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电子商务税收管理调查报告及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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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电子商务税收管理调查报告及汇报
??是将电子税务登记密码作为注册网店的必备条件和前置关口。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税务机关无从对其真实地域和业主信息进行有效查找或跟踪,依靠经营者自觉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更是不切实际。因此,应当将电子税务登记密码作为注册网店的必备条件和前置关口,即类似于网站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IcP备案或通信管理局的增值电信业务电子经营许可证。经营业主必须事先登录税务机关网站内置链接的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详细的电子经营登记信息(包括网银账号),完成电子税务登记。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内嵌入加密技术,自动生成一个包含以上登记信息内容的唯一电子税务登记密码(或注册文件)。经营者在注册网店时该税务电子登记密码作为必录项目,必须录(读)入后才能注册成功。一旦该网店注册成功,与注册使用该电子登记密码相对应的服务器域名、网店网址、IP地址、网银账号等相关信息即刻与税务机关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相关联。
五是网络交易行为纳税期限按次计征、即时扣缴。由于网络交易的灵活性和实时性,传统意义上的按月或按季纳税期限显然已不符合实情。经营者在注册网店时其网银账号信息已经与税务机关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相关联,一旦该系统监控到店主网银账号中有资金流入(即收到买家付款),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即刻自动
计算扣缴税款并上解入库,同时将扣缴税款信息和动态密码发送至店主手机或e─mail中,店主可随时登录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输入收到的动态密码,通过网络实现商品销售电子发票或缴纳税款电子完税凭证的网络远程打印。
六是提高税务人员网络应用水平和业务素质技能。电子商务交易的飞速发展使税收征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偷逃与围堵,避税与反避税,时刻进行着技术与人才的较量比拼。税务机关应将信息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现代科技投入力量,提高硬件先进程度和软件智能程度。同时,加强对税务人员网络知识和计算机应用水平的培训力度,培养出一批税收业务精、网络操作强的高水平复合型知识型人才,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网络技能,以适应日新月异不断发展的现代电子商务交易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
七是加强国际间税收合作交流,完善国际税收协定由于网络交易涉及到全球性贸易活动,表现出超地域跨国界性特征,因此也引发了诸多国际性税收问题,必须通过加强国际间税收合作与协商来处理解决。为防止网络跨国界跨地域交易所造成的税收流失,一方面要关注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税收对策,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世界各国税务机关的密切协作,共享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和数据共享,深入全面掌握纳税人通过网络的跨国界经营活动,以便防范偷、逃、骗、避税行为,维护国家的正当税收权益。
总而言之,网络交易这一新兴事物的发展和风靡,给税务机关如何征收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也促使税务机关必须与时俱
进、科学发展,尽快建立一套科学、完善、公平、合理、操作性强的网络经济税收体制。通过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完善网络交易制度,扩大网络交易规模,提高网络交易金额,加快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展望未来,信息化和网络化的电子商务税收必将成为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延伸阅读:电子商务对税收要素的冲击分析
税收要素是指各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现在的税收的要素一般由一系列并且相对稳定的基本的要素构成的,主要包括纳税义务人和征税的对象以及税目税率等的基本的要素,这些要素是传统税收的依据,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的交易额渐渐的在我国的经济总额中占据着一定的分量。但是电子商务的虚拟性以及开放性和数字化等特点,其对象的模糊性和地点的不确定性,对电子商务纳税造成一定的困难,而且很难掌控和约束。下面我们看看电子商务对税收要素的冲击。
电子商务纳税主体难以确认,在税收的过程中,能够保障税收有效进行的前提之一就是确定纳税人,只有在确定纳税人即纳税主体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才可以对其征税,才能使税收征管的后续流程顺利进行下去。但是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经营者只有自己专用的域名,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纳税登记等,这样就给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的。此外,电子商务具有隐匿性和流动性等特点,使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可以轻而易举的在互联网上变换身份,在加上互联网
的国际化和复杂化,这样就造成对纳税人的身份很难确定,造成纳税工作的困难性。
电子商务的纳税对象的性质也是难以判断的,由于电子商务的交易不同于传统的面对面的交易,它是通过互联网媒介进行交易的,所以,在交易的过程中,使得产品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使税务工作难以了解到纳税对象的性质。
阅读拓展: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探索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成熟与发展,一些依托网络为平台的新兴行业应运而生,如:电子购物、网上交易、数字化信息产品等。在网上交易,会涉及营业税,增值税,和关税等,因此电子商务的税务规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税收,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财政来源。由于电子商务
是在没有固定场所依靠网络平台下进行,造成税务部门难以控制和征管因此,在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政策法规时,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税收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有效的税收机制。
一方面,有一些关键性的概念需要早日确定,例如,电子商务究竟该定义为一种服务还是一种产品,从而确定该如何征税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传统的以物质分配为依据的贫富差异可能为信息占有量为依据的‘贫’、‘富’差异所取代,是否要用“字节税”加以调节,是我们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电子商务的出现对税收政策产生的影响
某个政府对某一新兴产业的重视程度及扶持与否,往往可以从其
税收政策上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美国作为电子商务应用面最广、普及率最高的国家,已对电子交易制定了明确的税收政策,该政策的出台除对其本国产生影响外,也对全球贸易产生了冲击。
97年x月1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发布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号召各国政府尽可能地鼓励和帮助企业发展Internet商业应用,建议将Internet宣布为免税区,凡无形商品(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网上服务等)经由网络进行交易的,无论是跨国交易或是在美国内部的跨州交易,均应一律免税,对有形商品的网上空易,其赋税应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98年x月14日,几经修改的Internet免税法案在美国参议院商业委员会以41票对0票的优势通过,为美国本士企业铺平自由化的发展道路;x月20日,美国又促使132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部长们达成一致,通过了Internet零关税状态至少一年的协议,使通过Internet进行国际交易的企业能够顺利地越过本国国界,在其他国家抢占市场。
二、电子商务给我国税制提出的新课题
目前,中国税制在设计上还尚未对网上交易作出明确规定,但是考虑到电子商务在全球的发展,特别是如果Internet零关税持续下去的话,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则意味着保护民族工业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关税保护屏障将完全失效。因此,有必要对一些课题作深入的研究,如:
课题1:为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或者更长远他讲为扶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