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创建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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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培训 部分企业三级教育记录中显示培训时间不满足 24学时要求,也有部分企业未能提供考核合格 的证明材料;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告 知缺失,这条只有在管理严格的部分外资企业 里面做得到。 生产经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对实习学生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够,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不 全;
Who:谁来排查隐患? What:排查什么隐患? Where:在哪些区域、场所排查隐患? When:什么时间开展隐患排查? How:采取哪些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排查范围与方式

范围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 设备设施和活动;

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

砂轮机问题较多:砂轮机的防护罩、档屑板等不 符合国家标准; 仓库货架未标明允许承载重量、高货架地脚易 撞坏、卸货平台保护隔离不到位、铲车进集卡 ,车进人未出; 平台无踢脚板,杂物易掉下、护栏高度密度不 符合规定; 配电房缺护网,高压用具手套鞋等未及时检测 ; 压力表、安全阀等未定期进行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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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地方法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对法》办法 部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88 号令)、《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 指南(试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标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 则》(GB/T 29639-20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指南》(AQ/ T9007-201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救援指挥导则》 (AQ/ T3052-2015)、《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AQ/ T9009-2015) 规范性文件:《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 法》、《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
五、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五、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五、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五、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十一、应急救援 未定期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通常企业对于应急 救援人员的培训局限在灭火器的使用,而忽视其他方 面的培训,如急救、疏散、指挥等; 应急预案未按照GB/T 29639-2013的要求进行编制; 未将应急预案进行备案,这点在民营企业比较常见; 缺少对应急救援物资的检查记录,对于应急物资,部 分企业在概念上认为就是消防设施(灭火器、消火栓 等); 应急演练的效果未进行评估,未根据评估的意见修订 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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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职业卫生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职业卫生法律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病防治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标准
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二、职业病相关概念
二、职业病相关概念 确定职业病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患者必须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上的劳动关系,
四、用人单位的职责
机构与人员设置: 人数超过100人的,应当设 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 管理人员。
五、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 等有关法律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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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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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法规与制度 法律法规清单中过期的未及时更新,某些重要的法律 法规未识别获取全,或收取过多,针对性差; 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评价未开展或评价流于形式; 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未能 及时修订; 评估周期超过每年一次,未及时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常见问题
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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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 企业未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对安 全目标进行分解,或者分解后的目标缺 乏可操作性; 指标内容不完善(死亡、重伤、轻伤、 职业病、隐患整改率、持证上岗率等) 未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有加进治安、环保方面的内容。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含无评估 报告)
职业病范围 范围包括: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具体: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 职业病形成的四个条件:劳动者、职业史、 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国家已公布的职业 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职业病。 四个要件任缺其一,都不属本法所称职 业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要内容 2001年10月27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通过,自 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12月31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职业病防治法>的 决定》修正。
日常检查等方式。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隐患治理

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对
隐患及时进行治理(措施);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 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方案
目标和任务
隐患治理措施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教育措施 防护措施 应急措施
而用人单位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包括个体经 济组织)。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必须是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 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内的职业病。 –必须符合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 五个条件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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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未建立事故的管理制度,明确报告、调 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 和表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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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绩效评定 自评报告中未对上次评定中提出的纠正 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这点主要集 中在复评企业; 未对自评报告中发现的扣分项制定工作 方案和措施,多数企业自评完了之后就 认为结束了,忽视了继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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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隐患排查治理 未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 未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定期进行汇总总结;很多 企业目前还处在发现隐患、整改隐患,而缺乏更 进一步的原因分析,从而提出预防措施等; 安全隐患检查表缺少针对性,这通常会出现在有 咨询单位的企业,检查表式都是统一的,可操作 性差,都是打打勾的; 未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这条绝大多数企业均 为扣分项,对于一般的工贸企业这条要求有点过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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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定期电缆线路的预防性试验记录(低压 电气线路),部分企业能做到高压定期检测, 但绝大多数企业对于低压无法提供相关的实验 记录; 电网接地的未进行编号和标识,如配电间内接 地点等; 未对作业现场报废的设备进行挂牌断电等安全 措施。 安全出入口(疏散门)有采用侧拉门(库房除 外)内开门等现象。 危化品库内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不完善; 未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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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隐患排查

什么是隐患
编制隐患排查计划 编制隐患排查方案

隐患如何分级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5W1H分析法)

按计划和方案开展排查
事先制定完善、针对性的安全检查表,
可使安全检查工作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5W1H分析法:
Way:为什么要进行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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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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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有本单位生产经营 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以下统称“主要负责人”)是本 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 (四)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隐患治理效果 本质安全 管理缺陷消除
杜绝不安全行为
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 机构和人员
时限和要求
保障人员安全 减少损失
九、重大危险源 对生产设施和作业场所的危险源辨识不 全面,通常企业都采用LECD法进行辨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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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职业健康 未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等要求 建立职业危害健康档案,通常企业认为 健康档案就是体检报告; 部分岗位职业危害点未进行检测。 危害 因素向员工告知不够; 职业危害体检上岗前,尤其离岗时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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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安委会会议纪要内容未能追踪上次安委 会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 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的适宜性 评审。 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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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投入 财务未建立专项科目(这条基本绝大工贸多 数企业均未做到,因为财务制度未明确要求 建立),目前评审侧重点在于企业是否建立 了安全费用登记台账,出现较多问题的是登 记台账内容不完整,该列入的未列入,不该 列入的列入,这主要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 具体实施部门、财务部门之间的配合有关; 如有把职工福利费用放入,工伤保险、安全 生产责任险费用放入,还有把治安、环保、 污水处理费用放入。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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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作业安全 作业现场未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 线,这点在建厂时间较长的企业比较常见; 危险作业识别中容易遗漏有限空间作业; 相关方名录和档案资料不全,很多企业在识别 相关方时未能做到很全面,通常认为进场施工 的才是相关方,而忽视了其他的单位,如进入 厂区的供货商等。 购买、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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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期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检测的周期、地点、有毒有害因素等 不符合要求,结果未公开公布;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未按 照《工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 志和警示说明; 未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当地主管部 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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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设备设施 厂区地面未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的划分; 厂房的照明未进行照度测量,这点很多企业未开 展; 不不同介质的管线未按照GB 7231的规定注明介 质名称和流向; 移动电气设备未能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检测; 安全设备设施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检修 拆除未采取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检修后未立即 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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