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新闻现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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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娱乐化的现象分析与对策建议

新闻娱乐化作为一种以受众的兴趣、观点以及利益需求为前提的新型新闻信息传播方式,颠覆了以往传统说教式新闻信息的传播方式,给“冰冷的新闻信息”穿上了一件“亲和”受众的外衣。因此,在新闻市场上一被应用,就受到了受众群体地广泛认可。然而随着新闻娱乐化的发展的泛滥,使得传媒庸俗化、传媒道德滑坡、传媒社会责任弱化等一系列问题也随之日益突出。如何正确对待娱乐,摆正娱乐在传媒中的位置,从而引导大众传媒积极、健康地向前发展是社会各界应该关注的问题。

一、我国新闻娱乐化的具体表现

(一)数量繁荣

目前,以都市报的兴起、电视娱乐节目的兴起为标志,中国娱乐化新闻媒体越来越多。报纸先是把“娱乐新闻”从文化新闻中独立出来,每日设娱乐新闻版,一些报社后来还把娱乐新闻和报纸的娱乐内容独立成报,出现了全国性和地方性专业娱乐报,。各地综合台更是纷纷细分成音乐台、交通台、文艺台、经济台等,主要提供音乐欣赏、歌唱曲艺、游戏娱乐,瞄准的是受众的娱乐休闲需求。

(二)主题明星化

目前,我国电视娱乐新闻内容中明星占了很大的比重,明星的一些生活片段,一点隐私,一张照片,甚至是一个动作或一句话,都可以带来不菲的报酬或收视率,因为公众对明星的私生活都有一种想了解的渴望,甚至是窥视的欲望。

二、我国新闻娱乐化发展中的存在问题探讨

(一)对新闻专业主义精神的偏离

媒体对娱乐化的过度追求将会损害到新闻的真实性、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为了追求利润,媒体只把受众看作市场的消费者,而忽视了受众应该是作为权力主体存在的;娱乐

化新闻一方面弱化了社会的健康因素和积极力量,使受众对社会环境做出错误判断,另一方面也污染了公众舆论氛围,助长了社会转型期受众本身潜藏的心理阴影,弱化了受众对社会规范的自我约束力和认同感。不仅造成了作为社会公共资源的传媒资源的浪费,造成了社会信息传播的污浊,更使媒体的社会舆论导向功能丧失殆尽。尽管读者的新闻需求既有高尚合理的,也有消极庸俗的,但读者是上帝的市场原则丝毫不意味着排斥报纸的教育与指导功能,毫无原则地满足读者的一切需求。最严重的是,这种以快乐主义名义掩饰的新闻娱乐文化观缺乏对人的价值和尊严的基本尊重,忽视人类的友爱和道德情怀。(二)人文关怀的缺失

电视新闻为了追求娱乐化,过分注重节目的形式,从而忽视了新闻传播的内容和意义,这样也就失去了人文关怀的意义。

这种只追求娱乐大众、仅注重外在形式的新闻传播,完全没有考虑到人们的情感因素,极大地伤害了公众的感情。

三、新闻娱乐化的应对之策

(一)引导受众需求

鲁迅先生曾说过:“若文艺设法俯就,就很容易流为迎合大众,媚悦大众,迎合和媚悦,是不会于大众有益的”。对于新闻从业者而言,这句话同样适用,那种以投机为特征的媚俗的电视文化、大众文化也是不会于大众有益的.传播媒体必须大力进行理想信念教育,而不是引导去追求市侩,得过且过。如央视推出的《幸运52》、上海电视台的《智力大冲浪》都保持了较高的立意和清新健康的格调,不仅在知识性、趣味性的结合上有着十分可贵的独创性,而且“拥有主流媒体的风范,保持了追求主流文化形态的自觉性”。新闻媒体应该走向受众、贴近受众,但这绝不是取悦、讨好。而是要注意如何把它们结合起来,在如此“娱乐化”的时候,必须尊重新闻的基本规律,遵守新闻传播的基本原则,不夸大,不缩

小,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

(二)加强媒介自律

媒介是社会公器,是必须具有明确责任感的公共服务机构。媒介需要有自行调节、自我制约的机制,媒介的发展才可能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施拉姆指出,媒体承担责任的方式有两种:其一为建立自律制度,也就是制订行为守则和规范、建立执行机构,并规定对违反者的惩处方式;另一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实行自我批评,制定工作标准。对于后者施拉姆称之为“专业精神”。这就从自律制度、自律规范、专业教育等操作层面为新闻自律实践指明了方向。媒介应该把握好娱乐的尺度,不能滥用。同时对新闻人才培养上,应加强媒介专业精神教育和精神生态观念教育,社会守望者的角色:他们要坚持专业角度,将个别事件联系到当前社会结构的激烈变动中,理性、公正地为读者提供多元的报道,精辟的分析,以营造丰富的思考空间。只有新闻从业人员的水平提高了,才能保证新闻的质量,为公众的精神生态和谐发展服务。

(三)严肃新闻职业生态

新闻娱乐化的形成出现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消除新闻娱乐化现象也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治理新闻娱乐化这股浊流,首先,应提高新闻职业化程度,提高新闻从业门槛,以降低劣质新闻出炉的几率。新闻界的怪现状:属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新闻业,在受众眼中牛气冲天的“无冕之王”,其入行门槛竟然很低,几乎人人皆可当记者,从而致使新闻媒体行业的从业队伍良莠不齐,总体素质低下,其中很多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就直接上岗了。这些人不知道什么叫做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甚至连什么叫做新闻和新闻价值也不知道,而只知写出得以刊播的稿子就能赚取稿费。我们应该强化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只有取得新闻职业的准入资格,才能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实行编辑记者“持证上岗”制,对过分娱乐化这种现象进行纠正与扭转。

新闻失实现象分析

2009年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三条中规定: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然而,直到现在,新闻失实的现象还屡屡发生。

首先,从制造假新闻的人角度分析。有时候假新闻并非故意产生的。一条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往往经过多个受众的连续复述。人们接受到的信息,再传递出去,很可能因为主观记忆、认知程度等原因,导致信息走样,所以有些假新闻并非有意而为之。

但是,也有为数不少的假新闻是人为炮制的。制造假新闻就是想吸引大众的注意,赚取点击率,使自己很有成就感。除了这种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理外,网络的匿名性也是假新闻出现的原因之一。匿名性使得核实造假者的真实信息更为困难。这也为假新闻提供了一个较为安全的生存土壤。[1]由于不必显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所以也不用承担必要的道德与法律责任。在这样一种媒介传播形态之中,假新闻蓬勃生长就不足为怪了。[2]

其次,从传播者角度说。传播者大多有从众和猎奇的心理。如果一个信息新鲜有趣,传播者就会传播,以获得其他人的关注。有时传播者也会对所传播的信息产生怀疑,但是当大多数人都表示赞同或信任这条信息的时候,为了迎合大多数人的意见,传播者会保持沉默。在多数人无知、少数人沉默的状况中,假新闻就畅行了。

假新闻的帮凶往往是一些意见领袖。以微博为例,微博上的加V认证用户多为知名人士及媒体人员,他们在微博传播中充当了意见领袖的作用。[3]但是,意见领袖并非完人,也会犯错,未加核实的消息发布和毫无怀疑地转发,会使一些假新闻以假充真。而且由于普通受众对意见领袖的信任,盲目转发他们的信息,使假新闻从一个人际圈传到另外一个人际圈,假新闻就这样愈演愈烈了。

最后,从传播媒介角度说。在当今网络时代,只需运用复制粘贴的方法,就能将信息发布。如果别人对这条信息感兴趣,需分享或转发,就能轻松地将信息传递出去。“微博的‘病毒式传播’模式是一种以人为信息节点的即时传播、以分享为特质的人际网络传播、“意见领袖”经身份验证的实名传播”。[4]“微博既结合了传统媒体的‘点对面’传播模式,又实现了自身的‘点对点’模式,从而形成全方位的多向交流。”[5]在这种情形下,一条假新闻如果通过微博重重转发,那么它的影响力如同滔滔洪水,带来的可怕后果难以想象。

总之,我们应该在新闻发出者、传播者、传播媒介及传播过程中的其他方方面面加以防范,杜绝假新闻和新闻失实现象的发生,遵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相关规定,还大家一个真实可信、充满正能量的传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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