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办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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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优抚对象申报和优待工作;负责发放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抚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防灾减灾工作。

(四)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五)负责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镇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负责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殡葬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八)负责老年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九)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办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分管领导抓好社会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3、及时开展救灾、救济、救助工作。

4、按时完成优抚工作,积极做好社会事务工作,按要求做好整合工作。

5、强化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6、做好民族宗教的管理、教育工作。

7、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教育、提高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

8、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完成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阶段性目标。

9、广泛开展残疾人事业社会宣传和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营造文明进步社会环境。

10、加强组织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1、加强敬老院日常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老人的生活水平。

干部工作岗位职责

第一条、负责贯彻执行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程序,做好区管科级干部的推荐、考核、任免、调配等工作的准备、材料收集、材料归档;

第二条、负责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拟定选拔培养科级后备干部规划,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和档案,做好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调整、补充、审批、呈报工作,及时提出后备干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切实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第三条、负责处级后备干部信息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并做好有关工作;及时将后备干部登记表,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情况、民主评议情况、考核情况、培养和奖惩情况等,按照

干部管理权限,对后备干部材料实行统一管理。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四条、负责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以加强和改进思想工作作风为重点,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加强思想教育,推进制度建设,解决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环境,努力塑造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新形象,总结推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典型经验;

第五条、负责领导班子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并按要求研究制定干部工作方面的办法和规定;

第六条、负责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质量测评工作,认真做好准备,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进行认真梳理和反馈,确保区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七条、负责科级干部选拔任免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工作,按照市部要求,保证上报表格和材料达到完整、准确、及时、全面的要求;

第八条、负责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根据干部培养和工作的实际需要,拓宽干部挂职锻炼选派渠道,丰富挂职锻炼的形式和内容,积极探索干部挂职锻炼的长效机制,促进干部挂职锻炼选派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九条、负责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干部工作的宣传报道以及干部信息、资料收集、综合、上报和反馈工作,承担部领导交办的文稿草拟和其他工作。第十条、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最新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一、镇长作为法人负责对本单位的财务进行管理,管理必须遵照财政法规严格执行各种财务规章制度。

二、严格报销制度

1、办公费用金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直接由镇长签字报销。

2、办公费用金额在5000元以上必须经班子会议通过,最后由镇长签字报销。

3、不属于日常办公开支的款项,有合同的按合同规定付款,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需从镇财政提取支出的必须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通过,附会议纪要由镇长签字付款。

三、所有的专项资金全部由镇财政所负责收支账务管理,日常办公开支费用由镇政府财务室负责做好出纳账务,交镇财政所做好会计账务,镇财政所按月将收支明细账报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四、属于乡镇及县直部门双重管理的站所的办公经费开支,由本站所负责人按财政法规及财经纪律审签核销

五、凡各项资金收入、支出都要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规划,不得坐支挪用。

六、村级财务实行“村财镇管”,村账镇代理。凡村级使用“两金”必须由村委提出申请,说明使用“资金”的计划和用途,提交包村工作组审核,1000元以上提交班子会上研究后,由镇长签字批准方可拨款;1000元以下直接由镇长签字批准拨款。

七、村级申请拨用“两金”和办公经费时,须将上次拨用的资金支出账务分别送包村工作组审签“支出情况属实”和镇财政所审签“支出符合财务制度”并核销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拨款。

八、村用“两金”和办公经费的报销发票上,必须签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入)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方可签同意报销。

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基础性作用,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制度:

一、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方面的信访问题负直接责任,所属的各单位负责人对涉及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全部责任。

二、建立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每月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具体研究近期发生的突出疑难信访问题,若遇特殊情况应及时研判并上报。

三、建立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党政领导根据值班日要求,按时到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协调解决重大信访案件。

四、建立领导包案下访制度。对集体上访问题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按领导分工实行包案制,包案领导要亲自约谈、下访并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限期办理,并书面报告办理结果。

五、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分解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目标,同相关部门及村居签订《信访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促进任务落实。

六、建立信访情况通报反馈制度。每月对信访情况进行通报,对集体上访、重大案件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实行督查专报,对上级通报的重要案件实行核查,并反馈情况。

七、建立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把信访工作作为全镇干部管理的内容,把处理信访问题和信访实绩与其他工作联系在一起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按期办结信访案件,或工作不实,处理不当,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未完成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

八、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坚持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实行全方位、全覆盖、多层次排查。尤其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对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实行镇每半月,村居每周一排查、一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问题早解决。

九、建立信息汇总分析报告制度。信访办公室应客观准确定期进行信访情况统计分析,每月向党政领导提交有关信访事项统计报表及情况分析报告,针对具体信访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及稳控措施,供领导决策。

十、建立联合接访制度。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每两个月举行一次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合接访,并提前两天公告接访地点、时间、部门和人员,集中化解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疑难信访问题。

基层党支部廉政建设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各司其责。

(二)认真开展为政清廉的思想教育。

(1)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党员进行以反腐蚀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提高每个党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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