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学生宿舍入住、调宿和退宿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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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学生宿舍入住、调宿和退宿办理流程
一、宿舍类型和收费标准
珠海校区共有学生宿舍19栋,全部为4人间宿舍,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备注:留学生住宿收费标准以留学生办公室相关文件为准。
二、入住、调宿和退宿办理流程
(一)申请入住
1.在校生批量入住(新生、批量回迁学生等)
职能部门(招生办、学生处或研究生院等)向总务处提交名单——总务处按名单统一分配宿舍并下发给对应楼栋宿管员——学生凭有效证件到对应楼栋宿舍管理员处办理登记入住即可。
2.在校生个人入住(包括复学、回国、延期毕业、转专业等)
学生填写“中山大学学生入住申请表”(见附表一)并附相关证明——院系辅导员审批——后勤办管理老师核准收费标准和可入住房间,收费,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学生拿审批后的申请表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
3.非在校生批量入住
主管单位向后勤办提交“中山大学非在校生申请入住信息表”(见附表二)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勤办审批、确定房源、指导缴费,将入住安排下发对应宿舍宿管员——学员凭相关证件到宿管员处办理入住。
(二)申请调整宿舍
学生填写“中山大学学生宿舍调整申请表”(见附表三)——院系辅导员审批(审批过程中请注意“注意事项”中的相关原则)——完全符合调宿原则的交学生宿舍服务中心(荔园4号东1楼)审批,特殊情况的交后勤办管理老师审批(住宿标准有变化的要办理缴/退费手续)——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调整手续。
(三)申请退宿
1.个人退宿(包括休学、退学、转专业、外出交换交流、校外住宿等)
学生填写“中山大学学生退宿申请表”(见附表四)——院系辅导员审批——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交退宿申请表和住宿费收据到后勤办,费用由财务部门退至与学号相关的银行卡内。
2.毕业退宿
学生填写“中山大学毕业生退宿申请表”(见附表五)——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交毕业生退宿申请表到学生宿舍服务中心(荔园4号东1楼)进行网上离校退宿确认(特殊情况的由后勤办管理老师处理)——完成手续,于当天搬离宿舍。
三、学生宿舍家具、设施报修流程
(一)报修方式:A、在所住楼栋宿舍管理员处进行报修;B、拨打点丹田物业电话维修部3668025进行报修或投诉。
(二)若属简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在1-2个工作日内即安排上门维修。
(三)若属复杂或批量维修项目,宿舍管理员或丹田物业维修部人员会告知学生需等待,不能即修。
物业公司按规定将情况报告给后勤办,负责零星维修的老师将按程序确定施工方案、时间,落实经费后实施,学生可拨打3668048联系后勤办负责零星维修的老师咨询相关情况。
(四)物业公司电话回访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或安排假期维修的情况。
(五)后勤办负责验收,必要时回访维修情况。
四、学生宿舍热水使用流程
(一)热水供应方式:所有宿舍均可供应热水,由太阳能供热+热泵辅助加热系统供应到每间宿舍。
(二)热水供应时间:18:00—23:00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可在规定时段直接使用热水,以宿舍为单位依据使用量按月付费。
2.若遇热水系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水,学校备有公共浴室可供同学们应急使用热水。
公共浴室分别设在荔园3号和榕园6号一楼。
五、各种手续使用表格(附后)
(一)中山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申请表
(二)中山大学非在校生申请入住信息表
(三)中山大学学生宿舍调整申请表
(四)中山大学学生退宿申请表
(五)中山大学毕业生离校退宿申请表
温馨提示:相关使用表格可向辅导员老师索取或在珠海校区后勤办主页(/index.htm)下载。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原则上不同意学生进行“包房”。
(二)非特殊原因不调整学生宿舍,确需调整时在各辅导员所管辖的宿舍范围内按同班、同专业、同年级、同学院的次序寻找空床位解决。
不支持低年级调入高年级宿舍、跨学院调动和调入空宿舍。
(三)特殊住宿时限的学生会集中安排:如短期助教、实验人员、出国预科班、留学生等目前集中安排在荔园16号。
(四)所有新入住人员应先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相应住宿费后方得入住,违规入住者学校有权随时清理。
离校者住宿费收取期限以办理完退宿手续时间当月为准,未办退宿手续者住宿费照常收取(请辅导员提醒中途因各种原因离校的同学记得办理退宿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五)入住伤病员房申请:用A4纸写申请,说明原因和需入住时间,附疾病证明材料,辅导员审批后交后勤办审批,后勤办审批后到招待所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六)宿舍收费:校区常驻学生按学年、学期收费,只有休学、退学等特殊情况退宿时才能按月退费;其他校区临时借住学生按月收费,一般安排在荔园16号。
(七)后勤办主管宿舍设施,如遇任何学生宿舍管理问题可致电珠海校区后勤办3668092;学工办主管学生思想行为,如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宿舍管理员应上报给相应辅导员。
中山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申请表
日期:年月日
1、本申请表需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2、办理时,申请人须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校园卡)。
3、缴费收据请妥善保管,退宿、调宿等涉及费用调整时须出示相关收据。
4、建议在月初办理入住,月末办理退宿。
5、如需加页,请双面打印。
中山大学非在校生申请入住信息表
项目名称:主管单位(签章):
学员人数:联系人:联系电话:
备注:
1、请分项目填写,以院系为单位一次性提交申请。
项目名称可填“滞留生、升学、夏令营、培训”。
升学是指升入我校研究生的本校毕业生。
2、升入我校研究生的本校毕业生,在新学号一栏必须填写;夏令营和培训生没有学号可不填。
3、此表纸质版需单位盖章,同电子版一并交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或后勤办。
中山大学学生宿舍调整申请表日期:年月日
1、本申请表需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2、办理时,申请人须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校园卡)。
3、缴费收据请妥善保管,退宿、调宿等涉及费用调整时须出示相关收据。
4、如需加页,请双面打印。
中山大学学生退宿申请表
日期:年月日
学生因休学、退学、交换、出国等特殊原因允许办理退宿。
2、本申请表需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办理时,申请人须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校园卡),离校学生请携带住宿费收据。
3、按学校规定,自办理退宿之日下一月度开始计算退费金额。
4、本表应附相关文件证明。
中山大学毕业生离校退宿申请表
1、该表用于各学院学生批量中途退宿及毕业班离校。
2、以宿舍为单位办理退宿,请在表中填写宿舍成员信息。
3、办理情况请每项对应打√,如有其它情况请在备注说明。
4、该表办理完毕后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网上确认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