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务犯罪_百度百科
以人为本,防范会计职务犯罪
徐 卫 华
7 1 5 2 1 部 队审计处
河南
பைடு நூலகம்新乡
4 5 3 0 0 2
【 摘 要 】当前 ,在我国某些领域 、部 门会计人 员职务犯罪呈现 出易 发 多发 的严峻 态势 ,给社会 经济秩序带来 了巨大的危 害,成为经济生活中亟待 解决 的问题 。本文从以德 育人 ,依法治罪 , 依 法理财等 方面论述 了如何以人 为本 防范会计职务犯罪。 【 关键词 】以人为本 会 计职务犯 罪 防范 中图分类号 :D 9 2 2 2 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0 9 — 4 0 6 7 ( 2 0 1 3 ) 2 1 — 1 9 0 一 O 1 会计 职务犯罪专指会计人员履行 自 身职务时 , 故意违反职务规范 ,
是会计人员犯罪 ,而不是会计职务犯罪。
一
、
以德育人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据调查发现 ,大多数职务犯罪 的会计人员具有理想信念蜕化 , 价值 取 向移位 ,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 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恶性膨胀等特点。 以此为鉴 ,防范会计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必须从思想源头上做工作 , 把思想道德教育作为防范工作的 中心。首先 , 要借助当前我国正在开展
的公 民道德教育活动之机 ,抓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活动 ,充 分利用广播 、电视 、报纸 、刊物等宣传媒介和报告会 、研讨会 、培训班 、 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 ,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会计职业
赢利性的 自 治组织和机构 ,它一般包括各种民间组织 、 社团、 行业协会、 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要站在客观 、 公正的立场上按照 《 独立审计原则》
实施审计 , 并对其审计的结论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使之真正成为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警察。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职务期间,滥用权力、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职务犯罪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法律领域中,有许多职务犯罪罪名,本文将解读101个职务犯罪罪名,以增强公众法律意识。
1. 贪污罪: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接受他人贿赂。
2. 贪污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贪污行为使国家遭受极大经济损失。
3. 重大贪污罪:指数额特别巨大或影响特别严重的贪污案件。
4. 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利益。
5. 受贿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受贿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6. 重大受贿罪:指数额特别巨大或影响特别严重的受贿案件。
7. 挪用公款罪: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用于个人非法支配。
8. 挪用公款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挪用公款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9. 重大挪用公款罪:指数额特别巨大或影响特别严重的挪用公款案件。
10.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在管理单位职务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重大损失。
11.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失职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12. 重大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指导致国家经济重大损失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失职案件。
13. 滥用职权罪:以职务上的便利,违法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失。
14. 滥用职权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滥用职权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15. 重大滥用职权罪:指导致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滥用职权案件。
16.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未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17. 非法经营罪: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违反法律规定,开展未经批准的经营活动。
18. 非法经营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非法经营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19. 重大非法经营罪:指具有一定规模、影响较大或导致国家重大经济损失的非法经营案件。
基于会计人员适用终身禁业惩处的几种职务犯罪分析
主体是 国家工作人员 ; 挪用 资金罪的 主体是公 司、 企业或其他单位 的工作
人员。
为罪 ” 的原 则 , 会 计人 员利用 会计 职
职务 侵 占罪 与挪用 资金 罪 的区 别 同样在 于非法 占有 和非法 占用 的 犯罪 目的不 同, 主体都是非 国家工作
人员。
务的便利 , 进行《 会计法 》 第4 O条第 1
涉及 本单位利益和 国家社 会利益 , 所 以法律 对作 为会 计人员 上 岗工作 必 备 条件 的会 计从 业资格 证 书 的取 得
或 重 新 取 得 作 了较 为严 格 的规 定 。
产; ④在国家机关 、 国有公司 、 企业 、 集
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 、使用或者运
输 中 的私 人 财产 , 以公 共 财产 论 。
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证 书 , 这 意味着会
计人 员的终身禁业 , 不得再走 上会计
■暇圈
— — — l
2 会计 人员终身禁业职 务犯罪的一 些会计行为特征 从会 计行 为表 现上 主要 归纳 为
工作 岗位 , 必须 加以高度关 注。因为 会计 工作岗位专业性 强 、政策性强 ,
贪 污罪与职务侵 占罪的 区别 : ① 主体不 同。 贪 污罪 的主体是 国家工作 人 员和受 国家机关 、 国有公 司 、 企业 、
会 计人 员终 身禁 业 几种 职务 犯
罪 涉 及 以下 一 些 法 律 规 定 :
1 . 1 犯 罪 的 构成 要 件
事 业单 位 、 人 民 团体 委托 管理 、 经营 国有财产的人员 ; 职务侵 占罪的主体 是 上述贪污罪主体 范围以外 的公 司 、 企 业或者其他单位 的人员 ; ② 对象不 同。贪污罪 的对象是 公共财产 , 职务
会计职务犯罪的法律责任
遇到经济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会计职务犯罪的法律责任会计职务犯罪是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从事会计行为的过程中,违反《会计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侵犯国家的会计秩序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谨慎性,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会计职务犯罪是经济犯罪的一种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特别是在资本市场发达的今天,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着社会公众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关系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我国目前的刑事法律不是很完善,导致司法实践中对会计犯罪的认定和惩罚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因此,规范会计行为,完善刑事立法,对于预防和打击会计犯罪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一、我国会计职务犯罪的立法过程1979年刑法制定时,经济体制改革刚刚起步,此时还是实行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此时会计职务犯罪大部分都是会计人员或者隐匿会计资料以进行偷税或者贪污、挪用犯罪,会计违法行为仅仅是法律上规定的逃税罪、贪污罪、挪用资金罪等经济犯罪的行为构成要件,本身并不构成独立的犯罪行为。
所以,此阶段没有对会计犯罪作出专门的法律规定。
1997年修订刑法时,我国的资本市场已经开始运作,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股东和其他人的利益;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使企业的竞争环境日趋激烈,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可能有的企业破产成为普遍现象,而对企业进行清算的过程中,妨碍清算的行为屡禁不止,此时期刑法加入了“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和“妨害清算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
1999年刑法修正案增加了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将刑法第161条修改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
摘要:
1.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2.职务犯罪的类型和罪名
3.职务犯罪的危害和预防
正文: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职务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等。
2.犯罪行为发生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与职务有关。
3.犯罪目的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
4.犯罪手段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包括权力、地位、信息等。
二、职务犯罪的类型和罪名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泄露国家秘密罪等。
具体罪名有101 个,如下:
1.贪污罪
2.贿赂罪
3.挪用公款罪
4.私分国有资产罪
5.滥用职权罪
6.玩忽职守罪
7.权力寻租罪
8.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9.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10.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以下略去91 个罪名)
三、职务犯罪的危害和预防
职务犯罪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因此,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2.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防止权力滥用。
3.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风尚。
4.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5.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揭露职务犯罪行为。
会计犯罪的概念、特点及其防治措施分析
内容提要:关于会计犯罪的概念、特点及其防治措施分析的犯罪学论文发表:在我国分析各种各样的经济犯罪中,我们不难发现多数经济犯罪和会计犯罪都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欲治理经济犯罪,先要治理会计犯罪。
因此,本文首次提出会计犯罪的概念并对其特点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具体的治理措施。
关键词:会计犯罪;内部控制制度;离任审计制度会计犯罪是会计人员以谋取一定的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在经济活动及相关活动中,直接或间接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触犯刑律应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它本身是属于经济犯罪中的一种,但它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盗窃罪、职务侵占罪、偷税罪等一般经济犯罪不同。
尽管目前我们国家的《刑法》尚没有会计犯罪这一罪名,但从我国大量经济犯罪案件中看,我们不难发现会计(此指广义的会计人员,包括总会计师、主管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及出纳)在其中直接或间接起着重要的作用。
综观我国当前的会计犯罪,我们不难发现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犯罪金额的巨大性。
从目前我们所发现的会计犯罪案件看,涉及到的金额一般都在几十万以上,多的甚至上亿。
2.犯罪手段的智能性和隐蔽性。
由于电子计算机会计的应用,会计犯罪已从传统的手工涂改单据,编制虚假会计资料,上升到绕过会计控制系统,篡改计算机上的会计数据, 论文网甚至修改财务软件,致使会计核算从始至终都在一种错误的程序下运行。
3.会计犯罪发案主体的多样性。
近年会计犯罪的主体已扩展到会计人员、主管会计、会计处长(科长)、注册会计师等。
4.会计犯罪发案范围的广泛性。
会计犯罪的范围已由一般企业扩展到管理极其严格的金融部门以及行政事业等单位。
5.会计犯罪危害后果的严重性。
会计人员本身的一个职责就是监督和管理,但现在却监管自盗,而且案值越来越大,造成我国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在社会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严重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正常、有序的进行。
6.会计犯罪的团伙性。
现在的会计犯罪更多的体现为上下配合、里外勾结,共同实施犯罪。
职务犯罪的名词解释_犯罪原因_犯罪影响
职务犯罪的名词解释_犯罪原因_犯罪影响职务犯罪的名词解释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职务犯罪就呈现出“犯罪主体特殊性”、“犯罪手段隐蔽性”、“追求犯罪安全性”、“犯罪形式智能化”等多元化特点。
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职务犯罪的犯罪原因政治素质低、精神文化空虚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数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的政治学习和提高,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
究其根本原因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思想,动摇了理想信念。
在精神文化方面,权力腐败助长腐朽没落思想,瓦解人民群众对现代化事业的信心,滋生对执政党的政府的离心离德倾向。
权力过于集中、缺少监督和制约[4]权力过分集中是我国党政领导体制中传统的弊端。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主要弊端之一是权力过分集中,过分集中往往把党的领导变为个人领导。
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
固然,腐败分子的堕落有其个人品质的原因,但是他们的腐败活动既然发生于体制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检讨制度环境存在的内在的疏漏。
无疑,正是过分集权的体制为某些掌权的人提供了自由用公的可能。
过大的权力膨胀了他们的个人意志。
而且,权力过分集中还使得纠正权力过错的代价大大提高。
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手段及预防对策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是指单位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以谋取一定的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在经济活动及相关活动中,直接或间接实施侵害社会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触犯国家刑律应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2003年至2005年,攀枝花市两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查处财会人员职务犯罪16件22人,占两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10.60%和13.41%。
其中2003年查处6件8人,2004年查处5件5人,2005年查处5件9人。
这些财会人员的职务犯罪,严重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影响了我市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1、智能性。
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都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在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查处的财会人员职务犯罪中,作案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凭,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相对来说都很精通,有的人还对法律知识有较深刻的了解,在作案时即已经想好怎么规避法律和逃避检察机关的侦查,由于绝大多数侦查员对会计领域的不甚了解,因而侦查财会人员的职务犯罪相对更为复杂。
2、工作便利性。
绝大多数的财会犯罪人员都是利用自己经手财务的工作便利,在没有较好的监督体制下作案,如市院反贪局2005年侦办的建设银行二滩支行储蓄员周成富挪用公款一案,作案人即是利用网络系统的不健全,对存入本行的活期帐户且无密码、长期不存取的客户资金,采取冒用储户姓名、私自填写取款单的手段,挪用客户资金19.2万用于赌博。
3、以贪污、挪用为主。
2003年至2005年期间,攀枝花市两极检察机关共查处16件22人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其中贪污、挪用案件共计12件18人,占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总数的75.00%和81.82%。
另外,处于领导职位的财会管理人员一般都犯的是受贿罪,因为此种财会领导人员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一般在资金划拨等方面给予他人方便,从而收取他人的“感谢费”,如市检察院侦办的川投电冶原总经济师兼计划部经理蔡伟受贿一案即是如此。
职务犯罪实务解析
职务犯罪实务解析一、职务犯罪是啥?职务犯罪呀,就像是在一个单位或者组织里,那些有职务的人干了些不应该干的坏事。
这些人本来是被大家信任,有一定权力去做一些工作上的事儿的,可他们却利用这个权力为自己或者别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这就好比是一个班级里的班长,本来是为同学们服务的,结果他偷偷把班费拿去自己买零食吃,这虽然是个很简单的例子,但道理是一样的。
二、职务犯罪有哪些类型呢?贪污罪是很常见的一种职务犯罪啦。
比如说一个公司的财务人员,他掌管着公司的钱,然后偷偷把公司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里,想着神不知鬼不觉,这就是贪污呀。
还有受贿罪,一些当官的或者有权力做决策的人,别人给他送钱送东西,他就给别人开后门,让那些不符合规定的事儿也能办成。
比如说有个工程项目,本来应该是公平招标的,可是有个老板给负责招标的官员送了一辆豪车,这个官员就把工程给这个老板了,这就是受贿,多不公平呀。
三、职务犯罪的危害可大了。
首先,对于一个单位或者公司来说,这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就像前面说的贪污公司钱财的财务人员,他把钱拿走了,公司可能就没钱去做一些正常的业务拓展了,可能原本计划好的研发新产品的项目就因为没钱而搁置了,这对公司的发展是个很大的阻碍。
对于社会来说呢,职务犯罪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像那个受贿官员让不合格的老板拿到工程,可能这个老板建出来的工程质量就不达标,这对使用这个工程的老百姓来说多危险呀,比如说这是一座桥,要是质量不过关,说不定哪天就塌了,那多可怕。
四、为什么会有职务犯罪呢?有些人就是贪心啦,看到钱就走不动道,觉得自己有点权力不用白不用。
还有就是监管不力的原因。
如果一个公司或者单位对有职务的人员监管很严格,他们也不敢轻易犯罪呀。
就像如果财务人员每次转账都要经过好几个人的审核,他想贪污也没那么容易。
而且有时候社会风气也有影响,如果一个地方大家都觉得送点礼办事很正常,那这种不良风气就会滋生更多的职务犯罪。
五、怎么防范职务犯罪呢?要加强教育呀,从思想上让那些有职务的人知道不能犯罪。
职务犯罪 名词解释
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这类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破坏了公共信任和社会稳定。
职务犯罪的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
这些犯罪行为通常涉及到权力的滥用和公共资源的非法占有,严重破坏了公共权力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对于职务犯罪,各国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严厉的法律制裁。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职务犯罪的行为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严惩不贷。
总的来说,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防治。
通过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建立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
自首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自首立功意见》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 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 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 是自动投案。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等办案机关 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讯 问、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期间,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 首。”“没有自动投案,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自首论:(1)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与 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2)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 交代同种罪行的。”“对于具有自首情节的犯罪分子,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结合自动投案的动机、阶段、客观环境,交代犯罪事实的完整性、稳定性以及悔罪表现等具体情节,依法决定是 否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
立功问题
200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 节若干问题的意见》。正确理解该《意见》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立功的主体
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 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 的立功表现。这种规定的理由在于,一方面,立功制度是针对犯罪分子而设立的,设立的根据之一是犯罪分子具 有立功表现,表明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减小。而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都属于犯罪分子的自身特征。因 此,立功必须由犯罪分子本人实施,而不能由他人替代实施。另一方面,立功制度的设立应当兼顾公平性。如果 立功可以由亲友代替,那么就出现有亲友就能立功、无亲友就无立功的不平等局面。实践中,经常有犯罪分子的 亲友代为立功,这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
会计职务犯罪量刑标准
会计职务犯罪量刑标准
1、看具体情况定。
刑法中没有失职罪,共有7个罪名用到“失职”二字: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这些罪名有不同的立案标准。
会计人员怎样的行为算失职犯罪,要根据立案标准来定。
2、《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浅析会计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
浅析会计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浅析会计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摘要]当前,会计职务犯罪不断发生,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本文以会计职务犯罪为研究对象,从会计职务犯罪表现形式、形成原因以及预防对策三个方面入手,对其进行了分析与阐述。
[关键词]会计职务犯罪;表现形式;成因;预防对策会计职务犯罪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会计职责时严重违反会计职务标准,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间接实施侵害社会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并造成严重后果,应该受到刑事处分的行为。
当前经济形势下,会计职务犯罪表现相当突出,并呈上升趋势。
据统计,平均每年因会计职务犯罪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到达GDP的13.2%~16.8%,危害严重。
因而,分析会计职务犯罪的成因及有效的预防对策至关重要。
一、会计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1.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主要指在提供的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中,对重要事项的记载与客观实际不相符。
如采取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或隐瞒重要事实,对应予公告或记载的信息成心不予公告或记载,隐瞒的事实足以使股东或社会公众决定或改变投资决策。
2.成心隐匿、销毁会计资料。
“隐匿〞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在有关机关监督检查其会计工作,调查了解有关犯罪证据,要求其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时,有意转移、隐藏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成心销毁〞是指明知是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财务报告仍然予以非法销毁的行为,如撕毁、用碎纸机销毁、化学处理等。
两者都是掩盖犯罪事实,以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3.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或出具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
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是指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提供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可能夸大或缩小了实际情况,也可能是虚构了某种事实或掩盖了真实情况。
“出具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是指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严重不负责任,出具了在内容上有重大的不符合实际的错误、缺乏客观科学依据的证明文件。
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措施
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措施【摘要】文章针对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现状及社会危害,将成本收益理论与现代博弈理论相结合,建立了会计职务犯罪人与监管部门的博弈模型,得到了会计人员选择犯罪行为前提条件和必要条件、监管部门遏制犯罪发生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条件以及犯罪概率的临界值,并提出了预防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措施。
【关键词】博弈论视角;会计人员;职务犯罪;防范措施一、引言会计人员职务犯罪属于经济领域犯罪,是指其利用职务之便,在具体从事或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故意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会计人员基本工作规范,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应该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其犯罪主体是会计人员,客体是侵害了会计法律规定。
博弈论作为研究在外部经济条件下个人选择问题的新兴的经济理论分支,它与会计职务犯罪的内在特点相吻合,研究会计人员在外部经济收益、经济成本的作用下,在参考他人职务犯罪行为的基础上,选择是否实施职务犯罪行为。
尽管目前应用博弈论模型研究会计职务犯罪行为的文章数量比较少,但是它已经引起了会计理论界的高度重视,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会计职务犯罪行为的博弈研究。
本文将现代博弈理论与成本收益理论相结合,通过对会计职务犯罪博弈模型的假设和分析,提出预防会计职务犯罪的相应解决方案,这将对防范和抑制会计职务犯罪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现状及社会危害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介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大。
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职务犯罪的行为也屡见不鲜。
如被称为“益阳第一贪”的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地税局计划财务科原经费会计刘迪涉嫌贪污、挪用公款1 800多万元;原甘肃省农垦社保办副主任刘保禄在任职期间,一人身兼“会计、出纳”等数职,4年间利用单位财务管理漏洞累计侵吞公款2 800万元;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财政专户会计杨立强,贪污、挪用农村养老保险等财政专项资金5 100余万元;中电投贵溪发电有限公司原出纳段燕伙同其丈夫吴悠,在半年时间内贪污、挪用公款合计7 000多万元。
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认定标准
作者: 郭杰
作者机构: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郑州451150
出版物刊名: 财会月刊(上)
页码: 84-86页
年卷期: 2015年 第11期
主题词: 会计人员 职务犯罪 会计犯罪
摘要:目前,会计人员职务犯罪呈现出触犯罪名多、人员牵涉广、社会危害大等特点,但是有关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认定涉及许多问题,如会计行为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量刑等问题。
具体来说,衡量会计人员职务犯罪首先要全面分析会计犯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四个要件。
只有对这四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才能真正地理解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确切内涵,从而对其进行正确的定罪量刑。
会计职务犯罪的防范措施
会计职务犯罪的防范措施
孙志波
【期刊名称】《职业时空》
【年(卷),期】2006(002)08X
【摘要】会计职务犯罪就是指会计人员以谋取一定的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利用
职务便利在经济交易或会计事项中,直接或间接实施侵害社会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的行为。
会计职务犯罪主要有三种:一是犯罪人主观意愿犯罪,如贪污、挪用公款等;二是客观意愿犯罪,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泄露单位经济信息等;三是被动犯罪,如会计人员受单位掌控人强令、指使进行篡改、伪造或者编造会计资料,做虚报财务会计报告等。
【总页数】2页(P46-47)
【作者】孙志波
【作者单位】廊坊师范学院,河北廊坊065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33
【相关文献】
1.试论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与防范措施 [J], 张雪华
2.职务犯罪产生的根源及防范措施 [J], 刘伟
3.论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防范措施 [J], 孔令仙;刘艳
4.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会计鉴定与思考——以A报社李某等人涉嫌职务犯罪
为例 [J], 秦浩
5.会计职务犯罪的防范措施 [J], 孙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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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的有哪几类
一、职务犯罪的有哪几类
三类职务犯罪是: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职务犯罪的有哪几类
二、职务犯罪的有哪几类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三、职务犯罪多少钱可以立案
职务犯罪多少金额立案,要依据犯罪的罪名而定:
1.职务侵占数额达到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2.个人贪污数额达到5000以上的,构成贪污罪;
3.个人受贿数额寄到3万以上的,构成受贿罪。
s。
企业会计人员职务犯罪防范研究
竞争 , 重视 自身经济 利益等 , 不可避免地 给社 会带来一 些消极 1 主观 因素 、 有 犯 罪的主观 因素是指与犯罪有关 的各种意识 、 心理和 犯罪 影 响。为了在商品经营 中赢得 更多利润 , 的生产经营者滥用 “ 回扣 ”“ 、奖金” 等手段 , 使得一 些参与交易 的负责人特 别是 企 人的个性特征 ,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 几类 。 中饱 私囊 ; 场经 济中出现 的收入和 市 ( ) 良巴想的影响 。随着商品 、 1不 货币 、 型的生活方式 业的会计人 员见利忘义 , 享乐 使一些 企业 的会计人 员心理不平 衡 , 滋生 贪 不断挤进 人们的精神领域 , 端个人主义 、 极 享乐 主义和 利己主 分配不均 等现象 ,
随着改 革开放 的深入和市场 经济的繁荣发展 , 经济形式和
企业用人制度等各 方面都发生 了很大 的变化 , 出现 了多种所有 制经济和用人方式 。同时 , 企业的生 产经营和管理 也出现了许
经济的不断 发展 , 各种经济成 分之间的 差距被逐 渐拉大 , 出现 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现 象。在许多领域 , 人为社会做 出的贡献 个
多新问题 , 中 , 其 企业会计人 员 占、 用资金犯罪现象 目渐突 侵 挪 出, 给企业造成了很大损失 。当前 , 企业会计人 员职务犯罪现象 突出, 此类犯罪具 有发案比率高 、 涉案人 员流动 眭大 等特 点 , 多 采用 做假账 、 伪造票据 、 货款不 上交等手段侵 占挪用 单位财物 因此 , 为有效预防和打 击此类犯罪 , 对企业 会计人 员职 务犯 罪 及防 范进行研究具 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
与个人从社会得到的报酬常常不成正比 。 特别是某些企业会计 人 员的工作 强度很大 , 工作很 辛苦 , 但与别 的某些 行业 的工作 人员相比收入普遍较低 , 因此许 多人对 自己的经济收入极 为不
会计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及对策
会计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分析及对策柳治中(甘肃省平凉公路总段,甘肃平凉744000)[摘要]近年来,会计人员各种职务犯罪时有发生。
会计犯罪具有主观性、复杂性、智能性、危害性、隐蔽性等特征。
会计职务犯罪的原因是会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观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外部监督乏力,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预防和减少会计职务犯罪,应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增强其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独立高效的会计外部监督体系,加大会计职务犯罪的成本,减少会计职务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会计人员;职务犯罪;内部控制;监督体制[中图分类号]F231.6[文献标识码]B[收稿日期]2012-10-22一、会计职务犯罪理论综述(一)会计职务犯罪的涵义会计职务犯罪就是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以谋取一定的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在经济活动及相关活动中,直接或者间接实施侵害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触犯国家刑律应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会计职务犯罪主要有三种:一是犯罪人主观意愿犯罪,如贪污挪用公款等;二是客观意愿犯罪,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泄露单位经济信息等;三是被动犯罪,如会计人员受单位负责人强令、指使进行篡改、伪造或者编造会计资料,做虚报财务会计报告等。
(二)会计职务犯罪的特征会计犯罪有如下特征:一是主观性,即往往出于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在主观上的故意;二是复杂性,通过巧妙的账务处理来实施的犯罪,不易被及时发觉或揭露;三是智能性,使用智能手段、技术实施的犯罪,故又称为“智能犯罪”或“职业犯罪”;四是危害性,既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也造成了一种隐性的无形损失,动摇了会计人员及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在人们心目中的可信度,其性质等同于司法犯罪;五是隐蔽性,不易留下明显的犯罪痕迹,难以被人们发现。
(三)会计职务犯罪的危害1.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职务犯罪的实质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破坏,虚假的会计信息对税收征管、金融监管、股市操作等市场经济管理的范畴产生误导,危害宏观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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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
编辑本段什么是会计职务犯罪
会计职务犯罪是一个具有明显的专业特征的概念。它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会计职责时, 严重危害职务规范, 应该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编辑本段会计职务犯罪的特征
(1)会计职务犯罪的主体是会计人员, 既包括在各级各类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从业人员,
股市场操作等市场经济管理的范畴产生误导, 这样就会危害是社会经济秩序。 甚至会引发经济危机, 如 1997 年的亚洲金融风暴,
很大程度上就是虚假的会计繁荣信息假象导致人们的盲目乐观, 丧失警惕。 (2)侵蚀了国家和单位利益。会计职务犯罪是经济犯罪,
犯罪者的最初心理也是与利益息息相关的, 在合适的土壤中, 在畸形心理的引导下, 使国家和单位大笔钱财被挥霍、 被吞蚀, 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单位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4)会计职务犯罪的客观方面是刑法和会计法关于犯罪的客观事实特征, 即必须实施了侵犯会计法规定的具体行为。 如, 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必须真实可靠, 而会计人员故意使用伪造、 变造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 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同时, 会计人员应度百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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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手段趋于专业化、智能化。会计职务犯罪人员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有些甚至是业务或技术骨干,他们利用专业技术知识(如会计专业技术、数据库技术、编程技术等)作案,以隐瞒犯罪事实。
如广州某电算化会计,利用计算机进行串户,把他人账户上的资金转汇到外地银行,用行贿等手段非法提取现金9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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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会计职务犯罪
会计职务犯罪的特征
会计职务犯罪的界定
2.犯罪金额超过一定的标准。会计人员违反法律的活动大都可以用数额给予衡量。因此,判定会计人员的某一非法活动是否构成会计职务犯罪,其所涉及的金额是一个重要标准。例如,偷税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偷税金额占应纳税款的1O%以上,则是会计犯罪,反之,则是会计违法;贪污金额在5干元以上的构成贪污罪,反之,则是一种会计违法行为。
也包括从事会计中介服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职业的从业人员。 (2)会计职务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不履行会计职责, 或在履行会计职责过程中,
严重侵害职务规范。 (3)会计职务犯罪的客体是侵害了国家关于会计管理的法律规定。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国家对会计核算、
会计监督等会计管理内容及与会计核算有关的税收征管、 金融结算等进行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和人民的意志, 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女性犯罪比例上升。会计职务犯罪中女性虽然在数量上低于男性,但其比例却呈总体上升趋势。
据统计,2003年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立案的女性职务犯罪中财务人员占总数的82%。
编辑本段会计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
会计职务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 1)会计职务犯罪的实质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破坏, 虚假的会计信息, 对税收征管、 金融监管、
。
(三)数额巨大。会计人员在岗位上犯罪后,会利用各种手段如伪造凭证、毁灭证据等掩盖罪行,这就为会计人员连续作案提供了保证,致使作案金额累积到较大程度时,才被查觉。譬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经费管理处原会计卞中采取伪造银行进账单、信汇凭证、电汇凭证在单位平账的手段,侵吞公款1262.37万元,挪出资金19993-3万元,伙同他人挪用10揭示台风的奥秘
解秘天文现象与自然灾害 百科船长日志 计职务犯罪会计职务犯罪的特征会计职务犯罪的界定会计职务犯罪的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1本词条对我有帮助添加到搜藏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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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会计职务犯罪的发展趋势
(一)犯罪年龄年轻化。在众多财务人员犯罪案例中,年轻人犯罪现象突出。根据2000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材料表明,国有企业中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现象比较严重,其中的25%属于30岁左右的年轻人
。
(二)共犯通谋发案率高。会计职务犯罪通常是单位高层领导、会计主管、出纳人员或经手人协同作案,侵吞国家财产。如2005年,江苏省启东市电信局原局长彭某、原财务部主任王某、原总账会计王某、原出纳陈某私分公款43万元,分别被判处12年6个月、10年、5年、5年6个月有期徒刑
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3)腐蚀了会计队伍。当会计作假成为理所当然, 身在其中的会计人们就难于“出淤泥而不染”了,
甚至出现了奇怪的“劣会计人驱逐良会计人”现象。有些在职的会计人不得不下岗,有些不做假账的人找不到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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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安全, 而会计人员玩忽职守导致其毁坏, 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本段会计职务犯罪的界定
会计职务犯罪与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行为是有区别的,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并不一定全部属于会计职务犯罪。因此,必须对会计职务犯罪进行准确的界定。
1.犯罪主体的主观非法谋利,即故意谋求一定的经济利益。犯罪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谋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即在主观上以谋取非法物质利益为目的。这要区别于会计人员因业务不精或工作疏忽而导致的锚账、锚款行为。错账、错款没有故意贪污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只是会计违法行为,尚未构成会计犯罪。
3.产生一定经济损失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根据会计职务犯罪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其分为严重的危害后果与非严重的危害后果。危害后果是判断会计人员的非法行为属于会计违法还是会计犯罪的又一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第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条中列举了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如上述行为给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或者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该种行为就属于会计犯罪,反之,则是会计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