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稳定土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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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稳定土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1. 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及其它相关设计文件。
2.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3.通过现场调查获得的资料。
2.工程概况
1.鹤伴六路道路工程的主干道中基层采用32cm后的石灰稳定土结构,分两层铺筑,第一层为12%的石灰稳定土16cm厚,第二层为14%的石灰稳定土16cm厚,压实度≥96%,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采用14%的石灰稳定土16cm厚。12%石灰稳定土的工程量为5951.336m³,14%石灰稳定土的工程量为8651.504m³。
3.施工安排及进度计划
石灰稳定土施工计划工期为40天,综合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设计图纸等因素后,拟将鹤伴六路的石灰稳定土施工划分为3个施工段A (ho+000-h0+620)、B(h0+620-h0+680)(鹤伴六路与醴泉五路的十字交叉口区域)C(h0+680--h1+207.225),施工安排(具体工期安排详见石灰稳定土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如下:
1.A(ho+000-h0+620):该施工段的计划工期为23天,待该施工的土底基层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便可进行试验段的施工
(h0+000—h0+200),通过试验段来确定机械设备组合效果、压实虚铺系数和施工方法。该施工段可以使用挖掘机将雨污水管道施工多余的土方甩至石灰稳定土的施工区域内,同时也可将施工段挖出的多余
土方运至该施工区域用于灰土拌合,然后用推土机整平,随后进行码灰、路拌机拌合、整形、碾压、检验、养护等工作。待试验成功后,便可根据试验段的施工方法、碾压遍数和机械组合,进行大规模石灰稳定土施工,先对主路施工区域内的12%的石灰稳定土进行施工,主路的第一步12%石灰稳定土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便可进行第二步14%石灰稳定土的施工。主路的石灰稳定土完成后便可对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区域的14%的石灰稳定土进行施工。
2.B(h0+620-h0+680)(包括鹤伴六路与醴泉五路的十字交叉口区域):该施工段的计划工期为17天,因该施工段对现有路面进行拆除,所以该施工段的石灰稳定土施工应在最后进行(其他施工段在与之衔接处应预留台阶),所以该施工段的石灰稳定土施工比较滞后,待A施工段和C施工段将多余的土方(预留拌合灰土所需的土)外运后,将现有路面进行拆除,拆除完成及拆除物外运完成后才能进行石灰稳定土施工。该施工段施工时可根据试验段的施工方法、碾压遍数和机械组合,进行大规模石灰稳定土施工,先对主路施工区域内的12%的石灰稳定土进行施工,主路的第一步12%石灰稳定土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便可进行第二步14%石灰稳定土的施工。主路的石灰稳定土完成后便可对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区域的14%的石灰稳定土进行施工。
3.C(h0+680--h1+207.225):该施工段的计划工期为22天,该施工段施工时可依据试验段的施工方法、碾压遍数和机械组合,进行大规模石灰稳定土施工。石灰稳定土拌合所需的土方可以是雨污水管道施工
剩余的土方,也可以将施工段挖出的多余土方运至该施工区域用于灰土拌合。施工时先对主路施工区域内的12%的石灰稳定土进行施工,主路的第一步12%石灰稳定土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便可进行第二步14%石灰稳定土的施工。主路的石灰稳定土完成后便可对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区域的14%的石灰稳定土进行施工。
4. A施工段和C施工段同时进行石灰稳定土施工, A施工段石灰稳定土施工时,应从h0+000向h0+620方向进行施工,C施工段石灰稳定土施工时应从h1+207.225向h0+680方向进行,待A施工段和C施工段施工完成后可对B施工段的现有路面进行拆除,拆除完成后方可进行石灰稳定土施工。
4.石灰土施工部署
4.1施工工艺流程图
4.2施工准备工作:
(1)原材料试验
1、取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下列试验:颗粒分析、液限和塑性指数、击实试验、碎石或砾石的压实值、有机质含量(必要时)、硫酸盐含量(必要时)。
2、如使用碎石、碎石土、砂砾、砂砾土等级配不好的材料,宜先改善其级配。
3、检验石灰的有效钙和氧化镁含量。
4、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按土壤种类及石灰质量确定配合比。确定石灰土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容重。
5、通过试验段施工,确定机械设备组合效果、压实虚铺系数和施工方法。
(2)材料要求
1、稍具粘性的土壤(塑性指数大于4)砂性土、粉砂土、粘性土均可
使用;以塑性指数10~15的粘性土为宜;用石灰稳定无塑性指数的级配砂砾、级配碎石、未筛分碎石时,应添加15%左右的粘性土;使用塑性指数偏大的粘性土时,应进行粉碎,粉碎后土块的最大尺寸不应大于15mm。
2、土的有机含量超过10%,硫酸盐含量超过0.8%时不宜用石灰稳定。
3、石灰宜用1~3级的新灰。对储存较久或经过雨期的消解石灰应经过试验,根据活性氧化物的含量,决定使用办法。考虑具体情况建议使用袋装熟石灰、磨细的生石灰,不宜在现场消解块灰,必要时对熟石灰进行筛分处理(10mm方孔)。生石灰的技术指标见表1-13。钙质和镁质消石灰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O34)的有关规定。
表1-13 生石灰的技术指标
注:灰渣系未消解残渣含量(5mm圆孔筛筛余)。
4、凡饮用水(含牲畜饮用水)均可用于石灰土施工。
5、磨细生石灰,可不经消解直接使用,块灰应在使用前2-3天完成消解,未经消解的生石灰块应筛除,消解石灰的粒径不得大于10mm。
6、对于储存较久或经过雨期的消解石灰应先经过试验,应根据活性
氧化物的含量决定能否使用和使用办法。
(3)机具设备
1、石灰土施工主要机械:自卸车、挖掘机、推土机、振动压路机、路拌拌和机、刮平机、三轮压路机、洒水车。
2、小型机具及检测设备:蛙夯或冲击夯、铁锨、水准仪、全站仪、3m直尺、平整度仪、灌砂筒等。
(4)作业条件
1、下承层已通过各项指标验收,其表面应平整、坚实,压实度、平整度、纵断高程、中线偏差、宽度、横坡度、边坡等各项指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施工前对下承层进行清扫,并适当洒水润湿。
3、恢复施工段的中线,直线段每20m设一中桩。
4、相关地下管线的预埋及回填等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5、安全交底与技术交底以文件形式下达至施工队伍并办理签字手续后归档保存。
4.3施工工艺
(1)测量放样
恢复路基中线,测量标高,桩上注明桩号,标上填筑高度,坡脚线
用白灰线画出,试验路段填筑过程中,每施工一层恢复一次中桩和
边桩。
(2)石灰土的施工的要求
1、石灰土施工的最低施工温度应在5℃以上。
2、石灰土施工根据设计厚度为16cm一层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