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检验抽样标准A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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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日期:2015-05-05

三阶文件进料抽样检验规范修订日期:首次发布版本:A/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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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检验的开始:

除非检验部门另有指定,否则,检验一开始应采用正常检验;

7.3检验的继续:

除非检验转移程序(7.1)要求改变检验的严格度,对接连的批,正常、加严或者放宽应继续不变。转移程序应分别地用于各类不合格或不合格品。

7.4从正常到加严: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只要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有2批是不被接收的,则转移到加严检验,本规范不再考虑提交批。

7.5从加严到正常:

当正在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是被认为可接收的,则转移到正常检验。

7.6从正常到放宽: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连续1个月进料无异常,且进料在5批以上、生产稳定、负责检验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时,条件皆满足时,应转移到放宽检验。

7.7从放宽到正常:

当正在采用放宽检验时,1批不被接收、生产不稳定或延迟、或恢复正常检验正当的其它情况,则转移到正常检验。

7.8暂停检验:

如果在初次加严检验的一系列批中未接收的批累计5批,应暂时停止检验,直到供方为改进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已采取行动,而且负责部门承认此行动可能有效时,才能恢复本规范的检验程序。恢复检验应该按

7.5那样,从使用加严检验开始。

8.抽样手法:

8.1样本所在单位之数量确定:Na= √NA+1 ,Na 表示样本所在包装单位之数量,NA 表示批之包装数量,例如:一批

来料共10 箱,则应抽取之箱数Na= √10 + 1 = 4箱,若三箱以下则每箱抽取。

8.2抽取之包装单位之分散:

8.2.1以包装单位的外形选用合理的抽样手法,以确定包装单位之分散。

8.2.2若每个包装单位之间是层层关系,如外箱(箱与箱是层层关系), 贴纸(张与张是层层关系),则用层别法。

8.3抽取之样本之分散:

抽取之样本平均分散于所抽取包装单位中,例如:若n=80PCS ,Na=10 箱,则每箱抽取8PCS。

8.4抽样手法图:

抽样手法的选择应依据所检验材料的包装的不同,以遵守最大分散程度的原则;

三角形法菱形法对角法层别法 S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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