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小年等五同志作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 人〔 2003 …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对刘小年等五同志作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
人〔2003〕4号
各院(系、部),机关有关单位:
刘小年,男,1971年3月生,湖南岳阳人,南京大学行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我校文法学院教师(讲师)。未经学校批准私自报考博士研究生并被录取。
刘峰,女,1969年12月生,辽宁阜新人,安徽师范大学物理专业本科毕业,我校图书馆职工(助理研究员)。2002年9月起旷工至今。
李卫,女,1967年5月生,安徽定远人,广州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我校文法学院教师(讲师)。经我校2002年7月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其辞职,逾期未办毕手续。
吴然超,男,1971年6月生,安徽六安人,安徽师范大学数学专业本科毕业,我校数理系教师(讲师)。未经学校批准私自报考研究生。
张东平,男,1972年3月生,安徽肥东人,安庆师范学院物理专业本科毕业,我校数理系教师(讲师)。2002年12月起旷工至今。
上述五同志未经批准私自考研或擅自离校,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我校校纪校规,给正常的工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严肃校纪,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刘小年、刘峰、李卫、吴然超、张东平等五位同志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ΟΟ三年二月十四日(此件存刘小年、刘峰、李卫、吴然超、张东平同志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