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弗里德曼《实证经济学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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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弗里德曼《实证经济学方法论》

最近我读了弗里德曼写的《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为了写读书笔记,我在网上搜到了谢作诗教授对于这篇文章的评论。读了这篇评论我产生了很多疑惑,不同意谢教授的若干观点。我对经济学方法论的兴趣起于阅读张五常教授的《经济解释》;对于“内恰”“外恰”这组概念的了解来源于阅读林毅夫教授与学生之间关于经济学方法论的对话;对“定理”,“定律”这组概念的了解源于阅读汪丁丁教授《社会科学里的“定律”与“定理”》。告诉大家我在阅读弗里德曼这篇文章之前的阅读可能有助于大家判断我错误的来源。我的唯一动机就是对经济学方法论本身的兴趣。对于谢作诗教授,我根本不认识,对他只有着晚辈学子对教授的尊重。

我在网上搜到的其实是谢教授这篇文章的两个版本,一个是发表在《世界经济》上的PDF文档,我估计是定稿;一个是见于普通网页,我复制下来之后成为WORD文档,我估计是初稿。两者没有本质差别。我在下面所作的摘录来自“普通网页”。其中黑色字体的即是谢教授的原文,蓝色字体即是我的提问(前面写有DANIEL字样)。

以下是对谢教授文章的摘录和我的疑问。(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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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弗里德曼在自由落体定律的例子中这样讲到:“公式 之所以得到认可,是因为它有效,而不是因为我们生活在近似的真空中。”“有效”是什么意思?

在我们看来,其意无非是说公式指定的前提条件发生了,那么公式指明的结果就一定会发生。

DANIEL: 这里对“有效”的解读我不太同意。“公式指定的前提条件”是指什么呢?是指“真空”吗?“有效”在自由落体的例子当中指的是对于实心球的落地情形的预测可以满足要求。

2,这正是“外在一致性”概念的正确含义:如果理论的公理假设与局限条件相符合,理论的逻辑结论又与经验事实相一致,那么该理论就具有“外在一致性”。“外在一致性”概念必须是在把理论作为公理假设、逻辑推导、逻辑结论的有机整体来对待的框架下才是有意义的,而不能是简单地指理论的逻辑结论与经验事实相一致。当然,在这样的概念框架下,“外在一致性”概念并不能够多告诉我们什么,不过是说理论的公理假设与现实的局限条件相一致,而理论同时具备“内在一致性”罢了。因而自然地,理论评价的恰当标准就只能是“内在一致性”,而不是“外在一致性”,理论对错与否的含义也就必须回到“内在一致性”标准上来。某种意义上,我们的确可以通过“外在一致性”来检验理论,但我们一定要明白,这种检验是通过“外在一致性”间接地验证理论的“内在一致性”,进而验证理论本身,因为在这样的概念框架下,一个具有“外在一致性”的理论一定是具有“内在一致性”的。

DANIEL: 这里其实就把“内在一致性”作为了唯一标准。我认为,“内在一致性”是检验定理是否成立的唯一标准。最典型的就是数学定理,其实就是同义反复(tautology)。而对于实证经济学的假说而言,情形就有不同。要成为一个有意义的假说,除了“内在一致性”以外,还有“外在一致性”的要求。谢

教授的文中讲“如果理论的公理假设与局限条件相符合”。我不太懂什么叫做“相符合”。仍然以自由落体的例子来讲,现实条件怎么符合“真空”这个要求。或者在牛顿定理里面要求“没有摩擦”,这些条件如何能够“符合”?

3,也就是将理论视为一种条件依存的肯定陈述,并且严格地考察理论假设是否与局限条件相符合的话,那么就只能有如本文所述的证伪观——必须局限条件与公理假设相符合,但是经验事实却与理论的逻辑结论不一致,经验事实才真正证伪了理论,并且这种证伪只是表明理论不具有“内在一致性”罢了。 DANIEL: 谢教授是否在说,“外在一致性”的检验没有独立意义,只要“内在一致性”通过,“外在一致性”必然通过。

4,张五常(2001a)反复讲,经济学的功能是经济解释,经济解释的重心在于考察现实世界的约束条件。在这里,张五常强调的正是假设的现实性。 DANIEL: 谢教授是否混淆了“约束条件”和“假设”两个概念?按照我的理解,约束条件或者用张五常教授的说法“局限条件”(constraints)必须是现实的,可以观察的。这与假设(assumption)的现实性是两回事。按照我的理解,假说本身并不一定可以被直接检验(例如,张五常教授就认定“需求定律”本身是不可验证的),假说要加上现实的“局限条件”之后才可以推出可以推翻的含义(refutable implication)。在这里“局限条件”和“可以推翻的含义”必须是可以在现实中观察到的。也就是说我们实际上能检验的是“可以推翻的含义”。顺便再问一个关于张五常教授《经济解释》的问题。张教授认为“需求量”是不

可观察的,观察到的只是“交易量”。那么需求定律可推翻的含义是什么呢?是不是交易量呢?

5,另一方面,理论的假设又不能过于偏离现实,从而有损理论的解释和预测力。什么是不过于偏离现实,例如什么情况下可以假定交易费用为零,什么情况下交易费用必须作为主要的条件,要依据问题的性质而定,并没有简单的规则可以遵循

DANIEL: 这里其实还是回到弗里德曼讲的原则上面去——根据预测的结果是否符合现实来判断理论假设是否合理。

6,正确的对于利润最大化假设的检验,不是去问厂商是否掌握有关的需求和成本函数,能否准确计算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并使各项经济活动按照等边际原则进行,而是去问如果厂商的产量比目前的产量高一点或低一点,相应的利润会不会降低。如果厂商做出肯定的回答,那么它实际上就是在追求利润最大化。 DANIEL:曾经有人指出一篇调查企业是否最小化成本的论文是无意义的,因为该论文的隐含假设就是企业最小化成本。上面的谢教授的方法有没有类似问题呢?我隐约感到有,但又说不清。

7,一旦理论被证实,就不存在被证伪的可能了;一旦理论被证伪,就不存在被证实的可能了,不可以说理论既存在被证实的可能性,又存在被证伪的可能性。更为一般的情况是,经验事实与理论的逻辑结论不一致,但这是由于局限条件与理论的公理假设不相符合的缘故,这并不表明经验事实就证伪了理论,只能说理论不适用于这个(类)现象罢了。也有可能,经验事实与理论的逻辑结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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