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对讲系统维保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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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对讲系统维保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楼宇对讲系统的良好运作,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此维保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条楼宇对讲系统工程结构

楼宇对讲系统工程主要包括门口机与刷卡系统合@@@台、解码器等@@@@件、电源@@@台、线路与小区大门门禁系统@@组(户内分机另行约定)。

第二条维保时间

维保期限为年,即2016年@月至。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需积极配合并跟进乙方的维保工作,维保工作完成后,甲方及时验收签字。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乙方维保费用。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接到甲方工作人员或业主报修电话后,12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2、系统设备如有弱化、淘汰、人为损坏等原因无法修

复的,乙方需提出合理建议。

3、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履行维保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维保费用按月支付,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维保费用@@@@元,大写:@@@@@元整。

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支付维保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条款,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关系如需恢复,须重新协商。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缴清房租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2016年月日日期: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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