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3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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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管理
1、主要内容
1.1 档案是公司在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保密制度、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人事档案等,其构成以建设项目、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3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2、文件的收集与归档
2.1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
2.2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办公室收集。
2.3 档案室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
2.4 档案室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2.5定期进行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2.6 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3.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3.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4.1 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工作计划、总结等。
4.2 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4.3 人力资源类:员工个人档案、员工变动表、员工花名册、薪酬福利、培训登记表等。
4.4 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
4.5 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4.6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纸
等。
4.7生产计划方面。有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和生产管理、统计分析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4.8 物资供应方面。有物资、原材料采购、库存保管、供应和工具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4.9其他方面。
5、档案级别的划分:
5.1档案等级的划分标准根据档案文件的性质、重要性、档案类型、及常用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
5.1.1 一级为绝密文件
5.1.1.1 国家保密文件、公司制定的保密制度、涉密文件等,其等级划分为一级。
5.1.1.2公司的重大决议。包括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其等级划分为一级。
5.1.1.3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属非常重要的文件,此类型文件为绝密文件,其等级划分为一级。
5.1.1.4 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属于人事方面的档案,为绝密文件,其划分级别为一级。
5.1.2 二级为机密文件
5.1.2.1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此类型文书属机密文件,划分等级为二级。
5.1.3 三级为秘密文件
5.1.3.1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属公司内部重要文件,为秘密文件,划分等级为三级。
5.1.3.2 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于秘密文件,其等级为三级。
5.1.4 四级为普通文件
5.1.4.1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属于普通文件,划分等级为四级。
6、归档时间
6.1 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在任务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管理部归档。
6.2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一个月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
7、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7.1 编制档案的保管期限表,保管期限可分永久、长期(10-30年)、短期(10年以下)三种。
7.1.2 档案鉴定工作由公司档案鉴定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鉴定领导小组由主管档案工作的副总经理任组长,组员由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等组成。
7.1.3 鉴定工作根据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进行。每次鉴定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上注明鉴定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名,并且注明鉴定日期。
7.1.4 档案通过鉴定确认为永久保存的档案,如发现档案不完整、不准确,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补充和修改。
7.1.5 对经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登记造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主管经理审批,并报送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备案。销毁档案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二、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1、档案管理归档要求:
1.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1.2 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1.3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原件)与附件(复印件、扫描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1.4 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1.5 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1.6 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