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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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考核办法

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卫生局

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市残联〔2010〕94号

关于印发《安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卫生局、民生办:

根据《安徽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考核办法》,制定了《安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考核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卫生局市民生办

二〇一〇年九月五日

安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我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民生工程实施,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72号)和市残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实施办法》(宜残联〔2008〕2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并落实到人。

(二)相关配套政策制定、落实情况;

(三)各项考核目标是否及时分解到基层;

(四)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五)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六)工程项目手术质量与管理。

二、考核原则

(一)注重实施效果,力求客观公正;

(二)简化考核方法,硬化考核指标;

(三)实行抽样扣分,规范评分操作;

(四)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考核方式

对照项目实施办法和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采取自查自评和考核小组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评分标准 (共10O分)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组织管理20分,资金管理15分,宣传报道15分,复明工程手术质量管理50分;另外设立手术数量比例特别分。

(一)组织管理(20分,以查阅资料、现场调查为主)。

建立健全复明工程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5 分);安排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制定、落实相关工作制度(5分);按时编报统计报表,准时报送信息(10分)。

(二)资金管理(15分,以核查账目为主)。

按照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

(三)宣传报道(15分)。

开展民生工程政策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工程、手术效果、手术患者、社会影响进行采访。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各类刊物宣传报道,且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四)复明工程手术质量管理(50分,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为主)。

1.手术任务(15分)。在当年11月30日前完成手术任务得15分,完成95%得10分;未能完成年度计划95%而影响全市任务完成的不得分。

2.耗材供应(10分)。手术医院原则应全部使用市民生工程统一采购的手术耗材(由当地残联回收人工晶体包装盒),不得使用其他手术耗材(特殊度数人工晶体调换报市残联协调调换,个别特殊度数无法调换的,经市残联同意后可适当更换),任何随意更换耗材者不得分。

3.技术要求和手术质量(20分)。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必须在经省卫生厅批准的定点医院实施,未经省卫生厅考核、批准,擅自在非定点医院开展扣20分。

手术医院有专人负责,有严格的消毒管理制度,专用手术室或专用手术间,手术期间手术室消毒有手术医院负责(3分)。

手术医生需经过省卫生厅考核,持证上岗。无证手术扣20分。

使用专用病历,且病历及相关内容填写完整(3分)。

术前检查完善,术中用药合理,术后处理得当,术中特殊病人或集中手术期间有相关科室保障(3分)。

手术方式为“小切口白内障囊外摘除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或经省防盲技术指导中心批准行“超声乳化手术”。擅自改变手术方式,并出现严重并发症者扣20分。

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7%以上(2分),85%—90%之间不得分,小于85%扣20分。

术后最佳矫正视力≥0.3患者达90%以上(3分),小于85%扣20分。

手术质量(6分),玻璃体脱出<5%,角膜水肿(术后第一天)<20%,瞳孔变形及虹膜损伤<10%,其他并发症如前

房出血、虹膜脱出、葡葡膜炎等,发生比例在正常可控制范围,否则根据实际情况扣分。

发生一例严重并发症扣10分,出现严重并发症且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者扣20 分。

4.术后随访(5分)。有眼科医生术后随访制度及记录,并定期进行随访,应有术后一天(100%)、一周(>95%)、一月(>90%)的随访,随访记录真实,详实。缺一项扣1分,没有进行术后随访工作不得分。

(五)手术数量比例特别分。

分配手术任务,原则上是按照各县(市)区人口比例分配。从2011年度起,设立手术数量比例特别分:即各县(市)区完成手术任务占全市总任务的比例,减去各县(市)区总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则为特别分;是正数的则加上相应的分值,是负数的则减去相应的分值。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在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残联、市卫生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

考核实行量化考核,考核成绩=20%平时考核成绩+80%年终考核成绩。

平时考核:由考核小组依据考核评分标准结合平时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成绩。

年终考核: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对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报告,报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考核小组(市残联康复科),书面报告电子版发至:AQKFK163@COM。在自查的基础上,市贫困白

内障复明工程考核小组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测评,年终考核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80%。

考核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和资料核查进行。一是听取关于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组织实施、工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及工作建议等;二是核查资料,检查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按任务数随机抽取3-7%术后患者核实并回访,发现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作扣分处理(扣分以实证材料为依据)。

2010年12月10日前,市残联等相关部门将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县(市)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逐一考核。考核分数汇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民生工程考核总分。

六、考核要求

各县(市)区残联、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考核工作。牵头单位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考核的各项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客观反映项目实施、工程进度、资金管理等情况并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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