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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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本专科学生因私短期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模板】

中国传媒大学本专科学生因私短期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模板】

**大学本专科学生因私短期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
中传教字〔2014〕118号
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我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因私短期出国(境)的管理,明确申报程序及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对户口、档案留校的本专科毕业生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在校本专科学生出国(境)探亲、访友、旅游等时间应安排在假期,原则上其他时间不允许擅自离校;如占用课业时间出国(境),请向学部或直属学院提交请假申请,办理《**大学本专科生因私短期出国(境)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经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获准后,将《审批表》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方可离国(境)。

第三条学生完成请假审批提交《审批表》后,教务处才给予办理“本专科生在读证明”等手续。

第四条因私出国(境)的学生应按时返校,逾期未归者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例处理。

第五条学生因私出国(境)期间发生任何问题,将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本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校园传媒平台管理规定

校园传媒平台管理规定

校园传媒平台管理规定校园传媒平台是学校传播信息、交流思想、展示校园文化的重要渠道。

为了确保传媒平台的正常运行,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我们必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定。

一、校园传媒平台的定位校园传媒平台是为了服务师生群体,传播宣传学校相关信息,反映社团、学生组织等活动动态,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二、平台内容编写的原则1.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递正能量,反对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2. 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隐私权,不得泄露个人隐私或发布不实信息。

3. 提倡多元化的内容,鼓励学生创新,展现多元文化。

4. 严禁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

三、平台的责任分工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团队负责传媒平台的管理和内容审核,定期检查平台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 传媒平台编辑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素养和传媒工作经验,负责策划、编写、审核、发布校园信息,保持平台内容的质量和可靠性。

3. 特定社团或学生组织管理者应负责刊登与其相关的动态和活动信息,并及时更新。

四、发布内容的审查机制对于涉及校园安全、学生利益、重大活动等敏感问题,编辑人员应审慎处理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性。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未经本人同意的信息,应先征得相关当事人的同意后方可发布。

五、社交媒体运营规范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学校的传媒平台也应兼顾社交媒体的发展。

传媒平台应设立微博、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账号,定期发布校园动态,促进校园文化交流和分享。

六、内容的创新与多样化鼓励学生创新,传媒平台应提供多样化的内容形式,如新闻报道、专题访谈、校园活动直播等,以满足不同读者的需求和兴趣。

七、校园传媒平台的宣传为了让更多师生了解和使用校园传媒平台,学校应加大对传媒平台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可以利用海报、宣传册、校内广播等方式,将平台的使用方法和发布准则广泛宣传,提高平台的使用率。

八、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学校应确保信息的发布及时性,尤其是对于学校重大活动、紧急通知等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内发布。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传教字〔〕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因材施教、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尊重学生的志向与爱好,为学生提供符合自己兴趣与特点的学习与发展机会,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原则. 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原则。

转专业的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进行。

所有有关的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依据本办法进行,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 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

每个专业录取的人数,每年根据有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确定。

原则上控制在本届学生人数的,通过考试,择优录取。

本届没有招生的专业暂不接收学生转入。

第二章转专业的基本条件第三条学生申请转专业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在校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一、二年级在读学生。

.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 符合转入学部直属学院当年公布的接收条件。

第四条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特定条件。

在同时具备第三条规定的基础上,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必须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之一。

. 经学校组织考核证实,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 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 学生休、停学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无原学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接收者。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已在某专业就读的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 有违纪记录或正在接受违纪处理的学生。

. 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 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

. 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六条特别说明:. 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允许转入自主招生专业和普通类专业;自主招生专业考生不允许转入普通类专业;. 普通类专业学生允许转入自主招生专业和艺术类专业;. 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其他专业学生不允许转入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传媒大学校内管理制度

传媒大学校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传媒大学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传媒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及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传媒大学校内管理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学工作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五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授课,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第六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课堂教学,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积极参与讨论,完成作业和实验。

第七条学校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第三章学风建设第八条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倡导勤奋学习、诚实守信、团结互助的优良学风。

第九条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条教师应恪守职业道德,关心学生成长,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第十一章宿舍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和休息的重要场所,应保持整洁、安全、有序。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宿舍设施,合理使用水电。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酗酒。

第十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校园秩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教师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第十八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学校财务工作应遵循国家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二十条教师和学生应遵守财务纪律,合理使用经费,严禁挪用、侵占公共财物。

第二十一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等,奖励优秀学生,帮助困难学生。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传媒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学生传媒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传媒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传媒工作管理制度一、学生传媒工作的背景和重要性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学生传媒工作在校园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学生传媒包括学校报纸、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它不仅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还促进了校园文化交流和信息传递。

然而,当前学生传媒工作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完善。

二、学生传媒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生可以通过参与传媒工作,不仅培养自己的表达能力、审美能力和创造力,还可以提升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这些素质对于学生将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都具有重要意义。

2.宣传校园文化学生传媒工作可以宣传校园文化,让更多的人了解学校的特色和优势,增强校园凝聚力和归属感。

3.促进交流和信息传递学生传媒工作可以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信息传递,帮助学生获取和分享有益的信息,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4.提升学校形象学生传媒工作可以及时反映学校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及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提升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三、学生传媒工作管理制度建设的原则1.科学公正原则制定学生传媒工作管理制度应坚持科学公正原则,制度要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2.民主参与原则学生传媒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应充分体现学生和管理者的民主参与,以确保制度能够真正服务于广大学生。

3.规范引导原则学生传媒工作管理制度应规范学生的行为,引导学生传媒工作朝着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4.激发创造性原则学生传媒工作管理制度应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提供一定的自主权和创作空间,让学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

四、学生传媒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1.成立传媒工作团队学校应该成立专门的传媒工作团队,负责学生传媒工作的规划、组织和管理。

2.明确责任分工传媒工作团队应该明确各成员的责任分工,确保每个人都有明确的任务和角色。

3.建立审核机制学生传媒工作应建立相应的审核机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制定稿件投稿流程学生传媒工作应制定稿件投稿流程,方便广大学生进行投稿,并保证稿件能够及时被采纳和发布。

中国传媒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进修生管理办法定稿

中国传媒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进修生管理办法定稿

中国传媒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进修生管理办法第一条课程进修生指未取得中国传媒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正式学籍,申请参加我校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进修(非学历教育)学习的学生。

课程进修生包括课程进修和专业进修。

第二条课程进修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注册期限内,登录中国传媒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进入选课系统进行选课(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并按已选课程的学分交纳学费。

同时,还须根据实际选课情况交纳教材费。

课程进修生交纳相关费用后,须到学习中心确认,并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确认无误后,由学习中心管理人员为其在网络平台中注册,生成课程进修号。

同时,还须交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张(同一底片)。

所交照片必须符合要求:淡蓝色背景、深色服装、2寸的护照标准照片。

第三条课程进修生选课并交纳相关费用后,不得随意变更和取消选课记录,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四条课程进修生在课程开通前,因各种原因提出退学申请得到批准者,可以办理当次所选课程学费的退款手续。

课程开通后,所交费用一概不予办理退款。

退费后,网上账号将关闭。

办理退学手续时,应将课程进修证交回当地学习中心。

第五条课程进修生不办理免修或免考手续。

第六条课程进修生每门课程的学习期限为2年,课程学习要求与学历教育相同。

学习者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参加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成绩单;参加5门课程以上考核且成绩合格者,可申请颁发课程进修结业证。

第七条课程进修生如符合学历教育报名条件并通过入学考试被正式录取后,可根据学历教育的专业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申请将已获得的有效期内(自获得之日起,五年内有效)的相应课程学分和成绩转入学历教育。

第一,被录取为新生的课程进修生须在规定的新生报到注册选课时间内提交申请,申请将已选修的课程进行学分转入,逾期无法办理。

第二,被录取为新生的课程进修生在新生选课期进行选课交费时,请勿选择拟申请学分转入的课程。

第三,拟申请学分转入的学生需填写《中国传媒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分转入申请表》,当地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管理人员在网络平台中将其转为录取的专业层次,并生成新生学号,原课程进修号停止使用。

中国传媒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中国传媒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中国传媒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中国传媒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中国传媒大学学生行为守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本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应该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国传媒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中国传媒大学教务处

中国传媒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中国传媒大学教务处

中国传媒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中国传媒大学教务处中国传媒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中传教字〔2009〕14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本科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一、申请学士学位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都可以按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授予学士学位:1. 本科表演专业学生通过学校学位英语二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

2. 本科艺术类专业中按专业成绩排队录取的专业学生(表演专业除外),通过学校学位英语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

3. 大专学历在职人员本科班(续本科)学生通过学校学位英语三级考试。

4. 高考生源地为西藏、新疆的民族预科班、内地高中班及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民考汉”学生和按国家规定免试进入高校的高水平运动员通过学校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

5. 第二学士学位(非艺术类专业、非艺术类专业方向)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六级标准。

6. 第二学士学位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方向学生通过学校学位英语三级考试。

7. 其他专业本科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六级标准并通过学校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

8. 下列三种情况可免除英语等级考试:(1)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续本科学生,在入校前已经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六级标准者。

(2)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入校前所学专业为英语者。

(3)外语类专业学生二、毕业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 在校期间因考试违纪和作弊、论文剽窃或作假等与学术有关的原因受过两次记过(不含记过)以下处分者,或受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学生新闻传媒中心规章制度

学生新闻传媒中心规章制度

学生新闻传媒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新闻传媒中心的管理和运行,提升学生新闻传媒工作的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是学校学生自主组织的媒体工作机构,依托学校资源,服务于师生群体,宣传学校文化。

第三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的宗旨是培养学生媒体从业能力,传播积极向上的信息,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服务师生群体。

第四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的工作范围包括新闻采访报道、编采编辑制作、宣传推广等方面,具体工作内容由中心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五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遵纪守法,维护学校声誉,保障师生知情权和表达权。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设置主席团、编辑部、记者团、摄影团等基础部门,具体部门设置和人员分工由中心负责人确定。

第七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等组成,主要负责中心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编辑部负责新闻稿件的采编工作,记者团负责新闻采访报道工作,摄影团负责图片采集和编辑工作。

第九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设立督导员,负责监督中心工作的开展,指导部门工作的实施,协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要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保障工作的开展和完成。

第十一条新闻稿件的采编工作要保证内容真实可靠,表达清晰准确,形式规范美观,确保稿件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要加强团队合作,合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沟通,共同推进工作进展,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中心负责人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建议,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工作不断完善。

第四章权利义务第十四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成员有权参与中心的活动和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为中心发展和工作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五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成员有义务遵守中心规章制度,服从中心管理,履行工作职责,保护中心利益和形象。

第十六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中心负责人要履行管理职责,指导部门工作,督促工作进展,维护中心正常运作和发展。

学生手册 -2016课件教材

学生手册 -2016课件教材

第六章
毕业与学位
• 第二十条 正式注册的本校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考试合格, 所修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经教务审核,发给毕业证书。
• 第二十二条 在标准学习年限结束时,未达到毕业规定的最低总学分者,发 给结业证书。结业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最高年限内继续修读,达到毕业总学分后换 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从换发时间算起。在校学习中途退学者,学习满一年以上 者发给肄业证书,不满一年的发给学业证明。

第五章

考勤与处分
第二十八条 学生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10~12学时者,由各二级学院向该生 发出学业预警通告,并报教务部备案。一学期累计旷课时数达到如下规定者, 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21~3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31~4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41~5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51学时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超过100学时(含100学时)以上者,予以退学。
第三条 入学复查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 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2、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 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 籍。触犯法律的,移送有关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学籍注册 1、电子注册。 2、开学两周内学籍注册,未经允许两周内不报到注册者按自动退学 处理。 3、普通本科生在校最长年限6年,转本3年,超过年限不予注册。 4、秋季开学缴费后进行学籍注册,方可取得学习资格。 5、不按要求缴纳学费,不予注册。 6、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缓交学费。超过缓交期限仍然拖欠 学费者,按照自动退学处理或取消其毕业资格。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学生手册2016版
文化管理学院

第一部分
•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中国传媒大学挂科机制

中国传媒大学挂科机制

中国传媒大学挂科机制为进一步规范中国传媒大学本科学生的课程成绩管理,维护课程成绩的准确性、严肃性、科学性以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2017年2月4日发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成绩提交任课教师应在每学期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成绩的评定、网上录入和提交,并在确认无错漏情况下打印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后交开课学院教务员。

教务员汇总、排序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并须附上成绩单提交清单。

任课教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成绩,应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录入延期申请,经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同意后可延期录入。

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交课程成绩、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按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第二条成绩记载课程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录。

原则上除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可采用五级分制外,其他均按百分制记录成绩。

重修课程成绩按学生重修平时成绩和实际考试成绩记载,重修课程通过,成绩如实记载,成绩单中标注“重修”字样。

在校生重考成绩原则上按照期末考试成绩占比核算课程总成绩,结业生重考成绩按照实际考试成绩记载。

重考成绩如实记载,成绩单标注“重考”字样。

缓考课程平时成绩按照学生之前的平时成绩记载,期末成绩按学生参加考核后的卷面成绩记载。

体育课免修由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校医院、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成绩记为60分。

必修课程不及格需要重修,但学校不再开设该课程的,经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认定,替代课程成绩录入原专业培养方案修读的课程中,并标注“重修”字样,显示在成绩单上。

第三条成绩获得学生只能获得已选课程的成绩及学分。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课,未经选课不能获得相应课程的成绩及学分。

第四条成绩删除课程选定后学生应按课程安排认真学习,所获的全部课程成绩记录(包括所有及格、不及格和空成绩)均不予删除。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传教字〔〕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因材施教、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尊重学生的志向与爱好,为学生提供符合自己兴趣与特点的学习与发展机会,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原则. 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原则。

转专业的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进行。

所有有关的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依据本办法进行,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 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

每个专业录取的人数,每年根据有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确定。

原则上控制在本届学生人数的,通过考试,择优录取。

本届没有招生的专业暂不接收学生转入。

第二章转专业的基本条件第三条学生申请转专业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在校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一、二年级在读学生。

.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 符合转入学部直属学院当年公布的接收条件。

第四条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特定条件。

在同时具备第三条规定的基础上,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必须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之一。

. 经学校组织考核证实,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 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 学生休、停学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无原学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接收者。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已在某专业就读的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 有违纪记录或正在接受违纪处理的学生。

. 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 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

. 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六条特别说明:. 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允许转入自主招生专业和普通类专业;自主招生专业考生不允许转入普通类专业;. 普通类专业学生允许转入自主招生专业和艺术类专业;. 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其他专业学生不允许转入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播音主持学校日常管理制度

播音主持学校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播音主持学校的日常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1. 出入管理(1)学生凭学生证进出学校,外来人员需登记身份信息,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2)学生上课、自习、参加活动等,应按时进出教室,不得擅自离校。

2. 课堂纪律(1)学生上课需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2)上课期间,学生应认真听讲,不得交头接耳、睡觉、玩手机等。

(3)教师授课时,学生应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打断教师讲话。

3. 自习管理(1)学生应按时参加自习,不得无故缺席。

(2)自习期间,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3)自习室内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吃零食等。

4. 休息时间管理(1)学生应保持宿舍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赌博等。

(2)休息时间,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不得熬夜、影响他人休息。

(3)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5. 活动管理(1)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需提前报名,经批准后方可参加。

(2)活动期间,学生应服从组织者安排,遵守活动纪律。

(3)活动结束后,学生应做好场地清理工作,不得留下垃圾。

6. 考勤管理(1)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2)学生因病、事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3)请假期间,学生需按时向班主任汇报情况,不得擅自离校。

7. 财务管理(1)学生应遵守学校财务制度,不得私自挪用公款。

(2)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需按规定时间办理。

(3)学生离校时,应结清所欠费用。

三、奖惩措施1. 对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3.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扰乱学校秩序的学生,依法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传媒学校的日常管理制度

传媒学校的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传媒学校的管理,规范师生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日常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本制度。

2.各部门、各班级设立日常管理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

三、学生管理1.学生应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应穿着整洁,佩戴校徽,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学校纪律,维护学校荣誉。

4.学生应爱护公共财产,不损坏、浪费。

5.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6.学生应自觉维护校园安全,不参与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活动。

7.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休息。

8.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

四、教师管理1.教师应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提高教学质量。

3.教师应关爱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4.教师应遵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不抄袭、剽窃。

5.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6.教师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教师形象。

五、校园安全管理1.学校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2.学校应加强防火、防盗、防骗、防灾害等安全教育。

3.学校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病毒、不良信息传播。

4.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5.学校应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维护校园秩序。

六、奖惩制度1.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师生,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师生,依法依规处理。

七、附则1.本制度由传媒学校日常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传媒学校日常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师生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全体师生应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传媒学院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传媒学院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影视传媒学院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为配合学校实现建设全国一流独立学院的目标,协助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入推进,展现我院专业教育的特色和提升我院学生工作的形象,更好地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促进班集体的凝聚力,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全面提高学生的“三养四力”,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总则此办法以评选我院“三养”优秀班集体为主线,辅以针对学生个体违纪行为的教育管理办法,来全面提高我院学生工作水平,进而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并以此来保证我院教学改革的顺利推进。

同时为了体现全员育人的理念,在我院形成对学生工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院内班主任老师年终的评奖评优将与所带班级取得的成绩或不足结合起来进行,院内学生导师年终的评奖评优也将同所带学生个人违纪行为相结合起来综合进行评价,本办法规定范围外的其它情况,将根据学校其它有关文件和《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来执行。

一、“三养”优秀班集体评比方案1、目的意义为加强我院良好风气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班集体建设,增强学生集体主义荣誉感,充分调动学生导师、班主任和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本着强化日常管理、过程管理与目标考核并重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2、组织实施为确保本方案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其指导作用,决定成立影视传媒学院“三养”优秀班集体评比领导小组。

组长:金铁明副组长:方荟玲王豹办公室成员:周东剑刘学文王婧淳3、评比范围本方案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比,本学院所有班级都参与其中,学期结束,给所有班级打分排序,并依据排序顺序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4、实施办法本方案从过程管理的六个方面进行评比,即:课堂秩序、早晚自习、教室卫生、寝室卫生、行为规范、早操晨练六个方面,具体评比内容及办法详见下表:在评比学期内,设如下加分项:1、在校内学院间比赛积极参与并展现良好风貌的,除给予个人奖励外,给班级整体进行加分,参与者,每人次加1分,获得第三名,每人次加5分,第二名每人次加10分,第一名,每人次加20分;2、在校内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并为学院赢得良好声誉者,根据影响力的大小,经领导小组研究,每人次可加5分—50分;3、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行为,经领导小组研究,可每人次加1分—50分;4、其它为学院赢得荣誉的行为,经领导小组研究,可每人次加5分—50分。

艺考学校学员日常管理制度

艺考学校学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艺考学校学员的日常管理,提高学员的学习和生活质量,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习纪律1. 学员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 课堂上,学员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尊重老师,保持课堂纪律。

3. 学员应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复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4. 学员不得在课堂上玩手机、吃东西、睡觉等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三、宿舍管理1. 学员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卫生。

2. 学员应按时作息,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3. 学员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

4. 学员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损坏、乱扔垃圾。

四、校园安全1. 学员应遵守校园安全规定,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攀爬树木、乱扔杂物等。

2. 学员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如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

3. 学员应自觉维护校园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

五、仪容仪表1. 学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戴整洁,不得穿着奇装异服。

2. 学员应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得说脏话、粗话。

3. 学员应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不得在校园内乱贴乱画、损坏公共设施。

六、奖惩制度1. 学员表现优秀,成绩优异者,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员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者,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等处分。

3. 学员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校申请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希望艺考学校的学员能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为未来的艺术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传媒大学宿舍管理制度范文5篇

传媒大学宿舍管理制度范文5篇

传媒大学宿舍管理制度范文5篇推荐文章2022宾馆宿舍管理制度范文热度:宿舍管理制度精选5篇热度:宿舍管理制度汇总范文热度: 2022宿舍内部管理制度最新热度:工地宿舍的规章制度范文6篇热度:为确保文书事务正常顺利进行,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传媒大学宿舍管理制度范文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传媒大学宿舍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文书事务正常顺利进行,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谓“文书”是指日常工作上往来的公文、报告、会议决议、规定、合同书、专利许可证书、电报、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等一切的公文和用书。

第三条文书的收发、领取与寄送,原则上由院长办公室负责。

其他部门的文书管理,也应参照本制度。

第二章文件的收发和催办第四条对文件、信凼的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凡属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发来的文件及学院的文件或信凼,均由学院机要员统一签收、登记、传递、催办或承办。

第五条文件登记后,机要员应即编号登记并在文件首页加盖收文印件,粘贴“文件批阅单”,由院办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签送院领导批阅。

为避免文件、电报积压,延误工作,一般应在当天批阅完,紧急文件要速阅速办。

第六条学院外出开会人员带回的文件及资料统一由机要秘书登记,按文件的要求进行传阅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为加速文件流传,提高工作效率,机要员一般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至院领导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接到文函件、电报后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

如关系到二个以上业务部门,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递,最迟不超过二天(特殊情况除外)。

如经办需备查的,主办部门经办人员要征得院长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和摘抄,原件应及时周转归档。

第八条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收交、保管文件并负有催办、督促、保密、检查的责任,各部门承办的文件均需在文件批阅单上签注承办意见和结果,承办人要签注姓名及年、月、日,以示负责并备查考。

第九条机要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对学院统一编号的文件要及时处理、归档,不得分散或自行保存,所有附件不得抽存,以防丢失。

中国传媒大学人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中心)

中国传媒大学人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中心)

中国传媒大学人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中心)语言进修生学习纪律管理规定一、纪律规定1.留学生应该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遵守中国传媒大学和汉语国际教育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

2.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

每节课50分钟,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3.尊重老师,上课时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吃东西,不接打手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老师允许。

4.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爱护教室设备、设施。

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

5.教学楼内禁止吸烟。

二、分班与换班1.每学期开学,学生必须到我中心填表报到。

中心在开学初的分班考试当天组织学生填表,没有参加的同学要到教学秘书处办理报到手续。

2.开课前中心统一组织分班考试,根据结果分班。

晚来的学生由教学负责人和教学秘书酌情分班。

未经分班不得直接进班听课。

3.第一天按分班结果上课。

确实需要换班的,在开学第一周内向教学秘书提出申请,中心考虑同意后,由教学秘书开出“换班单”,学生持“换班单”进入新班级上课。

学生应向新班级的任课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说明换班情况。

4.每人每学期只能申请换班一次。

学生必须在第二周结束之前完成换班手续。

从第三周开始必须在本班上课,否则按缺席处理。

三、请假与考勤1.留学生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向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请假。

2.留学生请假不超过1天的直接与任课教师或班主任请假;超过1天的,须填写《语言进修生请假申请表》,学生签字上交,其中2天的假需要班主任签字同意,3-5天的需要班主任和语言生负责人签字,超过5天的还需要中心主管领导签字。

超过1天的病假需提供医生证明,事假视情况需附证明材料。

相关材料和《申请表》交教学秘书存档。

3.病假、事假均按缺勤计算。

凡未请假和请假未批准而缺课者,均以旷课论。

4.期中、期末考试不能请假,没有补考,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没有成绩。

特殊情况须向教学负责人提出申请,中心将酌情处理。

5.留学生考勤由教学秘书进行汇总统计,每月汇总一次。

每月旷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中心将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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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中传学字〔2014〕10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中国传媒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中国传媒大学学生行为守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本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应该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七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请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即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九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节学制、学习年限与学分第十一条本科学制四年,高职学制三年,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二年。

本科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六年,高职学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四年,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三年,超过此年限者,不予注册。

第十二条不能在正常学制内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延长学习年限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缴费等手续。

第十三条学分累计达到所在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要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

各专业需达到毕业的总学分数,由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

第三节考勤第十四条培养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考试、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军事训练、时事政治学习,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

教师可以根据本《规定》的原则、所授课程的特点和学生人数多少等情况制定本门课程考勤办法(如点名、签到等)进行考勤,并将学生出勤情况按所占成绩的比例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

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10学时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1)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2)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4)旷课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5)旷课50学时以上(含50学时),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请假需办理《中国传媒大学本专科学生请假审批表》。

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教学秘书备案;三天以上的须由学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主管教学领导审批。

一学期内因各种事由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应报教务处备案,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按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

学生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明;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须说明详细事假原因,事假不得超过两周。

请假期满,请假学生须及时向辅导员、学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销假。

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续假批准与否,应回复学生本人。

第四节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十六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凡培养计划规定的或者学生选定的课程必须按时听讲、完成作业、参加考试等各教学环节。

一学期内学生缺课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缺交课程作业、实验报告超过三分之一者,将被取消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须另行重修。

第十八条考试成绩的评定,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原则上除采用口试、课程论文等考试方式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可采用五级分制外,其他均按百分制记录成绩。

学生成绩单采用学分、考试分数、学分绩点并行记录的方法。

其学分绩点规定为:GPA=4-3(100-X)2/1600 (60≤X≤100),X为课程百分制分数;不及格成绩绩点为0五级分制换算百分制如下:优—95,良—85,中—75,及格—60,不及格—50;计算方法为: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绩点×学分数学分绩点有两种计算方式:1、只计算必修课学分绩点;2、计算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学分绩点。

公共选修课不计入学分绩点。

学年或总评平均学分绩点=所学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学分绩点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重修重考通过一律按60分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第十九条课程的考试一般在期末进行,取得及格及以上成绩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课程的成绩评定,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平时成绩为辅(占40%~20%)。

两者具体比例,由教研室或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确定,开课前报学部/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同时由教师向学生宣布。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二十条学校实行辅修制。

凡申请辅修者,须经所在学部/学院和辅修主管部门同意,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入班学习。

修满辅修专业规定学分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并附辅修专业课程成绩表。

具体办法按《中国传媒大学辅修、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按照《中国传媒大学本科学生境外交流学习管理规定(修订)》,学生在境外所修学分经审核认定后方可转换为所在专业培养计划中相应课程的学分。

第二十二条学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违纪或作弊者按照《中国传媒大学本、专科生考试规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节期末考试、重修、重考与缓考第二十三条学生须按学校规定按时选课并参加所选课程的考核,课程考核资格依据教务在线内课程的选课名单,未选课学生不具备考试资格。

考试安排完毕,统一由教务在线端口公布。

学生可登陆个人教务在线端口,查询、确认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

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可以申请重修或重考:(一)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应重修或重考手续,否则成绩无效。

学生办理完手续后必须按时参加考试,未经批准擅自缺考(即旷考)者成绩以零分计。

(二)重考:课程考试不及格,且考试成绩在40(含40)分以上者,允许重考一次。

原则上限选课不组织重考或补考,学生须选择改修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其他同类课程。

重考及格获得相应课程学分。

1.每学期初进行基础课重考,范围为上一学期考核结束的基础教育课程。

开学初重考名单由教务处整理,与各教学单位核实后统一导入教务在线。

学生根据通知,查询教务在线内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

2.专业必修课重考考试将与下一年度进行的该课程考试一起考核。

期末重考由考生自行网上报名参加,教务处将根据当学期课程开设情况安排重考、缓考,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报名,参加该学期课程考试。

3.重考仍不及格和考试成绩在40分以下者,须申请重修。

(三)重修:课程考试不及格,且考试成绩在40分以下者,课程须重修。

1.重修课程不单独安排教学与考核,学生须参加下一年度学期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重修课程与其他教学环节时间冲突时,学生本人可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师同意,学生所在学部/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可部分听课或自学,但必须完成作业和实验方能参加考试。

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

3.学生不得重修已合格的课程,原则上限选课不允许重修。

(四)重修、重考课程通过,成绩如实记载,并在学生成绩单中标注“重考”、“重修”字样。

第二十四条学校允许学生在特殊情况下申请缓考:(一)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时,须在考前向所在学部/学院教学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同时提交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教务处批准后方能生效;(二)因事一般不准缓考,原则上重考、缓考后不准再次办理缓考。

(三)基础教育课的缓考考试在下学期初进行;专业必修课程的缓考考试将与下一年度进行的该课程考试一起进行,原则上限选课不组织重考、重修,因此不可办理缓考。

未经批准擅自缺考(即旷考)者成绩以零分计,并注明“缺考”字样。

缓考考试成绩按实考成绩记载。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部/学院教学主管部门、学校教务处咨询重修、重考或缓考的有关事项,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重修或缓考考试手续。

第六节转专业与转学第二十六条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的本科生可以按照《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七条学生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第二十八条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

第二十九条转入学部/学院对转专业学生原所修课程进行认定,转专业学生须达到转入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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