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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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开,增强队伍素质,常驻服务部门综治、司法、信访等工作人员实行常驻集中办公,驻点部门法院、工会、团委、妇联、公安等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实行驻点“巡诊”值班服务。

建立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落实的运作机制。

二、职能定位整合政法、综治、信访、城管、司法、派出所、基层法庭等综合治理力量,承担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宣传等职能,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对矛盾纠纷和重点突出问题进行调解。

组织社会群团组织维护职工和妇女儿童权益,重点特殊人员管理,普法教育等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

协调各进驻单位,形成联合办公、联防联治、工作联动、问题联调、平安联创的社会综合治理新体系。

三、服务事项(一)综治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

做好综治工作人员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指导、督促管辖区域内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信访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工作。

建立信访矛盾纠纷分流中心,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建立网上信访通道,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司法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律宣传以及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

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

(四)禁毒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辖区禁毒康复人员的分类管控、尿检、家访、帮教及辖区内禁毒宣传工作。

(五)城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监督、指导社区物业管理。

受理和调处物业管理纠纷,解决城镇建设中出现的管理问题。

(六)法院、检察院和律师协会开展法律咨询、诉前(司法)调解等法律服务。

(七)工青妇、群团组织开展维权服务工作站点,开展职工、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代理工作。

四、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分离中心,实行“受理—分流—承办—办结—督办”的工作流程,对于群众来信来访、纠纷调处、咨询投诉等事项,由各服务窗口归口受理,逐一登记在册,建立工作台帐,做好现场处理或分流办理、跟踪督办、结案归档等工作。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事项后,要力争当场调解解决,不能当场调解解决的,视个案性质,分流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督办反馈结果。

各服务窗口要明确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及办理时限,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制作工作人员守则及行为规范,方便群众来信来访,提高服务效能。

五、工作机制综治服务中心建立“六联”工作机制,实行规范化服务管理。

(一)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

定期组织集中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

对直接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

重点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纠纷,由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解决。

(二)社会治安联合防控机制。

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及时发布治安预警信息及防范措施。

在镇、村(居)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积极推广科技防范手段,落实治安防控措施。

指导督促村(居)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队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

度,参与区域联防工作。

(三)重点工作联勤联动机制。

统一组织安排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统一调配使用中心工作力量落实值班备勤,统一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

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

(四)突出问题联合治理机制。

定期组织排查、梳理全镇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和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和各项集中整治行动。

(五)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机制。

围绕平安创建总体目标,整合各方面力量,广泛组织开展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村、平安家庭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提高创建实效。

(六)流动人口联合管理服务机制。

定期分析研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联系派出所社区,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服务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管得住。

六、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综治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考评机制,实行制度化、精细化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

(一)工作例会制度。

中心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分管领导主持,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各部门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会议记录列入中心工作台帐,归档保管。

(二)首问责任制度。

群众来信来访时,中心信访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后,无论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都要耐心询问情况,做好登记备案。

能自行解决的,直接答复解决。

需要转交其他分管领导、部门解决的,及时转交相关领导、部门处理,并做好催办督办、群众答复工作。

(三)情况报告制度。

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向乡镇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综治、信访、维稳等部门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平时实行报告制度,重点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突出情况随时报告,上报信息要分类归档。

(四)分流督办制度。

根据受理事项的性质,对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拟办意见报中心领导批示,按照工作流程,将受理事项分流给相关领导、职能部门办理,并督促落实,直至问题完全解决。

对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的处置、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等要向相关部门发出督办通知,落实专人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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