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国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及其启示
国外碳预算管理制度
国外碳预算管理制度(实用版3篇)目录(篇1)1.引言:介绍国外碳预算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2.国外碳预算管理制度的实践和经验3.国外碳预算管理制度的效果和启示4.我国的碳排放现状和碳预算管理制度的发展5.结论:总结国外碳预算管理制度的优点,提出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正文(篇1)【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重,各国政府都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其中,碳预算管理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碳排放控制手段,已经在一些国家得到了实践和推广。
本文将介绍国外碳预算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分析其实践和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国外碳预算管理制度的实践和经验】碳预算管理制度是指政府设定一个碳排放总量,然后分配给各个企业和部门。
这种制度能够明确各个部门和企业的碳排放权,从而激发其减排动力。
比如,欧盟在 1997 年就开始实施碳排放交易制度,美国加州在2004 年也开始实施碳排放交易制度。
这些制度的实施,使得欧盟和美国加州的碳排放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国外碳预算管理制度的效果和启示】碳预算管理制度的实施,不仅能够有效地控制碳排放,还能够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
比如,欧盟的碳排放交易制度,通过允许企业出售多余的碳排放权,鼓励企业采取减排措施,同时也为绿色技术研发提供了资金支持。
美国加州的碳排放交易制度,也通过类似的方式,鼓励企业减排,同时也促进了绿色经济的发展。
【我国的碳排放现状和碳预算管理制度的发展】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面临着严重的碳排放问题。
因此,我国政府也在积极寻求有效的碳排放控制手段。
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始尝试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并在一些城市进行了试点。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实施。
【结论】总结以上,碳预算管理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碳排放控制手段。
欧盟和美国加州的实践表明,这种制度不仅能够有效地控制碳排放,还能够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
目录(篇2)1.国外碳预算管理制度的概念和背景2.国外碳预算管理制度的主要特点3.国外碳预算管理制度的实践案例4.国外碳预算管理制度的启示正文(篇2)【1.国外碳预算管理制度的概念和背景】碳预算管理制度是一种针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管理的政策工具,主要通过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以达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的目的。
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比较研究
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比较研究引言:碳排放是全球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几个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以探讨各个制度的特点和效果。
1.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的碳排放权市场。
该制度的核心是统一的交易平台和国家分配的碳排放配额。
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减排或购买额外的排放权来实现自身减排目标。
然而,由于碳排放价格波动较大,以及欧盟政府过度分配排放配额的问题,该制度的有效性备受质疑。
2. 美国碳排放交易制度美国曾试图推出一个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制度,名为“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
然而,该法案在立法过程中面临强烈反对,最终未能获得通过。
尽管如此,美国的一些州份如加利福尼亚州和东北部地区依然建立了自己的碳排放交易制度。
这些州份的制度相对较为成功,取得一定的减排效果。
3. 中国碳排放交易试点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也是后起之秀。
中国于2013年开始在七个省市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随后陆续扩大到更多地区。
该试点制度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类似,实行总量控制和分区分配的原则。
然而,由于中国地域广大、经济发展不均衡等特点,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面临一些挑战,如配额分配不合理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4. 日本碳排放交易制度日本于2005年启动了碳排放交易制度。
该制度主要针对工业和能源行业,以监督和推动企业减排。
然而,由于政府对碳排放配额分配不平等的问题处理不当,以及碳排放价格过低,导致该制度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5. 国际个人碳排放交易制度除了以上国家和地区级别的碳排放交易制度外,还有一些国际个人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尝试。
这些制度主要通过个人行为来减少碳排放,如购买可再生能源或支持碳汇项目等,并通过市场交易使个人的减排行为具有经济价值。
然而,由于个人碳排放的审计难度和确权问题,以及市场交易的复杂性,该制度在实际中面临一些挑战。
结论: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发展经验表明,建立一个有效的碳排放交易市场面临许多挑战。
浅析美国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及其启示——以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为视角
独立有效的监测、 报告、 核证 系 G GI 成 员 州 内二氧 化 碳 的排 放 量 ; 第二 , 强 制 性 纳 入 规 主体 实 际 所需 的 排 放 总 量 , 独 立有 效 的排 放 监 测 、 报 告、 核 证 制 对 象 的 是 以化 石 燃 料为 动 力 且 发 电 量在 2 5 兆 瓦 以上 的 发 电 系统 是 R GGI 体系不 可 或 缺 的元 素。 首先 , 减 排 主体 要 根据 《 美 企业, 各州 至少 要将 2 5 %的碳 配 额 拍卖 收益 用 于战 略 性能 源 项 国联邦法规》 第 四十章七十五条的规定, 安装符合要求的监测 目 第 三 , 为 美 国其 他 地 区和 其他 国家带 来 示 范 的模 板 效 应 。
为 各 成 员州碳 排 放 权 交 易机 制 的运 行奠 定 了框 架 基 础 。 第二,
容进行审查、 核证。 再次, R GG I  ̄ J I 入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平台, 即二氧化碳配额追踪系统 ( COA TS ) 和独 立的第三方核证监
R GG I 在具体规则上赋予各州 自主裁量权, 制定符合各州具体 督机 构 , 对 初 级市 场 的拍 卖 和二 级 市场 中市 场交 易 行为 进行 监
为了防止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标准规则” 对每 规定, 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标准规则” 是指R GG I 各成员州 位举行。 将“ 谅解备忘录 ” 以法律形式予以细化, 各州通过立法机关赋 个竞标 者设定了获得配额 的上限 , 即在每次拍卖 中最多可购
予“ 标 准 规 则 ”法律 或 者行 政 法 规 的法 律 性 质 。“ 标准规则” 确 立 了R GGI 的立 法 宗 旨和 目的: 第一, 以最 经 济 的方 式 维 持 并 买拍 卖 中配 额 数 目的2 5 %。
美国联邦碳排放限额交易立法解析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总第135期)美国联邦碳排放限额交易立法解析成锴(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摘要:关于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碳排放限额交易计划的问题,已经在美国国会获得了强烈的政治考虑,多部联邦法律草案勾画出了未来联邦碳排放限额交易计划的基本架构,只是具体细节的设计上存在微小差异。
但是,拟建联邦碳排放限额交易计划的温室气体减排潜力有限,且因难以调和的利益冲突而近期获得通过的希望渺茫。
关键词:碳排放限额交易计划;联邦立法;减排目标中图分类号:D922.6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75(2013)01—0150—09美国国会迄今颁布的包括《清洁空气法》在内的大量法律涉及温室气体与全球变暖这一问题,但其中没有一部法律授权规制温室气体。
然而,“随着对区域温室气体倡议(Regional Gr eenhouse G ases I niti-ative,R GGI)等区域限额交易计划之有效性和国有企业区域规制的不可预测性的担忧日益加剧,自2000年伊始来自企业、学者和环境团体要求美国联邦政府采取气候变化行动的呼声日益高涨”¨-。
尽管美国联邦政府目前并未引入碳排放限额交易计划,但是,这一问题近来已经获得强烈的政治考虑,“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限额交易计划已经被视为是最具政治可行性的手段,如果设计合理,它能最具成本效益地实现预定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心J。
美国联邦立法顺势提出了针对大型固定排放源的碳排放限额交易计划,“虽然关于采取哪种碳交易机制的问题在政界之外几乎从来没有成为争论的话题,然而建立一个公平、长期的碳交易机制却是一个重大的核心问题”【j J。
一、美国联邦碳排放限额交易立法概况美国联邦有关碳排放交易的立法行动可以追溯到2003年,时年麦凯恩一利伯曼法案《气候责任法案》(McCain—Lieberman Climate Stewardship Act of 2003,S.139)被提交至参议院讨论,但最终以55:43 票被否决。
美国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RECLAIM计划”的经验及启示
美国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RECLAIM计划”的经验及启示赵文娟;宋国君
【期刊名称】《环境保护》
【年(卷),期】2018(46)5
【摘要】美国是最早实践排污权交易政策的国家,在南加州地区实施的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RECLAIM计划",通过激励固定源NO_x和SO_x持续减排,最终实现空气质量改善,形成了完善的交易机制和政策体系。
RECLAIM计划在政策目标设定、管理对象纳入标准、削减目标制定、初始配额分配、交易市场运行机制、监测数据核查以及排污许可证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和论证,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市场的优化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基于此,提出建立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制定科学的排污权交易政策内容、颁发区域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等对策建议。
【总页数】3页(P75-77)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RECLAIM计划;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大气污染;空气质量;美国
【作者】赵文娟;宋国君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196
【相关文献】
1.国内外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经验及对河南省的启示 [J], 王丽萍
2.长三角区域碳排放交易计划的体系设计——基于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计划的启示 [J], 叶瑞克;赵鹏;鲍健强
3.美国排污权交易市场对中国渔船管控的借鉴和启示 [J], 刘祖辰;曾省存
4.美国电力行业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经验和启示 [J], 郭晓梅
5.国内外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经验及对河南省的启示 [J], 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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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应对大气污染措施、问题及启示
美国应对大气污染措施、问题及启示引言大气污染是当前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对人类健康、环境及经济发展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经历了长期的大气污染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这一挑战。
本文将重点探讨美国应对大气污染的措施、问题及启示。
美国应对大气污染的措施1.环境保护法案美国通过一系列环境保护法案来规范大气污染的排放和抑制。
最有影响力的是1963年颁布的《清洁空气法案》(Clean Air Act),它要求___和州政府采取行动来保护空气质量,并设立了___(EPA)来监督和实施相关政策。
2.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美国还建立了严格的排放标准,如设置了汽车和工业排放的限制,要求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
同时,美国采用了市场机制,推行排放交易,通过控制和交易排放权来鼓励企业减少排放的成本。
3.大气监测和数据分析为了更好地了解大气污染情况,美国建立了全国范围的大气监测网络,并对收集到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便及时采取行动并调整政策。
4.能源结构转变为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美国加大了对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和利用,逐渐从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过渡,减少了对大气的污染。
美国应对大气污染的问题1.区域差异美国是一个国家面积辽阔、地理条件复杂的国家,不同地区的大气污染状况存在较大差异。
一些工业化地区和城市发展较为发达的地区遭受了重大的大气污染问题,而农村和偏远地区则相对较少有大气污染问题。
2.跨界污染大气污染是跨国界问题,无法通过单一国家的努力解决。
美国的大气污染问题不仅源自本国的工业和运输活动,还受到其他国家的排放影响。
因此,国际合作和多边协议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3.大气污染与经济发展的平衡大气污染治理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和资源,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因此,如何在治理大气污染的同时,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是一个需要权衡的难题。
启示1.依法治理美国通过颁布环境保护法案,明确了环境保护的法律基础。
碳排放权配额分配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碳排放权配额分配的国际经验及启示作者:宣晓伟张浩来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年第12期摘要本文旨在分析碳排放权配额实践的国际经验,及它对国内碳交易试点地区开展碳排放权配额分配的启示。
当前国内碳交易试点已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面临着如何制定和实施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的难题。
根据国际上各个排放权交易市场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免费发放的祖父法(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拍卖法(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按固定价格购买(澳大利亚碳交易市场)以及混合法(新西兰碳交易市场)等不同配额分配方式均有各自的优劣点,并不存在一个适合于任何地区任何阶段的最优分配方法。
国内碳交易试点地区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和政策取向,在配额分配方式的可接受性、公平、效率、市场流动性和稳定性等各方面进行平衡,选择和创新适合自己需要的配额分配方式。
试点地区需要在配额分配方案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从只关心配额分配结果的思维定式中跳出来,更为注重如何达到结果的过程,努力做到“政府主导、方法科学、多方参与、过程公开、结果公正”,从而为继续推进国内碳交易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词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法;碳交易试点中图分类号F205;X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04(2013)12-0010-06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3.12.0022011年,国家发改委选择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开展碳交易的区域试点工作。
当前,碳交易试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各试点地区出台了相应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确定了参加交易的行业和企业,编制了相关行业和企业碳排放核算指南,完成了参与企业碳排放的初始盘查。
2013年6月18日,深圳正式启动了碳交易,其他试点地区也纷纷宣布了近期内准备正式启动其碳交易的计划,碳交易的地区试点工作正处在积极推进的阶段。
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影响与前景分析
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影响与前景分析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形势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作为主要原因之一的碳排放问题,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亟需解决的重要议题。
在此背景下,碳排放交易制度应运而生,成为了一种有效的减缓碳排放的手段。
本文将探讨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影响与前景,并对其进行分析。
首先,碳排放交易制度对企业和经济的影响是显著的。
通过建立碳排放权的交易市场,可以有效地鼓励企业减少碳排放。
对于高碳排放的企业来说,购买额外的排放权是一种成本上的压力,因此他们更倾向于采取低碳排放的生产方式,以降低成本和提高竞争力。
这种市场机制使得企业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了低碳经济的发展。
其次,碳排放交易制度对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碳排放的限制和管理,碳交易制度有效地推动了减排行动的基准化和系统化。
企业通过限制自身碳排放量,倾向于采取更环保的技术和生产方式,从而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降低了对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
碳交易制度对于改善大气质量和减少雾霾问题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碳排放交易制度在实施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是制度的监管和执法问题。
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需要一套健全的监管机制和有效的执法手段,以确保交易市场的公正、透明和有效运行。
此外,市场从设立到运行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达到理想状态,还需要配套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支持。
这些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从长远来看,碳排放交易制度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随着全球气候问题的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国家将会加入碳交易市场,推动全球碳交易的发展。
同时,科技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也会为碳交易市场的运作提供更多的支持。
例如,借助于区块链技术,碳交易可以更加安全和透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的效率和稳定性。
此外,碳排放交易制度的成功实施也将成为其他问题的解决模式的参考,为环境治理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综上所述,碳排放交易制度对于企业、经济和环境具有积极的影响。
美国首个强制性碳交易体系(RGGI)核心机制设计方案及启示
美国首个强制性碳交易体系(RGGI)核心机制设计及启示-国际贸易美国首个强制性碳交易体系(RGGI)核心机制设计及启示吴大磊赵细康王丽娟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工程“中国环境治理中的政府责任和公众参与机制研究”(批准号:15BGL146);”广东省生态文明协同创新重点研究基地”工程。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将于2017年启动。
学习和借鉴国外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建设经验,对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意义重大。
中美两国同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美国“自下而上”的碳市场建设路径与我国相似。
本文对美国首个强制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碳市场建设的核心机制设计,包括配额总量设置、配额分配、MRV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阐述,其机制设计中完善的法规体系建设、尊重区域异质性、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等对我国碳市场建设都具有重要启示。
一、配额总量设置与调整机制(一)初始配额总量设置RGGI是一个基于总量控制与交易(cap and trade)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计划,现在包括美国的康涅狄格州、特拉华州、缅因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纽约州、罗得岛州和佛蒙特州等9个成员州。
RGGI将电厂作为规制对象,C02为规制温室气体,控排企业范围是成员州内2005年后所有装机容量大于或等于25兆瓦且化石燃料占5090以上的发电企业。
其减排目标是至2018年,规制范围内的控排企业C02排放量较2009年降低10%。
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配额作为控排对象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期内可以合法排放温室气体的许可单位,代表的是各控排对象在相应控制时期内碳排放的权利,是碳市场交易的主要标的物。
RGGI的初始配额总量由各成员州的配额总量加总确定,各成员州根据过去8年(2000年至2008年)历史碳排放情况设定各自初始配额总量。
与历史碳排放总量相比,除了特拉华州和罗德岛州两州外,其余成员州均设定了较为宽松的配额总量。
国外碳排放评价制度介绍及启示的研究报告
国外碳排放评价制度介绍及启示的研究报告随着气候变化问题的愈发严重,各国不断探索如何实现减少碳排放的目标。
在此过程中,国外的碳排放评价制度日臻成熟,对于我们进行借鉴有着积极的意义。
众所周知,碳排放评价是为了直接或间接的评估特定活动,企业或国家对气候系统的影响而制定的一套测量、监测、报告及认证的计算机制。
国外的碳排放评价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政府部门的支持,其中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研究较为先进。
美国的碳排放评价制度主要体现在碳排放报告和排放交易的两个领域。
碳排放报告是由气候变化政策行动中心引导的、强制性的报告,其旨在向公众披露企业和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效信息,这对政策制定和监管都提供了基础数据。
排放交易市场则是美国碳排放排放政策中最为成功的一部分,其市场设计注重市场清晰性、定期监测与审核、监管能力以及其自我调节机制。
欧盟的碳排放评价制度主要体现在“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EU ETS)中,这一市场涵盖了欧洲的多个国家,致力于将排放权转化为交易商品,通过市场机制调节温室气体减排。
同时,欧盟政府也鼓励绿色产业的发展,采用多种方式支持创新技术的发明和推广,并与减排计划紧密配合。
澳大利亚的碳排放评价制度则是较为新兴的一个,其中最基础的是“国家碳中和计划”(National Carbon Offset Standard),它是通过对企业、组织、政府等活动的碳排放情况进行评估,从而建立起整个计划的基础。
这一计划的发起不仅推动了澳大利亚国内对碳排放进行评价的工作,还将澳大利亚的尝试转化为了可供其它国家参考的有益经验。
国外的碳排放评价制度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启示。
首先,碳排放评价是进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的基础,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密切配合。
其次,政府通过支持和引导来推动碳排放评价和交易市场的发展,而这一市场的发展则又能带动创新技术和绿色产业的持续发展。
最后,在国家碳排放评价制度日益成熟的同时,从企业到国家的碳排放管理水平也会不断提高,为实现全球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西方国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及借鉴
余1 8 1 单位指标 。 如果甲国只排放 了7 个单位的碳排放量 ( 剩余 了2 个单位的碳排放量 ) , 而 乙国刚好排 了1 3 个单位 ( 超过了3 个单 位的 排 放量 ) , 那 么乙国就 可以从 甲国购买2 个单位 的碳排量 , 不 足的再 向其他 国家购买排放指标 。 每个国家内的企业之 间亦如此交易。
确, 且 不存在交易成本 , 则可以利用市场和产权界定 的方法来解决外部性 问题 。 D a l e s  ̄ ] 1 进一 步发 展了C o a s e 的理论 , 他在 1 9 6 8 年将产
权概念和污染控制结合起来 , 首 次提出“ 排污权交易 ” 这一概念 , 这些为后来的碳排放权交易打下 了坚实 的理论基础 。 为了改善人类 的 自然环境 , 碳排放权不失 为一 种非常好 的人造工具 , 它同时也是 一种制度安排 。 碳 排放 权交易的主要 思想是建 立合法的碳排放权 利, 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购进或 出售 , 以此来进行c 0 : 的排放控制 。 各国政府为实现《 京都议定 书》 下 的减排承诺 , 对本国企 业 会控制C O 的排放额度 , 并允许其进行交易 。 交易原理简单来讲 , 即: 首先碳排放 的总量是有 限额 的 , 每个国家都有相应的限额 “ 指
A b a t e m e n t S c h e m e , G G A S ) 三种碳排放权 交易体 系, 从减排 目标 、 特点和交 易状况三个方 面进行 分析介 绍 , 并 指 出了对我 国建立碳排放权交 易体 系的借鉴作 用。
关键词 : 碳排放权 交易 借 鉴
欧美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
欧美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欧美地区的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建立的。
这些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碳市场的建立、碳排放配额分配、交易和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对欧美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的详细介绍。
欧洲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是全球第一个和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它于2005年开始实施,旨在减少欧洲联盟成员国的温室气体排放。
EUETS通过制定排放配额(碳排放权)来管理温室气体排放,这些配额向排放源(如发电厂、工厂等)发放,并且可以进行交易。
在EUETS中,每个发电厂或者工厂需持有等于其排放水平的碳排放权,如若超出配额则需购买额外的碳排放权,而如果排放量低于配额,则可以出售多余的碳排放权。
这种排放配额的交易机制可以让市场根据供求关系来决定碳排放权的价格,从而提供经济激励和引导来减少碳排放。
美国也实施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被称为州际碳排放权交易系统(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简称RGGI)。
RGGI于2024年开始实施,并覆盖了美国中北部的9个州。
这个程序的目标是通过碳市场手段减少与发电有关的温室气体排放。
RGGI的核心是发行碳排放许可证(也称为派生排污权),每个州根据发电设施的能源使用情况和排放情况,将配给一定数量的碳排放许可证。
发电商可以使用这些许可证用于支付其排放的温室气体排放,如果超过许可证数量,则需要额外购买许可证。
然后,州政府会从许可证的拍卖中收取收入,用于支持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项目。
这些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制度还包括一些监管机构来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例如,欧盟设立了一个监管机构负责监督碳排放权市场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这个机构是一个独立的机构,负责监督碳排放权的发行、交易和使用等关键环节,并对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督。
美国的RGGI也有类似的监管机构负责其中的监督和管理。
此外,这些法律制度还设立了碳排放清单和报告机制。
这意味着排放源需要准确记录和报告其碳排放量,以确保市场中的碳排放权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美国碳排放交易制度
美国碳排放交易制度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各国都在努力寻找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解决方案。
其中,碳排放交易制度被普遍认为是一种有效的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措施之一。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之一,也在积极开展碳排放交易制度的探索和实施,旨在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背景美国碳排放交易制度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最早由欧盟于2005年引入。
这一制度通过建立一个碳排放市场,将温室气体排放权进行交易,从而鼓励企业降低碳排放量。
碳排放交易制度以总体减排目标为导向,通过市场机制激励企业积极降低碳排放。
目标和原理美国碳排放交易制度的主要目标是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并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
该制度的原理是通过设立碳排放权指标,并将碳排放权分配给企业。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碳排放情况,决定是否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如果企业的碳排放量低于分配的碳排放权指标,企业可以将多余的碳排放权出售给其他企业;反之,如果企业的碳排放量超过分配的碳排放权指标,企业则需要从市场上购买额外的碳排放权。
通过这种方式,碳排放交易制度能够激励企业降低碳排放,并使企业从中获得经济回报。
制度设计和实施美国碳排放交易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涉及多个层面,包括政策制定、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等方面。
首先,政府需要制定具体的碳排放交易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并确定碳排放权的总量及分配方式。
其次,需要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运作。
此外,政府还需要积极宣传和培训,以提高企业和公众对碳排放交易制度的了解和认知。
前景和挑战美国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实施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和精力。
其次,市场监管和法律法规的完善也是实施碳排放交易制度的重要保障。
此外,与碳排放交易制度相关的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
然而,尽管面临各种挑战,美国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前景仍然被看好。
这一制度能够通过市场机制激励企业降低碳排放,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美国森林碳汇交易机制、实践及启示
1 9
美 国森 林 碳 汇 交 易 机 制 、 践 及 启 示 实
使其 积极获取碳 信用 ( ) 易所搭 建 交易平 台 , 动森林碳 汇 交易 二 交 推
政府 主要 负责 制 定规 则和 监督 管理 . 而排 放权 价格制定 、 买卖等具 体交易 , 更多地 依靠市场 本身去 完成 芝加 哥气候交 易所是 美 国碳 信用 的初 级商 品 交 易市 场 . 立 于 2 0 成 0 3年 . 是全 球第 一个 也 是北 美
立行 业协会 . 以加强对 行业 的执 业指导 . 并协 助政府
监 管 部 门工 作
二 、 国 森 林碳 汇 交易 实践 美
( ) 府 出 台政 策 . 活 森 林 碳 汇 交 易 市 场 一 政 激
如对森林 业 主主动 参 与森林 碳汇项 目的 .实施
减免财 产税 的政 策 . 励其 积极参 与销 售碳 信用 : 鼓 对
汇 交 易 的基 本 经 验 , 我 国的 森 林碳 汇 交 易提 出 了有 益 的 建议 。 对
关键 词 : 林 碳 汇 ; 汇 管 理 ; 示 森 外 启
中 图分 类号 :8 0 F3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7 4 9 (0 0 0 — 0 9 0 1 0 — 3 2 2 1 )9 0 1~ 3
地 区 唯 一 的碳 汇 交 易 所 .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有 三 个 该
托 盘 的纸浆 用木材将 获得更 多 的碳信 用额 。 2确 认森林 业 主森林碳 信用额 。碳 信用 是碳 汇 .
( ) 立 森 林 碳 汇 交 易 中介 服 务 机 制 三 建 主 要包 括 相 关 独 立 认 证 和 监 测f 测1 构 、 检 机 独
美国碳交易价格的法律规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近年来,美国通过立法和监管方式变革,对碳交易市场的价格进行法律规制,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
这将对我国的碳交易法律政策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碳交易价格规制需要在碳交易市场机制的背景下,考虑碳交易主体、客体、交易成本、风险等诸多复杂因素,由政府依法采取合理的经济和法律调控手段,在保持碳市场秩序稳定的同时,借助于价格杠杆,激励市场主体通过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乃至金融衍生市场的交易行为,达到减缓气候变化的社会效果。
一、美国碳交易价格的法律规制(一)总量控制是美国碳交易法律模式的基础排放权交易的管理模式主要有绝对控制与相对控制两种。
绝对控制一般被称为总量控制与交易(Cap and Trade)模式;相对控制则被称为基线与信用额(Baseline and Credit)模式。
绝对控制模式首先需要由环保部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规制范围内所有企业在规定期间内最大的排放限值,设定国家或区域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各排放源可以交易环保部门发放的排放许可证中所载明的排放量。
相对控制模式中,当一个污染源的实际排放水平低于环保部门规定的污染排放基准,并且产生永久性的排放削减时,就可以向环保部门申请获得“排放削减信用”。
在获得环保部门的审批后,污染源可以出售排放削减信用。
这一模式被诸如芝加哥气候交易所这样的自愿减排交易所和《京都议定书》中的清洁发展机制所采纳。
美国虽然没有加入《京都议定书》,但这并不妨碍美国国内部分州为应对气候变化单独制定减排和交易计划法案。
2006年7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议会通过32号《加州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法案》(以下简称“加州法案”)。
根据该法案,加州范围内一年的全部温室气体排放需要受到该法的管制,主要包括加州交付使用的电力消费、传输和配电损耗设施。
加州法案采用市场激励机制,将减排分为两个阶段展开: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作为第一阶段,目标是以1990*[基金项目]本文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资助项目《我国能源法律制度完善研究》(编号:09CX04048B )和《我国炼化企业CO2减排的技术创新模式与政策研究》(编号:R100915B )的阶段性成果。
欧美碳减排经验教训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28| New Economy Leader | 2021年第02期摘 要:“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展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作为和担当。
在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化石能源将在保障居民日常需求的基础上,逐步被可再生能源所替代。
本文通过分析一些国家和地区碳减排的经验教训,并结合中国面临的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从而提出渐进式“弃煤”的主张,同时对中国实现“双碳”目标提出具体建议和展望。
关键词:碳中和;弃煤;可再生能源;碳税欧美碳减排经验教训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王 文 赵 越“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对中国来说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也是中国作为全球负责任大国的具体体现。
相比发达国家早已完成了工业化进程,以及其碳达峰60至70年后才实现碳中和的一般规律,中国“30·60”目标下的碳减排压力更大、时间更紧、任务更重。
近年来,已有约110个国家提出“碳中和”目标(王文、刘锦涛,2021)。
从一些国家激进主义的减排教训看,实现碳中和目标,切忌冒险主义。
笔者通过梳理分析一些国家和地区碳减排政策过激而导致经济、社会与金融风险的案例,结合中国当下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提出稳步推进碳减排的政策建议,以期为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增砖添瓦。
一、欧美碳减排做法及其经验教训PBL 挪威环评机构与世界资源研究所的数据显示,全球碳排放结构中,占比最大的行业依次是电力(约30%)、工业(约18%)、交通(约16%)、建筑(约6%),碳排放量最高的三大经济体分别为中国(约26%)、美国(约13%)和欧盟(约8%)。
当下,绿色发展已成全球趋势,各国纷纷部署行动,但从美国与欧洲近年来的碳减排政策看,争议相当大。
2021年,迫于全球碳减排压力,美国总统拜登一上台便宣布美国重返《巴黎协定》,随即提出“绿色新政”,紧接着又宣布在4月22日“地球日”这一天召开全球领导人气候峰会。
欧美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
总结词
排放权交易市场是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 度的的核心,为企业提供了一个买卖排 放权的平台。
VS
详细描述
排放权交易市场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允许 企业自由买卖排放许可证。市场参与者可 以通过买入或卖出排放许可证来调整其排 放量,以实现减排目标。
排放权交易价格机制
总结词
排放权交易价格机制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关键环节,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排放权的价格。
详细描述
为确保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公平、透明和稳定 ,需要对其进行法律监管。监管机构负责监 督排放许可证的分配、交易过程、价格机制 等环节,防止市场操纵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同时,监管机构还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法 律责任,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CHAPTER 03
欧美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 的实践案例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案例分析
详细描述
在排放权交易市场中,价格机制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当市场上排放许可证的需求增加时,价格会上涨;当 市场上排放许可证的供应增加时,价格会下跌。这种价格机制可以有效地反映碳排放的稀缺性和市场对减排的重 视程度。
排放权交易的法律监管
总结词
排放权交易的法律监管是碳排放权交易法律 制度的重要保障,确保市场的公平、透明和 稳定。
欧美碳排放权交易法 律制度
2023-11-09
contents
目录
• 欧美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概述 • 欧美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 • 欧美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的实践案例
contents
目录
• 欧美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的挑战与前景 展望
• 欧美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对中国的借鉴 意义
CHAPTER 01
和配套政策,使得交易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
加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实施及对中国的启示
2 0 1 3 年 第4 期
/ 加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实施及对 中国的启示,
和加拿 大 四省 , 目标是  ̄2 0 2 0 年在 2 0 0 5 年 的基础 上下 沟通 ,以及碳 排放权 交易市 场 的关键 要素 ,如排放 限
降1 5 %。2 0 0 8 年 ,新西 兰通过 了 《 应 对气 候变化 修正 额 的制定 ,排放权 配额 的分 配 、拍卖 、排放权 的补偿 案 》,建立 了碳排放 权交 易市场 ,包括林 业 、能 源 、
背 景
排放 权交 易市场正 式运转 ;2 0 1 3年6 月1 8 日,中国深 加 州 是美 国经 济 第 一大 州 。加州 的经 济生 产 总
温 室 气体 排 放 和 气 候变 化 是 世 界各 国共 同面 临 圳启动 了国内第一个城市碳交易市场。 和需 要 解 决 的 问题 。各 国政府 和 国际 机构 都 在 寻 找 应 对气 候 变 化 的 解决 方 案 ,包括 政 府 层 面 的政 策 引 值 ,如果按 照 国家排 名 ,2 0 1 2 年在 全球排第 十二位 。
要作 用。加 州作 为全球 重要 的经济体 ,经历 了六年 的规 划和筹备 ,其碳排放权 交易市场是 美国第一
个全 9 呻 范围的交 易市场 ,加 州的经验对 中国在排放权 交易方面的尝试有借鉴 意义。本 文重点介 绍了
加 州碳排放权 交 易市场的建立和 实施 ,包括制 定法律 ,编制规 划,数据上报 ,与社会 的沟通 ,以及 碳排放权 交 易市场的关键 要素 ,如排放 限额 的制定 ,排放权 配额 的分配、拍 卖、排放权 的补偿 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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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美国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及其启
示
【摘要】推进碳交易试点是我国政府应形势需要而做出的战略选择。
“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是美国国内第一个区域强制性的碳交易体系,在我国当下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和试点地区的背景下,研究美国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经验有助于深化我国对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认识,为构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法律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碳排放交易制度立法经验
对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立法经验的评述
法律基础。
RGGI(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也即“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得以确立的法律基础为“谅解备忘录”和“标准规则”。
“谅解备忘录”对RGGI的形成和施行发挥着实际的调节作用,然而由于美国宪法中协定条款的规定,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标准规则”是指RGGI各成员州将“谅解备忘录”以法律形式予以细化,各州通过立法机关赋予“标准规则”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法律性质。
“标准规则”确立了RGGI的立法宗旨和目的:第一,以最经济的方式维持并减少RGGI成员州内二氧化碳
的排放量;第二,强制性纳入规制对象的是以化石燃料为动力且发电量在25兆瓦以上的发电企业,各州至少要将25%的碳配额拍卖收益用于战略性能源项目;第三,为美国其他地区和其他国家带来示范的模板效应。
在立法上统一各成员州的交易平台。
RGGI通过法律规范和具体规则的相互补充实现区域合作性减排机制的协调一致性和灵活可操作性。
第一,在法律规范的制定上,“标准规则”为各成员州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运行奠定了框架基础。
第二,RGGI在具体规则上赋予各州自主裁量权,制定符合各州具体实践的政策和规则。
规定交易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
在RGGI机制下,各成员州、排放主体等职责权限的明确规定是保障区域合作性减排机制有效运行的保障。
第一,碳排放交易的主管机构首先要成立本州配额登记平台、交易平台、碳排放监测体系和独立的第三方核查机构。
第二,主管机构对不符合RGGI规定的减排主体采取惩罚措施。
第三,主管机构对二级市场监督审查,确保交易市场的公平和流通,防止市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减排主体具有申请获得参与配额拍卖资格的权利和申报排放数据的义务。
对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中交易制度的评述
有效设置总量和初始分配。
“谅解备忘录”基于RGGI 覆盖州内发电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数据,各州历史排放量、潜
在的排放源等,制定出碳排放交易的总量。
“标准规则”在初始分配时以拍卖的方式分配碳配额。
配额的拍卖以每个季度为单位举行。
为了防止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标准规则”对每个竞标者设定了获得配额的上限,即在每次拍卖中最多可购买拍卖中配额数目的25%。
独立有效的监测、报告、核证系统。
为了能正确评估减排主体实际所需的排放总量,独立有效的排放监测、报告、核证系统是RGGI体系不可或缺的元素。
首先,减排主体要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四十章七十五条的规定,安装符合要求的监测系统,完成监测系统的试运行,按季度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主管机构提交监测报告。
其次,排放主管机构要记录每个减排主体配额分配、转让情况,并对企业排放报告检测方法、程序和内容进行审查、核证。
再次,RGGI引入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平台,即二氧化碳配额追踪系统(COATS)和独立的第三方核证监督机构,对初级市场的拍卖和二级市场中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核证。
灵活的减排履约机制。
RGGI 规定减排主体可以通过碳抵消项目实现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义务,使减排主体以成本最低化履行减排义务与国际碳减排市场相衔接。
第一,减排主体可以针对电力以外的其他部门,利用碳排放交易以外的项目,对其他污染气体进行减排或封存。
第二,RGGI规定合格的碳抵消项目可以在RGGI 成员州或美国境内同意对
碳抵消项目管理监督的非成员州进行。
第三,为防止碳抵消项目对总量控制与交易市场造成冲击,“标准规则”对RGGI 各参与州抵消项目的比例做出了规定。
第四,潜在的碳抵消项目投资者必须提交申请,并注册二氧化碳配额追踪系统(COATS),以使碳抵消项目和碳交易项目统一纳入到追踪监测系统。
设置安全阀机制。
RGGI设置安全阀机制作为预防机制,防止碳配额价格的不稳定和碳交易市场出现较大的波动。
安全阀机制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设置保留价格,如果参与拍卖的减排主体提供的价格低于拍卖保留价格,则各成员州将继续持有碳配额的所有权,防止碳交易市场中参与主体的协同行为。
第二,延长履约期,如果在市场调整期之后连续12个月内,二氧化碳配额现货平均价格等于或超过安全阀初始值,则触发安全阀机制,履约期将延长一年。
第三,碳抵消机制,其设计目的与延长履约期基本相似。
公众参与,及时调整。
RGGI通过三种方式实现制度的透明度:利益相关人大会、专家评审会和公众评议。
各方利益相关人包括减排主体、市场其它参与主体、政府部门、环保组织。
专家评审会对RGGI的制度建设、法律法规及实际运行效果作出评价,提供建议。
公众评议是指公众可以通过RGGI二氧化碳配额追踪系统查看配额市场的相关信息。
同时信息公开、公众参与还有助于各成员州主管机构对减排主体
进行有效监督。
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对我国碳交易试点的启示
统一性与自主性的协调。
“谅解备忘录”和“标准规则”确立了基础框架和基本原则,各成员州在“标准规则”基础上通过各自碳交易机制的法律法规,实现各成员州之间碳交易制度上系统性和自主性的融合。
囿于我国当下经济快速发展的诉求、不平衡的产业结构和地区发展以及减排能力,形成区域性减排机制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模式。
因此,我国在构建碳排放交易法律制度时,可以从国家层面制定碳交易基本框架的行政法规或者指导文件,赋予地方相关主管机构自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权力。
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统一。
RGGI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统一,一方面可以稳定市场预期,增添市场主体信心;另一方面可以保证成员州和碳交易市场发挥更大的能动性,刺激碳减排市场的活跃性与流通性。
我国在构建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法律制度时,应当充分认识到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有机统一的制度价值和实践意义,深入研究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制度需求和立法保障诉求,构建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有机统一的碳排放交易机制的法律制度。
预警机制。
RGGI既设定了灵活的履约减排机制和预防机制,又兼顾了国际市场中的碳交易规则,为日后联邦层面整合国内碳交易平台、嫁接国际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制定我国
碳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架构时,不仅要考虑到培育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制度需求、未来市场中潜在的问题,还需要考虑到未来可能要承担的国际强制性减排义务以及与国际其他碳交易市场对话的需求。
构建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政策建议和立法思考。
我国构建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的位阶:第一,从法律层面对碳排放交易进行总体规定,界定基本概念和排放权性质、排放交易主体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法律责任。
第二,从行政法规层面对我国碳交易试点进行指导和指引,选定试点减排部门和行业、减排目标和减排路线图、主管机构、监测和核证程序等。
第三,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对开展地方性碳交易制度做出具体规定。
设定碳交易机制的主要内容。
碳交易机制的主要内容是我国碳交易法律制度构建的核心。
在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时,要基于我国现实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的特征,降低各方参与交易体系的风险和成本,给予碳交易市场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主管机构要从区域发展、减排潜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等多重因素考量,选择我国碳交易机制的减排行业和企业;根据公平效率原则制定碳配额分配的具体方案;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的具体指导办法;建立配额签发、持有、转让、追踪、核证、注销的交易平台和交易系统;引入独立第三方核证机构及核证的具体标准和程
序。
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还要充分考虑到未来市场中潜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引入灵活的履约机制和预防机制作为补充和完善。
国际市场的对接。
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在构建我国碳排放交易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应借鉴国际市场现有的较为成熟的规则和制度,基于我国国内的具体国情,形成和国际市场规则契合的碳排放交易制度,在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框架内发挥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相关政府文件的出台和碳交易试点工作的推行,碳交易机制已然在孕育之中。
但是如何制定我国碳交易法律制度,为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提供法律基础,为碳交易参与主体提供法律保障尚有待深入研究。
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是区域合作性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典型,其模式和我国当下推进碳交易试点城市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对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经验的考察,可为构建我国碳交易法律制度提供经验和借鉴意义,在兼顾我国现实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基础之上,为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和安全保障。
【作者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文系2010年北京市共建项目“北京市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法律体系建设研究”成果】
责编/王坤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