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指南_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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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

JUNE 2021区产业

发展规

划编制

指南

整理人尼克

知识改变命运

附件1

配合省有关部门办理粤东西北12市需省协调支持事项

责任分工安排表

2015年8月

提质类

附件

关于深入推进村级工业园更新改造

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2018〕79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就深入推进我市村级工业园更新改造,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纳入城市更新范围的村级工业园“工改工”更新改造项目,适用本意见。本意见所称村级工业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用地手续或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纳入城市更新标图建库范围;

(二)用地面积不小于50亩,或未达到50亩但确有改造提升必要的,经市(区)城市更新部门批准的;

(三)规划为工业、科研、教育、文体、养老、医疗等产业用地(商住、商服用地除外);

(四)近五年未纳入旧村庄全面改造计划。

【说明】

1.本条是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为促进我市产业发展,本意见针

对纳入城市更新范围的村级工业园“工改工”更新改造项目的推进实施制定相关措施。

2.目前,国家、省对工业园区面积划定无统一标准。按照“三旧”标图建库数据统计,全市50亩以上的集体旧厂房图斑有773个、114.78平方公里,分别占总量的46%、87%。为利于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本意见将村级工业园划定标准设为50亩(含)以上。同时规定小于50亩的,经城市更新部门批准也可纳入改造。

3.《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于纳入近期及中期全面改造计划的旧村庄改造范围内的集体旧厂房,应当纳入整村改造范围”。

第二条【规划管控】村级工业园更新改造应落实产业保护、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和要求,严控新增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开发。

各区应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和产业发展目标,编制产业保护范围线,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会同国土规划、城市更新、环保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报市政府审定。

位于产业保护范围线内的工业用地,可按以下标准设定用地规划指标:

(一)容积率原则上不小于2.5;

(二)配套行政办公、生产服务、生活服务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单个工业项目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

【说明】

1.本条是关于加强村级工业园更新改造规划管控的规定。

2.第一款为有效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保障产业用地供给,按照省

的规定,参照佛山做法,划定我市产业保护范围线。相关规定如下:①《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第二条规定“各地市要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②佛山出台《佛山市城市棕线管理办法》,划定产业发展保护范围线。

3.第二款明确产业保护范围线审定程序。产业范围线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后报市相关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审定。

4.第三款参照深圳、东莞对新型产业用地政策,对产业保护范围线内的工业用地设定用地规划指标,一是设定基准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 2.5;二是从完善园区配套建设的角度,规定了园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占比的上限。参考条文如下:①《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规定:“城市更新项目中作为工业配套设施的配套办公、配套单身宿舍以及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可分割转让,其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0%。”②《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配套用房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③《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府办〔2018〕27号)规定:“纳入《佛山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工业提升项目,允许兼容不超过20%的研发、租赁住房、公共配套等的计容建筑面积”

第三条【改造类型】村级工业园更新改造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全面改造。以成片拆除重建为主,对项目使用功能、建筑主体结构和开发强度进

行全面调整。

(二)微改造。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及产业导向的,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局部的扩建、加建、改建,实现建筑使用功能优化、设施完善、环境提升等效果。

旧村开展村级工业园更新改造的,应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指引〉的通知》(穗更新函〔2018〕677号)要求,同步开展旧村综合整治,与村级工业园更新改造方案同步报批、同步实施。村级工业园更新改造项目所得收益应优先用于本村综合整治。

【说明】

1.本条是关于改造类型的规定。

2.第一款参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十四条“城市更新方式包括全面改造和微改造方式”的规定,将我市村级工业园改造方式分为全面改造和微改造两张类型。具体内涵参照了我市及佛山相关规定:①《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旧厂房采取不改变用地性质更新改造(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方式改造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符合产业导向。”②《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佛府〔2018〕1号)将位于产业发展保护区内的村级工业园用地分为拆除重建、综合整治两类:“⑴拆除重建类用地是指位于产业发展保护区内,保留工业用地性质的,现状整体建筑质量较差、位于城市门户地区或中心城区城市形态提升重点地区、无法达到环保、消防、安监等验收标准、无合法用地手续的村级工业园用地;⑵综合整治类用地是指位于产业发展保护区内,保留工业用地性质的,除拆除重建类以外的,通过局部改扩建以及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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