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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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一、总则
1.1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质量、
安全工、文明施工等规范、规程、标准、政策法规,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1.2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
虑周全,并经甲方、监理书面审核后方可搭建。施工单位在现场应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并做到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
1.3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燃油费自理)、水池
等设施。
1.4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
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施工电梯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1.5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
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行政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1.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
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因乙方不积极或未采取措施而导致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及责任。
1.7乙方应严格按规定要求:搭建临时设施;现场污水排放;现场消防水源;粉尘、
噪音控制;加强对施工区域内以及工程外围市政设施的保护;现场工程标志牌挂设在围墙外的大门明显处(五牌一图);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要配备专业勤杂人员打扫的基础上,进一步教育广大职工来起到自觉保护我们的施工和生活环境,保安人员负责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确保提供一个安定的施工环境。
1.8乙方必须做到: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
统和岗位责任制度,工序衔接交叉合理,交接责任明确;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制度;
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平整并做到硬地化,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1.9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各工种之间安全帽应有区别,全部施工人员应佩带工作
牌。
1.10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危险品、地下障碍物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立即
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由甲方和监理单位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逾期不报的,乙方承担责任。
1.11双方约定施工现场安全网、施工围板广告权益属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
得在这些设施上面悬挂任何广告,违反规定的,甲方有权派人强行拆除。
二、实施细则
2.1目的、办法
2.1.1目的:作为施工现场约束手段,监督施工方按设计、规范、合同、甲方及监理要求
完成合约内容,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开展。
2.1.2乙方必须按照本细则所附安全文明措施要求完善施工条件,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具体
实施情况予以支付相应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中。对于乙方未予实施的分项安全文明措施项目,甲方将根据本细则规定的费用额度不予支付该项措施费用(详见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暂定费用额度表),该费用将直接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甲方及监理有权按照本措施的条款收取违约金。
2.1.3各甲方发包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管理,对甲方发包分包方违反总包进度、安全、
文明施工规定,总包提出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甲方发包分包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总包有权对甲方发包分包方收取违约金,但必须征求业主、监理同意(监理签字确认)。
2.1.4奖励原则:对各单位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协调配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予以奖励,具体由甲方、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确定,每次奖励总额不超过累计违约金额度。
2.2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设置要求
2.2.1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墙,临城市主干道侧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临一般道
路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必须采用砖砌18墙、墙脚埋地深不小于50cm、墙柱间距不得大于3m,围墙外侧采用抹灰装饰,围墙应稳固、整洁、美观。
2.2.2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大门宽度不应小于5m、门面应平整、整洁,门头应
设施工企业标志;大门一侧应设置门卫岗亭,建立相应的门卫制度,不少于2人值守。主大门右侧外墙挂设施工标牌。
2.2.3现场道路的布置按照甲方及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设置,现场道路
采用原土夯实,路面用石粉拌水泥铺垫硬化处理及维护,确保雨天不起泥。施工道路面层必须采用150mm厚C25砼浇筑、宽度不得小于6米。
2.2.4现场排水设施设置完善,保证场地内无积水。沿工地围墙、在建工程(基坑或建筑地
下室)及搅拌机四周、施工道路两侧、临建房滴水线设深300mm宽200mm的排水沟,排水
沟采用砖砌筑,排水沟经沉淀池汇集、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线。
2.2.5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和公司总体部署,生活、办公区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完善的生活生产设施(厕所、厨房、淋浴室、吸烟室、茶水间等)。
2.2.6施工现场应设置泥沙沉淀池,排水沟要与沉淀池联通,经常检查、清理,保持排水通畅。
2.2.7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安排专人冲洗。
2.2.8施工区域内各类材料、半成品、废品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要求,材料堆场场地必须进行硬化,材料应分区堆放,作到成垛、成堆、成方、一头齐,并按ISO9001标准挂牌标识。
2.2.9施工现场必须分别设置建筑、生活垃圾站,及时集中、回收、利用、清运。
2.2.10在施工人员进出各栋楼层的通道口,井架、施工电梯进出口处搭设长为3——6m,宽于通道口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铺满5cm厚的脚手板,上下两层,间距不小于60cm。
2.2.11电梯井口必须设置1.2m高钢筋防护门,下设200m高密闭挡脚板,电梯井道内用每隔3层用安全网或模板封闭。
2.2.12未安装拦板的阳台、料台、雨棚、挑檐、屋面与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1.2m高,两道横杆的安全防护栏杆,满张绿色密目安全网。
2.2.13地下室及楼层楼梯间内必须保证照明充足,保证无任何黑暗死角。
2.3材料进场
2.3.1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前须向甲方、监理提交计划,并报相关质保证明资料,材料进场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监理。进场不及时通知甲方、监理检验、不及时送检(进场3天内)或由此影响正常施工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收取违约金500~2000元。
2.3.2材料、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及时退场(要求时间内)、退场时未通知甲方、监理、)见证的,以每拖延一次收取违约金3000~5000元,对于材料进场不予以严格质量把关的、材料来源不明、资料与实物不符的,实物与业主、监理确认的样板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对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材料物品设备还在使用的,除每次收取违约金3000~10000元外,并将按合同相应条款处理;送检的试验报告,最迟在检测部门发出的第三天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