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住宅楼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住宅楼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XX住宅小区工程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准则

第一条:

为保证顺城滨江皇冠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能保质保量能按时完成,保证工程建设按现行建设规范有序进展,充分体现企业优质、高效以人为本的管理宗旨。做到施工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有关规定和现行做法,本着有利于工程进度和质量,有益于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结合以往工程管理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工程所称是指顺城滨江皇冠内的所有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本规定由《准则》、《现场平面管理》、《工期进度管理》、《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管理》、《现场会议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组成。

二、施工现场平面管理

第一条:

承建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标示的区域进行现场布置,实行管理。

第二条:

承建单位所在工程施工生产区域要求整洁、干净、道路畅通,即工完场清。

第三条:

承建单位在施工中拆卸,周转、使用的施工用具和材料摆放整齐,插上标牌,严禁乱堆乱放,施工现场要求达到文明工地标准。

三、工程进度管理

第一条:

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总工期和建设单位工程进度要求,承建单位应编制出工程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并绘制出网络计划图,报监理部。同时,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顺序要合理;分项工程所需要工期日数和劳动力数要准确,关键线路的走向要科学鲜明;从图面上看,上面是时间工期,中间是施工内容,下面是劳动数量,上中下要相互对应。

第二条;

施工单位要根据单位工程总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月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要保证总计划的实现,月计划可采用横道图的形式编制。要求:月计划起止时间是每月25日;月计划具有可行性;为确保月计划的完成和提前完成,施工项目部对重点工程部位和分部工程应制定有效的技术措施或方案。

第三条:

分项工程施工应有周计划,施工项目部应根据月计划的安排,周计划对本周的施工项目和内容进行细化和具体按日安排,周计划是总计划的基础,是月计划的保证。所以要求:周

计划的项目内容要具体周全,要有操作性,是工程例会的主要评议内容,采用横道图形式进行编排。

第四条:

根据现场施工条件,设计变更及地质因素,承建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变更要求和调整应及时向监理申报,批准后方可按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第五条:

承建单位应严格按程序施工履行报验申请制度,检查程序,检验结果及时反馈,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正常报验,检查验收工作。

第六条:

承建单位按时参加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有关现场会议,及时沟通工程进度情况,积极参与各工种协调管理,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第七条:

承建单位按时报送单位形象监督和完成施工计划工程量统计表,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第八条:

做好工期进度管理的工作和业务记录,加强预控影响进度的不利因素,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

四、现场施工质量管理

第一条:

依据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监理单位实施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督和监控管理。

第二条:

承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对所有施工项目从施工准备,工程管理与控制,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并向监理单位提供施工方案和详细文件资料并备案。

第三条:

承建单位积极配合建设、监理单位对用于工程建设的主要建筑材料机构配件的检验和试验的检验监督。严格执行建筑材料试验、检验规程和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到“有证进场,进场报验,见证取样,复验合格然后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

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从事特殊作业,工序检查和试验人员必须经过资格认证,坚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岗位资格证书报送监理部备案。

第五条:

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质量检查,主要针对开工前,工序交接,隐蔽工程,复停工前后,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成品保护等方面的检查,承建单位必须经监理单位认可,认证签署有关检查,验收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六条:

承建单位要切实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向监理项目部报送成品保护措施,并配合监理单位监督,检查成品保护情况。

第七条:

承建单位认真做好现场施工质量的记录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各项事宜。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审核和检查,确保工程技术资料齐全。第八条:对于在现场发生的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一条:

承建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条:

在施工现场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涉及劳动密集、机械、高空作业、物资比较集中的危险场所,承建单位必须明确责任人,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向监理单位提供资料备案。第三条:

承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

第四条:

承建单位负责对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教育生产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工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承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分别于主要危险性部位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如:“四口、五临边”机具,暂设电器部位,设置警示牌。

第六条:

承建单位不得随意私接乱拉用电,用水管线,严禁高空抛物,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第七条:

承建单位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责任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要求记录具体鲜明。

第八条:

承建单位要认真做到文明施工管理活动记录,文明施工管理岗位责任要落实到人。

第九条:承建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售房服务工作,保证有安全通道、安全标志等安全设施。

六、施工现场管理会议制度

第一条:

施工现场管理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周一下午2点,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召开,参加人员:甲方代表、监理、总承包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及各分包现场负责人参加。

第二条:

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次例会规定事宜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上次例会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分析上周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并找出对策,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宜。

第三条:

项目部有权提议召开现场协调会,但要求提前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

第四条:召开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记录由监理单位及时整理下发,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和决定为工程执行文件。

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

第一条:

项目部认真履行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二条:

检查周期为每月的5号、15号、25号,项目部报送检查结果送监理部。

第三条:

检查内容记录要求,项目具体、全面、责任明确到人,签字齐全并符合施工程序和顺序。第四条:

依据现场检查报表,监理部对主要项目进行复查落实,确保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的持续展开。

第五条:

每月一次由监理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大检查。

八、处罚制度

例会制度

每次例会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签名(有事提前向监理和业主请假,不准捎假)无故不到者罚款1000元,迟到、早退者罚款500元(当天交纳、逾期不交者加倍处罚)。

文明工作管理制度

承建单位任何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的指挥,若不服从或闹事者将对项目部处以1000元罚款,若辱骂、殴打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则对该项目部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无条件离场。

进度计划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工程师不得撤离工地,有事外出,须报监理批准(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必须有一人常驻工地),不得代请假或事后补假、无故脱岗。无故脱岗者,每天罚款200元。

2、施工单位制定的下月进度计划应当在当月的25日前,下周计划应当在本周五之前报监理及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

3、月计划排列必须满足总进度计划,不满足的罚款100元,并重新排计划,周计划必须满足月计划,否则,罚款50元并重新排计划。

4、施工进度的周计划由于施工方原因没有完成的给予300元罚款,连续两周没有完成计划的罚款1000元,未按月计划完成任务的罚款1500元,连续两月未完成计划的罚款4000元。同时,由施工单位负责查明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报监理、甲方备案,若在下一节点时间赶上进度计划,则取消罚款。

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或双方达成的临时计划,施工单位未完成的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

6、工程例会所要求报的报验资料、计划不能按时完成,拖后一天,罚款50—100元。

工程材料试验管理

1、工程使用的材料进场后24小时内将名称、规格、数量、产地及材质证明书等必备资料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部验收,否则,处以300元罚款,并限期补报。

2、建筑材料的抽检未按监理部的要求进行检验的,每次处罚施工单位500元,检测结果未经监理认可的材料不得使用,若用于工程中,发现一次,处罚施工单位2000元,并严令使用中的该材料退场,每延期一天退场罚款500元。

3、试验或外观不合格的材料必须在24小时内清除出施工现场,否则,每延期一天罚款500元。

4、不合格的材料进场后第一次限期清除后,如果又在现场出现,每次罚款1000元。

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用于工程的每次罚款2000元,已施工部分必须返工。

6、未经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不论试验结果如何,每次罚款200元。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按本条第三款处理。

质量管理

1、上道工序未经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1000元罚款。并责令重做。

2、建设单位与监理人员巡视现场时,发现施工中滥制滥造,偷工减料的,要求其立即返工和停工整改,并给予1000元—10000元罚款。

3、项目部专职质检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分项工程必须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监理人员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的,未经施工方“三检”合格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

4、钢筋隐蔽验收中不清洁,有油渍,漆污,和銹污的每处罚款50元,钢筋规格、品种不符合图纸要求的罚款300元,并立即整改。焊工无操作证,上岗证施焊者每人罚款200元;焊件不试验的每件罚款300元。

5、混凝土浇注前,模板内有杂物每处罚款50元。

6、模板支设时不涂隔离剂、模板面不清理或早拆模板或麻面的每处罚款50元。

7、模板拆除不报验,每次罚款200元,拆模后砼构件每发现一处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的罚款500元,未经监理许可私自处理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的,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8、浇注无开盘令,罚款500元。

9、对监理下达的监理通知,置之不理或不执行、不回复的,对项目部给予1000—3000元罚款。

10、主体结构工程(砖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砌体)。

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50元以上:

①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多孔砖5皮)大于正负10mm;

②水平灰缝平直度大于12mm(每层三皮);

③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放置拉结筋或者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④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5mm(每层三处);

⑤砌筑加气混凝土块、砖,未按规定浇水;

⑥砌体构造柱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槎;

⑦阳台隔墙和扶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未采取可靠的拉结措施。

⑵、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以上;

①砌筑砂浆拌制处未按要求或未按规定采用中粗砂的;

②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15mm;

③砌体砂浆拌制处未挂配合比牌或不计量的;

④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每组抽检三块砖,饱满度小于80%;

⑤砌体转角处不按规定留置斜槎,斜槎长度小于高度的2∕3;

⑥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不符合模数要求,折弯压入砖缝的;

⑦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未预埋拉结筋或埋件的;

⑧电线导管在多孔砖砌体中斜向敷设的;

⑨进户门口与内口墙体砌筑中未按砌筑中规定安放预制混凝土砌块或木砖的。

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改正,罚款500元以上:

①外墙砌筑留设架眼的,或经甲方和监理同意留架眼时,架眼封堵不符合要求的。

②外墙砌筑未采用五皮砖一灌浆的;

③楼板板缝未按照规定放置板缝筋或未增设板缝筋的、板带的;

④外墙粉刷做法不符合建设方要求的;

⑤外墙粉刷未按照五道防水做法的;

⑥外墙饰面砖未采用压浆勾缝的,外墙涂料未按照规定施工的;

⑦安装楼板未找平、未座浆的;

⑧板缝或板缝两端浇注混凝土不密实夹渣的;

⑨在砌体上开凿水平沟槽的。

11、现浇混凝土结构。

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50元以上:

①未按设计要求或按规定采用中粗砂进行混凝土拌制的;

②梁、柱主筋露筋长度大于10cm;

③梁、柱、楼梯缝隙夹杂物长度超过5cm,或深度超过保护层;

④现浇砼框架结构拉结筋未预埋,采用其他方式作为拉结筋;

⑤模板缝没有做到平整,严密、预埋件安装位置正确牢固。

⑵、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以上:

①梁柱胀模面积一处大于50cm2,或厚度大于3cm;

②基础、墙板胀模面积一处大于100cm2或厚度大于3.5cm,每处罚款100元;

③墙、柱垂直度超过1.5cm;

④基础、墙、板缝隙夹杂物长度超过20cm,深度超过保护层的;

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300元以上:

①施工现场拌制砼,未按实验室配合比施工;

②未配备合格的计量工具,或不按规定计量拌制砼;

③梁柱钢筋偏位,造成保护层小于或大于规定要求的;

④梁柱预留钢筋长度及钢筋接头、伸入支座、钢筋的绑扎不符合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⑷、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500元以上:

①模板(模板支架)方案未经设计计算和审查批准;

②施工未按规定制作存放试块、试件,缺少标识,无专业人员负责。

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5000元以上:

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质量规定的;

②提供不真实工程资料、材料,办理证明的;

③出现质量事故擅自处理的。

1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罚款1万—2万元以上:

①承包单位未经业主和监理项目部同意,擅自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②承包人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或者未对涉及结构

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材料取样检测的;

14、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未

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处罚1万—5万元。

15、经第一次处罚后,需整改的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第二次加倍处罚并责令停工整顿。

16、未按照约定使用材料,处以合同约定材料与自行变更材料价差的10—20倍罚款,

并不少于1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必须进行重新检测,承包人承担全部检测费用。

17、对工程施工承包人违反国家规定,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及

安全事故的,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

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减少一般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经检查发现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事故隐患,立即制止要求整改,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予以经济处罚。对于管理人员的违章,给予从重处罚。

1、无安全保证体系或保证体系不健全的罚款500元。

2、无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不上墙的罚款300元。

3、工人进场无安全交底,无书面材料报监理部的,罚款500元。

4、特殊岗位无操作证,罚款200元。

5、材料筋场后堆放不整齐,无分类挂标示牌的每处罚款100元。

6、例会纪要中要求施工单位完成的有关事项必须按期完成,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200元。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50元以上:

⑴不按规定戴安全帽、安全带者;

⑵高层建筑中流动吸烟者;

⑶电闸箱内进出线从箱门口或箱上、下出入的;

⑷配电箱、开关箱内放杂物者;

⑸电线接头不牢,接头或电线中间有金属丝外露的;

⑹电源线与钢筋、钢管接触处未采取绝缘措施的;

⑺氧气瓶与乙炔瓶,并与动火点之间不符合安全距离的;

⑻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乱倒污水者;

⑼未办理动火证动火者;

⑽施工人员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在施工现场吵闹、动手动脚开玩笑者;

⑾招用聋哑伤残人员从事施工的;

⑿在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鞋后跟不提起、穿裙子者;

⒀在施工现场内赤脚、赤身和只穿内裤者;

⒁高空作业穿硬底鞋、塑料底鞋者;

⒂操作打夯机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者;

⒃安全帽材质不符合要求,安全帽无带的,有安全帽不戴的;

⒄电锯、电刨无安全装置,机械传动部位无安全罩,砼搅拌机料斗无侯检链、保险钩的;

⒅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不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牌或机械设备无操作规程牌的;

⒆机械人员或值班电工,下班未切断电源,开关箱未上锁者;

⒇各种气瓶间距、距明火小于规定要求,无隔离防护措施的;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以上:

⑴悬空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者;或搭设防护网不合格的。

⑵开关箱中,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者;

⑶吊盘无防护门,卷扬机司机因故临时离开岗位,未将吊盘放至地面,未切断电源或未锁上开关箱者;

⑷木工棚、仓库内烧火、烤火、吸烟者;

⑸私拉乱扯电线,使用护套线、花线、胶质线的,电线拴挂钢管或用铁丝绑扎电线,以及电线接头绝缘包扎不良的;

⑹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建筑垃圾的;

⑺搅拌机料斗坑内有人清理,未挂保险钩,未切断电源,开关箱未上锁的;

⑻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乱倒垃圾的;

⑼生活区、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⑽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吊”的安全规定的;

⑾金属容器内、坑内、潮湿场所等施工,不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的;

⑿违章作业造成了人员轻伤者的;

⒀平刨、圆锯、电焊机等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未采用接零保护的;

9、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0元以上:

⑴省市上级安全检察指出整改的生产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复查,不按时将复查和整改情况反馈给上级检察部门者;

⑵基坑深度超过5米,无专项施工支护方案的,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无临边防护措施的;

⑶脚手架、龙门架、塔吊及“四口、五临边”不按规定进行防护的;

⑷脚手架未随施工进度搭设,操作层未满铺架板,架板内未按规定设置平网的,以及缺少拉接、变形超出规定的;

⑸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无签字的,未按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落实的;

⑹塔吊、龙门架无安全“准用证”;

⑺未经批准,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虽经批准,不按要求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

⑻乘坐井架吊盘上下者,或从吊盘下通过者;

⑼无消防措施、制度或灭火器材的;

⑽安排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⑾破坏消防设施者;占用安全通道、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

⑿不按期进行电气、塔吊、人货电梯检查,检查修理无记录;

⒀未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性的;

⒁起重钢丝绳和电源线经过通道而未做过路保护的;

⒂各类手持电动工具没有绝缘的,打夯机没有安排专人调整电源线的。

10、下列情况之一者,从重处罚:

⑴省、市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劳动合同等专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罚款1000—5000元;

⑵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赌博的,对承包人罚款5000元以上,造成伤害由承包人负责,打群架的队伍给予双方各罚款10000元,并承担各自的责任,另报公安部门处理;

⑶有5处及其以上一般安全隐患或有1处及以上重大安全隐患,罚款2000元,每发生一人重伤事故,罚款1000元,发生一人死亡事故,罚款10000元至20000元,并负责交纳上级有并部门的处罚,和事故处理费用,伤亡赔偿费用。

⑷发生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除给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外,还分别给项目主要负责人罚款,项目经理部还要全额承担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处罚人员伤亡经济赔偿。⑸现

场安全防护差、不支持安管人员的工作,安全不投入,不改善工人安全生产环境的项目经理,给予从重处罚。

⑹安全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深入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监督检查,不及时收集整

理档案资料,不及时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反馈给主管领导,检查部门等,给予罚款100元至500元,屡教不改者,要给予行政处理。

⑺经教育处罚不改者,要加重处罚,除将清出施工现场外,要对其罚款1000元至2000

元;行政上要给予从严处理。

⑻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不保护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不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

给予罚款2000元至50000元;对有关责任者,除给予行政处分外,也要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经济处罚。

⑼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项目经理部,罚款1000元至2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加

倍处罚。

⑽不支持安管人员的监督检查,干扰安管人员的工作,对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有关人员,给予罚款1000元。

⑾因安全、卫生环保问题,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的处罚或黄牌警告的项目经理部,罚款2000元至5000元整。

⑿违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标准,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⒀特种工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⒁主要安全管理资料,缺项目多,处1000元以上罚款。

⒂工程竣工后,末办理安全达标等级评定,或评定不合格的处5000元以上罚款。

备注:

1、在执行处罚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根据处罚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进行处罚。

2、罚金在500元以下的交现金,限24小时内上交,超过24小时者,加倍处罚。超过1000元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3、以上罚款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项目部共同认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所有罚款,均交建设单位工程部,若限期不交,将在支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所收罚款,作为每月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竟赛中三方先进管理人员、管理单位的奖励基金及公益事物费用开支。

2014年11月16日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节管理目标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 第二节组织管理 1、成立由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为首,有各外施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与外施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3、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 第三节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监理单位每半月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

安装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安装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广漠员工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工地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业主单位、工程监理、安全检查、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二、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优秀的员工。严格遵守业主方企业的一切管理制度,不得违反。 三、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保证工程进度如需加班服从项目负责人安排。 四、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反者,不论情由,均处以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500元罚款,并开除当事人,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 七、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结合进取、求实创新。 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设施人人都要关心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业主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要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坏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价值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八、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具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后果自负。安全操作、文明操作。

九、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灾隐患在施工现场发生。 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设备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业主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500元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使者。 十二、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优良,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置井井有条,做好工地面貌及个人面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优良风气。 十三、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整齐。 十四、为了公司荣誉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漠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体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 预祝师傅们圆满完成安装任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康健。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安全事故为零,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 (1)项目经理、班组长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遵循认定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结合企业实情制订各项制度,贯彻各项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二、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各专业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三、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以监测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四、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五、建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立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大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在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六、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要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评估。七、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度,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八、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经贸委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北京星光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必须贯彻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北京 市消防条列。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吸烟,对于违者进行劝阻或进行罚款 处理。 3、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禁止吸烟,对于违者进行罚款 50~100元的处理。 4、现场内严禁随意动用明火,因工作需要“动火者”,必须到保卫 部门办理动火证。 5、动用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办理用火许可证,并设有专人看火 和消防器材或水桶,作业完毕后要检查是否有残余火种,清理干净后再离开现场。 6、严禁随意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对于违者按北京市消防条例处 理 7、加强应变能力,对突然发生的事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 大。 8、现场木工房(棚)每天按时清扫,要把刨花、锯末放到安全地 方。 9、乙烷瓶、氧气瓶严禁放在施工楼内、车间使用。 10、工长、班长在下达任务时,必须向职工交代防火注意事项而造 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工长、班长的责任。 北京星光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 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 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 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 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 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 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 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邦泰﹒世纪广场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管理制度 为提升本项目以及各参与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按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 工地安全xx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安徽省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亳州市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 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本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员工。 三、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六、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七、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

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八、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九、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吏者。

装修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装修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项目经理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项目经理统一安排,有事需与项目经理直接商谈,不可擅自行动。施工现场必须有公司标准的标识牌、施工进度表、施工巡查表、有关负责人、客户评价簿及请勿吸烟标牌、保持现场卫生标牌等,且施工进户门必须按公司标准进行保护。 二、项目经理有问题要及时与客户、公司商议,有疑问找公司相关人员解决。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穿着公司统一工服、佩带胸牌,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罚款200-500元。遇到参观人员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三、现场施工要自觉遵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绝不允许偷工减料的事情发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四、施工前要详细交底,施工图项目经理、客户和工程部人手一份,装修过程中互相监督,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工程过程中,公司巡检不定时对各工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报知工程部,瞒报、谎报问题者一经发现,将坚决严肃处理。 五、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不准叠放、堆放,不准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六、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准在工地留宿;施工人员解手需到物业指定

地点,不得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一切用品。违者罚款300元。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打架,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扣除当天工资。 八、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物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线路等改造规定。注意劳动安全,不得单独进行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情况下不得操作。一切违章操作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九、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客户购买的材料,项目经理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 十、注意防盗,防火安全,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注意用电安全,注意机器用电的载荷量,注意电路暗线的排放符合安全规范并作排线记录,注意接线板接线安全,机器用毕应即时拔下插头,一天施工结束应拉下有关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 十一、本管理制度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本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发布日期】 -05-07 【生效日期】 -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立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签到或打卡,工作时间为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因工期要求需要加班按照现场每周安排。 2、施工方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把现场工作安排好之后,获准后方可外出。 3、工程项目经理在现场外出需向公司工程部区域经理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施工人员事假要向工程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示。项目经理事假,一天以内部门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 6、因工期要求需要加班按照现场每周安排,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根据现场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工作完成后项目经理可向公司打报告申请奖金。如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奖金或报酬,情况严重者给予处罚。 7、施工中做到腿勤、眼勤、嘴勤,现场跟班作业、检查指导,推广新技术和先进经验,提高生产效率,用心工作,加入本项目部就是一个团队,在此把工作做好是你的职责! 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施工现场坚持每周或半周举行一次碰头会,时间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必须参加公司固定召开的固定例会。 2、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工程例会讨论,在例会时共同探讨各种措施,宗旨是利于项目安全、进度的意见予以采纳,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3、施工过程中遇到需协调的问题提交现场例会解决。现场例会解决不了的需在公司例会中提出并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经理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施工人员在项目施工中坚持每天做好工作记录:记录如实全方位的反应施工现场各个工种的安全、质量、人员、进度、文明、材料情况;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定期交公司工程行政人员进行归档。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大全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大全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XXX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装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公司装修部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施工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应与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定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负责人为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未签定安全责任书,不得擅自施工。 第四条施工基本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及安全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消除安全隐患,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做好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予埋件。 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

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9、登高作业前须事先检查登高设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合格,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登高操作人员的技术要领必须熟练。登高作业时现场需有专人监护。木架凳和人字梯使用之前必须检查确保牢固后方可使用 . 10.室内装饰施工使用的电钻、电锤、冲击钻、曲线锯、电动剪刀、磨光机、切割机、电锯、电刨等机具,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机具使用说明及操作规则进行操作,保证人身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全体工程人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严格建立质量,工期、成本、安全、配合等工程管理概念,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管理、控制和把握,按照合同和公司的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工程正式开工前,工程主管和专业工程师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及安全交底,进行必要的安全及防火教育,使每一位施工人员均对各项制度能够随时体会,严格自律。 第三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同时必须佩戴出入证,无出入证者,无论任何人、任何单位均不得进入。 第四条:现场安全负责人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每天下班后须对现场进行仔细巡视,在用电、工具、设备、材料等现场均无问题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解决不了的,即可报告工地现场负责人,不得有误。 第五条: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有关设备或作特殊工种的作业。 第六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并将“严禁吸烟”等字样贴于施工现场的明显地方。电焊等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并经施工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凡违章吸烟或动用明火者,将从严、从重处罚。

第七条: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工作,每一区域须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并规定兼职的消防责任人。发生意外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主管人员以便及时消灭隐患。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稀释剂等)使用后必须及时归库或收回到指定地点,做好密封处理,由管理人员检查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存放。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室内使用电炉子,不得乱拉电线。严禁人为破坏室内暖气、线盒等电器设备。 第十条:电工作业须严格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操作电工作业的工作。所有电动工具均须接有漏电保护器,防止施工人员触电,并定期检查漏电开关的灵敏性。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均采取可靠接地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须保持清洁有序。材料、工具均应妥善管理,每天收工后必须清理现场,无关人员严禁在工地逗留或留宿。工地使用工具、材料未经主管同意并办理手续一律不得带出现场。保安人员应严守现场进出通道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之间如有矛盾须及时向上级汇报,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须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现场大小便,否则一律处以200元罚款并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注意成品保护,严禁在楼内墙上面

(完整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2、项目组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分管项目经理请示填获准后方可外出。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需向项目副经理通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处理。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例会。 2、每日例会由施工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报公司总经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施工队、班组间需协调的问题提交每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上级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由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公司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等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1、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单位将职工教育经费的70%用于一线职工岗位培训。 单位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对实施就业准入的岗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员工只有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后才能上岗。 2、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要求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四、劳务用工管理情况月度自查制度 项目经理每月定期检查上月的劳务用工管理情况,如有违反,视其情况严重与否,给予处理。 五、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由项目组专人负责。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等。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检查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装饰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647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装饰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正式样本

装饰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使装饰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公司管理文件编写。在贯彻执行中,所属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是体现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志,是企业形象的窗口。

文明施工要以“安全、规范、健康、环保”为主题。 2.1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作业工人一律佩带安全帽。工地出入口要有公司标牌标志及告示警语,无关人员不许进入施工场地。 2.2 施工单位现场办公室要布局合理,地面水泥砂找平;台、椅、文件柜要摆设整齐、清洁;门口挂项目现场办公室标牌。墙上适当位置应挂设以下标牌: (1)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或横度图。 (2)项目部管理架构图。 (3)项目部各级人员管理责任制。 (4)安全生产禁令。 (5)现场防火制度。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火警,盗警、急救电话)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整,水通、电通、路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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