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计算规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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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0定额脚手架计算规则整理

一、建筑和装饰工程脚手架说明

(一)脚手架一般说明

1、本章以钢管脚手架考虑。

2、综合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等,高层脚手架50.5m至200.5m还包括托架和拉杆费用。

3、里脚手架包括外墙内面装饰脚手架、内墙砌筑及装饰用脚手架、外走廊及阳台的外墙砌筑和装饰脚手架,走廊柱、独立柱的砌筑和装饰脚手架,现捣混凝土柱、混凝土墙结构及装饰脚手架费用,但不包括吊装脚手架,如发生构件吊装,该部分增加的脚手架另按有关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套用单排脚手架。

4、脚手架防火费用,另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

5、靠脚手架安全挡板套算高度,如搭设一层,按综合脚手架高度步距计算;搭设二层及以上时,按综合脚手架高度套低一级步距计算。

6、烟囱脚手架综合垂直运输架、斜桥、风缆、地锚等子目。水塔、独立筒仓脚手架按相应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7、架空运输道,适用特殊施工环境,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定额以架宽2m 为准,如架宽大于2m时应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0;超过3m时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0。

8、独立安全水平挡板和垂直挡板,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现场和其他危险场所隔离等防护。

9、定额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子目适用于搭设高度10m以内;搭设高度超过10m时,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确定。

(二)建筑脚手架说明

1、外墙采用钢骨架封彩钢板结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2、1.5m宽以上雨篷(顶层雨篷除外),如没有计算综合脚手架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3、楼梯顶板高度计算是按自然层计算。

4、斜板、拱形板、弧形板屋面和架空阶梯的计算高度按平均高度。

5、水池墙、烟道墙等高度在3.6m以内套用单排脚手架,3.6m以上套用综合脚手架。

6、石墙砌筑不论内外墙,高度超过1.2m时,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墙厚大于40cm时,则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及一面单排脚手架。

7、毛石挡土墙砌筑高度超过1.2m,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

8、人工挖孔桩凿护壁,不得计算脚手架。

9、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仓,不再计算脚手架。

10、天棚装饰(包括抹平扫白)楼层高度超过3.6m时,计算满堂脚手架。

11、天棚面单独刷(喷) 灰水时,楼层高度在5.2m以下者,均不计算脚手架费用,高度在5.2m至10m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子目的50%计算。

12、满堂基础脚手架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子目的50%计算。

13、整体满堂红钢筋混凝土基础、条形基础,凡其宽度超过3m以上,深度在1.5m以上时,增加的工作平台按基础底板面积计算满堂基础脚手架。(三)单独装饰工程脚手架说明

1、本节适用于单独承包建筑物装饰工作面高度在1.2m以上的需重新搭设脚手架的工程。

2、外走廊、阳台的外墙、走廊柱及独立柱的砌筑、捣制、装饰和外墙内面装饰的脚手架,高度在3.6m以内的按活动脚手架子目执行,高度超过3.6m的按单排脚手架子目执行。

3、宽度在1.5m以上的雨篷(顶层雨篷除外)檐口装饰,如没有计算综合脚手架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二、建筑和装饰工程脚手架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脚手架工程计算规则

1.外墙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外墙的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屋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的脚手架

工程量应并入主体工程量内计算。

外墙综合脚手架的步距和计算高度,按以下情形分别确定:

(1)有女儿墙者,高度和步距计至女儿墙顶面。

(2)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山墙高度的步距按檐口高度。

(3)地下室外墙综合脚手架,高度和步距从设计外地坪至底板垫层底。

(4)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者,工程量分别计算。裙楼的高度和步距应按设计外地坪至裙楼顶面的高度计算;缩入的塔楼高度从缩入面计至塔楼的顶面,但套用定额步距的高度应从设计外地坪计至塔楼顶面。

2.多层建筑工程中,上层飘出的,外墙综合脚手架按最长一层的外墙长度计算;下层缩入部分,按围护面垂直投影面积,套相应高度的单排脚手架。

3.外墙为幕墙时,幕墙部分按幕墙外围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

4.加层建筑物工程外墙脚手架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原有建筑物部分,按两个单排脚手架计算,其高度以原建筑物的外地坪至原有建筑物高度减2.5m。

(2)加层建筑工程部分,按综合脚手架计算,其高度按加层建筑物的高度加2.5m,脚手架的定额步距按外地坪至加层建筑物外墙顶的高度。

5.围墙脚手架按设计外地坪至围墙顶高度乘以围墙长度以面积计算,套相应高度的单排脚手架,围墙双面抹灰的,增加一面单排脚手架。

6.砌筑石墙,高度在1.2m以上时,按砌筑石墙长度乘以高度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墙厚40cm以上时,按一面综合脚手架、一面单排脚手架计算。

7.现浇钢筋混凝土屋架以及不和板相接的梁,按屋架跨度或梁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高度从地面或楼面算起,屋架计至架顶平均高度,单梁高度计至梁面在外墙轴线的现浇屋架,单梁及和楼板一起现浇的梁均不得计算脚手架。

8.吊装系梁、吊车梁、柱间支撑、屋架等(未能搭外脚手架时),搭设的临时柱架和工作台,按柱(大截面)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套单排脚手架计算。

9.建筑面积计算范围外的独立柱、柱高超过1.2m时,按柱身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度,套单排脚手架,在外轴线上的附墙柱的脚手架已综合考虑。

10.大型设备基础高度超过2m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基础高度以面积计算单排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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