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制度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五篇)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完善动物防疫制度,落实动物防疫措施,降低疫病风险,实现安全、高效生产。
二、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人员、用具专人(具)专圈管理,不窜圈。
加强空圈期的消毒灭病工作。
三、遵守强制免疫制度,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凡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必须____%免疫,并佩戴畜禽标识。
四、健全消毒制度,落实专职消毒人员、器械和药品,坚持定期消毒。
五、遵守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出售或调运、引进动物,应提前报检(种、乳、役用动物提前____天,屠宰动物提前____天)引进动物经检疫合格并持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售、调运和引进。
六、坚持动物疫情隔离观察制度。
应建专门的隔离观察圈舍,患病动物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新引进的动物必须标、证齐全,并隔离观察____天以上确认健康后方能并圈饲养。
七、遵守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发现动物群体发病或者批量死亡,应立即报告。
并及时采取隔离、消毒等控制措施,防止病原扩散。
对病死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严禁屠宰、出售、运输病死动物及其产品。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二)1、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统一印发的动物免疫证的使用要求,确保每一个养殖户畜禽都建立免疫档案,做到针针有记录,户户有档案。
免疫证中要注明畜主,所在地址,牲畜总头数情况,免疫牲畜数情况,未免牲畜数情,免疫疫苗情况,免疫日期,防疫员签字、畜主签字,以及补免情况登记等。
2、免疫证由防疫员在注射完疫苗后当场填写,并由畜主签字后存放;每个防疫员应建立自己辖区范围内所有牲畜的免疫情况登记卡,以便核查和了解牲畜免疫情况。
防疫员免疫卡在年底交由乡动物防疫监督站统一存放,建立乡防疫档案。
3、乡动物防疫档案,由乡动物防疫检疫站统一保管,乡建立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室(柜),并定期检查档案室的保管状况,定期清扫档案库房。
4、乡配备专门的动物防疫档案管理员。
各项动物防疫制度范文(三篇)
各项动物防疫制度范文为加强动物卫生安全及人员安全,规范消毒程序,预防动物疫病发生、传播,根据《动物园管理制度规范》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动物防疫人员、兽医人员必须坚持严格的消毒制度,执行消毒程序,做到____、安排消毒工作到位。
2、动物饲养场所饲养人员必须按照兽医部门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圈舍环境的消毒工作。
3、使用消毒液时应选择正确的消毒药物及药物浓度。
具体消毒剂和浓度由兽医院决定,兽医从药房领取消毒剂并按配比稀释后由各饲养班组长领取和下发。
4、消毒剂应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消毒剂。
5、消毒剂应现配现用,不使用无效或消毒效果模糊不清的消毒剂。
6、饲养人员进入圈舍应穿戴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饲养圈舍,禁止饲养人员相互串岗或将非本区物品带入圈内。
7、主要消毒措施。
对重点消毒场所、入口设立消毒池、消毒垫,消毒垫定期清洗并换消毒液,专人负责填表上墙。
圈舍室内和开放圈舍环境每天清扫一次,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圈舍内室消毒时应当先清扫、冲洗干净,然后均匀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消毒液保留____分钟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墙面、栖架和运动场用喷雾器进行喷洒消毒,或直接撒消毒剂,一般不用冲洗。
动物水槽、料槽必须每天清洗,三天消毒一次。
瓜果、蔬菜及设施工具每天清洗干净并消毒。
全园区每季度安排一次大消毒。
5、主要消毒程序。
准备物品(消毒药、消毒器械)、采取针对性强的消毒方式、机械清扫、实施消毒、清除残余消毒药品。
6、基本要求。
做到消毒彻底、均匀、覆盖率高、保持一定时间、确保消毒效果。
7、兽医做好消毒记录等工作。
对消毒的工作开展情况,要建立消毒登记簿,认真填写消毒记录,做到项目齐全;贮备消毒药品和消毒设备,保证消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8、消毒细则常用消毒方式有:8.1煮沸消毒法,试用范围。
人工育幼料盘、水盘、奶瓶、毛巾等。
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煮锅内的水应将物品全部淹没,水沸开始计时,持续____分钟到____分钟。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为了保障养殖场动物的健康与生产安全,制定了以下动物防疫管理制度:1. 防疫计划制定养殖场应根据不同动物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防疫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防疫计划包括疫苗接种、疫病监测和预防药物使用等。
2. 动物健康监测养殖场应定期对动物进行健康监测,包括体温、食欲、粪便等指标的观察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 疫苗接种养殖场应根据防疫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剂量为动物接种相应的疫苗。
接种前应检查疫苗的有效性和质量,并妥善保存接种记录。
4. 环境卫生管理养殖场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定期清洁和消毒动物舍、饲料和饮水设施等。
减少病原微生物和病毒的滋生和传播。
5. 疫病防控养殖场应配备专业的防疫人员,定期检测和监测动物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隔离和治疗疫病。
同时,做好动物的隔离与销毁工作,确保疫病不扩散。
6. 饲料和水源管理养殖场应购买符合质量标准的饲料和饮用水,并定期检测其质量,确保为动物提供安全的饲料和水源。
7. 人员培训和宣教养殖场应定期组织防疫知识的培训和宣教活动,提高防疫人员对疫病防控的认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各项防疫措施的有效实施。
8. 记录和报告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动物防疫记录系统,对动物的健康情况、疫苗接种情况、药品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
同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疫情和采取的应对措施。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2)一、目的为了保障养殖场动物的健康和养殖场的生产安全,制定本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明确动物防疫的责任和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场内的动物防疫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和要求1. 养殖场负责人应确保养殖场内动物的健康和安全。
负责组织实施防疫措施,并确保防疫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执行力。
2. 动物防疫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防疫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随时掌握和更新动物防疫知识。
并负责动物健康监测、疫情报告和防疫措施的执行。
3.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防疫档案,包括动物的养殖记录、疫苗接种记录、疾病发生记录等。
动物集中防疫工作制度
动物集中防疫工作制度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养殖场、屠宰场、运输车辆等与动物相关的场所和环节。
一、组织管理1. 设立防疫机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动物防疫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动物集中防疫工作。
2. 防疫队伍建设: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防疫队伍建设,培训合格的防疫员,确保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3. 防疫责任制:实行防疫责任制,明确各级防疫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二、防疫措施1. 疫苗接种:根据国家和地方疫病防控要求,对动物进行强制免疫,确保群体免疫密度达到规定要求。
2. 疫病监测:定期对动物进行疫病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确保疫情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扑灭。
3. 生物安全:加强养殖环境卫生管理,做好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降低疫病传播风险。
4. 隔离措施:对疑似病动物进行隔离观察,对确诊病动物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扩散。
5. 疫病防控宣传:加强疫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养殖户的防疫意识和能力。
三、防疫工作流程1. 制定防疫计划: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防疫工作计划。
2. 疫苗采购和分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疫苗的采购和分发,确保疫苗质量合格、供应充足。
3. 防疫员培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防疫员进行培训,提高防疫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4. 防疫工作实施:各级防疫员按照防疫计划,对动物进行疫苗接种、疫病监测等工作。
5. 防疫效果评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防疫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防疫工作保障1. 政策支持: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防疫工作顺利进行。
2. 经费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保障防疫工作所需经费,包括疫苗采购、防疫设施建设等。
3. 技术支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与科研院所、兽医院校等合作,引进和推广先进防疫技术。
养殖场动物防疫规章制度
养殖场动物防疫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养殖场动物的健康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提高养殖效益,制定以下养殖场动物防疫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养殖场动物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养殖效益,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养殖场,包括养猪场、养鸡场、养鱼场等各类养殖场。
第三条养殖场应制定健全的动物防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兽医保健体系,加强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
第四条养殖场应加强养殖环境的管理,保证养殖场的卫生、清洁和安全,防止疫病的传播。
第二章动物检疫第五条养殖场应定期对养殖动物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六条养殖场应建立养殖动物档案,记录养殖动物的生长发育情况、接种疫苗情况等重要信息。
第七条养殖场应对进场的新动物进行检疫,确保新动物没有传染性疾病,防止将疫病带入养殖场。
第八条养殖场应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禁止携带动物疫病的食品、药品等物品进入养殖场。
第九条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病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存在的疫情。
第十条养殖场应定期对养殖区域进行消毒,保证养殖环境的卫生和清洁。
第三章疫苗接种第十一条养殖场应制定疫苗接种计划,按照计划定期给养殖动物接种疫苗,提高养殖动物的抵抗力。
第十二条养殖场应选择正规的疫苗生产厂家,确保使用的疫苗质量安全、有效。
第十三条养殖场应建立疫苗接种记录,记录接种时间、接种种类等信息,便于动物防疫管理。
第十四条养殖场在接种疫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疫苗接种操作规范,确保接种效果。
第四章疫病防控第十五条养殖场应建立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养殖动物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养殖场应建立应急预案,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第十七条养殖场应定期组织进行防疫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八条养殖场应建立疫病防治档案,记录疫病监测情况、防控措施等信息,做到有据可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养殖场未按规定进行疫苗接种、疫病监测等动物防疫管理的,应视情况给予警告、罚款、停产等处罚。
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制度
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制度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饲养场应经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饲养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饲养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规范填写免疫档案、免疫证〜加施免疫耳标。
六、饲养场实行封闭性管理〜并禁养其他易感动物。
对生产区、栏舍、用具等要定期严格消毒。
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随意进出〜对进出的人员、车辆要严格消毒后才能进入。
七、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要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需跨省引种时〜还应向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畜(禽)。
畜,禽,引进后〜要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引进情况〜并在隔离舍隔离观察一个月以上〜经检疫合格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八、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无害化处理。
九、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做好详细的处理记录定期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汇报〜并接受监督指导。
十、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十一、做好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记录。
1十二、饲养场严格遵守检疫报检制度〜并设检疫报检员〜在动物出栏前〜必须提前向所在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前报检。
十三、饲养场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依法监督。
动物屠宰加工场,厂,动物防疫制度一、动物屠宰加工场,厂,重视动物防疫工作〜设有必要的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动物防疫卫生工作的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接受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动物防疫工作是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动物防疫管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养殖场(或养殖区域)内的所有动物防疫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家畜、家禽、宠物等。
三、人员管理1、养殖场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动物防疫人员,负责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动物防疫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3、养殖场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进入养殖区域前应穿戴工作服、鞋、帽,并进行消毒。
四、养殖环境管理1、养殖场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远离居民区、水源地、交通要道等场所。
2、养殖场布局合理,生产区、生活区、隔离区等分区明确,并有相应的隔离设施。
3、养殖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消灭蚊蝇、老鼠等有害生物。
4、合理处理养殖废弃物,实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五、动物引进管理1、引进动物时,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养殖场引进,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引进的动物应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不少于 15 天,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合群饲养。
3、禁止从疫区引进动物。
六、动物饲养管理1、按照动物的不同生长阶段和生理需求,提供合理的饲料和饮水,保证营养均衡。
2、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使用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
3、定期对动物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七、免疫接种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和国家规定,对动物进行免疫接种。
2、免疫接种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进行,确保免疫质量。
3、建立免疫档案,记录动物的免疫接种情况,包括疫苗种类、接种时间、剂量、接种人员等。
八、疫病监测与报告1、建立疫病监测制度,定期对动物进行疫病监测,及时掌握疫病动态。
2、发现疑似动物疫病时,应立即隔离病畜,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养殖场消毒防疫制度范文(3篇)
养殖场消毒防疫制度范文一、养殖场谢绝参观,严禁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畜禽养殖场。
二、养殖场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养殖场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消毒制度。
定期对养殖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动物饲养舍要保持通风,坚持每日打扫舍内卫生,保持料槽、水槽干净,消毒程序和消毒药物的使用等按规定执行。
三、养殖场职工在自己家中不得饲养与所在养殖场同类的动物,不应到市场购买与所在养殖场同类的动物产品。
养殖场内不得饲养与本场不相关的动物。
不得承接场外其他养殖场动物诊疗和现场指导。
四、坚持自繁自养,引进畜种前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并有产地检疫证明,新引进的畜禽必须隔离饲养一个月以上,确认无传染病后,方可混群饲养。
五、畜禽养殖场内发生重大疫情,要及时上报当地兽医防疫部门,经确诊后,应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有效的防制措施。
六、对病死畜禽应采取妥善办法在场内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出售和食用或流入它处,防止疫病扩散。
七、严格执行本场动物免疫程序,所用疫苗均来自正当渠道,每次免疫都应详细记录,且通过免疫识读器上传本场动物免疫情况,初免动物加施____耳标。
八、认真填写养殖档案,其内容包括。
动物来源,饲料消耗情况,发病率、死亡率及发病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检疫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
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
九、禁止饲喂发霉、变质等不清洁的饲料和动物副产品。
定期对所饲动物驱虫,搞好灭鼠、灭蚊蝇及吸血昆虫等工作。
患病动物选择适当药物进行疫病防治,严格执行休药期。
十、积极配合上级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的检疫监督和病源检测、免疫抗体水平检测。
养殖场消毒防疫制度范文(2)1. 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加强养殖场的消毒防疫工作,确保养殖场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场的消毒防疫工作。
2. 原则2.1科学性原则本制度制定的消毒防疫措施,应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2综合性原则养殖场的消毒防疫工作应综合考虑养殖环境、养殖方式、病原体特性等多方面因素,制定合理的防疫措施。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疫病对养殖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为了保障养殖场的正常运转和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一套全面、科学、可行的防疫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的范文,以供参考。
二、目的和意义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养殖场的动物群体能够健康生长,预防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人畜安全,减少养殖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其核心是加强疫情监测、提升动物健康管理水平、加强环境卫生控制、加强养殖场消毒、建立养殖场应急预案等。
三、防疫管理组织机构1. 养殖场应设立防疫管理部门,负责养殖场防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防疫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动物疫情监测、疫苗接种、疫病防治等具体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四、疫情监测1.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疫情监测制度,包括定期进行动物群体健康检查、疫情监测报告的编制和上报等。
2. 养殖场应配备专业的兽医人员,负责定期对动物群体进行身体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
3. 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情监测档案,记录疫情监测数据和相关处理情况。
五、动物健康管理1.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动物健康管理制度,包括动物饲养管理、疫苗接种、病情处置等。
2. 养殖场应制定严格的动物饲养管理规定,确保动物得到适宜的饲料和水源,并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3. 养殖场应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加强免疫力,预防常见、高发疫病的发生。
4. 养殖场应加强动物疾病的监测和病情分析,一旦发现疫病,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置。
六、环境卫生控制1. 养殖场应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动物场舍清洁卫生、粪便和废弃物的处理等。
2. 养殖场应定期进行动物场舍的清洁和消毒,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3. 养殖场应落实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废弃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七、养殖场消毒1. 养殖场应制定消毒方案,明确消毒频率和消毒方法。
2. 养殖场应经常对养殖设施、器具和工具进行消毒,特别是在疫情发生后应立即进行彻底消毒。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八篇)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一、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做好畜禽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二、养殖场出入口应设消毒池,池内保持有消毒夜,消毒池每周更换两次消毒液。
保证出入人员及车辆做好消毒工作。
三、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区,疾病流行期间,非生产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
四、做好进前、出后彻底大扫除、大消毒一次,饲养期定期进行带畜(禽)消毒和环境消毒。
遇有传染病威胁及终止流行时须进行紧急消毒,做好记录。
五、畜禽发生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同时向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尽快加以确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扑灭疫情。
六、当场内或场区附近出现烈性传染病或疑似烈性传染病例时,应立即采取隔离封锁和其它应急措施,并向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七、进畜(禽)时应索要检疫证明,查阅种畜(禽)场相关资质证明,严防疫情传入。
八、场内严禁饲养其他畜禽。
九、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佩戴畜禽标识,并做好免疫记录。
十、积极配合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疫情调查、疫情监测,接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防疫监督和指导。
十一、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尸体及污染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畜禽养殖场(基地)环境卫生第一条为了加强畜禽养殖场(基地)环境卫生和防疫管理,健全养殖场(基地)卫生和防疫管理长效机制,打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宜居宜业的标准化养殖场(基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乡镇要成立畜禽养殖场(基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基地要组建基地管委会,负责该基地水、电、路等基础建设规划和公共环境卫的管理工作。
畜禽养殖场(基地)的卫生、防疫工作由本场(基地)承担,对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基地,管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
各乡镇应构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例(五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例一、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
二、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动物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注射。
三、对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必须达到____%,经强制免疫的畜禽加施畜禽标识。
四、强制免疫病种疫苗必须在当地畜禽兽医部门领取。
五、非强制免疫病种疫苗,购进时必须确认疫苗销售商的经营资格(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疫苗的批准文号,有效期等,作好购进使用登记。
六、疫苗应按标签说明妥善保存,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做好动物和注射部位消毒,原则上一畜一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用药制度一、学用药、合理用药。
二、禁使用违禁药品,过期失效药品,人用药品。
三、能使用抗病毒药品。
四、量少用或不用药物残留大的药品。
五、售动物必须达到休药期。
六、药品要妥善保存,出入、使用、记录齐全。
七、进药品要到有资格的销售店购买。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无害化处理制度一、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方法:深埋、焚烧化制度。
二、运输动物的垫料,必须无害化处理。
三、经污染的工作人员服装、用具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
四、疫苗瓶、药物瓶,一次性注射器等,一经使用必须无害化处理。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休药制度因为有些药物允许使用,但它在动物体内吸收、分布、转化和消除要有一个过程,所以必须停止用药一段时间,才能食用。
为此,养殖场:1、尽量少用或不用抗生素,必要时使用的必须在超过国家规定的休药期后才能出售上市。
2、禁止使用抗病毒药物。
3、禁止使用药物残留大的药物。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畜禽标识管理制度一、经强制性免疫的畜禽必须加注标识。
二、畜禽标识,使用必须登记造册,档案保存时限____年。
三、标识必须专人专管,不得弄虚作假。
四、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得出栏上市销售。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消毒制度一、养殖畜禽的圈舍,每天坚持清扫,保持圈舍清洁、定期、不定期消毒,消灭病源微生物,减少疫病传播。
动物防疫日工作制度
动物防疫日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动物防疫工作,预防动物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养殖场、养殖户、动物防疫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三、工作内容1. 每日检查养殖户和养殖场应每天对动物进行观察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主要包括:动物的精神状态、食欲、体温、呼吸、排泄等方面。
2. 环境消毒养殖户和养殖场应每天对动物舍内外环境进行消毒,减少病原菌的滋生。
消毒液可选用碘制剂、氯制剂、过氧化氢等,消毒频率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饲料管理饲料应新鲜、干净、无霉变,避免喂食过期、变质的饲料。
同时,要确保饲料的营养均衡,满足动物生长发育的需要。
4. 兽药管理养殖户和养殖场应合理使用兽药,避免滥用和误用。
在使用兽药时,要严格按照说明书剂量和用法使用,确保动物安全。
5. 疫苗接种根据当地动物疫情情况和养殖户、养殖场的实际情况,按时进行疫苗接种。
疫苗接种应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确保动物获得充分的免疫力。
6. 疫情监测养殖户和养殖场应密切关注动物疫情动态,发现疑似疫情要及时报告当地动物防疫机构,并配合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7. 生物安全养殖户和养殖场要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止外来病原菌的入侵。
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控制人员、车辆、物品的流动;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消毒;定期对动物进行疫病检测等。
8. 培训与宣传养殖户和养殖场要加强对动物防疫知识的培训与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疫意识和能力。
可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流程1. 每日检查:养殖户和养殖场从业人员应每天对动物进行观察和检查,填写《动物观察检查记录》。
2. 环境消毒:养殖户和养殖场应每天对动物舍内外环境进行消毒,填写《环境消毒记录》。
3. 饲料管理:养殖户和养殖场应确保饲料的新鲜、干净、无霉变,填写《饲料管理记录》。
4. 兽药管理:养殖户和养殖场应合理使用兽药,填写《兽药使用记录》。
5. 疫苗接种:养殖户和养殖场应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填写《疫苗接种记录》。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4篇)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养殖场的卫生防疫制度是指养殖场对动物养殖过程中采取的卫生措施和疾病预防措施。
下面是一些通常的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1. 清洁和消毒:养殖场应定期清洁和消毒饲料槽、水槽、饮水设备、粪便清理设备等。
清洁和消毒可以有效杀死病原体,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2. 分离和隔离:养殖场应建立合理的动物分离和隔离制度。
对于有疾病或感染风险的动物,应尽快隔离并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
3. 病死动物处理:养殖场应制定病死动物的处理方法。
病死动物应及时处理,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4. 饲料和水源的安全:养殖场应保证饲料和水源的质量安全。
饲料和水源可能是传播疾病的重要途径,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测。
5. 动物健康监测:养殖场应建立动物健康监测制度,定期进行动物健康检查和疫苗接种。
对于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疾病控制。
6. 人员卫生管理:养殖场应指导养殖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工作,包括洗手、换衣服、佩戴口罩等。
这有助于防止人员将病原体带入养殖场。
7. 记录和报告:养殖场应建立和维护动物健康档案和卫生记录,记录每只动物的生长情况、疫苗接种情况、疾病发生情况等。
同时,养殖场应及时报告动物疫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以上只是通常的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实际养殖场的卫生防疫制度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2)是为了确保养殖场的健康发展和动物的生命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1. 定期清洁消毒:养殖场应定期对饲养场地、设施、器具等进行清洁和消毒,以杀灭病菌和寄生虫,预防疫情的发生。
2. 动物健康检查:定期对养殖动物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隔离病变动物,防止疾病传播。
3.养殖动物隔离:将新进动物、疑似患病动物、病死动物等隔离管理,以减少病菌传播的风险。
4. 饲料和饮水卫生:保证养殖动物的饲料和饮水源的卫生安全,防止污染和感染。
5. 疫苗免疫:根据不同养殖动物的需求和疫病情况,周期性进行疫苗接种和免疫,提高动物的抗病能力。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4篇)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养殖场动物的健康,防止疾病传播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1. 健康检疫:所有进入养殖场的动物必须经过健康检疫,确保没有携带传染病和寄生虫。
2. 动物隔离:新进动物需要进行隔离观察,确保没有潜在的感染风险。
3. 疫苗接种:按照相关规定,对养殖动物进行必要的预防性疫苗接种,提高免疫力。
4. 卫生管理:保持养殖场区域的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清理和通风,防止疾病传播。
5. 饲养管理:合理饲养动物,保证其营养需求,减少应激和疾病风险。
6. 监测和报告:定期进行动物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7. 消毒处置:处理病死动物时,采取适当的消毒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8. 应急响应:设立应急响应预案,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
9. 培训和教育:对养殖场工作人员进行健康防疫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
10. 相关记录:建立详细的健康防疫记录,包括动物接种情况、病死情况、治疗方法等。
通过实施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动物疾病,保障动物的健康和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养殖场内动物健康管理和疫病防控的系统化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1. 规范化管理: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动物防疫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分工、工作程序、防疫记录等。
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 动物健康监测:定期对养殖场内的动物进行健康监测,包括体温、食欲、粪便等指标的观察。
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养殖环境卫生:保持养殖环境的清洁和卫生,定期清理各种污物和垃圾。
做好消毒工作,杀灭病原体,防止疫病传播。
4. 动物饲养管理:合理饲养动物,确保动物的饲料、饮水和生活环境的优质。
定期对饲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 动物疫苗接种:根据相关疫病的流行情况和养殖动物的需求情况,定期进行疫苗接种。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生猪养殖场的动物防疫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是生猪养殖场控制动物疫病的基本措施,适用于所有生猪养殖场。
2. 生猪养殖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采取科学、规范、有效的动物防疫措施,确保猪群健康。
3. 生猪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及时报告疫情,配合检疫工作。
二、管理职责1. 生猪养殖场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动物防疫管理人员,负责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动物防疫和养殖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能够正确判断动物疫情,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 生猪养殖场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和技能。
三、动物防疫设施和设备1. 生猪养殖场应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设施和设备,包括隔离舍、消毒室、洗浴池等,确保能够进行有效的病毒杀灭和动物隔离。
2. 隔离舍应只用于临时隔离或重大疫情隔离,隔离舍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应做到位,确保隔离效果。
3. 消毒室应配备专业的消毒设备和消毒药剂,按照规定的消毒措施进行操作。
4. 洗浴池应使用清洁的水源,定期更换水,并进行消毒处理。
五、疫情监测与报告1. 生猪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疫情监测制度,每天对猪群进行观察,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防疫管理人员。
2. 防疫管理人员应根据疫情监测情况,定期进行疫情分析和病原学检测,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 生猪养殖场应及时报告疫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疫情调查和防控工作。
六、动物接种计划和管理1. 生猪养殖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动物免疫规划,制定猪群动物接种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接种。
2. 接种疫苗应选用合法、合格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3. 接种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接种时间、地点、接种者、接种疫苗的批号和产地等。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本(5篇)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本免疫制度: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2、使用的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破损或物理性状改变的严禁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4、防疫器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更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免疫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5、每次免疫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消毒制度1、新进场羊只必须在隔离圈舍观察一周,并进行消毒和防疫,经检疫合格后入场;2、饲养人员应随时注意观察猪群饮食和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驻场兽医,立即现场检查、诊断、治疗和隔离;3、发现凝似传染病要立即封锁现场,禁止病畜出入,并及时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4、按照国家和本场规定的免疫病种、免疫程序,按时免疫并做好免疫档案;5、兽医和饲养员在处理疫情后,要立即将污染的衣服、工具进行消毒等无害化处理;6、病死猪只必须在制定地解剖,其尸体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深埋或焚烧)。
一、消毒制度1、全场外围设围墙,防止外人或者外畜进入,场内外保持清洁,道路、坏境每月消毒两次,特殊情况下每周消毒一次;2、养殖区入口处设置参观者须知,凡进入者必须严格遵守;3、消毒池内的消毒液必须保持有效浓度,每周更换一次,并保持一定的水深;4、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更换场内工作服、工作鞋,严格消毒;5、严禁饲养其他动物,做好灭蝇、灭蚊、灭鼠工作;6、运载工具进出要进行严格消毒7、应选择两种以上经国家gmp认证企业生产的消毒药,并按照规定交替使用。
二、消毒制度1、大门口消毒池内每周更换一次消毒药物。
饲料和排泄物运输车辆进出必须走消毒池,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2、消毒更衣室内上安装紫外线灯,下铺麻袋,麻袋用____%火碱液洒湿。
进场人员必须在消毒室内紫外线消毒____分钟并换上本场备用工作服和胶鞋。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五篇)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一)免疫制度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家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
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三)检疫申报制度1、本场饲养的家禽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福鼎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家禽迁移出市外,应将家禽运至指定地点,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养殖场免疫制度(5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羊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2、使用的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破损或者物理性状改变的严禁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4、防疫器机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更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免疫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5、每次免疫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6、按照国家关于免疫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7、定期对主要病重进行免疫抗体检测落实常年补免措施确保防疫质量。
8、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记载、填写免疫证。
9、自觉接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或挂牌兽医的监管。
养殖场用药制度一、正确配伍,协同用药使用兽药时,正确配伍,合理组方,协同用药,增加疗效,避免产生拮抗作用和中和作用。
二、辨证施治,综合治疗经过综合诊断,查明病因以后要迅速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三、按疗程用药,勿频繁换药一般情况下,首次用量可加倍,第二次应适当减量,症状减轻后使用维持量,症状消失后,要追加用药1—____天,以巩固疗效,用药时间一般为3—____天。
使用药物预防时,7—____天为一疗程,均匀拌料于饲料中进行饲喂。
四、合理采用给药方式选择不同的给药方式要考虑到机体因素、药物因素、病理因素和环境因素。
以取得最佳治疗效果。
五、严格实行休药期规定休药期是指畜禽最后一次用药到该畜禽许可屠宰或其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生产中,在使用有休药期的兽药时,要严格实行休药期,尽量减少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动物产品。
六、禁止使用禁用兽药严格按规定使用兽药,决不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β-兴奋剂类、已烯雌酚等性激素类、玉米赤霉醇等具有雌激素作用的物质、氯霉素及其制剂、呋喃唑酮等硝基呋喃类和安眠酮等催眠镇静类等21类药物。
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1、当养殖场的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倾处理。
养鸭场防疫工作制度
养鸭场防疫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养鸭场生物安全,防止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养鸭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防疫组织机构1. 养鸭场应设立防疫组织机构,明确防疫责任人,负责全场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
2. 防疫组织机构应包括防疫工作领导小组、防疫工作办公室、防疫工作检查组等,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疫工作。
三、防疫工作制度1. 饲养管理(1)选购健康、品种优良的鸭苗,来源必须明确,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鸭苗。
(2)实行全进全出制度,不同批次、不同年龄的鸭子不得混养。
(3)加强饲养管理,保持鸭舍内温度、湿度、通风和光照适宜,提高鸭子免疫力。
2. 环境消毒(1)定期对鸭舍、设备、用具进行消毒,消毒药物应根据疫病流行情况选择,定期更换。
(2)每周对鸭场进行全面清扫、冲洗、消毒,确保鸭舍内无残留粪便、羽毛等杂物。
(3)对鸭场周边环境进行定期消毒,保持场区环境卫生。
3. 疫病监测(1)定期对鸭群进行疫病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2)建立疫病监测档案,记录监测结果,为制定防疫措施提供依据。
4. 疫苗接种(1)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制定合理的疫苗接种计划,确保鸭群免疫接种到位。
(2)疫苗接种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使用正规渠道购买的疫苗。
(3)疫苗接种后,定期进行抗体水平监测,确保鸭群免疫力达到预期效果。
5. 生物安全(1)加强鸭场出入口管理,对进入场内的车辆、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2)严禁外来人员参观、实习、工作,确需进入鸭场的,应严格执行隔离、消毒等措施。
(3)鸭场内部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6. 应急处理(1)制定疫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措施和责任分工。
(2)发生疫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紧急接种等措施,迅速控制疫情。
(3)及时向当地兽医部门报告疫情,配合做好疫情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防疫工作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防疫知识培训,提高全场员工的防疫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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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制度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饲养场应经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饲养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饲养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规范填写免疫档案、免疫证~加施免疫耳标。
六、饲养场实行封闭性管理~并禁养其他易感动物。
对生产区、栏舍、用具等要定期严格消毒。
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随意进出~对进出的人员、车辆要严格消毒后才能进入。
七、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要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需跨省引种时~还应向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畜(禽)。
畜,禽,引进后~要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引进情况~并在隔离舍隔离观察一个月以上~经检疫合格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八、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无害化处理。
九、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做好详细的处理记录定期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汇报~并接受监督指导。
十、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十一、做好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记录。
1十二、饲养场严格遵守检疫报检制度~并设检疫报检员~在动物出栏前~必须提前向所在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前报检。
十三、饲养场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依法监督。
动物屠宰加工场,厂,动物防疫制度一、动物屠宰加工场,厂,重视动物防疫工作~设有必要的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动物防疫卫生工作的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接受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设有车辆消毒池~焚烧炉、高温锅等高温处理设备~以及对粪便、污染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设施~应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屠宰区实行相对封闭性管理~其他无关人员、车辆不得进入。
四、应配备专职防疫消毒人员和相关设备~负责全场防疫消毒工作~对卸放码头、运输车辆装前卸后每次消毒,待宰间、屠宰车间、屠宰设备和工具每班消毒一次。
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每批消毒一次。
生活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大消毒。
五、屠宰场实行动物定时入场制度~入场时要查验检疫证明和免疫标识~并进行临床检查。
不得屠宰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动物~不得屠宰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
发现的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屠宰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病害动物或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设立检疫室~并协助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开展屠宰检疫工作。
2七、出现动物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八、认真做好消毒记录,如实记录消毒时间、消毒药、消毒浓度、消毒人员等~消毒记录保存2年以上。
兽药经营企业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兽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应该公示的证照材料;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兽药。
三、对经营的兽药产品,主动进入中国兽药信息网()的兽药监察和中国兽药数据库栏目以及广西动物卫生监督网(网址)的兽药监管和兽药产品查询栏目,查询有关兽药质量信息,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
发现假劣兽药及与药品使用有关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当地兽药监督管理部门。
四、国家建立兽用处方药管理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五、购销票据和业务记录等凭证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2年。
六、兽药的采购入库管理1、采购入库的兽药应为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有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的产品。
2、加强对兽次建立供货关系的供货商及首次经营的产品的审核,3向供货商索取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或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等证明文件,并保存备查;主动将首次经营的产品的有关材料和信息向当地兽药监管部门报告查核。
3、采购入库时核查兽药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应当符合国家兽药管理有关规定。
4、建立完整的兽药购进入库记录台帐,记录的内容包括:购进日期、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或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合格证号、供货单位及联系电话、单位、数量、进价、进价合计、业务员签字等项内容。
5、采购兽药应向供应商索取盖有供应商单位印章或业务人员签名的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
七、兽药的陈列存放管理1、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无有害污染源,要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应设置相适应的产品陈列摆放架(柜)。
2、兽药应按产品种类、剂型、批号等集中分类堆码,陈列摆放整齐有序。
3、兽药储存保管应有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施、措施;并按照经营兽药品种和药物的性质采取通风、冷藏、防冻等措施,以确保兽药质量。
4、经营易燃易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保管应严格专人、专柜双锁管理,保证保存和使用安全。
八、兽药的销售管理1、禁止企业经营人用药,假、劣兽药,违禁药品等;禁止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者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2、营业员应正确介绍兽药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4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3、对顾客所购买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销售。
4、建立真实完整的兽药销售记录台帐,记录的内容包括:销售日期、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或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购货单位及联系电话、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业务员签字等项内容。
5、兽药出库销售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6、销售兽药应向客户出具盖有本单位印章或业务人员签名的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
附:兽药购进和验收记录、兽药销售记录格式兽药购进和验收记录(格式)通商批生供货购进进总标签包装和有用品剂规准批产单位入库单数价款备和说外观形效名名型格文号企及电日期位量单合注明书状期称称号业话价计业务员、验收员签字: 企业主管机构负责人签字:兽药销售记录(格式)通商批销总有购货单用品剂规准生产销售单数售款批号效位及联备注名名型格文企业日期位量单合期系电话称称号价计5业务员签字: 企业主管机构负责人签字:县级兽药监督执法部门举报电话:市级兽药监督执法部门举报电话:自治区兽药监督执法部门举报电话:广西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一、指定专人负责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工作,制定完善的兽药采购入库、储存管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二、应该将国家规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兽药停药期规定等及有关兽药管理制度张贴于兽医室、兽药储存室等显要位置。
三、采购兽药应核查供货商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药品须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兽药生产、经营单位购入;向供货商索取盖有供货商单位印章及业务人员签名的发货清单。
四、设置专用兽药储存室或兽药储存柜,兽药储存室或兽药储存柜应做到防鼠、防虫、防潮,储存环境符合兽药的储存条件要求。
配备冰箱专门存放兽用生物制品等具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兽药。
五、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具有特别使用管理规定的药品及贵重药品应严格专人、专柜管理,保证保存和使用安全。
六、兽药购入后认真审查兽药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并检查包装、兽药外观性状等无异常的方可入库。
七、建立真实完整的兽药进出库记录,内容包括:进出库日期、兽药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产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及联系电话、入库验收人员等信息内容。
6八、建立真实完整的兽药使用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日期、动物栏舍号(或个体编号)、兽药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使用数量、给药方式、休药期、用药效果及不良反应、使用人等。
九、推广使用中草药制剂、微生态制剂,选用无休药期及低残留、高效的兽药。
十、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它化合物。
十一、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禁用药品。
十二、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喂给动物。
经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应当由兽药生产企业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
十三、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十四、动物饲养场(户)必须向购买者或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应当确保动物及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十五、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或者在药物使用期及休药期内的食用动物及动物产品。
十六、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十七、国家建立兽用处方药管理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
十八、对一些特殊药品、疫苗空瓶或受污染物品、场地,查清数量,依据要求派专人消毁和无害化处理。
十九、兽药发货单、兽药进出库记录、兽药使用记录等档案必须保存至兽药失效期后1年,并至少保存2年。
县级兽药监督执法部门举报电话:7市级兽药监督执法部门举报电话:自治区兽药监督执法部门举报电话:广西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兽药经营许可证》、质量承诺书、营业执照等应该公示的证照材料;三、按照《兽药经营许可证》所批准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品种名录进行经营,不违规销售未经审核批准的兽用生物制品产品。
四、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评估、采购验收、保藏管理、销售、人员培训等经营管理制度。
五、企业与生物制品生产厂家、代理商签订的生物制品销售委托书到期的,应及时按照原产品种类重新委托,重新签订的委托书原件送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兽医医政与药政处备案。
六、主动进入中国兽药信息网()的兽药监察和中国兽药数据库栏目以及广西动物卫生监督网(网址)的兽药监管栏目,查询有关兽药质量信息,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
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公布的不合格、假冒兽用生物制品或者按照假劣制品处理的兽用生物制品,企业及时组织清查、回收,在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