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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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说明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金勇

2009年3月27日

同志们:

你们手上的文件袋里有一个《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我们准备在4月1日开始实施,现在正在讨论阶段,我想就这个讨论稿作个说明。

一、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历史背景

多年以来,“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这在当前的司法工作中尤为突出。自2000年1月以来,我县共有1100多件执行案件未执行兑现,就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法院孤身奋战,缺乏必要的共同联动所造成的。这几年,我多次到法院调研,法院分管执行的夏院长和执行局杨局长、卜局长也经常来找蔡书记和我商量,我们都认为建立和推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对解决“执行难”已势在必行。为此,我们这几天加班加点起草了这份《实施意见》。

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指导思想

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利司法保障的机制。因此,执行工作联动机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各联动部门和单位应相互配合,加强沟通,积极认真协助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执行权,协助人民法院排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干扰和阻力,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联动机制健康、有序运行。

三、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二)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原则;(三)坚持各部门联动的原则;(四)坚持依法、规范、文明执行的原则;(五)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的原则。

四、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工作程序

(一)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要按照法定程序,根据执行案件个案情况,向有协助义务的联动单位依法送达法律文书,启动联动机制。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协助联动单位,应当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给予协助,不得以各种借口拖延或拒绝。

(二)一般案件由联动信息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召集联络员协调处理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以及涉及多个协助执行部门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提出执行方案报党委政法委主持

协调。

(三)联席会议研究个案或专项工作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联动单位,联动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

同志们,我们已被改革大潮抛在了历史长河的后面,要让潼南跨越发展、赶超发展,我们必须振作精神,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才能为潼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才能不愧对95万潼南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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