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漏补种工作方案共39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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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疫苗、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要严 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安全接 种。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回收处理。
各地应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工作,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要及 时组织人员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严 防群体性癔病发生。
(五)加强督导和检查工作
我中心将根据乙肝等疫苗查漏补种工 作进程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和检查。 重点督导摸底调查、乙肝疫苗使用、人力 和物力投入、补种进度和疑似预防异常反 应监测等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 确保高质量完成乙肝等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 乙肝等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保障 查漏补种工作经费。各级卫生部门要成立 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种工 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并结合实际, 制定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 署和人员培训,保质保量完成查漏补种工 作。
2.查漏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 工作规范》要求进行,确保查漏补种工作安 全、有效开展。
3.补种对象中,有明确依据证明HBsAg阳 性者不予接种乙肝疫苗。
4.乙肝疫苗、脊灰疫苗补种记录均应登 入《2019年佛山市乙肝疫苗、脊灰疫苗查漏 补种对象登记表》、接种证、电脑资料备查。
(四)接种方式
查漏补种工作以预防接种门诊定点接 种方式为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 临时接种点。对于查漏补种期间发现未 登记的查漏补种对象,应做好接种登记 和接种等工作。
二、查漏补种范围、对象和时间
(一)补种范围:全区 (二)补种对象: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未接种或未按 程序完成接种乙肝、脊灰疫苗的儿童。 (三)补种时间:2019年3~9月
三、技术措施
(一)摸底调查:以接种单位责任范围 为单位,组织对辖区内2019 年1 月1 日 至2019 年12 月31 日期间出生的所有儿 童进行乙肝、脊灰疫苗免疫情况的摸底调 查,调查对象应包括辖区内常住人口及流 动人口中所有适龄儿童,并填写《2019年 佛山市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疫苗查漏补种 对象登记表》。摸底调查期间要做好群众 的宣传发动工作,预约接种时间、地点。
各级要切实做好乙肝等疫苗接种的宣 传发动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 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多种形式,深入 广泛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电视、广 播、报刊(栏)、宣传画(单)、标语等 方式,广泛宣传疫苗针对疾病防治知识, 做到家喻户晓,使全社会都积极支持和参 与疫苗针对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四) 加强安全接种及异常反应的监测和 处理
2019年佛山市乙肝等疫苗 查漏补种工作方案
佛山市南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继续加大乙肝、脊灰防控力度,消 除免疫空白儿童,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 《2019—2019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 态行动计划》(卫疾控发[2019]163号)、 省卫生厅《2019~2019年广东省乙型病毒 性肝炎防治规划》(粤卫〔2019〕80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省乙肝疫 苗 查 漏 补 种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卫 〔2019〕213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 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五、进度安排
(一) 2019年4月,完成辖区内目标儿童乙肝 疫苗免疫接种史摸底调查工作。
(二) 2019年4月,各区及乡镇(街道)等各 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完成人员培训和宣 传发动工作,各级疾控机构逐级下发乙肝 等疫苗,直到各接种点。
(三)2019年4~9月完成辖区内查漏补种对 象的疫苗补种工作。
(二) 疫苗和配套注射器的分发管理
本次查漏补种所需乙肝、脊灰疫苗工 作经费由当地财政安排。市疾控中心按有 关规定统一采购疫苗,各区疾控中心及乡 镇(街道)防保组织要认真做好疫苗的详 细分配计划和领发记录,同时做好疫苗的 冷藏储存及运输,确保疫苗规范使用和免 疫接种安全、有效。
(三)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和宣传活动
疫苗免疫史应结合预防接种证、电脑 记录和家长回忆综合判断:以接种证或电 脑记录为准;既无接种证又无电脑记录者, 家长能够确定有接种史,可以家长回忆为 准;家长不能够确定有接种史视为未接种。
(二)补种原则
1.乙肝疫苗补种原则
⑴无免疫史者,按0、1、6个月免疫程序 接种乙肝疫苗3剂次;
⑵已接种过1剂次者,补种2剂次,间隔时 间60天以上;
(七)2019年11月15日前,市疾控中心向 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上报《2019年佛 山市乙肝疫苗、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 汇总表》和查漏补种工作总结。
六、评估和总结
(一)考核评估与督导 1、评估指标:以镇(街道)为单位,
2019年1月1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期间 出生的辖区内所有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 率、脊灰疫苗接种率≥95%。
⑶已接种过2剂次者,补种1剂次。
2. 脊灰疫苗补种原则
⑴4岁以下儿童未接种3剂次(含强化免疫 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各剂次间隔1 个月。
⑵4岁以上(含4岁)儿童未接种4剂次 (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 各剂次间隔1个月。
(三)补种要求 1.查漏补种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本方案
所规定的查漏补种对象,各预防接种单位都 要给予接种。
一、目的和指标
(一)目的:提高全区儿童的乙肝、脊灰 疫苗免疫水平,减少易感人群的积累,推 进乙肝控制进程,保持无脊灰状态。
(二)指标:以镇(街道)为单位,2019 年1月1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期间出生 的辖区内所有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提 高到95%;以镇(街道)为单位,2019年1 月1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期间出生的辖 区内所有儿童脊灰疫苗各剂次接种率提高 到95%。
(四) 2019年5月前逐级上报乙肝疫苗查漏 补种工作进展报表。
(五) 2019年10月15日前Biblioteka Baidu各预防接种门诊 向所在区疾控中心上报《2019年佛山市乙 肝疫苗、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六)2019年10月底,区疾控中心向区卫 生局和市疾控中心上报《2019年佛山市乙 肝疫苗、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和查漏补种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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