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油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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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69
发油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发油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本区为爆炸危场所,非本区工作人员、非驾驶员等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擅自进入,进入本区的工作人员和提油车辆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条进入本区的车辆必须做到:
一、车况完好,容器无渗漏:罐内应有挡板,有橡胶导静电拖带;使用非防火消音器的排气管要带防火帽;消防器材齐备。
二、低速驶入、驶出本区、灌油时,车辆应熄火。
三、本区内严禁擦拭或修理车辆。
四、车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三条作业人员在作业中要严格遵守:
一、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钎服装和铁钉鞋,严禁使用化钎拖布。
二、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间,禁止作业。
三、轻开、轻关孔盖,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
四、鹤管插入油罐后,鹤管管口距罐底应为0.2m左右,严禁喷溅式付油。
五、无消除静电设施的,应控制初始速度(不得超过1m/s)直至油面浸没鹤管出口:最大流量不得超过
6m/s。
六、先接静电接地线,然后灌装油品:灌满槽车后静置2min后方可登车拔出鹤管,关闭孔盖,最后撤收静电接地线。
七、严禁使用塑料桶盛装汽油。
第四条发生溢油事故时,应将车辆推出本区后启动,禁止原地发动车辆。
第五条未尽事项参看《油库HSE发油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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