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适用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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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
一次提资及返资
I项目启动,结构、机电专业向建筑专业提资
结构、水、电、风专业依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对以下容进行确认,有修改的,提供局部修改图。
结构专业:确认结构体系及基础形式,影响外立面、室净高及使用空间的梁、墙、柱应提出修改建议或意向。
机电专业:确认各自专业设备房、管道井的名称、位置、面积、净尺寸、净高,提出主要管线走向(含室外管线以及影响立面或使用功能的主要水平管及立管),大型设备吊装孔及通道、提供影响结构荷载计算的设备布置围及荷载,楼板及结构墙上大于800x800的洞口、
特殊的降板要求等。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互提资料深度要求
1总图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技术经济专业均同)。
1.1总平面及竖向设计图
1.1.1红线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区的布置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
1.1.2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坐标(简单项目可用尺寸标注),室外地坪标高。
1.1.3车行道交叉点的中心坐标及标高,道路的形式,路面宽度、坡向、坡长及变坡点标高。
1.1.4地面雨水排向。
1.1.5自然地形地貌。
1.2其它(仅向给水排水专业提供)雨水排除、排污和给水管进出口。
2 •建筑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总图、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专业均同)。
2.1平面图:包括底层、楼层平面、地下室、设备机房、设备夹层、屋顶平面、天窗平面等。2.1.1柱网布置、剪力墙、防火墙、变形缝位置,墙体如有承重墙,轻质墙等不同材料组成时应按图例表示清楚,并注明不同墙体厚度。
2.1.2阳台、雨篷、挑檐、天窗、挡风板和其他悬挑部分的位置、尺寸、管道井、通风道、垃圾道、烟囱、预留洞(非各专业用),设备搬运井道、窗井、电梯井、电梯机房(应注明
电梯型号速度)、卫生设备、有上下水或蒸汽电气要求的设备、水池、隔断、台、厨、柜、阁楼、隔板等位置和尺寸,当另行绘制平面放大或有大样时则可不注尺寸。
有吊车的建筑应注明型号、吨位、跨度、轨顶标高、行驶围。
2.1.3注明房间名称,当有特殊要求(如防火、防爆、恒温、无菌及较重荷载时)应同时注明。
2.1.4门窗编号,门的开启方向,门洞宽和高。
2.1.5 一般情况下注三道尺寸(门窗宽度与轴线关系、开间尺寸、外包尺寸),当有隔墙时应标明其位置尺寸。
2.1.6轴线编号。
2.1.7室外标高、各层标高、阳台、外廊、浴厕、地坑等标高、窗井、楼地面局部降低处的
标咼。
2.1.8底层平面应标明剖面线位置、指北针。
2.1.9当建筑预留扩建条件时应予注明(或以文字资料提供给其他专业,其中不包括基础预留条件),当与旧建筑或构筑物衔接时应表明彼此关系。
2.1.10室较重设备(不包括各专业的设备)的位置和重量(当有工艺布置图时则不在此例)
2.1.11屋顶平面的排水方式、排水方向、坡度、雨水口(斗)的位置,上人孔位置。当为上人屋面时应注明。
2.1.12地下室平面需标明天井、盲沟、排水沟、集水坑位置与尺寸(如有关专业设备要求的排水沟、地沟、窖井等位置与尺寸可在施工图后期注明)。
2.1.13地沟平面(不包括室外地沟)应注明沟宽、沟高、坡向、坡度、集水坑、检查井位置。当地沟穿墙时,由结构专业配置过梁。
2.1.14属各专业要求在墙、板上开洞的位置、尺寸及洞边构造要求,在有关专业提供资料之后再行补充。
2.2立面图
2.2.1凡平面图所示的各部位,均应在立面图上表示清楚。
2.2.2建筑物两端的轴线编号。
2.2.3剖面图表示不到的窗高和窗台(不同于一般窗高的,如楼梯间、电梯机房等),应注明高度或标高。
2.2.4凡剖面图表示不到的屋面突出部分或高低错落部分,均应注明高度和标高。
2.3剖面图
2.3.1凡剖线剖到的部位应表示清楚。
2.3.2注三道尺寸线(窗、窗台、檐口、女儿墙尺寸、层高、室外高差、外包尺寸)。
2.3.3楼地面、檐口、女儿墙、烟囱顶、水箱间、电梯机房、出屋面楼梯间等标高。
2.3.4有吊顶房间需要控制其高度时,应注明吊顶高度(或另提文字资料)。
2.4门窗表
2.4.1门窗编号、规格、用材应注明,密闭窗、双层窗、保温窗、防火门、卷帘门、放火卷帘等特殊门窗亦需注明。
2.4.2向技术经济专业尚应提供所采用标准图册的名称。
2.5材料做法
2.5.1屋面、楼地面、吊顶、防水、防潮、保温、隔音、隔热等做法及用材,墙身材料和厚度。
2.5.2屋面做法应提出由结构找坡或建筑材料找坡。
2.5.3管道明装、暗装、防震、防噪声等要求。
2.5.4若为一阶段设计向技术经济专业尚应提供较详尽的材料做法,包括窗帘盒、杆、窗台板、挂镜线、室外散水、雨水管、建筑装修材料等。
2.5.5从建筑装修角度对照明的特殊要求。
2.6大样
2.6.1凡基本图纸不能表达详尽时应绘制大样,如外墙、门廊、雨篷、阳台、楼梯间平剖面、卫生间平面放大样、客房家具设施布置放大、电梯和电机房平剖面等。
2.6.2装修大样,当有灯槽、嵌入式灯具或其他与专业有关的装修要求时,为满足有关专业进度要求,可先提供草图。
2.7其它
凡由设计确定规模、人数、床位时(如数学楼、单身宿舍、医院等),需向给水排水专业提
供使用人数。
3 •结构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3.1总图专业
3.1.1在总平面布置中,加单项建筑物、构筑物位置及标高的设计要求。
3.1.2基础选型、基础埋深、人工处理地基的方法、处理深度。
3.2建筑、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专业。
3.2.1梁、板、柱、剪力墙平面布置和尺寸。
3.2.2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
3.2.3砖墙厚度,砖垛及构造柱位置和尺寸。
3.2.4基础选型,各类型基础大样、基础埋深、人工处理地基的方法、处理深度。
3.2.5箱基或地下室底板及墙身厚度。
3.2.6屋面找坡方式、坡度及坡向。
3.2.7有吊顶处梁底标高。
3.2.8室外管沟、管架结构型式和构件尺寸。
3.2.9作为承重墙的挡土墙型式和尺寸。
3.2.10对于建筑装饰小构件,可提供配筋形式、规格、并表示在建筑施工图中。
3.2.11对墙、板上预留洞孔要求的鉴定和反馈。
4•给水排水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4.1总图专业
4.1.1给排水各种管沟(包括各类给排水管道、明沟、检查井、消火栓及给排水管道的附属
构筑物)的平面图及其标高。
4.1.2给排水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尺寸及标高。
4.1.3雨水井位置及排水明沟断面。
4.2建筑专业
4.2.1各种给排水的设备用房(包括水泵房、屋顶水箱、减压水箱、地下蓄水池、集水井、
冷却塔、热交换器间、技术管道或设备夹层及给排水处理用房等)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设备高度(或用房净高度)。安装设备时的门、通道、安装孔宽和高度。
4.2.2管井、管廊、管沟、集水坑的平面布置、尺寸及标高、吊顶距结构板底的高度要求。
4.2.3室检查井、水封井、撒油井、明沟的平面布置、尺寸及标高。
4.2.4给排水设备的抗震及噪音消除的要求及有关资料。
4.2.5管道穿梁、板、墙、消防箱安装,闸阀操作井(孔),水流指示器检查孔等预留的位置、尺寸及标高。
4.2.6雨水排水天沟中雨水口的位置、管径及标高。
4.2.7架空管道位置、管径及标高,吊架或支架的位置及标高
4.3结构专业
4.3.1水泵及给排水设备基础(需结构计算)的平面位置、设备自重、电机功率、转数及产
品样本资料。
4.3.2穿越梁、板、基础的管道直径、标高、预留孔洞或预埋套管的平面位置、尺寸及标高。
4.3.3给排水设施(包括各种蓄水池、化粪池、屋顶水箱、减压水箱、冷却塔、热交换器、
水塔集水井或集水坑、管道支架、吊架等)的平面、尺寸、高度及标高,采用标准图号,给
排水设备重量。
4.3.4管井、管廊、管沟的平面位置、尺寸及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