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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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申请人参考)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臵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四、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五、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六、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单位名称:签名: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帖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每年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研究《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把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纵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未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上岗。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年内2次以上(含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培训、考核的方式。

5、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应当建立档案,内容应当包括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记录人等信息,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1一、目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为保障销售食品的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内容2.1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2.2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2.3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2.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2.5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2.6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2.7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2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1、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进货查验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销售者应当查验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证件,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3. 销售者应当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

4. 销售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需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对食品进行查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销售记录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2. 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者还应当查验食品的标签,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销售。

3. 销售散装食品的,销售者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三、食品贮存制度1. 销售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需要,建立并执行食品贮存制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销售者应当将食品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等符合食品贮存条件的场所,并定期对食品贮存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3. 销售者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不同品种、不同性质的食品混合存放,造成食品污染或者交叉污染。

四、食品召回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措施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

2. 销售者应当记录召回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2024年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2024年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

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八、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

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5篇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5篇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5篇第一篇: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八、废弃物处置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单位名称:年月日(盖章)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有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人员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按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食品销售业务的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销售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采购食品时,必须从合法渠道进货,确保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第五条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食品验收时应严格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陈列第七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第八条食品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避免阳光直射。

第九条食品储存温度应按照食品要求控制,生食与熟食应分开存放。

第十条食品陈列时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分类陈列,确保食品易观、易取。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一条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前必须进行卫生培训。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保持个人卫生,禁止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吸烟、吃东西、咳嗽、打喷嚏等。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食品安全检查与自查第十五条定期对食品储存、销售、服务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十七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食品销售环节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规范食品销售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制定本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销售场所、市场、超市、餐饮服务、电商平台等。

三、具体内容1. 食品销售许可证食品销售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食品销售许可证,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销售许可证。

2. 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销售单位应明确食品安全的全员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3. 食品原料和供应商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原料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料及时退回或处理。

4. 食品储存和保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储存和保管制度,规定食品的存放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定期对冷藏和冷冻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新鲜度。

5. 食品包装和标签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包装,并标注明确的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等信息,确保食品包装和标签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6. 食品销售环境和设施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整洁、卫生,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确保无害生物不得进入销售环节。

同时,应做好食品销售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7. 食品销售员培训食品销售单位应定期组织销售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销售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储存和销售食品。

8. 食品追溯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对进货、销售、退货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能够追溯到每一批次食品的生产和流通情况。

9.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理和上报程序,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扩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销售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销售食品的安全、卫生、符合营养要求。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验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销售食品的质量。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环境的卫生管理,确保销售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食品安全事故损失。

二、食品采购管理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购进食品,购进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不得购进无证、无照、无标识、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食品。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溯源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三、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要求,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过期、有害食品。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被鼠、虫、鸟等动物污染。

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销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销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部门、岗位及人员。

第三条本企业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本企业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本企业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员工食品安全知识;3. 负责审查、批准食品安全管理计划;4. 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报告;5. 负责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监督、检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3. 负责对食品原料、包装材料、添加剂等实施检验、检测;4. 负责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销毁;5.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上报。

第八条各部门、岗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包装材料、添加剂等;2. 储存部门:负责食品储存条件的管理,确保食品储存安全;3. 加工部门:负责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控制,确保食品加工卫生;4. 销售部门:负责食品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销售安全;5.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九条食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2. 优先采购具有合法生产许可、质量认证的食品;3. 采购渠道合法,确保食品来源可靠;4. 采购价格合理,质量可靠。

第十条食品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1. 验收人员对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进行核对;2. 验收人员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破损、污染等情况;3. 验收人员对食品进行感官检验,如色泽、气味、口感等;4. 验收人员对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如微生物、重金属等;5. 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及时退回供应商。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食品销售环节中的所有食品安全问题,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1. 食品流通许可证:销售食品的单位必须拥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才能进行食品的销售。

2. 保鲜措施:销售食品的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保鲜措施,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3. 食品质量检测:销售食品的单位应定期从正规的检测机构检测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指标,并记录结果。

4. 保存条件:销售食品的单位应确保食品的保存条件符合要求,如温度、湿度等。

5. 冷链管理:针对易腐食品,销售单位应确保冷链运输环节的温度控制和卫生条件,避免食品变质。

6. 食品标签:销售食品的单位应确保食品标签信息准确、完整,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标注。

7. 异常食品的处理:销售单位应建立处理投诉、退货、回收等相关制度,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能及时处理。

8. 人员培训:销售单位应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操作技能。

9. 食品召回制度:当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时,销售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措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和传播。

食品销售安全的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安全的管理制度

⾷品销售安全的管理制度⾷品销售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学习、⼯作、⽣活中,制度起到的作⽤越来越⼤,制度是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动准则。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编精⼼整理的⾷品销售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品销售安全的管理制度1 第⼀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条凡进⼊本经营单位的⾷品都应当实⾏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的经营资格,验明⾷品合格证明和⾷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按照产品⽣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品包装标识进⾏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中⽂标明的商品名称、⽣产⼚名和⼚址;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途、⽣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商品的⽣产⽇期、安全使⽤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期; (六)对使⽤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标志或中⽂警⽰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品,应⽴即停⽌销售,并进⾏⽆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品⼴告指引购进⾷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确保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提升企业形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食品销售的部门及个人。

三、责任部门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和更新。

2. 销售部门负责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销售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四、管理制度内容1. 食品采购管理-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定期评估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 食品验收管理- 对进货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食品来源清晰、质量合格。

- 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等信息。

3. 食品储存管理- 食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清洁的环境中,避免直接阳光照射。

- 定期检查库存,确保食品未过期、未变质。

4. 食品展示管理- 展示食品应保持清洁,避免污染。

- 定期清洁展示柜和展示区域。

5. 食品销售管理- 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对消费者提出的疑问进行正确解答。

- 销售过程中应遵守先到期先销售的原则。

6. 食品追溯管理-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追溯性。

- 记录销售的食品信息,包括购买者信息,以便必要时进行追溯。

7. 食品安全培训- 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 更新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公司政策时,应及时对员工进行再培训。

8.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召回问题食品、通知相关方等。

9. 文件和记录管理- 妥善保存食品采购、验收、销售等相关文件和记录。

- 记录应至少保存至食品保质期后六个月,且不得少于两年。

五、监督检查1.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效果。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食品经营者责任1. 食品经营者应具备健康证明,并确保食品经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2. 食品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可追溯。

4.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二、食品采购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仅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保存供应商的相关资料。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

3. 食品经营者应仔细检查食品包装,确保食品包装完整无损。

三、食品保存与储存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清理过期食品,并及时报废或重新采购。

3. 食品经营者应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符合卫生要求,防潮、防鼠、防虫。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重视食品加工与制作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确保原料、加工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卫生安全。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维护和检修加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食品经营者应制定标准化的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五、食品销售与配送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销售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销售环境卫生安全。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销售食品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

3. 食品经营者应确保食品配送车辆符合卫生要求,食品配送过程中避免污染。

以上为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提升食品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供应等相关活动的食品经营者。

卖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卖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本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食品销售、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三、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店长负责全面领导本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3.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食品采购管理(1)采购原料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应商,确保原料质量。

(2)采购时需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成分等信息,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2. 食品加工管理(1)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加工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手套、口罩等,确保加工过程中不污染食品。

(3)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工艺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加工质量。

3. 食品储存管理(1)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2)食品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食品储存时应按照食品特性,采用相应的储存方法,如冷藏、冷冻等。

4. 食品运输管理(1)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3)运输过程中应按照食品特性,采取适当的温度、湿度等条件,确保食品品质。

5. 食品销售管理(1)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销售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手套、口罩等,确保销售过程中不污染食品。

(3)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销售类食品的管理,保障客户食品的安全,确保公司销售类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依法依规运营所制定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类食品的所有环节及相关人员,包括采购、仓储、销售、配送等。

三、食品安全责任制1. 公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定期使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有关工作进行自查和评定,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环节进行监管、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安排实施、培训和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处置及相关调查处理。

3. 各部门及人员应当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规定,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食品安全要求。

四、食品原料采购和接收1. 原材料必须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检测合格且有证明的质量安全产品。

2. 采购人员应了解所采购食品的生产、包装日期、保质期及生产企业的资质。

3. 到货验收人员应当对所接收的食品进行外包装、内包装、标识等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进行分类及时清理并记录,同时将检验合格的食品按照规定储存保管。

五、食品加工和储存1. 食品加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要求,生产过程中应注意食品卫生,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

2. 不同类型、不同储存条件的食品应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冷藏、冷冻等低温存储的食品,应按规定的温度储存,保持储存区域的洁净、干燥。

3. 对已接收的食品物料进行分类储存,并分开于回收桶及其他垃圾存放,以免会引起交叉感染。

六、食品销售和服务1. 食品销售中要根据不同食品的特点,合理摆放、储存,按照食品保质期进行销售。

2. 销售时应注意食品卫生,防止应用的器具带来交叉传染。

食品销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销售企业,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责任。

三、食品安全管理1. 采购管理-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定期评估其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 确保所有食品原料和添加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储存管理- 食品应储存在干燥、清洁、无污染的环境中。

- 定期检查库存,避免过期和变质食品的销售。

3. 加工与销售管理- 食品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员工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 销售过程中应防止食品污染,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下展示和销售。

4. 员工健康与卫生-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 员工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 信息记录与追溯- 建立食品进货、销售和库存的详细记录。

- 实施食品追溯系统,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理和记录流程。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监督检查与改进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检和评估。

2. 根据检查结果和市场反馈,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处理。

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上述模板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3.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4.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5.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6.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7.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8.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9.索证索票制度10.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1.不合格产品处置制度12.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4.食品销售记录制度15.特殊食品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

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5、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6、销售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7、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自检自查内容、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关键,也是企业自我保护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保障企业用户的安全和健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严格管理企业生产的食品,确保食品安全,保护顾客健康,提高企业信誉度,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企业的所有食品制品,包括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

三、制度要求1、企业应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设立相关的质量管理部门,搭建完整的质量达标和控制程序,以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稳定性。

2、企业应对食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管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包装、运输等多个环节进行严密把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企业应制定清晰的销售流程和标准,确保销售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对已经销售的产品进行跟踪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企业必须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保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要实行过程监控,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样品进行重检、隔离或处置处理,防止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

5、企业应定期进行员工岗位培训,策划消费者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6、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和样品检测记录,确保食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得到全面细致的记录和监管。

7、企业应严格地按照食品法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并根据监管要求制定事故应急处理计划、应急预案等,确保发生突发情况时快速应对,保障顾客的健康和安全。

四、制度执行1、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及其相关规定、具体指南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负责制定和管理合理可行的生产、销售流程,及时发现和整改不足和隐患。

3、企业配合食品监管部门及审查机构的监管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处理并反馈对外,及时跟进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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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3.索证索票制度;4.进货查验制度;5.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6.进货查验记录制度;7.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8.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9.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10.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1.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2.废弃物处置制度;1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4.食品安全追溯制度;15.食品销售记录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制定);1、扒鸡美食城德兴店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食品销售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负责人(法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负责人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八、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扒鸡美食城德兴店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本单位依照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秉着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以此保证食品安全。

一、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制度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落实责任到人的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食药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设备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存档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依照自查标准,负责人严格执行自检自查计划,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负责人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负责人每天开展岗位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经营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扒鸡美食城德兴店索证索票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索证索票制度,加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质量安全,规范食品供货行为,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索证索票中的“证”,是指:(一)直接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或)生产许可证。

(二)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质量检验报告、进口食品商检证明。

(三)国家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等初级农副食品供货商(人)住所(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的证明。

二、本制度所称的索证索票中的“票”,是指与食品供货商之间每次交易时,直接供货商向购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

票据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和联系方式。

三、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食品采购人员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四、本单位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五、采购方必须确认直接供货商的资质,索要并查验其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和票据。

证明材料必须是加盖供货商印章的复印件。

六、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七、对索取的证票建立进货查验台账,并按供应商、供货品种、进货时间等多种分类方式建档保存,不得涂改、伪造,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上述证照和材料如有变更或改动,食品销售者应当随时索取,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应当每年核对一次。

九、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扒鸡美食城德兴店进货查验制度为规范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购进食品时,必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本单位负责人指导并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检查。

三、本单位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坚决拒绝进货。

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长期定点进货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四、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七、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八、采购乳制品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每批次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每次进货比对进货票据查验货物的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许可证号等内容,货、票不符或者货物本身标示不合法的拒收。

对每批货物开箱抽查,发现有明显质量问题的拒收。

十一、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十三、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扒鸡美食城德兴店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为规范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负责人通过自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消费者投诉等方式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该立即召回相关食品,并及时报告所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停止销售相关问题食品。

二、对不合格食品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取措施: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不合格食品做下架处理;在经营场所或通过媒体发布召回公示;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三、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下列不合格食品将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1、包装食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2、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3、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4、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5、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6、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8、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9、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10、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紧急召回:食用后可能导致死亡或者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需要予以紧急召回的。

对于紧急召回的,负责人应当在知悉风险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召回计划,同时立即实施召回。

一般召回;食用后一般不会造成严重健康损害,需要及时予以召回的。

对于一般召回,负责人应当在知悉风险后72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召回计划,同时立即实施召回。

五、负责人应该对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对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及时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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