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
大专法律专业论文范文
大专法律专业论文范文法律是人类社会创造的客体,也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工具,它反过来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专法律专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大专法律专业论文范文篇1试析跨界核损害管辖权的问题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核能开始应用于民用领域,但是核能是与风险共存的新兴能源,从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再到去年福岛核泄漏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地都不只在本国领土范围内,而发生在境外的这些侵害结果都属于跨界核损害。
跨界损害是指起源国所在国界以外的一国领土或在其管辖的领土之外的其他地方,或在包括起源国在内的任何国家管辖或控制范围之外的其他地方造成的损害,不论当事国或地区是否拥有共同边界i。
而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难以得到损害赔偿,如果难以利用协商的方式解决,则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通过司法途径首要解决的就是管辖权问题。
一、跨界核损害管辖权选择对受害国的影响就一国的侵权诉讼而言,管辖权的选择和确定决定了诸多方面,如:法律适用、判决的承认和执行,而这些都直接决定了是否能够赢得诉讼、能否取得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会遇到诸多困难:1、责任人位于境外;2、诉讼成本加大;3、虽然核损害的赔偿责任属于绝对责任,但是关键性证据难以取得,因为该项证据绝大多数位于境外,即跨界核损害行为实施地;4、不同国家间的法律差异使争议的解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甚至遭遇不方便法院原则,驳回起诉。
由于国际条约尤其是关于跨界核损害责任的国际条约的调整事项和调节范围有限,且有相当一部分尚未生效或缔约国过少,因此跨界核损害侵权诉讼还有赖于各国的国内法。
二、专门性国际条约中的管辖规定(一)《巴黎公约》中的管辖规定《巴黎公约》第13条就公约调整范围内的核损害赔偿诉讼的管辖权做出了规定:(a)除本条另有规定外,《巴黎公约》第3、4、6(a)、6(e)条所知诉讼的管辖权应只属于在其领土内发生核事件的缔约方法院;(b)当核事件发生在缔约方领土外,或核事件发生地不能确定时,管辖权属于有责任的运营者的核装置所在地的缔约方法院;(c)如果按照本条(a)或(b)款规定,管辖权属于一个以上缔约方法院时,(ヽ)如果核事件一部分发生在任何缔约方领土外,一部分发生在一个缔约方领土内,则管辖权属于该缔约方法院(ヾ)在其他任何情况下,管辖权属于本公约第17条所指的法院应其中一有关缔约方请求所确定的、与争议案件最密切相关的国家的法院。
大专法律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专法律专业毕业论⽂范⽂ “法律”是中国专业学位研究⽣培养制度中的⼀种专业,属于法学类专业的⼀种,法律专业在⾼等教育当中通常在研究⽣、本科、专科学历层次中开设。
下⽂是店铺为⼤家整理的关于⼤专法律专业毕业论⽂范⽂的内容,欢迎⼤家阅读参考! ⼤专法律专业毕业论⽂范⽂篇1 论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 摘要仲裁⽇益成为⼀种重要的解纷⽅式,作为仲裁重要组成的仲裁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已迫在眉睫。
我国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包括:忠实诚信、公平正义、清正廉明、勤勉敬业。
论⽂关键词仲裁员职业道德公正忠实勤勉 “仲裁的全部价值在于仲裁员。
”这句国际、国内仲裁界⼴为⼈知的名⾔正反映出,仲裁员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对于仲裁职业的重要性。
但是,⽬前我们国家并没有⼀个统⼀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是由各地仲裁机构以仲裁员守则、管理办法的形式零散地作出某些规定。
从仲裁职业的长远来看,有必要建⽴统⼀的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我国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通过考察和分析,我们认为仲裁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应当包括:忠实诚信、公平正义、清正廉明、勤勉敬业。
⼀、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概述 厘清相关的概念内涵是研究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构的基础。
(⼀)职业道德 社会分⼯孕育出职业,职业正是职业道德产⽣的基础。
⽣产⼒不断的发展不仅要求⼈们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求⼈们具备⼀定的道德观念,情感。
因此,为了长期的利益和信⽤,各类职业群体依据⽇常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逐步形成了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指“全部从业⼈员在职业⽣活中应当遵守的⾏为准则,涵盖了从业⼈员与任职⽬标、职业与从业⼈员、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连”。
职业道德具有其独特的特点:⼀是特定性。
职业道德只在特定范围内适⽤。
⼆是稳定性。
职业道德是职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固有稳定性。
三是多样性。
职业道德表现⽅式多种多样,因⾏业⽽异。
四是纪律性。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摘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学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法学专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了大量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本文以法学专科毕业论文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法学专科毕业论文的特点、写作要求以及常见问题,旨在为法学专科学生提供写作指导,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关键词: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常见问题一、引言二、法学专科毕业论文的特点1. 实践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求学生在论文中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
2. 规范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的写作格式、内容要求等都有一定的规范性,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 创新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要求学生在论文中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三、法学专科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1. 选题:选题应结合自身兴趣和专业方向,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3. 研究方法:根据论文主题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如案例分析、实证研究等。
4. 论文结构:论文结构应完整,包括摘要、关键词、引言、、结论等部分。
5. 语言表达:语言表达应准确、简洁、流畅,避免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四、法学专科毕业论文的常见问题1. 选题不当:选题过于宽泛或过于狭窄,缺乏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2. 文献综述不足:对相关文献了解不够,导致论文缺乏理论依据。
3. 研究方法单一:仅采用一种研究方法,缺乏全面性和深入性。
4. 论文结构混乱:论文结构不合理,逻辑性不强。
5. 语言表达不规范:语法错误、错别字较多,影响论文质量。
五、结论[1] .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写作指导[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20.[2] .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写作教程[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3] .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写作技巧[M].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8.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摘要:法学专科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其毕业论文作为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全面考核,对学生的未来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大专法律专业论文优秀例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大专法律专业论文优秀例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
下文是WTT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专法律专业论文优秀例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大专法律专业论文优秀例文篇1浅析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一、美国法律教育的历史变迁(一)美国法律教育回溯美国的法律教育基本是由研究性大学的法学院承担的,受康德哲学的影响,“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人们建立了这些研究型大学作为“推理”和“文化”的场所。
”;①现代美国法学院就是建立在这种推理和文化的思想上。
在19世纪末期,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得尔倡导了案例教材、案例教学法与考试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成为现代法学院实践中的唯一教学方式。
然而,在20世纪的末期,美国的大学数量和规模已经发生了激烈的增长,同时,美国的研究型大学经历了一场深刻的结构性的改革,在这场改革中更多的注意力和资源被投入到教员的研究和学术上、研究生的培养上,而本科生教育就像是一个幸存的穷兄弟似的。
而研究型大学的结构性改革在要求法学院教育应该更丰富、更广泛的同时,也帮助巩固了案例教学与考试制度。
但是,美国研究型大学的结构型调整的结果是,不仅在研究型大学里而且在其下属的法学院里,以发布文章为决定是否取得终身教职、增长工资以及是否得到领导地位的标准在最近几年里已经出现并且日益提高。
在这种环境下,老师不可避免只能是简单地重复案例的教学方式与考试方式,而极少注意学生的反馈。
导致研究型的目标也开始转变为追求优秀大学,追求优秀的大学显然已经将权力和影响力从那些专攻“推理”和“文化”的教员身上转移到其他能够为“优秀”的教学、研究、学术开发以及与教学工作相关其他方面建立客观标准的管理人员或者行政人员身上。
然而,接收追求“优秀”的大学教育的法律学生往往对学习传统案例教学缺乏兴趣,或者如果没有全面的指导和实践的话将写不出关于复杂主题的合格文章。
大专法律毕业论文优秀范文
大专法律毕业论文优秀范文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专法律毕业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大专法律毕业论文篇1浅谈公共利益的法理学比较与认识摘要随着我国各法的不断修订,十余年间“公共利益”一词在法条中的出现率有了上升,上自最高效力的《宪法》,如2004年修正关于国家征收个人私有财产的前提要件,下到各类部门法的法条完善,如行政诉讼法中的环境公益诉讼、经济法中维护公共利益的反垄断行为等。
从中不难看出,公共利益一词,在法律领域内与私人利益和行政权力的关系密不可分,一方面公民个人利益的维护离不开公共利益这一范围,另一方面,政府行使权力时必须权衡公共利益,否则会失信于众,可谓是一把双刃剑。
此外,公共利益在各国法律中虽然频繁出现,却少有明确定义和说明,正如陈新民对其的最大认识,就是“其概念的不确定性”,主要因为“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和“受益主体的不确定性” 两方面原因。
正确认识和把握公共利益,有助于解析该词在法理学中的重要意义,理性判断,更好的维护自身应然权利。
关键词公共利益私人利益行政权力一、公共利益的概念解析以法理学的角度来讲,研究公共利益,需要从法的基本要素去解析,即去认知和了解法的原则、规则以及概念。
如何形成对公共利益的法律概念,就要从社会现象和事实入手,以法理的角度去将其概括和描述,理清其内涵和外延范围,同时,借助各大学家对公共利益所形成的见解,总结归纳出公共利益概念的共性认识,形成科学的判断标准。
(一)外国学者理论“公共利益”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 ~6 世纪的古希腊,城邦国家制度在古希腊孕育了一种“整体国家观”,这种观点将公共利益作为整个国家统治的重要纽带,古希腊许多学者认为公共利益是整个城邦社会中所依存的一元化、抽象化的价值,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追求。
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将“公共利益”定义为“统治者的利益就是真正的‘公共利益’”,他认为在作为整体的城邦制度中,整个国家的追求即符合人民的追求,公共利益也就是统治者的利益。
法学生毕业论文六篇
法学生毕业论文六篇法同学毕业论文范文11.选题选题要尽可能早些。
选题早,早做预备,时间充分。
2.选题要考虑主、客观条件只有考虑主、客观条件,才能避己之短,用己所长,选择最利于发挥自己聪慧才智的课题。
比如,您想对"交感胺类药物"进行讨论,假如您的生理学、药理学基础好,可从其应用方面选题,可借鉴前人讨论成果,从不同侧面进行讨论,同样会有突破。
假如你的化学及药物化学基础好,可从药物基因方面及配伍方面进行讨论,通常药物的基本结构打算药物的作用,取代基因打算作用强度、副作用等。
医学领域学科许多,不一一列举,但都可找到其突破口。
只有扬长避短才能写出称心的论文来。
3.选题不要太特别选题特别,往往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是写不出好论文的。
尽量避开大而简单的题目,选比较一般的题目。
比如"胆囊收缩素一胰泌素"对某一方面的作用讨论,这类题目有比较、有借鉴,写起来比较简单。
4.要摆脱单纯的爱好和趣味个人的爱好和趣味是选题的一个前题,但是,单纯地从个人爱好、爱好动身,也是不切实际的。
比如你对分子生物学很感爱好,也是目前医学界关注的问题,但就目前的试验条件及教学方案而临时还很难写出如意的论文。
当然有条件可从某个角度去讨论。
又如你对"爱滋病讨论"很有爱好,但目前国内你接触的都是其次手材料,孤立的去讨论,是困难的。
5.选择突破口选题要找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可选择难度较小,而又带有普遍意义的题目,或者易被人忽视的问题,假如有条件,突破口可以选择两门学科的交界处,进行科学的"边缘"讨论。
作为医学院校同学各门课程都在同步与交叉学习,有较深的理论基础,具有较好的连贯性,比如学习解剖学问较全面之后可以选择"某种外科术式改进探讨"。
基础理论融会惯通之后,往往在临床内、外科交界处或其它相关学科交界处做文章简单突破,比如内科侧重于药物治疗,而外科是往往忽视的,"5-羟色胺受体拮抗剂治疗化疗致吐"讨论胜利即为内科药学与肿瘤科交界处讨论胜利的典型例子。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旨在通过对法学专科教育的深入分析,探讨法学专科毕业生在法律实务中的应用和发展方向。
首先,法学专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在课程设置上,法学专科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其次,法学专科毕业生在法律实务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基层法律服务中,法学专科生可以担任法律顾问、调解员等角色,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解决服务;二是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法学专科生可以参与到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理中,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三是在企业法律事务中,法学专科生可以担任法务人员,协助企业处理合同、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
然而,法学专科毕业生在法律实务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例如,由于学历层次相对较低,法学专科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可能不如本科生或研究生;此外,法律实务工作对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要求较高,法学专科生需要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法学专科毕业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参加各种法律实务培训和资格考试,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二是通过实习、兼职等方式积累实践经验,增强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关注法律行业的最新动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以适应法律实务工作的需求。
总之,法学专科教育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法律人才,法学专科毕业生在法律实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法学专科生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社会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电大专科法学论文范文
电大专科法学论文范文一:电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一、前言部分本人于5月x日至7月x日在苏州万杰装饰公司进行社会实践,就职工工伤认定案件问题做出调查,笔者发现,如何进一步保障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待遇水平,已成为我场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令人深思。
本文将重点分析其中几个较为普遍发生的法律问题,希望对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有所借鉴和启迪。
调查人:xxx时间:5月x日至7月x日地点:苏州万杰装饰公司调查方法:走访职工二、事实部分我国的工伤认定制度建立于20世纪xx年代中期,19xx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建国后第一部专门性的涉及工伤认定方面的法律。
从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当时经济结构单一,政企不分,企业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能,因此是否构成工伤是由企业进行认定的,并主要由企业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形成国家调剂与企业责任相结合的模式。
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从20世纪xx年代末开始,进一步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范围,随着20xx年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目前已基本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工伤保险体系。
20xx年至20xx年,我区法院受理该厂工伤认定行政案件12、22和36件,案件数量增长幅度较大,远远高于同期行政案件增长的速度。
三、分析部分一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数量激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该公司共有职工三百余人,庞大的劳动者群体,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大量的劳动争议,从而引发越来越多的行政诉讼案件。
2,某些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
从企业的角度看,不少企业只图抓生产效率,不重视企业的生产安全,既忽视对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也缺少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制度建设。
3,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
随着我国法制环境的逐步改善,法制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劳动保障部门和法院救济劳动者实际案例增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在发生事故以后,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工伤认定案件的结案情况20xx年至20xx年该公司的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中,被告的败诉率约占全部案件的10%左右。
大学生法律论文(5篇)
大学生法律论文(5篇)高校生法律论文(5篇)高校生法律论文范文第1篇1.法治环境的影响受传统的封建制度、历史文化的影响,的现实法律环境乱象丛生,人们对法律的执行与实施抱有质疑甚至无望的态度。
走访中的一些同学表示,他们有时候不得不“信人而不信法”、“信权而不信法”,“信教而不信法”,很多依照法律程序无法解决的事情,往往会涉及到一些特别人员或特别权力,权力滥用已经成为污染司法、污染行政、进而影响稳定的严峻因素。
2.传统文化的影响受宗教文化、政教合一制度的历史影响深远。
因而、权利信仰等代替法律信仰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校内的各个角落,使得很多藏区的高校生形成了义务本位、不重视自己权利的传统观念。
在需要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权益的时候,一些同学从主观上不会把法律作为爱护自己的手段,从心理上排斥法律的适用,对法律表现出茫然退缩、犹疑不定的态度。
这是由于在的现实生活中,还没有形成对法律信仰这种价值观的普遍认同,从而成为藏区高校生法律信仰危机产生的重要缘由之一。
3.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我国的高校生法制教育课虽然已经开展多年,但却始终从属于高校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
特殊是2021年教育部将《法律基础》课程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进行整合后,从2021年秋季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成为现阶段非法学专业高校生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
然而整合后的课程中法律学问部分被大幅压缩,只占整体内容的1/3不到,使得一些老师、同学均认为此部分的内容不甚重要,造成了在授课与学习的过程中的忽视。
高校也不例外,同学们往往针对考试突击背诵课本内容,而对法治的精神与内涵则避而不谈,更加不会对法律信仰进行深化探讨。
4.同学自身的缘由高校校内是一个小的社会,但是这个社会与真实的社会比较,显得更为简洁和纯粹。
现在的高校生经受挫折较少,社会阅历缺乏,对事物的熟悉不够深化,理论思维力量尚未成熟,还没有真正建立起自身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当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想涌入校内时,他们的观念势必会受到影响。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法律是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大专毕业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法学大专毕业论文篇1我国行政规制理念改进的原因与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
”行政规制作为现代政府治理手段之一,在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政府应该管理哪些事情,哪些不该管,怎么去管?如何避免行政规制的不力或过度,是依法行政面临的最大课题。
一、目前我国行政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应对市场失灵时,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主动介入规制,随时充当“替补队员”。
政府在行政规制过程中,一方面要尊重市场自由化,另一方面要强化规制责任与义务,避免规制不作为或过度,损害私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目前在一些经济和社会领域政府的行政规制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迫于市场化改革的需要,不愿意介入行政规制,表现出行政不作为,消极规制;第二,虽然主动介入规制,但规制的手段主要是强制命令,忽视被规制者的权益,往往造成规制过度,侵犯公民基本权利。
行政规制的主要问题反映了政府在应对“市场失灵”过程中,也出现“政府失灵”的问题。
随着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奖励等方式在行政规制领域得到运用,行政规制行为不再仅仅是强制与命令,而是赋予了合作、服务和参与等内涵。
因此,行政规制理念的改进就是推动政府由“消极规制”向“积极规制”转变,由“不作为”向“积极作为”转变,由“管制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
二、行政规制的含义行政规制,又称为政府规制、政府管制、政府调节、行政监管,源于英文“government regulation”。
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界对于行政规制概念还缺乏统一的定义。
江必新教授认为:“行政规制是特定行政主体所采取的,直接影响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行为的,设定规则、制定政策、实施干预措施等行政活动的总称。
大专法学毕业论文_法学大专毕业论文
大专法学毕业论文_法学大专毕业论文大专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篇1浅谈中职生法制教育的不足及加强措施法制是法律制度的总称。
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其基本含义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制教育是指对青少年(主要是未成年人)进行以预防违法犯罪为目的的一切教育活动,既包括预防刑事犯罪行为的法制教育,又包括预防一般违法行为的法制教育,还包括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内容的教育,甚至还包括寓于公民道德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中有关法制教育的教育等。
中职学校培养的学生,是直接步入社会生产领域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法治素养的优劣会直接影响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而他们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期间如何进行有效的道德素质教育,法治素养教育,学会做人之道,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中的重要课题。
一、目前中职法制教育发展的特点当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素质参差补齐,原因有三:一是某些家庭在教育上的空档或者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特别是社区教育)、学校教育衔接上的断档、脱节以及社区德育缺位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效果。
二是在小学、初中阶段学校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进而导致部分学生被边缘化,道德品质和法制意识缺位。
三是社区中一些网吧经常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甚至留宿未成年人彻夜上网,使未成年人深受网络色情、暴力游戏的毒害,形成网瘾等问题。
如何实现后进生的转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职业中学法制教育任重道远。
此外,在教学生活管理方面来看,中职学校与普通学校相比管理上比较宽松,社会交往、网络普及的影响的程度也很大,这都会使中职学校在学生法制教育管理方面出现了困局,而目前,我国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的现象呈上升趋势,问题越来越严重,因此,教师要重视起中职法制教育发展的相关特点,对于法制教育相关的问题进行积极解决显得格外重要,刻不容缓,所以分析解决中职法制教育的困局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整个社会的法制教育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大全在法学领域,毕业论文是每位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重要学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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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篇关于《民法中合同法律责任的界定》的毕业论文范文。
该论文从民法学的角度出发,对合同法律责任的界定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阐述。
论文首先介绍了合同的基本概念和分类,然后对合同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最后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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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再来看一篇关于《行政法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的毕业论文范文。
该论文从行政法学的角度出发,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论文首先介绍了行政行为的基本概念和特点,然后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详细的剖析,最后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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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三篇毕业论文范文的介绍,我们不难发现,一篇优秀的法学毕业论文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要选择一个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研究课题;其次,要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学术素养;最后,要有扎实的案例分析和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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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第一章:引言1.1 研究背景及意义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研究法律的起源、法律的内容和法律的适用等方面的问题。
法学毕业论文是法学专业学生进行综合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学生在本学科领域内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全面考核。
本论文以探讨公司法中董事责任制度为主题,旨在分析董事责任制度的意义和现有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案。
1.2 研究内容和目的本论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董事责任制度的定义、董事责任制度的形成背景、董事责任制度的现有问题及其原因以及改进董事责任制度的措施等。
通过对董事责任制度的深入研究,旨在提出完善和优化董事责任制度的方案,以推动我国公司治理的进一步发展。
第二章:董事责任制度的概述2.1 董事责任制度的定义董事责任制度是公司法中的一个重要制度,用于规范公司董事的行为和责任。
这是指董事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董事的义务和责任。
董事责任制度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制度之一,对于维护股东利益、保护公司财产以及提升公司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2.2 董事责任制度的形成背景董事责任制度的形成背景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市场环境和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公司治理的需求日益增加;二是国际上推行董事责任制度的经验和成功案例的积累,对我国引入董事责任制度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第三章:董事责任制度的现有问题3.1 董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现有的董事责任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董事权力过大、监督机制不完善、法律责任不明确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董事履职的有效性和公司治理的健康发展。
因此,有必要对董事责任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
3.2 董事责任制度问题的原因分析对于董事责任制度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主要原因包括: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等。
这些原因导致了董事责任制度的实施困难和效果不理想。
第四章:改进董事责任制度的措施4.1 完善法律法规完善法律法规是改进董事责任制度的重要措施之一。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在法学专科阶段,写一篇毕业论文是必不可少的一项任务。
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在法学专业知识、理论和实践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学生在专业学习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收获的一次总结。
因此,如何撰写一篇优秀的法学专科毕业论文成为了每一位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首先,一篇优秀的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应该具备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清晰的表达能力。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要对所选择的研究对象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确保论文的立论和论证有力有据,避免主题的偏离和论证的空泛。
同时,在表达上要力求简洁明了,避免出现冗长的叙述和复杂的句式,让读者能够轻松地理解论文的内容和观点。
其次,一篇优秀的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应该具备独到的观点和深刻的思考。
在选择论文的研究课题时,要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和深入思考,避免选择已经被大量研究和讨论过的课题,以免论文显得缺乏新意和独特性。
同时,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要对所选择的课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尽量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展开论证,使得论文的观点和结论更加丰富和有说服力。
最后,一篇优秀的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应该具备严谨的学术态度和规范的引用标注。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的学术成果,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的观点和成果。
同时,在引用他人观点和文献时,要严格按照规范的引用格式进行标注,确保论文的学术性和权威性。
综上所述,一篇优秀的法学专科毕业论文需要具备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清晰的表达能力,独到的观点和深刻的思考,以及严谨的学术态度和规范的引用标注。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做到位,才能写出一篇真正优秀的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希望每一位法学专业的学生都能够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学术能力,写出一篇令人满意的毕业论文。
法学毕业论文(5篇)
法学毕业论文(5篇)法学毕业论文(5篇)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第1篇(一)医事法学毕业生就业特点1.医院是毕业生就业的最主要渠道。
五届毕业生到各级公立或民营医院就业的比例达20%,缘由在于:第一,医院亟需医法结合的人才。
“通过调查,现今只有22.7%的医院会配备医事法学专业人才,近乎68.2%医院会配备比较擅长沟通的医生,而会配备专业的律师仅仅占11.1%,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医院在人才的配备与需求上消失了严峻偏差。
”[1]随着医院医疗质量平安管理的加强,医疗纠纷的投诉、调解和应诉的增加,医务部的职能范围不断扩大,人员需求也随着增大。
以往仅从临床医生中汲取医务人员的方式已经跟不上形势,具有医学背景的法律人才成为医务部招录的首选。
一方面由于绝大部分具有医学背景的医生都倾向选择临床实践的部门,较少选择医务部等理论性较强的部门工作;另一方面,医务部工作涉及到法律学问,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肯定的法律学问,因此,仅有医学背景的医生从事医务部工作,学问结构上存在欠缺,不利于医务部的进展,而具有医学背景的法律人才成为医院医务部招录人员的首要选择。
其次,医院招考条件相比公务员系统要求较低,考试竞争激烈程度远远没有公务员系统高。
例如,省级三甲医院在招录时,只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这给毕业生很多留在城市的机会。
与此同时,相比传统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医事法学毕业生由于具有肯定的医学教育背景,在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和面试中具有肯定的专业特色优势。
第三,医院行政人员待遇高于基层公务员。
2.法检系统和公务员系统就业单位全部为基层单位。
随着国家公务员招录体制的改革,省级、市级甚至省会城市的区级单位招录公务员一是人数削减,二是法学专业学历要求都在硕士以上,大部分还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受,所以法学本科专业适合的岗位绝大部分是县(区)级或乡(镇)级单位。
(二)医事法学毕业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1.用人单位招录和职业进展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到医院就业存在的问题:(1)公立医院的招录门槛较高,要参与省、市一级的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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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题目:撕毁的借条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姓名: @@@
学号: 14509
班级: 11春法学
分校:合肥电大
2012年 12 月19 日
目录
案情介绍 (1)
案件焦点 (1)
分析与结论 (1)
附录 (2)
撕毁的借条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案情介绍
2008年9月13日,某市公安局派出所接到李某的报案,并派人到现场处理。
隽某于当日上午9时许,到某公司向张某索要5万元欠款,据隽某称其手持欠条被公司会计撕毁,民警到现场后,发现隽某手中以及一楼阳台雨蓬上有部分碎片,但内容不详。
民警建议走司法渠道解决,隽某遂诉至法院。
原告隽某诉称,被告张某向其借款5万元,约定2008年中秋节后还款,其依约前往被告处催要该笔借款,在被告作出同意立即还款的表态后,原告将借条交给了被告,并做好接受被告付款的准备,不料被告收取借条后当即将借条撕碎,原告随即拨打110报警。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还款利息,同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张某辩称,撕碎的借条在法律上没有证明力,不能证明被告欠原告借款5万元就是事实。
而且撕借条时,被告并不在场,事后听会计说,原告持欠条来要钱,会计翻帐本发现原告还
欠被告7.5万元的木方和模板钱没有给,就要原告写一张7.5万元的条子,原告不肯,会计就把欠条撕掉,当时原告并没有什么反映,半个小时后才报警。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隽某举证借条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该借条原件,已被撕成碎片,在庭审时进行了粘贴,原件有部分内容缺失,剩余内容为:“借条,借到隽某亻○民币伍万元整,中秋卩○还,张某,,载明:“借条,借到隽某人民币伍万元整,中秋节过后还,张某,,并称借条上张某的签名是真实的,但是其他内容是拼凑的;就算原、被告存在5万元的借款关系,借条被撕毁,也说明债务已经清偿。
案件焦点
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就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证明其权利主张的证据。
本案中原告主张借贷事实存在的主要依据就是借条的复印件及部分原件的碎片,要想认定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必须解决原告举证的“借条”的证据效力问题。
分析与结论
在民事司法审判实践中,有的案件证据确凿充分,有的案件证据则比较少或者存在种种瑕疵,甚至有的案件几乎没有多少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应遵循职业道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从借条的形式来看,原告举证的借条虽是被撕毁的碎片,但是经过粘贴,借条仍保持了证明原、被告间借款事实的完整性,此外,原告同时还提供了一份借条复印件,复印件的内容与原件一致,而且被告自己对借条上的签名的真实性也予以认可,进一步说明了借条的客观真实性,因此,就借条本身而言,虽有瑕疵,但仍具备了证据的完整性,能够反映出双方借款时的真实情况。
从借条撕毁的原因来看,原、被告均认可是被告的会计将借条撕毁,但是对撕毁的理由各执一词。
原告称是被告同意还款后,原告遂将借条交给被告,但被告会计未付款就将借条撕毁。
被告的理由则是,会计在原告来索款时,发现原告还欠被告7.5万元的木方和模板钱,要求原告出具7.5万元的条据,原告不肯,会计遂把欠条撕掉。
笔者认为,借条撕毁的事发当时只有原告及被告会计在场,撕毁借条究竟是何原因和过程已经无法查明,根据“高度盖然性”标准,在待证
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情形时,应对盖然性较高的事实予以确认。
被告称其会计撕毁借条是因为原告尚欠被告木方和模板钱,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倘若原、被告之间还存在另外一笔欠款关系,而原告又不同意出具欠条,被告完全可以另行主张,而不是擅自把借条撕毁,在借条被毁后原告马上拨打“110”,说明原告并不同意被告撕毁借条抵销债务,更何况被告并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原告欠其木方和模板钱,所以被告提出的理由并不充分。
因此,被告所陈述的撕毁借条的原因,较之原告的陈述,发生的可能性较低,其陈述的不可信程度高于原告的解释,相反,原告的解释则较为合理。
从举证责任分配来看,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中所体现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承担原则,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就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证明其权利主张的证据。
原告主张借款事实成立,并提交了借条作为证据,同时对借条被撕毁的具体原因作出了符合情理的解释,此时,原告的举证责任已经结束。
被告若想反驳原告的主张,就必须提供其不欠原告借款或者已经还款的证据。
但是,被告只是提出其与原告间不存在借款关系的抗辩,既未提供相应证据印证其主张,也一直未能提供其还款的证据,其抗辩的理由又缺乏合理性,不足以对抗原告所提出的事实和主张,故应当承担举证不能乃至败诉的后果,应认定原告提供证据的效力。
综上,原告举证的借条能够作为认定其与被告之间5万元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应当予以采信。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当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完全确定证明某一事实时,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时,法官可裁判采信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的一方当事人的证据,判决另一方承担败诉的后果。
适用证据的“高度盖然性”标准及相关的证据规则,可以在平衡各种诉讼价值的基础上,使法官认定的案件事实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与自然事实的一致。
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有借条为证,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被告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以支持。
判决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隽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逾期利息。
附录
本案适用法律如下:
1《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5《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法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