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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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计划

一)职业病防治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

1、全体员工保持健康状态符合上岗要求,正常出勤。

2、及时上报采购应急药品和消暑品,并发放给装置或个人。

3、全体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健康体检。

4、办理好全体员工的医药费报销工作;员工有病时及时进行慰问和帮助。

5、签订班组责任状,明确环境卫生责任,保持清洁、卫生、优美的工作环境。

6、全体员工接受或参加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培训。

7、公司指派专人对全体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8、每月进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整改。

9、适时开展文体活动,提高职工身心健康。

10、年内职工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三)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措施和保障条件

1、检查计划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要求。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3 、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3.1改进作业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少有害物质散发。

3.2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

3.3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2次污染。

4、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5、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

6、对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

6.1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合女性身体条件的岗位。

6.2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7、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领导和劳动者要通过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8、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8.1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2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8.3 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应按照已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 B/T16180—1996)进行鉴定,并按劳动保险条例,给以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内部调查摸底阶段

工作目标:掌握全公司各装置、工序中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分析职业卫生防护需求,建立健全各类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档案,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由公司综管部牵头,生产部、质检部、采购部配合,对辖区内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

工作内容:各部基本状况调查,包括生产特性、工艺技术要求、主要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的特性、产量、年消耗量、主要生产工艺过程、企业职工人数、生产工人数、生产工人人员组成(合同工、农民工、临时工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各单位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使用情况等。

2、宣传发动阶段

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面,切实提高公司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公司形成良好的职业卫生氛围。

责任单位:由公司委托安全管理部牵头,公司各分厂、部室牵头。

工作内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学习讲座,组织公司和各分厂、部室领导深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充分利用专栏、墙报、标语等各种宣传载体和方式进行宣传,使《职业病防治法》人人皆知;敦促各分厂、部室严格按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履行控制职业危害的义务,保障职工“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与安全的合法权益”。

3、重点整治阶段。

工作目标:全面排除职业病发病隐患,严肃处理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规范技术操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努力控制群体性职业病和中毒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由公司委托安全管理部牵头,各分厂、部室配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一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组织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制定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台帐;二是按照《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向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县安监局)进行申报;三是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分厂、装置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和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四是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和职工工伤保险。公司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公司建立一人一档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公司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五是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机制。公司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委托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危害项目监测。公司将在厂内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并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告知员工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六是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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