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股赠与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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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股赠与协议书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019 年月日

(职位):___________

根据你目前所在的岗位、工作能力以及对公司的贡献,特吸纳你为公司股权激励的对象,公司决定免费赠与你所在门店的身股分红权,参与所在门店的超额利润分红。具体规

定如下:

一、身股分红权界定

1. 获得,身股分红权由公司股东免费赠与;

2. 变动,当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身股分红权随岗位变动相应调整;

3. 失去,无论任何原因离开公司,身股分红权自动丧失;

4. 权利,只享有分红权,无表决权,不可继承、转让和买卖。

二、分配比例

1. 门店的利润独立核算,公司设定净利润指标,实际利润减去利润指标即为本店超额利润。超额利润的60%作为公司经营团队的身股分红总额

2. 超额利润中,您的分红占比为______%;

3. 2019 年,净利润指标为_______,2020 年底将重新制定未来指标。

三、门店利润核算公式

1. 门店利润=销售收入-结算成本-门店费用

2. 门店费用核算原则:门店作为独立的利润中心,和门店经营活动相关的成本、费用由门店承担,计入门店的利润核算之中,其他与门店无关费用不再计入门店费用;

四、相关规定

1. 公司的提成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与本方案并行执行;

2. 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岗位的变化,身股随新的岗位进行调整,从调整次月起按照新的分红方式进行计算,分红额按照在岗期间实现的销售额占全年实现销售总额的占比核算;

3. 员工不论任何原因离开公司后不再参与分红;

4. 分红属于公司重大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泄露者视为严重违规,将被取消当年的分红权;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将其开除,并有权要求被赠与人赔偿违约金人民币2 万元;

5. 分红对象出现贪污、侵占公司财产、收受贿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严重违反公司其他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行为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分红;

6. 分红发放时间为每年除夕前十天;

7. 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8. 本方案有效期从2019 年1 月1 日起至2020 年1 月1 日止;

9. 特别声明:身股分红为股东特别赠与,不属于劳动报酬,故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五、该协议经董事长与被赠与人双方签字后生效:

董事长:

被赠与人:

2019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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