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滞纳金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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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费的计算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培训日期:20XX年8月8日培训内容: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一、进口关税1. 从价税:是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以应征税额占货物完税价格的百分比作为税率,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实际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

计算公式: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X进口从价税税率2. 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计征关税的方法。

计税时以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计算公式: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X单位税额3. 复合关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计征的关税计算公式: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X单位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X进口从价税率二、出口关税计算公式应征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X出口关税税率如果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包含出口关税税额,应扣除三、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计算1. 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格为课税额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计算公式: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X 增值税税率2.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从价征收的消费税公式:消费税税额=(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X从价消费税率从量征收的消费税公式:消费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X从量消费税率同时实行从价、从量征收的消费税公式:消费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X从量消费税率+(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X从价消费税率备注:一般情况下没有消费税、按从价税计算进口关税,计算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时可以按下面公式计算:进口税额=[(1+关税税率)X(1+增值税税率)-1]X进口完税价格四、滞报金计算:前面所讲货物到港第15天开始征收滞报关计算公式为:滞报金=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天数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五十元五、滞纳金计算: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报关滞纳金

报关滞纳金

税款滞纳金(一)征收范围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是海关税收管理中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按照规定,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船舶吨税等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他代理人,应当自海关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海关依法在原应缴税款的基础上,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根据规定,对逾期缴纳税款应征收滞纳金的,还有以下几种情况:1. 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2. 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这里所述应缴纳税款之日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该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应当以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作为应缴纳税款之日。

3. 租赁进口货物,分期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每次支付租金后的15日内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

逾期办理申报手续的,海关除了征收税款外,还应当自申报办理纳税手续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租赁进口货物自租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应向海关申请办结海关手续。

逾期办理手续的,海关除按照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和租期届满后第30日该货物适用的计征汇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计征应缴纳的税款外,还应当自租赁期限届满后30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4. 暂时进出境货物未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且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口及纳税手续的,海关除按照规定征收应缴纳的税款外,还应当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海关滞纳金怎么算,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

海关滞纳金怎么算,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

海关滞纳金怎么算,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一、海关滞纳金怎么算,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海关滞纳金怎么算1、在实际计算纳税期限时,应从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第二天起计算,当天不计入。

2、缴纳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如果税款缴纳期限内含有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假日,则不予扣除。

4、滞纳天数按照实际滞纳天数计算,其中的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假日一并计算。

滞纳金指因未在海关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它也是一种罚金。

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滞纳金=关税税额x千分之0.5x(滞纳天数)计算滞纳金的关键就是准确计算出滞纳天数,当然必须掌握法定纳税期限。

二、海关对未履行税款给付义务的纳税义务人征收税款滞纳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1、纳税义务人确因经营困难,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难以缴纳税款,但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2、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政策调整原因导致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无法缴纳税款,但在相关情形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3、货物放行后,纳税义务人通过自查发现少缴或漏缴税款并主动补缴的;4、经海关总署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形。

三、关税滞纳金定义在关税缴纳期限内未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的纳税人,被海关课以应纳税额一定比例的货币。

征收滞纳金的目的是通过使滞纳关税的纳税人承担新的货币给付义务的方法,促使其尽早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

我国海关法规定,自关税缴纳期限到期之次日起到纳税人缴清滞纳税款之日止,按日征收滞纳税额的1%。

四、关税缴纳期限:由海关法定的关税纳税人应当履行关税给付义务的时间限制。

我国海关法规定关税缴纳期限为海关作出征收关税决定后的7天。

即自海关填发关税缴款书的次日起的7日内,纳税人心须向海关或指定银行缴纳关税。

遇到第7天为法定节假日或星期日,期限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关于滞报天数滞纳天数的解释

关于滞报天数滞纳天数的解释

关于滞报天数滞纳天数的解释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关于对滞报、滞纳天数计算问题的解释一、关于滞报天数主要解释进口滞报天数的计算问题。

1、教材的解释如下: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见2007年报关员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第74页倒数第三行,2008年辅导教材第84页倒数第二行,2009年、2010年辅导教材未作变更说明,因此同2007、2008年的解释)2、我们将教材的这一句话用图示来表述如下(见课件):A 法定申报日期B 滞报金征收范围 C法定的申报日期(期限)为14天,即留给报关人14天的时间去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如图所示,也就是从A到B (14天),这段时间去海关报关属于在法定期限内的申报,不会向申报人征收滞报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何计算14天,这里关键在于起始日和截至日,这里所说的起始日是指法定申报的起始日,截止日是指法定申报的截止日,超过法定申报的截止日就要计算滞报天数了。

那么法定申报的起始日是指哪一天呢教材上的解释是指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但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当天不算,从第二天算作是法定申报的起始日,关于这一点我想大家掌握得都很好,不存在什么疑问,关键是法定申报的截止日。

那么法定申报的截止日是指哪一天呢如上面教材所讲,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第二天开始数14天,第14天就是截止日,第14天如果是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注意:中间如遇节假日、双休日则不予扣除。

)3、滞报天数是从第15天开始计算,直至向海关申报为止(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注意:这里的起始日是指滞报天数的起始日,截止日是指滞报天数的截止日)。

滞报金的计征起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
二、进口环节税 进出口环节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 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 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增值税 1、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环节税由海关 征收。 2、基本税率为17% 3、按13%征收增值税的商品有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粮食、实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 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注意:石油、汽油、柴油不包括在内)
B、财政部
C、国家及代表国家的海关 D、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判断题:
我国关税征收的客体也就是征税的对象是各类进出境人员、运输 工具、货物和物品。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
关税的种类 从报关业务的角度来看,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
1、进口关税
含义:是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 种类:①从价税:以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
3、计算公式: (1)按从价定率征收: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
税税率) (2)按从量定额增收 应纳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按从价从量定率、定额征收: 应纳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组成计税
A 在青岛港口行驶的日本油轮 B 在厦门港口航行的台湾货轮 C 航行于广州港口被马来西亚商人以期租的方式租用中国籍船舶 D 航行国外兼营国内沿海贸易的被中国商人租用的韩国籍船舶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
征收的范围:
①关税的征收范围是:准许进入我国关境的应税货物和物品。 ②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③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 税消费品。 ④船舶吨税的征收范围是:对进出、停靠我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 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

报关之税费的计算

报关之税费的计算

第一部分税费含义:是由海关代表国家对准许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征收主体:国家(海关代表国家征收)征收对象: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一、进口关税(一)计征方法(税费公式)1. 从价税:我国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主要计税标准计算公式: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2.从量税: 我国目前征收从量税的进口商品:冻鸡、石油原油、啤酒、胶卷等计算公式: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3.复合税:我国目前征收复合税的进口商品: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非家用型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照相机等。

复合税应征税额=从价部分的关税额+从量部分的关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4. 滑准税—目前我国对关税配额外进口的棉花实行滑准税当商品价格上涨时采用较低税率,当价格下跌时则采用较高税率二、出口关税(一)概念:指海关以出境货物、物品为课税对象征收的关税。

目的:为防止过度、无序出口,特别是防止本国一些重要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的无序出口。

我国出口关税主要采取从价税计征,仅对鳗鱼苗、铝矿砂、锌矿砂等少数商品征收出口税。

(二)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x出口关税税率其中出口完税价格=FOB-关税税额=FOB/(1+出口关税税率)三、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一)增值税(普遍征收)(进口征收)1、含义: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例子:一批材料够进时的成本是10 000元,通过加工等,其销售收入是15 000元,那么就只对增加的5 000元征税。

购进的时候交纳进项税,销售的时候交纳销项税,实际交纳的税款是销项减进项的差额。

2、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海关征收,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3、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基本税率为17%4、按13%征收增值税的商品(即关系到国际民生的物资按13%征收,其余按17%):①粮食、实用植物油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注意:石油、汽油、柴油不按13%进行征税)③图书、报纸、杂志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与农业生产有关)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5、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组成价格=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十消费税税额(二)消费税(进口征收)1、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商品成交金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报关员-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及公式进出口税费的计算海关征收的关税、进口环节税、滞纳金、滞报金、监管手续费等一律以人民币计征。

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如以外币计价的,应当由海关按照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表》的买卖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后计征。

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其汇率以指运地海关接收到进境地海关传输的转关放行信息之日的计算机系统中的汇率计算。

如运输途中汇率发生重大调整的,以转关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的汇率计算。

海关征收的税费是以人民币征收,计算税款前要将审核的完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计算至分,元以下的四舍五入;税额计算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税款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一、进出口关税计算(一)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目前我国对进口关税采用的计征标准有: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和复合关税3种。

1.从价关税(1)从价关税是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以应征税额占货物完税价格的百分比作为税率,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实际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

(2)计算公式:正常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法定进口关税税率减税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减按进口关税税率(3)计算程序: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②根据原产地规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③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和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④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⑤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4)计算实例实例一:国内某公司向香港购进日本皇冠牌轿车10辆,成交价格共为FOB香港120,000.00美元,实际支付运费5,000美元,保险费800美元。

已知汽车的规格为4座位,汽缸容量2,000cc,外汇折算率1美元二人民币8.2元,要求计算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确定税则归类,汽缸容量2,000cc的小轿车归入税目税号8703.2314;原产国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43.8%;审定完税价格为125,800美元(120,000.00美元+5,000美元+800美元);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1,031,560.00元;正常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二完税价格X法定进口关税税率=1,031,560X43.8%=451,823.28(元)实例二:国内某远洋渔业企业向美国购进国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柴油船用发动机2台,成交价格为CIF境内目的地口岸680,000.00美元。

报关滞纳金

报关滞纳金

税款滞纳金(一)征收范围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是海关税收管理中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按照规定,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船舶吨税等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他代理人,应当自海关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海关依法在原应缴税款的基础上,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根据规定,对逾期缴纳税款应征收滞纳金的,还有以下几种情况:1. 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2. 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这里所述应缴纳税款之日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该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应当以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作为应缴纳税款之日。

3. 租赁进口货物,分期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每次支付租金后的15日内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

逾期办理申报手续的,海关除了征收税款外,还应当自申报办理纳税手续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租赁进口货物自租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应向海关申请办结海关手续。

逾期办理手续的,海关除按照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和租期届满后第30日该货物适用的计征汇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计征应缴纳的税款外,还应当自租赁期限届满后30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4. 暂时进出境货物未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且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口及纳税手续的,海关除按照规定征收应缴纳的税款外,还应当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关于滞报天数、滞纳天数的解释

关于滞报天数、滞纳天数的解释

关于对滞报、滞纳天数计算问题的解释一、关于滞报天数主要解释进口滞报天数的计算问题。

1、教材的解释如下: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见2007年报关员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第 74页倒数第三行,2008年辅导教材第84页倒数第二行,2009年、2010年辅导教材未作变更说明,因此同 2007、2008年的解释)2、我们将教材的这一句话用图示来表述如下(见课件):A 法定申报日期B滞报金征收范围C法定的申报日期(期限)为 14天,即留给报关人14天的时间去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如图所示,也就是从A到B( 14天),这段时间去海关报关属于在法定期限内的申报,不会向申报人征收滞报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何计算14天,这里关键在于起始日和截至日,这里所说的起始日是指法定申报的起始日,截止日是指法定申报的截止日,超过法定申报的截止日就要计算滞报天数了。

那么法定申报的起始日是指哪一天呢?教材上的解释是指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但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当天不算,从第二天算作是法定申报的起始日,关于这一点我想大家掌握得都很好,不存在什么疑问,关键是法定申报的截止日。

那么法定申报的截止日是指哪一天呢?如上面教材所讲,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第二天开始数14天,第14天就是截止日,第14天如果是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注意:中间如遇节假日、双休日则不予扣除。

)3、滞报天数是从第15天开始计算,直至向海关申报为止(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注意:这里的起始日是指滞报天数的起始日,截止日是指滞报天数的截止日)。

滞报金的计征起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见2007年辅导教材第75-76页,2008年辅导教材第85-86页,2009年辅导教材未作变更说明,因此同2007、2008年的解释),也就是从图中的B开始,直至申报成功的那一天,最长到 C (如一直没人去申报)。

进出口货物缴纳税公式

进出口货物缴纳税公式

【正保人事考试教育网 - 报关员资格考试指南】:进出口税费的几个计算公式(一)进口关税计算从价进口货物应纳关税款=进口货物完税价格×适用的进口关税税率进口货物完税价格=CIF=(FOB价格+运费)/(1-保险费率)=CFR价格/(1-保险费率)从量进口货物应纳关税款=进口货物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复合进口货物应纳关税款=从价部分关税额+从量部分关税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适用的关税额+进口货物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二)进口环节税税款计算l 从价应纳消费税额=从价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从价税率从价消费税计税价格=(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1-从价消费税税率)l 从量应纳消费税额=进口货物数量×消费税从量税率复合应纳消费税额=从价部分消费税额+从量部分消费税额=从价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从价税率+进口货物数量×消费税从量税率l 我国的增值税都是从价税,根据进口货物是否应缴消费税,分以下两种情况:1、应征消费税的进口货物增值税=增值税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应征消费税的增值税计税价格=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从价/从量/复合消费税税额2、不征消费税的进口货物增值税=增值税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不征消费税的增值税计税价格=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三)出口关税计算出口货物应纳关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减税出口货物关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减按出口关税税率减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四)船舶吨税税款计算船舶吨税按注册净吨位计算,尾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半吨以下免征尾数,半吨以上按一吨计征应征船舶吨税=净吨位×船舶吨税税率=船舶有效容积×吨/立方米×船舶吨税税率(五)滞纳金计算按照规定,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船舶吨税的纳税人或其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税款构成滞纳的,应照章缴纳滞纳金。

滞报金与滞纳金计算的一个比较说明

滞报金与滞纳金计算的一个比较说明

滞报金与滞纳金计算的一个比较说明滞纳金与滞报金的比较:1、都是从“次日”开始计算(书上说的从申报进境之日起,说得很令人迷糊,很容易让人以为是申报进境这一天开始算):滞报金是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的次日开始、滞纳金是开具税单日的次日开始;都是要先推14天再看第15天是否为节假日,但这第15天的意义却不一样,滞报金的这一天是理论上的“起征日”,而滞纳金的这一天是缴款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并非起征日。

2、都是0.5‰征收率;3、都是50元起征,即如果算出的滞报或滞纳金<50元,则免予收取。

4、都有一个遇到节假日问题,但规定不同,见以下第6点;5、滞报金是14天的申报期限,而滞纳金是15天的期限;6、滞报金是无条件扣除前面14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次日起开始扣掉14天-不论第14天是否为节假日),再无条件看起征日即第15天是否是节假日,如是则起征日顺延;而滞纳金是扣除前面的14天有效期限后,再看最后一天有效期即第15天,是否是节假日,而不是看起征日是否为节假日。

7、滞报金是去除小数点后面的金额,只取整数;而滞纳金是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精确到“分”;滞报金和滞纳金的对比期限 from…to 顺延滞报金进境运输工具申报之日起14日内第15日至海关接受申报之日止,起始日和截止日计入起征日遇节假日的,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滞纳金海关填发缴纳税款之日起15日内第16日至缴清税款之日止,起始日和截至日计入期末遇节假日的,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例题1境内某公司从日本进口电焊机一批,已知该批货物应征关税税额人民币15000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额为人民币30000元,海关于2007年4月16日(星期一)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 该公司于2007年5月10日缴纳税款,应缴的税款滞纳金是:解答:4月16日+16日=5月2日,即说明5月1日是期限的最后一天,根据政策,期末遇节假日顺延至5月8日,则滞纳2天.例题2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3月1日(星期二)货物进境,25日申报提货,19日、20日为双休日,滞报天数是: 10天解答:3月1日+15=3月16日 3月25日-3月16日+1=10天例题3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2月4日(星期五)海关填发税款缴纳9日至15日为春节假期,公司2月21日交纳税款滞纳天数是:2天解答:2月4日+16日=2月20日,2月21日-2月20日+1=2天例题4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5月9日申报进境,收货人5月15日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海关当天受理申报并发出现场交单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2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2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4.10.28•【文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24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72号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海关税收的征收管理,确保依法征税,保障国家税收,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以下简称《关税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税收的征收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征管、依率计征、严肃退补的原则。

第三条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

第四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是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纳税人。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出口关税的纳税人。

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和报关企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扣缴义务人。

第五条根据税收征管实际需要,海关总署设立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全国海关开展进出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第六条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书面向海关提出为其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但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章税款的计征第一节纳税申报第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出口货物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纳税手续,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

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还应当提供确定计税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

税费计算公式

税费计算公式

税费计算公式海关征收的税费是以人民币征收,计算税款前要将审核的完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税额计算至分,分以下四舍五入;税款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1、应征出口货物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1+出口关税税率〕2、从价进口关税税额进口关税科额=完税价格×适用的进口关税税率完税价格=CIF或完税价格=〔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或完税价格=CFR价/〔1-保险费率〕3、从量进口关税税额进口关税科额=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率4、复合关税进口关税科额=从价局部关税+从量局部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的进口关税税率+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率5、进口环节消费税从价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率〕从量税:应纳税额=应征消费消费品数量×单元税额6、进口环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额7、船舶吨税吨税=净吨位×吨税税率〔元/净吨〕净吨位=船舶有效容积×吨/立方米〔吨位数四舍五入取整数〕8、监管手续费进口减税货物:监管手续费金额=货物价格×〔1-实征关税税率÷法定关税税率〕×监管手续费费率免税和保税货物:监管手续费金额=货物价格×监管手续费费率9、滞纳金〔起征额为50元,缺乏50元免征〕关税滞纳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代征税滞纳金额=滞纳代征税税额×0.5‰×滞纳天数监管手续费滞纳金额=滞纳监管手续费额×1‰×滞纳天数10、滞报金〔起征额为50元,缺乏50元免征〕进口货物滞报金额=进口货物成交价格×0.5‰×滞报天数11、特定减免税货物完税价格完税价格=海关审定该货物原进口价格×〔1-申请补税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12、佣金单元货物佣金额=含佣价×佣金率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13、进出口货物保险费保险费=CIF×110%×保险费率14、FOB价换算成其他价〔保险加成率一般按10%计算〕CFR价=FOB+运费CIF价=〔FOB+运费〕/[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15、CFR价换算成其他价FOB价=CFR-运费CIF价=CFR/[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16、CIF价换算成其他价FOB价=CIF价×[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运费CFR价=CIF价×[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例题一:某进出口公司进口某批不消征收进口消费税的货物,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总值为CIF境内某口岸US$800。

报关员考试第五章第四节知识点及课后考题详解

报关员考试第五章第四节知识点及课后考题详解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第四节进出口税费的计算本章学习要点:掌握从价税税款的计算掌握从量税税款的计算掌握出口关税税款的计算掌握滞纳金的计算1.海关征收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船舶吨税、滞纳金等税费一律以人民币计征,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起。

完税价格、税额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2.成交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先按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

3.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假日则顺延至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折算价,元后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

典型试题:(2007多选)下列税费中,不足人民币50元免予征收的是:A.滞纳金B.关税C.增值税D.消费税答案:ABCD一、进出口关税税款的计算(一)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1.从价关税(掌握)(1)计算公式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口从价格税税率减税征收的进口关税税率=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减按进口关税税率(2)计算程序第一步: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即确定货物的CIF报价)第二步:根据汇率适用原则将外币计算为人民币第三步:按照公式计算应该征收的税款(3)计算实例实例一:国内某公司向香港购进日本皇冠轿车10辆,成交价格合计为FOB香港120,000.00美元,实际支付运费5,000美元,保险费800美元。

已知该轿车的汽缸容量2000cc,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6.8396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原产国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25%;)计算方法:第一步: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即确定货物的CIF报价)审定完税价格为125,800美元(120,000.00美元+5,000美元+800美元);第二步:根据汇率适用原则将外币计算为人民币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860,421.68元;第三步:按照公式计算应该征收的税款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法定进口关税税率=860,421.68×25%=215,105.42(元)实例二:国内某远洋渔业企业向美国购进国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柴油船用发动机2台,成交价格合计为CIF境内目的地口岸680,000.00美元。

报关滞纳金与滞报金的计算

报关滞纳金与滞报金的计算

一、滞纳天数的计算:1、在实际计算纳税期限时,应从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第二天起计算,当天不计入。

2、缴纳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如果税款缴纳期限内含有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假日,则不予扣除。

4、滞纳天数按照实际滞纳天数计算,其中的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假日一并计算。

滞纳金指因未在海关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它也是一种罚金。

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滞纳金=关税税额x 0.5%. x(滞纳天数)计算滞纳金的关键就是准确计算出滞纳天数,当然必须掌握法定纳税期限。

法定纳税期限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起15日内缴纳税款,否则海关要征收滞纳金,在实际业务中是从第二天起计算。

滞纳金起征日和截止日(1)滞纳金起征日。

若不涉及到法定节假日,滞纳金起征日应为从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第17天。

若起征日刚好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到假后第二个工作日。

(2)滞纳金征收截止日。

滞纳金征收截止日是进口方交纳税日。

滞纳天数的计算技巧(1)缴税日期和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日期为同一个月,且不涉及到法定节假日的,计算公式:滞纳天数=缴税日期一海关填发税款缴款发票期一15案例5: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2010年3月2日填发税款缴款书并于当日送达收货人,该公司干2010年3月26日成功办理税款缴纳手续,以上日期均不涉及法定节假日。

请问滞纳了几天?解:①缴税期限为(3月3日-3月17日),滞纳金收征日为3月18日,②滞纳金征收截止日为3月26日,③滞纳天数=缴税日期一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日期-15=26-2-15=9,故,滞纳天数共计9天。

(2)缴纳日期和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日期不是同一个月,同时不涉及到法定节假日的。

计算公式如下:滞纳天数=缴税日期+缴税日期和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日间隔月份当月总天数+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日当月总天数一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日期一15案例6: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2010年2月22日填发税款缴款书并干当日送达收货人,该公司干2010年3月31日成功办理税款缴纳手续,均不涉及法定节假日。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培训资料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培训资料

2、首先计算滞纳天数,最后纳税期限为 2021年9月16日〔星期三〕,10月9日纳税 滞纳23天,因此
关税滞纳金金额=应纳税款金额 ×0.5‰×23
=8000×0.5‰×23=92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滞纳金金额=应纳税款金额 ×0.5‰×23=10000×0.5‰×23=115元
进口环节消费税滞纳金金额=应纳税款金额 ×0.5‰×23=7000×0.5‰×23=80.5元
〔1-消费税税率〕
2、从量税 应纳税额=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 税率+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白酒、卷烟
[例1]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丹麦产啤
酒3800公吨,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 格总值为CIF大连USD1672。1美元 =6.35元人民币,计算应征的消费税 税额。经查找:关税税率为5%,消 费税税率为20%。
解:应征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800 ×6.35 ×35% =1778元
应征增值税税额 =〔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800 ×6.35+1778〕 ×17% =1165.86元
练习题:
1、我上海某外贸公司受委托为某手表 厂进口瑞士产数控铣床一台,成交价格 为 F O B A n t w e r p S F r 22000 , 运 费 为 R M B 2 400 , 保 险 费 率 为 3 ‰ , SFR100=RMB632.93,关税税率为15%, 增值税税率为17%,该数控铣床应纳增 值税额为多少?
解:税款缴款期限为2021年10月29日〔星期 四〕,10月30日—11月9日为滞纳期,共滞纳 11天。
关税滞纳金=35000 ×0.5‰×11天=192.5元

海关滞纳金如何计算

海关滞纳金如何计算

海关滞纳⾦如何计算现实⽣活中我们会遇到海关滞纳-⾦如何计算的问题。

那么很多⼈会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有关内容,并且其中含有怎样的法律知识。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解。

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海关滞纳-⾦如何计算?关税征收滞纳-⾦的⽬的是通过使滞纳关税的纳税⼈承担新的货币给付义务的⽅法,促使其尽早履⾏其关税给付义务。

按照规定,关税、进⼝环节增值税、进⼝环节消费税、船舶吨税等的纳税义务⼈或其代理⼈,应当⾃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起l5⽇内向指定银⾏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海关依法在原应纳税款的基础上,按⽇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

滞纳-⾦特点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规定的款项,个⼈和其他团体都⽆权私⾃设⽴;强制性,是指滞纳-⾦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保障实施的;惩罚性,指的是滞纳-⾦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

根据滞纳-⾦的以上特点,滞纳-⾦只能发⽣双⽅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家⾏使公共权⼒的过程中,⽐如《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纳税⼈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起,按⽇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

”关税滞纳-⾦的收取标准为:滞纳-⾦的起征额为⼈民币50元,不⾜⼈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关税滞纳-⾦⾦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进⼝环节税滞纳-⾦⾦额=滞纳进⼝环节税税额×0.5‰×滞纳天数对于未在规定的15天期限内缴纳滞纳-⾦的,不必对滞纳的滞纳-⾦再征收滞纳-⾦。

海关对滞纳天数的计算是⾃滞纳税款之⽇起⾄进出⼝货物的纳税义务⼈缴纳税费之⽇⽌,其中的法定节假⽇不予扣除。

缴纳期限届满⽇遇星期六、星期⽇等休息⽇或者法定节假⽇的,应当顺延⾄休息⽇或法定节假⽇之后的第⼀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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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对纳税期限有什么规定?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

什么是滞纳金?
滞纳金是指延期缴纳税款的一种罚金,一般是按没有按时缴纳的税款总额的(万分之5/每日)来计算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公式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滞纳金加收率
从哪天开始起征,期间内遇节假日等问题?
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当天起算,14天内不征。

第15天征收。

按自然日算,最后一天(中间有不算)是节假日的顺延至开工后的第一天。

节假日含周末和国家发文规定的其它节日。

如五一、十一好像都是三天,不是七天,七天是调休的。

要看原条文哦。

还有,集装箱免费用箱期一般10天以内(特种柜还要短),滞报金没开始征收,滞箱费就开始征收了。

这个要注意哦。

进出口货物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海关会征收滞报金
什么是报关期限?那么,一般在多少天内需要完成申报呢?
报关期限是指货物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

《海关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

(一)邮运进口货物为邮局送达领取通知单之日起14日内(第十四日遇法定节假日的,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下周);
(二)转关运输货物在进境地及指运地分别为载运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和货物运抵指运地有关单位签收之日起14日内;
(三)其它运输方式的货物均为载运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超过这个期限报送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如果遇到周末,或者国家法定假日,时间如何计算?
进境货物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第15天,而邮运进境的货物滞报金为收件人接到邮局通知之日起的第15天。

此外,转运输进境货
物滞报金起收日期有两个:一是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天,二是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第15天。

节假日顺延。

滞报金按日计征,其起征日为规定的申报时限的次日,截止日为收货人向海关申报后,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逾期后,滞报金公式怎么计算?
滞报金的征收对象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不足人民币1元的部分免予计收。

其计算公式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天数。

需注意,这里指的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是由海关审定的正常的到岸价格,它是以外币计价的。

海关按应征收滞报金之日国家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

滞报金是由于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法定期限向海关报关而产生的一种费用,不是罚款,海关出据的滞报金收据也不是罚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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