状接地装置。
2.10 集中接地装置 concentrated grounding connection为加强对雷电流的散流作用、降低对地电位而敷设的附加接地装置,一般敷设3~5根垂直接地极。
接地电阻规定
接地电阻规定
1、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器,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欧。
2、由地面直接引入井下的轨道,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都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可靠接地,接地的电阻不得大于5欧,两接地极的距离不的小于20米。
3、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专设熔断器和避雷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欧。
4、井下接地网上任一保护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每一移动式或手持式电器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极导线的电阻不得大于1欧。
5、油灌(库)避雷针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
6、烟卤防雷、避雷在砖烟卤或钢筋混凝土烟卤顶上装有避雷针、其接地电阻不大于20—30欧。
7、在接零保护系统中,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一般要求不大于10欧。
8、建筑物采用防感应雷接地,则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欧,(三类建筑物要求10欧)
9、避雷针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
10、避雷器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含室内、室外、架空线路)。
11、高压开关柜,高压电机等各类高压电器设备,金属外壳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
(建筑电气工程)目前规范中对电气装置接地电阻的规定精编
(建筑电气工程)目前规范中对电气装置接地电阻的规定目前规范中对电气装置接地电阻的规定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壹些规定值现做壹个摘录。
其中有俩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能够参考。
GB50116-985.7.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5.7.1.1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5.7.1.2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JGJ16/T-92老民规中:14.7.4电子设备接地14.7.4.1电子设备壹般应具有下列几种接地:(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壹般不宜大于4Ω且采用壹点接地方式。
电子设备接地宜和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若和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俩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仍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4.7.5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接地14.7.5.1电子计算机应有以下几种接地:(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2)交流工作地。
(3)安全保护地。
之上三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壹般要求均不大于4Ω。
在通常情况下,电子计算机的信号系统,不宜采用悬浮接地。
14.7.5.2电子计算机的三种接地装置可分开设置。
如采用共用接地方式,其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装置中最小壹种接地电阻值为依据。
若和防雷接地系统共用,则接地电阻值应≤1Ω。
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1、12、22及23章的相关规定,在常规情况下:1)低压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2)配电变压器位于建筑物外部时,低压电缆在引入该建筑物处,对于TN-S或TN-C-S系统,PE线或PEN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对于TT系统,PE线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3)对于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当专引人工防雷引下线时(该情形极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分别不宜大于10Ω、30Ω;当利用自然防雷引下线时,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数值可不做规定;4)除另有规定外,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4Ω;5)当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时,其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的数值作为依据。
目前规范中对电气装置接地电阻的规定
目前规范中对电气装置接地电阻的规定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
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可以参考。
GB50116-985.7.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5.7.1.1 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5.7.1.2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JGJ16/T-92老民规中:14.7.4 电子设备接地14.7.4.1 电子设备一般应具有下列几种接地:(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4.7.5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接地14.7.5.1 电子计算机应有以下几种接地:(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2)交流工作地。
(3)安全保护地。
以上三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一般要求均不大于4Ω。
在通常情况下,电子计算机的信号系统,不宜采用悬浮接地。
14.7.5.2 电子计算机的三种接地装置可分开设置。
如采用共用接地方式,其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装置中最小一种接地电阻值为依据。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则接地电阻值应≤1Ω。
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1、12、22及23章的相关规定,在常规情况下:1)低压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2)配电变压器位于建筑物外部时,低压电缆在引入该建筑物处,对于TN-S或TN-C-S系统,PE线或PEN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对于TT系统,PE线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3)对于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当专引人工防雷引下线时(该情形极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分别不宜大于10Ω、30Ω; 当利用自然防雷引下线时,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数值可不做规定;4)除另有规定外,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4Ω;5)当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时,其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的数值作为依据。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1 、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 欧;2 、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 4 欧;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 4 欧;、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 4 欧;、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 1 00 欧。
、6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 1 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 Q 以下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
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可以参考。
(1 )信号接地一一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 )功率接地一一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 )保护接地一一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 4 Q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 Q。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各种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全管理规定(4篇)
各种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全管理规定架空线路及电缆的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以下是常见的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全管理规定:1. 线路布设规定:架空线路的布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包括线路走向、高度、间距等要求,以确保安全距离和防止线路之间的相互干扰。
2. 线材和电缆选择规定:根据电力负荷和环境条件的不同,选择合适的线材和电缆,确保其承载能力和耐久性符合要求。
3. 线路绝缘规定:确保线路绝缘良好,避免电流漏电或电气火灾的发生。
常见的绝缘材料包括橡胶、塑料等,应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
4. 线路接地规定:确保线路的安全接地,防止接地电阻过大或接地线断裂造成的触电风险。
5. 线路维护和检修规定:定期对架空线路和电缆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6. 防雷规定:在架空线路和电缆系统中设置合适的避雷器和防雷设施,以防止雷击对线路设备和人员的危害。
7. 安全警示标识规定:在架空线路和电缆附近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电力设备和电磁场的存在,防止触电和其他事故的发生。
8. 电力设备安全操作规定: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电力设备操作技术和安全意识,遵循正确的操作规程,预防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受到国家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操作,以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各种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全管理规定(2)1、架空线路的杆塔身的裂痕、裂纹、倾斜变形,横担歪斜变形,拉线的位置及截面,金属元件锈蚀,基础等项目符合标准;编号准确;2、导地线的损伤、连接、路线、截面、距离、弛度要符合标准;3、绝缘子每串内无零值的瓷瓶,铁件、瓷面及悬垂瓷瓶偏斜符合标准;4、金具完整齐全,连接牢固紧密,材质规格符合标准,瓷瓶受外力时摆动灵活;5、防雷保护的架空地线、防雷保护设施、接地电阻、接地引线、架空地线保护角、接地体制安装、壁雷器、接地电阻测试及试验要符合标准;6、线路走廊环境以及低压线路、通讯线路必须符合标准。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
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可以参考。
(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
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可以参考。
(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
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可以参考。
(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接地阻值国家标准(新)
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 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
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依据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电气接地的规范要求及接地的各项参数,收藏!
电气接地的规范要求及接地的各项参数,收藏!为了主要目的是保护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减少公司电气事故发生,控制公司人员和财产不受损失,所有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可靠接地。
接地规范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用电系统、新建扩建、检维修、改造、办公区域、员工宿舍等电气线路接地规定。
2、术语和定义电气系统配置保护方法有:保护接地、保护接零、重复接地、工作接地等。
电气设备的某个部分与大地之间作良好的电气联接称为接地。
与大地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导体或金属导体组称为接地体:联接电气设备应接地部分与接地体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接地体和接地线统称为接地装置。
3、接地概念及种类(1)防雷接地:为把雷电迅速引入大地,以防止雷害为目的的接地。
防雷装置如与电报设备的工作接地合用一个总的接地网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最小值要求。
(2)交流工作接地:将电力系统中的某一点,直接或经特殊设备与大地作金属连接。
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变压器中性点或中性线(N 线)接地。
N 线必须用铜芯绝缘线。
在配电中存在辅助等电位接线端子,等电位接线端子一般均在箱柜内。
必须注意,该接线端子不能外露;不能与其它接地系统,如直流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等混接;也不能与 PE 线连接。
(3)安全保护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接地体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
即将大楼内的用电设备以及设备附近的一些金属构件,有PE 线连接起来,但严禁将PE 线与N 线连接。
(4)直流接地:为了使各个电子设备的准确性好、稳定性高,除了需要一个稳定的供电电源外,还必须具备一个稳定的基准电位。
可采用较大截面积的绝缘铜芯线作为引线,一端直接与基准电位连接,另一端供电子设备直流接地。
(5)防静电接地:为防止智能化大楼内电子计算机机房干燥环境产生的静电对电子设备的干扰而进行的接地称为防静电接地。
(6)屏蔽接地:为了防止外来的电磁场干扰,将电子设备外壳体及设备内外的屏蔽线或所穿金属管进行的接地,称为屏蔽接地。
输电线路架空地线逐基接地、单点接地、地线绝缘及OPGW绝缘接续技术要求
输电线路架空地线逐基接地、单点接地、地线绝缘及OPGW绝缘接续技术要求0概况重要的输电线路一般采用两根架空地线以将被保护的导线全部置于它的保护范围内。
此范围通常用保护角α来表示。
α角是指架空地线与最外侧的导线所处的平面和架空地线垂直于地面的平面之间所构成的夹角。
一般取α≤25°即认为导线已经可以受到保护(330kV及以下的单回路线路α不宜大于15°,500kV~750kV单回路线路α不宜大于10°;同塔双回或多回路110kV线路α不宜大于10°,同塔双回或多回路220kV及以上的线路α不宜大于0°;单地线线路α不宜大于25°。
微信公众号:输配电线路)。
架空地线由于不负担输送电流的功能,所以不要求具有与导线相同的导电率和导线截面,通常多采用镀锌钢绞线组成。
线路正常送电时,架空地线中会受到三相电流的电磁感应而出现电流,因而增加线路功率损耗并且影响输电性能。
有些输电线路还使用良导体地线,即用铝合金或铝包钢导线制成的架空地线。
这种地线导电性能较好,可以改善线路输电性能,减轻对邻近通信线的干扰。
架空地线经过适当改装还可兼用作通信通道,为此,架空地线采用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简称OPGW光缆)也较多,OPGW光缆具有避雷、通信等多种功能。
1一般规定1. 架空地线的接地方式应综合考虑防雷、通信、节能以及融冰技术要求。
2. 架空地线可采用逐塔接地、单点接地或分段单点接地方式,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 为降低架空地线逐塔接地引起的由于电磁感应在架空地线回路或架空地线与大地回路产生的电磁感应电流及电能损耗,宜采用单点接地方式,接地点可设置在架空地线端部或中部。
线路正常运行时(对应经济电流密度),地线端部因导、地线间电磁耦合,架空地线上产生的电磁感应电压直限制在1000V及以下。
4. 当地线电磁感应电压未超过1000V 时,直采用单点接地方式。
当电磁感应电压超过1000V 时,为降低地线端部感应电压,宜采用地线分段或地线换位、导地线配合换位等方式。
标准接地电阻的规范要求
一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二接地分三种1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
2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3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接地要求: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小电阻接地系统时,保护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R≤2000/I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流经接地网的人地短路电流(A)。
2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压与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4Ω:R≤120/I2)仅用于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100,:尺≤250/I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3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电力网中,当接地网的接地:1)对装有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的接地网,其计算电流应为接在同一接地网中同一电力网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2)对不装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计算电流应为电力网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时最大可能残余电流,并不得小于30A。
4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达到上述规定值,技术经济不合理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30Ω,变电所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15Ω。
接地阻值国家标准
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阻不宜大于30Ω;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依据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章:电气装置;第14.2.2条: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3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宝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10条: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力和信息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引入洞内;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器;过电压保护器、电缆外皮和瓷瓶铁脚,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13条:进入油品装卸区的输油油气管道在进入点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第14.2.16条:避雷针网、带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阴极防腐时,牺牲阳极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0.3.1条: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10.3.4条:防静电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依据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6.10.2条:防雷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第6.10.3条: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第7.2.31条:当建筑物处于防雷区外时,放散管的引线应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防雷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执行;第6.4.3条要求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宜采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有线电视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依据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第2章:第2.5节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第2.5.4条要求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采用综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依据YD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第4章:接地电阻的要求,4.0.1条:微波中继续站地网的工频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微波枢纽站地网的工频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5Ω;;其接地电阻可小于10Ω;5.0.2条:无源中继续站地网的工频接地电阻值为20~30Ω;4.0.3条:架空电力线与电力电缆接口处的保护接地以及电力变压器100KVA以下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Ω;4.0.4条:架空电力线上方的避雷线及增装在高压线上的避雷器的接地电阻值,其首端即进站端应小于10Ω,中间或末端应小于30Ω; 中国安防展览网AFzhan 新动态l。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架空线和电缆线路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规定
1在低压TN系统中,架空线路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其PEN线或PE线应重复接地。
电缆线路和架空线路在每个建筑物的进线处,均须重复接地(如无特殊要求,对小型单层建筑,距接地点不超过50m可除外),但对装有中性线断线保护装置的用户进户端,应符合要求。
在装有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后的PEN线也不允许设重复接地,中性线(即N线),除电源中性点外,不应重复接地。
低压线路每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但在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的电力网中,每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超过30,此时重复接地不应少于3处。
2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3~10kV高压架空配电线路的钢筋混凝土杆宜接地,金属杆塔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30。
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的低压架空线路和高低压共杆的线路其钢筋混凝土杆的铁横担或铁杆应与PEN线连接,钢筋混凝土电杆的钢筋宜与PE 线或PEN线连接(但出线端装有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者除外)。
3三相三芯电力电缆的两端金属外皮均应接地,变电所内电力电缆金属外皮可利用主接地网接地。
当采用全塑料电缆时,宜沿电缆沟敷设1~2根两端接地的接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