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房地产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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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政策汇总范文

房地产政策汇总范文

房地产政策汇总范文
一、楼市监管政策
1、2024年10月22日,国家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楼市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政策要求,加快实施房地产税,建立私有房屋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楼市监管体系,加强对投机买卖行为的防范,遏制房价上涨过快。

2、2024年7月8日,国家住建部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和房地产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严格把控放贷量,完善贷款审批标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改进宏观调控政策。

3、2024年12月4日,国家住建部正式发布《关于改进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要深化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完善城市政策集约化、阶梯式、多元化体系,进一步健全房地产调控激励措施和落实措施,充分发挥税费政策在调控中的作用,加大地方政府参与地价管理的力度等。

二、货币政策
1、2024年4月11日,中央政策会议确定了全面实施货币政策的重点任务,即加强货币宽松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全国房产政策汇总

全国房产政策汇总

全国房产政策汇总
由于房地产政策常常受到调整,同时涉及到国家、省级、市级等多个层面的政策,因此难以提供完整而准确的全国性房产政策汇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房产政策方向,但具体政策内容和执行可能已经发生变化:
1.调控政策:为了防范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包括购房资格、贷款政策、限价措施等。

2.限购、限贷:一些城市实行了限购和限贷政策,限制个人购房数量和贷款额度,以抑制投资性购房和过度杠杆。

3.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立法逐步推进,试点城市逐渐增多。

这是为了促使闲置房产投放市场,防范投机行为。

4.租购同权:鼓励居民选择租房,推动租赁市场发展,并提高租赁市场的供应。

5.城市更新:通过城市更新项目,改善老旧小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6.人才引进政策:一些城市推出人才引进政策,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购房和落户便利。

7.棚改(棚户区改造):对老旧城区进行改造,提高住房条件,解决居民居住问题。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方向,具体政策以及执行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

为了获取最新和具体的房产政策信息,建议您直接查阅相关国家、省、市政府的官方文件,或者咨询相关的房地产和法律专业人士。

房地产信贷政策归纳汇总

房地产信贷政策归纳汇总

房地产信贷政策归纳汇总
1.首付比例:根据国家政策和地区发展情况,不同城市的房地产首付比例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一线城市首付比例在30%以上,二线城市首付比例在20%以上。

2. 贷款利率:根据央行的政策,房贷利率由商业银行自主定价。

目前,一般的房贷利率在4.65%左右,但具体利率还要看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和贷款类型。

3. 贷款期限:房贷的期限一般为5年至30年不等。

不同期限的还款方式也不同,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4. 二套房贷:购买第二套房产需要缴纳更高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目前,一线城市的二套房首付比例在50%以上,利率也相对较高。

5. 商业性房贷和公积金贷款:商业性房贷和公积金贷款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贷款。

商业性房贷利率较高,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但申请条件比较严格。

6. 房贷额度:房贷的额度由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资信情况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房贷额度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

7. 贷款方式:房贷有两种还款方式,分别是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

等额本息是每月还款金额相等,但金额中本金和利息的比例逐渐变化;等额本金是每月还款本金相等,但利息逐渐减少。

8. 防止贷款风险:在申请房贷时,申请人应注意自己的还款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避免贷款过多导致负担过重。

同时,应合理规划还款计划,避免逾期或拖欠还款。

九月份全国房地产政策新闻汇总

九月份全国房地产政策新闻汇总

央行开征保证金存款准备金房贷或再度收紧9月1日日前有媒体报道,央行拟从9月开始将部分保证金纳入存款准备金上缴范围,业内人士测算,如果按照20.5%的平均存款准备金率对保证金存款全口径征缴的话,则将在未来6个月冻结资金8310至9025亿,相当于上调了100-125个基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开征保证金存款准备金,房贷将再次收紧40余城市房产登记联网:助征房产税和限购9月1日8月28日,住建部有关人士透露,目前正在推进房地产热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系统和数据库异地联网工作,联网候选城市逾40个,严格控制异地购房。

长三角试建人口数据平台9月2日长三角地区将在全国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探索建立长三角人口数据平台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房地产升级版限购令执行暂受阻9月6日房地产“限购”令扩容的落地,遭遇了地方政府或沉默或绕行的阻碍,要么对“限购”三缄其口,要么以“限价”换“限购”。

各地或陆续出台限价政策9月9日继“台州限购令”后,其他二三线城市终于也开始行动了,但这些城市的选择并不是限购,而是限价。

8月CPI涨幅回落通胀拐点“隐现”9月10日继7月创出37个月新高达到6.5%的峰值,8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近4个月来首度出现涨幅回落。

国家统计局昨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8月份,代表通胀形势的CPI同比(较去年同期)上涨6.2%,较7月同比涨幅回落0.3个百分点。

前8月全国保障房开工率达86%9月10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今年1—8月份,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已实物开工868万套,开工率86%(不含西藏自治区)。

比1-7月开工率提高14个百分比。

国务院要求尽快在全国推广保障房轮候制9月11日在紧张催促地方政府及时按目标计划开工保障房的同时,对于确保“十二五”期间将陆续建成的3500万套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与严格管理,国务院已经开始有所考虑。

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汇总

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汇总

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汇总以下是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的汇总:1. 限购政策:为了抑制投资泡沫,各地政府出台了限购政策,限制购房者的购房数量。

不同城市的限购政策有所不同,部分城市还对非本地户籍人口实施限购。

2. 限贷政策:为了控制房地产市场的融资风险,金融机构对购房者的贷款比例和贷款额度进行了限制。

通常情况下,首套房贷款比例不超过70%,二套房贷款比例不超过60%。

3. 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为了鼓励首次购房,国家对首套房贷款利率实施优惠。

此外,还有一些政策针对特殊群体,如退伍军人、教师、医护人员等,提供贷款利率优惠。

4. 房地产税收政策: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

税收政策的变化会影响购房成本和市场供需关系。

5. 土地供应政策:政府通过土地供应和出让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供应量。

此外,政府还鼓励租赁市场发展,提供土地和政策支持。

6. 住房保障政策:政府通过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方式,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此外,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开发商参与住房保障项目。

7. 城市规划政策:政府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对城市规划进行调整,限制部分地区房地产开发,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8. 购房优惠政策: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购房优惠政策,如减免部分税费、提供购房补贴等,以刺激市场需求。

9. 金融监管政策: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防止金融资本过度涌入房地产市场,引发金融风险。

10. 企业土地增值税政策:为了抑制房地产企业的暴利,政府对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政策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政府战略调整而不断变化。

在购房前,建议关注当地政策动态,了解政策变化对购房的影响。

历年来房地产重大政策一览表.docx

历年来房地产重大政策一览表.docx

历年来房地产重大政策一览表表5-1 近几年来国家调控政策汇总1.2007 年1 月25 日国税总局出台《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2007 年3 月16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2007 年3 月29 日商务部出台《关于2007 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4.2007 年3 月29 日建设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八部委出台《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2007 年5 月23 日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6.2007 年8 月7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7.2007 年9 月21 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8.2007 年9 月2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9.2007 年9 月30 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通知》10.2007 年11 月7 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 年修订)》11.2007 年11 月14 日财政部发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12.2007 年11 月19 日国土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土地储备管理办法》13.2007 年11 月27 日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门出台《廉租住房保障办法》14.2007 年11 月30 日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门发布《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15.2008 年1 月6 日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16.2008 年3 月3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17.2008 年4 月16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18.2008 年4 月29 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19.2008 年5 月30 日国土资源部下发《2008 年国家土地督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2008 年6 月4 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21.2008 年1 月6 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房地产市场政策与法规

房地产市场政策与法规

房地产市场政策与法规一、引言房地产市场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要领域。

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法规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运行。

本文将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与法规进行详细介绍。

二、房地产市场政策1. 供应政策供应政策是指国家通过各种方式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供应量,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常见的供应政策包括:•建设保障性住房:国家鼓励建设保障性住房,以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支持产业房建设:为产业园区、工业企业等提供相应的产业房建设政策,以促进经济发展。

•推动土地供应: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土地供应量,降低住房成本。

2. 金融政策金融政策是指国家通过调控货币供应量、利率等手段来影响房地产市场的资金流动和房价水平。

常见的金融政策包括:•调整贷款政策:制定不同的贷款政策,限制购房者的贷款额度和购房周期,以控制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调整存款准备金率: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来控制银行的贷款规模,从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的资金供应。

3. 控制政策控制政策是指国家通过一系列手段来控制房地产市场的需求,避免市场过热。

常见的控制政策包括:•调整房地产税收政策: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税收征收力度,以抑制房价上涨。

•实施限购措施:限制购房者的购房数量和购房条件,以控制需求量。

•加大对开发商的约束力度: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防止其恶意炒作房价。

三、房地产市场法规1. 建设法规建设法规是指国家为了保证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发展而制定的相关法规。

常见的建设法规包括:•建设用地规划法规:规定了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土地使用规划和配套设施要求。

•建筑设计法规:规定了房地产开发的建筑设计要求,保证房屋的安全和舒适度。

•建筑施工法规:规定了房地产开发的施工标准和施工程序,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2. 交易法规交易法规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房地产买卖双方权益而制定的相关法规。

常见的交易法规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法规:规定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程序,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

2000年以来国内房地产调控政策汇编

2000年以来国内房地产调控政策汇编

5月1日
5月15日
5月27日
第 3 页,共 8 页
6月2日
《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 住建部,国家发 》 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 银监会 理的通知》 《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 国土资源部 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 《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务院
6月19日
2009
5月17日
国六条
国务院
7月1日
2006
7月24日
建设部、国家发 《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 改革委、国家工 秩序的通知》 商行政管理总局 建设部、商务部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 、发改委等六部 管理的意见》 门 《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 建设部、监察部 知》 、国土资源部 央行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 中国人民银行 准利率
终止土地协议出让方式,各类经营用地,必须以招拍挂方式进行公开 交易。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整 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我国第一部专门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经济适用房价格的法规 在全国开展以强化土地法制观念、落实制度建设、促进管理到位和查 处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行为为重点的自查自纠活动
2000-2009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分析
为加强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研究的连续性,保持政策调整对辖区房地产市场影响的敏感性,对国家2000年以来出 控政策进行了梳理和汇总
年份
日期
1月1日
政策
发布单位
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 国建设部 法》的决定 关于建立土地有形市场促进土地使 国土资源部 用权规范交易的通知 《关于做好当前土地登记和城镇地 国土资源部 籍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 用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 国土资源部 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 财政部、国家税 通知 务总局 关于金融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 财政部 务问题的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建设部

2023年1月全国楼市政策汇总

2023年1月全国楼市政策汇总

贷款额度限额上浮 10 万元确定,上浮
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亳州市规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16 2023.1.11 武汉 武汉出台二手房交易 1 月 11 日,据武汉发布,武汉市自然
新举措 推行二手房 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行二
“带押过户
手房“带押过户”深化登记金融协同服
务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今后武汉在
实施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
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22 2023.1.18 济南 济南:限购区域内已 对限购区域内已有 3 套及以上住房
降到 2 成!
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
经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
过,自 2023 年 1 月 6 日起,东莞市
全市执行的住房信贷政策具体如下:
(一)对首次购买住房(无房屋登记
信息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
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20%,利率下
限为 LPR-20BP(即 4.1%)。
(二)对购买首套房(无房屋登记信
款购房最低贷款额度 建设局网站发布《六安市住房和城乡
上浮 20% 多子女家庭 建设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
购房补贴契税
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
若干政策的通知》,共计 12 条措施全
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支
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自印
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 房优惠政策。
至 20%
优惠政策表示,凡在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购买上栗县
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
手房)的业主,政府给予 200 元/平米

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梳理

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梳理

(三)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阶段:2003年-2005年
• 2005年3月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 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是将 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 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并 督促建设;四是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五是 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是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是积 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 工作的督促检查;简称“国八条”。 • 2005年5月初七部委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称为“新国八条”),国 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 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 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阶段:2003年-2005年
• 8月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件), 首次明确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 支柱产业”,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 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 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 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对于高档、大户型 商品住房以及高档写字楼、商业性用房积压较多的地区,要控制此类 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量,或暂停审批此类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 开发企业和房地产项目要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此时国家的政策也 在徘徊,如果控制过严会对刚刚升温的房地产业大受打击,如果不做 控制,继续鼓励,会助长房地产投机行为,会影响国家经济的健康发 展。 • 这种徘徊的政策使房地产业的升温持续增加,房地产销量高速增长, 房价开始出现不正常的暴涨,房地产投资行为迅速升起。

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汇编

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汇编

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汇编房地产业营业税政策一、征税范围(一)基本规定1、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2、销售不动产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建筑物、构筑物是指通过建筑、安装和工程作业等生产方式形成的建筑产品。

包括:⑴房屋:住房、厂房、办公楼、仓库、学校、商业用房等;⑵烟囱、铁路、窑炉、公路、港口、灌渠、堤坝、水库、井等;⑶设备安装工程(不包括机械设备本身):支柱、水塔、水池、设备基础、操作平台、各种设备的砌筑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

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除建筑物、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如树木、庄稼、花草等。

(二)特殊规定下列行为也属于房地产业营业税的征税范围:1、有偿转让建筑物的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的行为。

2、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

3、以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与提供资金的他人(以下简称出资方)共同立项建造不动产,并与出资方按一定方式进行利益分配,取得收入或取得分得的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4、以提供资金的方式,与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他人(以下简称出地方)共同立项建造不动产,并与出地方按一定方式进行利益分配,取得收入或取得、分得的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5、投资者在办理不动产建设立项后,又接受他人投资参与不动产建设,并与他人共同分配不动产的行为。

6、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投资者在工程完工前,将自身全部的权利、义务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7、接受他人委托代建不动产,但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工程项目立项,不动产建成后将不动产交给委托方的行为。

8、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集资建房名义将不动产所有权转让给出资人的行为。

9、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10、不动产产权人之间相互交换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11、土地使用者和不动产产权人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汇总

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汇总

指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其中提到将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 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 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 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切 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 从10月1日起,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即日起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 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常住认定标准为能 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非常住的外 地家庭和个人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 于工程建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 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 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限购政策到期的海口、福州、厦门、温州等四个城市明确将继续执行,而北京、上 海、深圳、广州等部分无明确政策时效的城市则表示暂无取消限购政策的时间表。 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 信贷政策,对 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 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 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 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征收范围包括本地居民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或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和外地居民 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以上两年主城区新房均价为基 准,3倍以下的0.5%,3~4倍的1%,4倍以上的1.2%。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 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房地产政策汇总

房地产政策汇总

第二阶段:非 理性炒作与调 整推进阶段 (1992至1995 年)
1992年房改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1993年“安居工程”开始启动。
1992年后,房地产业急剧快速增长,月投资最高增幅曾高达146.9%。房地产市场在局部地区一度 呈现混乱局面,个别地区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房地产泡沫。 1993年底宏观经济调控后,房地产业投资增长率普遍大幅回落。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一段时间的低迷 之后开始复苏。
房地产政策调控汇总
中国房地产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理 论突破与试点 起步阶段(1978 至1991)
1978年理论界提出了住房商品化、土地产权等观点 1980年9月北京市住房统建办公室率先挂牌,成立了北京市城市开发总公司,拉开了房地产综合开发 的序幕。 1982年国务院在四个城市进行售房试点。 1984年广东、重庆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 1987至1991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起步阶段。1987年11月26日,深圳市政府首次公开招标出让住 房用地。1990年上海市房改方案出台,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991年开始,国务院先后批复了24 个省市的房改总体方案。
2002年房地产政策回顾
房地产市场化初现雏形 1.土地供应制度改革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等部门的关于停止 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自7月1日起, 经营性国有土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业界称之为“土地革命”, 这是土地供应制度向市场化迈出的最关键一步。 此番“土改”无疑是大势所趋, 由此,房地产行业的土地、融资、规划、开发、销售、物管等各大环节,终于 形成了一个初具市场化雏形的链条。 2. 内外销商品房并轨 《关于调整本市内外销商品房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于9月1日起正式实 施,实现了本市商品房内外销的并轨。主要涉及改变的内容:一是在管理上统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不再印制和使用内销、 外销字样的预售许可证和合同文本;二是在商品房供应上打破本市法人、自然 人与境外、外省市法人、自然人购房的界限。 内外销商品房并轨政策的出台, 并未引发楼市波澜,业界对它的评价是水到渠成,不过,此前的外销房多多少 少有一点紧张,业内评价说,外销商品房告别独食年代。

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汇总

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汇总

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汇总房地产行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刚性需求之一。

为了平衡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风险防控,国家在过去几年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金融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引导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经济稳定。

本文将对部分重要的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进行汇总解析。

一、限购政策限购政策是国家在控制房地产市场过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这一政策旨在限制居民购买投资性房产,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根据限购政策,购买房产的居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必须本地户籍、已婚且具有一定的社保或纳税记录等。

此外,一些热点城市还会对非本地居民购房进行限制。

二、首付比例要求首付比例要求是国家对购房者进行资金杠杆控制的政策之一。

根据这一政策规定,购房者需要支付一定的购房首付比例,以减少银行贷款风险,并避免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形成。

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的首付比例要求会有所不同,购房者需要根据具体政策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三、利率优惠政策为了降低购房者的负担和刺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国家实行了一些利率优惠政策。

例如首套房的贷款利率相对较低,二套房的利率可能较高。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也会推出优惠政策,例如购买限售房或改善型住房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贷款利率优惠。

四、楼市调控基金楼市调控基金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这一政策要求购房者在购买住房时支付一定比例的楼市调控基金,以用于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土地管理和保障房屋质量等方面。

通过调控基金的引入,国家可以更加有效地控制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并确保居民购房的安全。

五、土地供应政策土地供应政策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重要环节之一。

这一政策要求各级政府根据实际需求合理供应土地,以满足房地产市场的需要。

同时,国家也加大了对闲置土地的监管力度,以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结:以上五个方面的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涵盖了从购房资格控制到资金杠杆调节的方方面面。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民众的居住需求,并防范房地产泡沫的形成。

国家房地产政策汇总

国家房地产政策汇总

国家房地产政策汇总篇一:最新中国房地产政策汇总(2005-2014)篇二:中国房地产政策汇总中国房地产政策汇总 2003 2004 2005 中国政府颁布物业管理法规中国政府颁布规则以加强房地产贷款的管理工作国务院颁布持续稳健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通告国务院规定物业发展项目(经济适用房除外)资本金比例由预计总资本开支的20%提高至35% 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及融资的风险控制限制每月按揭还款不多于个人借款人每月收入的50%,并限制个人借款人的所有每月借款服务还款不多于每月收入的55% 中国政府指定其他措施压抑若干地区市场的投机活动,包括取消住房的优惠按揭利率,对购买后两年内进行出售的物业征收5%营业税,以及禁止转售未落成物业对于土地出让合同注明施工日期后一年仍未开发的土地,征收土地闲置费用,土地闲置两年或以上,则撤销土地使用权。

停止供应别墅类建设用地,以及严格控制豪华及高端物业建设用地供应。

中国政府实施额外土地供应、银行融资及其他措施压抑物业价格急剧上升,鼓励发展中低档房屋及促进中国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建设部颁布规定总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单位不得少于新批或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0%;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单位,首付金最低金额须提高至总购买价的30%;银行不得向内部资本比率少于35% 的物业开放商提供贷款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及国家外汇局共同颁布新规则,以规管外商投资国内房地产市场,并规定无本地分公司或代表机构的离岸实体、在中国留学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外国人,不得购买商业及住宅物业颁布法规增加年度土地使用税,并向外商投资企业征收该等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年应纳税额=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年税额。

计税的土地面积,对于开发商而言,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20062007 国土资源部颁布法规,规定除非及直至已交付有关土地出让合同下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否则不得发出土地使用权证。

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产业政策

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产业政策

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产业政策
近几年,中国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房地产行业,以满足人们居住和投资愿望,稳定房地产市场,带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首先,中国对房地产行业实施了宏观调控,采取了一系列包括限购、限贷、限价等,稳步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整和调控,实现房地产行业的有序发展。

其次,中国实施了落实住房制度,发布了“城乡居民住房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扩大了最低限度住房保障范围,释放出更多促进低收入家庭住房申请的信号。

此外,中国还实施了支持存量房地产,加快了存量房改造的过程,落实了厦门城乡存量住房改造货币化补贴,更好地保护居民的社会住房权利。

最后,中国实施了领导购房补贴,大力推动了领导购买社会住房的建设,确保实现全民住房需求,并实施了多项住房两优,实现了低收入家庭购房和租赁住房的双赢。

以上体现了中国领导改善住房条件,实现居民有序发展的重要性,及时回应人们对安居乐业的要求,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和社会发展。

在未来,中国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制定和落实,并不断优化结构,促进公平更加共享的发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4.11.12•【文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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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房地产政策汇总篇一:最新中国房地产政策汇总(2005-2014)篇二:中国房地产政策汇总中国房地产政策汇总 2003 2004 2005 中国政府颁布物业管理法规中国政府颁布规则以加强房地产贷款的管理工作国务院颁布持续稳健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通告国务院规定物业发展项目(经济适用房除外)资本金比例由预计总资本开支的20%提高至35% 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及融资的风险控制限制每月按揭还款不多于个人借款人每月收入的50%,并限制个人借款人的所有每月借款服务还款不多于每月收入的55% 中国政府指定其他措施压抑若干地区市场的投机活动,包括取消住房的优惠按揭利率,对购买后两年内进行出售的物业征收5%营业税,以及禁止转售未落成物业对于土地出让合同注明施工日期后一年仍未开发的土地,征收土地闲置费用,土地闲置两年或以上,则撤销土地使用权。

停止供应别墅类建设用地,以及严格控制豪华及高端物业建设用地供应。

中国政府实施额外土地供应、银行融资及其他措施压抑物业价格急剧上升,鼓励发展中低档房屋及促进中国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建设部颁布规定总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单位不得少于新批或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0%;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单位,首付金最低金额须提高至总购买价的30%;银行不得向内部资本比率少于35% 的物业开放商提供贷款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及国家外汇局共同颁布新规则,以规管外商投资国内房地产市场,并规定无本地分公司或代表机构的离岸实体、在中国留学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外国人,不得购买商业及住宅物业颁布法规增加年度土地使用税,并向外商投资企业征收该等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年应纳税额=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年税额。

计税的土地面积,对于开发商而言,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20062007 国土资源部颁布法规,规定除非及直至已交付有关土地出让合同下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否则不得发出土地使用权证。

该法规有效阻止分期发行土地使用权证。

5.23日(商资函【2007】50号)规定:严格限制外商投资中国房地产业的高端住房;在取得设立外资房地产企业的批准前,须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或订立土地所有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将业务范围扩展至房地产行业前需要先获得批准,而外资房地产企业须获得批准方可扩充业务范围;严格规范管理利用返程投资收购房地产企业及外商投资房地产业。

境外投资者不得透过更换控制权逃避办理审批手续;外资房地产企业各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保证获得固定投资回报获地方审批部门批准的外资房地产企业须及时通过地方审批部门向商2008 2009 2010 务部备案外汇管理部门及获授权进行外汇业务的银行不得为没有向商务部办妥注册手续或未能通过年检的外资房地产企业进行资本项目的外汇结算对于获得地方部门批准单位凡使用规定的外资房地产企业,商务部会进行调查并执行惩罚,而外汇管理部门不会受理有关企业的外汇登记 10.31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在鼓励外资行业类别中剔除普通住宅物业的开发及建设工程,同时强调限制外资企业开发及建设别墅、高级酒店、高级办公大楼及国际会议中心重申不少于70%的住宅土地需用做发展廉租单位、中小套型单位、中低价单位及总建筑面积少于90平方米的单位的规定。

该通知也就闲置土地征收额外土地出让金附加费。

国务院实施多项税务相关政策,包括把转让普通住房的营业税豁免期限由5年缩短至2年,并统一使用与外商投资及非外商投资公司的城市房地产税财政部及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个人物业买卖的房地产税,包括临时调低个人首次购买住房(建筑面积不多于90平方米)契税至1%、暂不收取销售住房印花税及土地增值税与暂不征收购买住房印花税商务部于每季度会挑选约5到10家已注册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做抽查,如有任何企业被发现未能遵守现有规定,商务部或会知会国家外汇局并要求取消其外汇登记及地位。

国务院发出通知,降低物业发展项目的最低资本比率规定向中国政府购买土地的最低首期付款为地价的50%,相关土地出让合同订明的分期付款期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除经政府共同批准,相关土地出让合同订明的分期付款期限为2年。

如果开发商不能准时缴付,将不被获准收购任何新土地。

禁止地方政府给予开发商折扣或容许开发商延迟付款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将转让普通住房的豁免期由两年调整为五年明确首次购房标准:首次购房标准以户(夫妻带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

相关部门表示,此项政策主要是为契税等相关优惠政策提供配套标准。

此次界定标准从“个人”变为“户”,将首次购房的人群进一步缩小 1月10日国11条,除了规定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外,在贷款利率方面则明确表述为“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1月10日国5条,明确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4成,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打击开发商的囤地和囤房,取得预售的商品房要一次性推出市场。

3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整治房地产用地的专项文件--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19条”) 3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要求: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 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退出房地产市场。

调控政策一览表要点措施 6 国务院出台新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务院1月26日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各地要确定价格控向社会公布,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至60%。

住建部等限制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住建部等通知,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米以下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3 例上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

禁用公积金贷款投机性购房。

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价过高上涨过多部委出台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9 限定家庭购房套数。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要限定居民购房套数,调整住房措施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国土部住建部出重拳闲置土地一年以7 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上禁拿地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17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加快公租房建设坚决抑制投8 副总理李克强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机性需求展公共租赁住房。

北京媒体日前援引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秀琴的话表示,关于京沪先行启动空置房调查空置率数据8 调查,是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委托几个试点城市的调查总队来做,试点城市包暂难出炉上海、广州等四五座城市。

首批十城市土地规划获批 102市须上国务院已正式批准杭州、南昌等10个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标志着市级土4 报总体规划体规划正式进入批准阶段。

2 国土部发1457宗闲置土地黑名单国土资源部已将一份涉及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的统计表交予银监会,银监会份“黑名单”做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

其中80%的闲置土地可能被收回。

2 银监会:严格执行差别化房贷政策针对近日有媒体关于个别地区全面放松第三套房贷的报道,银监会有关负责差别化房贷政策的要求和标准没有任何变化,商业银行要继续严格执行二套贷政策。

由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122 住建部等七部门发文加快发展公租房外发布,旨在解决中国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规三部委发文明确个人房贷二套房认定4 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标准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广州细则主要是重申国务院“国十条”的多项措施,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 2 广州出台国十条楼市新政细则机性购房,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进行重稽查;明确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商品房和限价房供应量等等。

重庆调控重点着眼于加强住房保障、增加有效供给、规范市场秩序等,没有 2 重庆楼市新政出台未对第三套房停贷停贷作出限制,同时对首次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的主城纳税人实行财有保有压的调控措施。

深圳出台“新国十条”执行细则,规定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 6 深圳版新国十条出炉暂停三套房贷款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券的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4 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廉租房管理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

【更多】住建部:未获预售许可项目开发商不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0 得收取定金放 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国务院: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7 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套房贷买住房贷款。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国务院常务会:贷款买二套房首付不得5 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低于50% 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住建部:加快保障房建设遏制房价过住房城乡建设部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3 快上涨住房建设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同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中国银监会11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投资购房 1 银监会:银行不得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无法判断,则应大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力度。

国土部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国土部强调房地产用地监管将开展突0 应;三、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五、开击检查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按照国资委要求,除已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国资委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158 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天出退出方案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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